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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条件,不可谓不优渥。
更何况,去了越翔,还能每天看到他,这对我而言,比高薪更诱人。
听着他迷人的声线,我几乎忍不住点头答应,可念头一转,我还是拒绝:“还是不了,我要回杂志社。”
男人声调一沉,“为什么?”
“我喜欢编辑这份工作呀。”我说,“虽然薪水不高,工作也累,但我看到自己编辑的稿子变成铅笔字发表出来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是钱买不到的。”
淡淡眨了两次眼睛,萧景笙很轻易就答应我:“那好吧。”
“……你同意了?”
我有点诧异,这和他说一不二的风格,有点不符啊。
他笑得很浅,“你不是要我尊重你?当然是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
“……”
尊重的话题,还是好些天以前说过的了。
当时是他要和我何美玲绝交,我怒斥他根本不尊重我,不拿我的朋友当回事。
可现在……
从我生病住院这些天,我真是觉得,萧景笙不是变了一星半点。
如果只是因为把我弄进医院而愧对我,我总觉得没那么严重。毕竟囊泡是长在我身体里的,那晚的亲热,不过是个诱因罢了。
可再想别的原因,似乎更说不通。
偶尔,我也会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流产了。因为当时我确确实实有种直觉,感到有个生命从我体内离开了。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准的吓人。可……如果真是那样,按照萧景笙的性子,他不可能不质问我,反而对我这样百依百顺。
越想脑子里越乱,我干脆什么都不管,安心休息,等着明天上班。
躺上床后,萧景笙过了一会儿,居然端了个热水盆过来。我吃了一惊,连忙翻身坐起,盯着他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找老中医开了个方子,每天用几味药材泡脚,能驱寒的,对你身体有好处。”
说着,他蹲下身来,将水盆放到了床脚。
修长的手指探进去试了试水温,他才又对我说:“好了,水温正合适,你过来泡一泡。”
……这,是真的吗?
萧景笙他,亲自给我端来了洗脚水?
看着他眉目之间的疏朗,分明是个冷酷高傲的男人,可……怎么会纡尊降贵,替我做这样的事?
仔细想想,我又什么好值得他这样?
更何况,就连我的身体,也曾经被别的男人……
本来,我不太在乎那件事,毕竟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谁还讲究守身如玉那一套?可现在遇上了萧景笙,他那么好,让我忍不住想把自己最好的也都给他。
可惜,我现在给不起了。
心里一阵酸涩,我的眼眶不由自主就热了,低下头哽咽着说:“萧景笙,你不必这样对我的。我……不值得。”
“傻话。”
男人低低骂了我一句,直接将我扯到床头,两手抓住我一双脚腕,用力摁进了水盆里。
水温有点烫,我两脚不自觉地向上缩,却被他摁住了,低声教训我:“忍着点。”
“烫。”
我轻声说。
“就是要烫一点才有效。”
热气氤氲里,我看着他蹲在我身前的身影,不似平时英挺高大,却比任何英姿飒爽的时刻都更让我动心。
这男人肯为我做到这个地步,我还能奢求什么呢?
如他所说,用药水泡过脚,整个人果然舒服了许多。
这一夜睡得十分安稳,我一睁眼,已经是天光大亮。
抬头看看钟表,刚好七点钟,起来收拾一下,正好赶上上班的时间。
萧景笙见我起床,也跟着起来。陪我洗漱好,主动替我当司机,亲自送我去上班。
到了杂志社大楼大门,他停车上我下来,我们旁边的那辆奇瑞,正是何美玲的。
一下车,立刻听到她惊喜的喊声:“呀!曾小迪,你可算是来了!你都不知道,我这几天有多担心你!”
话音不落,我来不及回答,只觉得身子一沉,被她冲过来搂住脖子,挂在了我肩膀上。
我被她大力撞得晃了晃,扶着萧景笙的车门才站稳,无奈地拍着她后背说:“好啦,美玲姐,我这不是没事了吗?”
她这才松开我,对着我一张脸左看右看,最后才放了心,“唔,不错,病了这么久居然没有瘦。”
何止没有瘦?
来上班之前,我称了一次,比手术前胖了足足五斤。
这都是这些天,萧景笙替我“进补”的结果。
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挽住何美玲的胳膊,正打算和她一起上楼,背后传来萧景笙低沉的叮嘱:“中午别忘了吃药。”
现在我觉得自己身体全好了,但他坚持要我吃一种中成药。说是可以驱寒健体,有助于我身体的复原。
虽然那药很苦,但为了不辜负他一片苦心,我还是每天吃着。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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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条件,不可谓不优渥。
更何况,去了越翔,还能每天看到他,这对我而言,比高薪更诱人。
听着他迷人的声线,我几乎忍不住点头答应,可念头一转,我还是拒绝:“还是不了,我要回杂志社。”
男人声调一沉,“为什么?”
“我喜欢编辑这份工作呀。”我说,“虽然薪水不高,工作也累,但我看到自己编辑的稿子变成铅笔字发表出来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是钱买不到的。”
淡淡眨了两次眼睛,萧景笙很轻易就答应我:“那好吧。”
“……你同意了?”
我有点诧异,这和他说一不二的风格,有点不符啊。
他笑得很浅,“你不是要我尊重你?当然是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
“……”
尊重的话题,还是好些天以前说过的了。
当时是他要和我何美玲绝交,我怒斥他根本不尊重我,不拿我的朋友当回事。
可现在……
从我生病住院这些天,我真是觉得,萧景笙不是变了一星半点。
如果只是因为把我弄进医院而愧对我,我总觉得没那么严重。毕竟囊泡是长在我身体里的,那晚的亲热,不过是个诱因罢了。
可再想别的原因,似乎更说不通。
偶尔,我也会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流产了。因为当时我确确实实有种直觉,感到有个生命从我体内离开了。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准的吓人。可……如果真是那样,按照萧景笙的性子,他不可能不质问我,反而对我这样百依百顺。
越想脑子里越乱,我干脆什么都不管,安心休息,等着明天上班。
躺上床后,萧景笙过了一会儿,居然端了个热水盆过来。我吃了一惊,连忙翻身坐起,盯着他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找老中医开了个方子,每天用几味药材泡脚,能驱寒的,对你身体有好处。”
说着,他蹲下身来,将水盆放到了床脚。
修长的手指探进去试了试水温,他才又对我说:“好了,水温正合适,你过来泡一泡。”
……这,是真的吗?
萧景笙他,亲自给我端来了洗脚水?
看着他眉目之间的疏朗,分明是个冷酷高傲的男人,可……怎么会纡尊降贵,替我做这样的事?
仔细想想,我又什么好值得他这样?
更何况,就连我的身体,也曾经被别的男人……
本来,我不太在乎那件事,毕竟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谁还讲究守身如玉那一套?可现在遇上了萧景笙,他那么好,让我忍不住想把自己最好的也都给他。
可惜,我现在给不起了。
心里一阵酸涩,我的眼眶不由自主就热了,低下头哽咽着说:“萧景笙,你不必这样对我的。我……不值得。”
“傻话。”
男人低低骂了我一句,直接将我扯到床头,两手抓住我一双脚腕,用力摁进了水盆里。
水温有点烫,我两脚不自觉地向上缩,却被他摁住了,低声教训我:“忍着点。”
“烫。”
我轻声说。
“就是要烫一点才有效。”
热气氤氲里,我看着他蹲在我身前的身影,不似平时英挺高大,却比任何英姿飒爽的时刻都更让我动心。
这男人肯为我做到这个地步,我还能奢求什么呢?
如他所说,用药水泡过脚,整个人果然舒服了许多。
这一夜睡得十分安稳,我一睁眼,已经是天光大亮。
抬头看看钟表,刚好七点钟,起来收拾一下,正好赶上上班的时间。
萧景笙见我起床,也跟着起来。陪我洗漱好,主动替我当司机,亲自送我去上班。
到了杂志社大楼大门,他停车上我下来,我们旁边的那辆奇瑞,正是何美玲的。
一下车,立刻听到她惊喜的喊声:“呀!曾小迪,你可算是来了!你都不知道,我这几天有多担心你!”
话音不落,我来不及回答,只觉得身子一沉,被她冲过来搂住脖子,挂在了我肩膀上。
我被她大力撞得晃了晃,扶着萧景笙的车门才站稳,无奈地拍着她后背说:“好啦,美玲姐,我这不是没事了吗?”
她这才松开我,对着我一张脸左看右看,最后才放了心,“唔,不错,病了这么久居然没有瘦。”
何止没有瘦?
来上班之前,我称了一次,比手术前胖了足足五斤。
这都是这些天,萧景笙替我“进补”的结果。
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挽住何美玲的胳膊,正打算和她一起上楼,背后传来萧景笙低沉的叮嘱:“中午别忘了吃药。”
现在我觉得自己身体全好了,但他坚持要我吃一种中成药。说是可以驱寒健体,有助于我身体的复原。
虽然那药很苦,但为了不辜负他一片苦心,我还是每天吃着。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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