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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话题!为什么不问我?是不是不关心我了……”
实在受不了他的纠缠,花绵思来想去,只好解释道:“因为没有什么好问的啊。”
“我喜欢你,自然就相信你。”
“而且不管有什么事,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自然会说。”
这一刻,少年看着她温暖清澈的眼眸,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松开抱着她的手,转身在背包里翻找着什么。
这是怎么了?花绵一脸懵逼。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翻出了一个蓝色的小礼物袋,兴奋地捧到她面前,献宝一样:“绵绵,你快看,这是什么?”
花绵接过来,拆开一看,原来是个樱桃式样的手机链。
“可爱吗?你看红红的,还有绿色的小叶子,据说还有防辐射的功能,特别好。”伍辰皓开始叨叨,“我跟你说,这个是我在港岛开演唱会的时候买的,一直说要给你回礼,结果放在车里忘记了……”
“谢谢……”花绵看着他脸颊上的酒窝,听着他如数家珍般的介绍,不由得也笑了,“我很喜欢。”
“那就好,我给你系上。”
少年接过花绵递来的手机,一脸认真地对着光把手机链串了进去,手指熟练地在上面打结固定——
“锵锵锵!搞定!”
又Q又萌的小樱桃晃晃荡荡,旁边是他灿烂如阳的笑脸,就像一副定格的油画,在花绵眼中熠熠生辉。
她忍不住想,如果时光可以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
随着总决赛时间一天天地逼近,花绵跟于情的沟通也越来越僵硬。
在电话里无法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少女最终按响了于情家的门铃。
看着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拎包,站在门口朝自己鞠躬行礼的花绵,于情愣住了:“你怎么自己过来了?”
“因为想跟老师再商量一下选曲的问题。”
于情眉头一蹙,话音转冷:“你还是没有改变主意吗?一定要跟我唱反调?”
“不是的,我今天过来只是想给老师看一样东西。”
“那你先进来吧。”于情引着花绵到客厅的沙发坐下,“我去给你泡点茶。”
“不用了老师,我坐一下就好。”花绵环视着客厅的布置,宽敞明亮,明黄色的墙纸上嵌着一片照片墙,上面的木质镜框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显得非常温馨。
40寸的液晶电视机旁边伫着一个高高的CD架,里面被各式各样的碟片塞满。
客厅的角落里还有小孩子玩的塑料公仔、电子钢琴以及一把老旧的吉他。
“家里有点乱,小孩去上幼儿园了,你别在意啊。”在不涉及到选歌问题的时候,于情还是比较好说话的,“你要吃点零食什么的吗?这里一大堆,薯片、饼干还是果冻?”
花绵正想婉拒,却看到穿着吊带衫装束非常清凉的于情,弯下腰去取茶几橱柜里的东西。
这个角度有点尴尬,花绵可以看到她胸口的起伏。
少女有点脸红,正要移开视线,却发现了对方那一片雪白之间印有一个黑色的图标。
“指南针?”
于情听见了她这一声呢喃,挑了挑眉,很快就捂住了胸口的衣服,抽出一袋子的小零食:“你先吃着,我去下房间。”
花绵垂眸,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等于情再次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高领的衬衫。
“抱歉,让你久等了,”这位成熟的女性,脸庞虽然刻上了岁月的风霜,但是依然气势十足,“你想让我看什么?”
“是这个……”花绵解开身旁的拎包,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老式磁带和外壳破旧的光碟。
于情看着她拿出来的一张光碟的外壳,呆住了。
“这是——”
光碟的外包装已经很破旧了,封面上的图画都染成了蜡黄色,上面是一个女人的侧脸图,在黑暗中,她雪白的肤、锋利的眉、还有紧抿的唇都充满了一种莫名的力量感。
上面刻印的字样是:“指南针乐队//选择坚强。”
非常质朴,没有任何华丽的宣扬,但是这就是那个年代特有的摇滚光盘。
“老师,这是你的成名作。”花绵摸着光碟,声音轻柔地说道。为了找到这些已经绝版、市面没有出售的影像资料,她这几天走遍了全城的二手音像店,甚至还跑去废品场之类的地方询问,好不容易才收集到这些磁带光盘。
“有什么意义吗?”于情的眼睛一直凝视着封面上曾经的自己,手指有点颤抖,“不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花绵。”
“听听看吧,老师。”少女却坚定地看着她,“我觉得其实您并不是真的讨厌它。”
“呵……”于情冷笑一声,刚想说“你懂什么”,却被对方打断。
“老师你曾经是指南针乐队的主唱,是整个乐队的灵魂,这一点,不管再过多久都不会变。”
“在您家里,保养得很好的电吉他,Beatles的全套唱片,滚石的杂志海报,还有您照片里因为太开心而不自觉做出的摇滚手势……这些东西,如果您真的下定决心要抛掉一切,又怎么会保留着呢?”
“纹身可以洗掉,东西可以丢掉,记忆可以忘掉……”花绵鼓起勇气,直视着对方的眸子,“但是人的心是不会那么容易改变的!”
“我想要在决赛唱自己的摇滚,不是因为其他音乐不够好,也不是故意跟您作对,而是因为真心喜欢!”
“这种喜欢,跟于情老师你的喜欢是一样的,就算明知道有更好的选择,就算身边的人都在否定,也想要自由地歌唱。”
于情看着面前的少女,她长得很美,跟自己以前一点儿也不像。可是偏偏,那份执拗,那种从眼睛里都散发着的对摇滚的热爱,让自己不由得回想起当年的模样——
【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唱摇滚?】
当时身无分文来到首都闯荡的于情,一脸青涩,却大口大口地灌着啤酒,喝完一瓶之后狠狠地往桌上一砸——
【我就不,我以后一定要让华国摇滚史,不,整个世界都记住我的名字!】
那年风华正茂,那天月朗星稀,那时身侧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以及眉眼冷峻的他……
心高气傲的女孩,明明什么都没有,却毫无畏惧地开始歌唱。
摇滚对于她,不仅是音乐,而是自由和向往。
【是的,曾经爱过的,就算后来跌落悬崖粉身碎骨,但是这份感情并不会因此停止。】
这些年来一直假装那些都只是过去,是应该被抛弃的阴暗回忆。
然而……还是会不甘心啊。
女人的肩膀开始微微颤抖,那双明亮有神的眸子也越来越红,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她似乎在压抑着某种剧烈的感情。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花绵听见了于情的一声颤动的叹息。
“花绵,你去把这张光碟放出来给我听。”
移话题!为什么不问我?是不是不关心我了……”
实在受不了他的纠缠,花绵思来想去,只好解释道:“因为没有什么好问的啊。”
“我喜欢你,自然就相信你。”
“而且不管有什么事,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自然会说。”
这一刻,少年看着她温暖清澈的眼眸,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松开抱着她的手,转身在背包里翻找着什么。
这是怎么了?花绵一脸懵逼。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翻出了一个蓝色的小礼物袋,兴奋地捧到她面前,献宝一样:“绵绵,你快看,这是什么?”
花绵接过来,拆开一看,原来是个樱桃式样的手机链。
“可爱吗?你看红红的,还有绿色的小叶子,据说还有防辐射的功能,特别好。”伍辰皓开始叨叨,“我跟你说,这个是我在港岛开演唱会的时候买的,一直说要给你回礼,结果放在车里忘记了……”
“谢谢……”花绵看着他脸颊上的酒窝,听着他如数家珍般的介绍,不由得也笑了,“我很喜欢。”
“那就好,我给你系上。”
少年接过花绵递来的手机,一脸认真地对着光把手机链串了进去,手指熟练地在上面打结固定——
“锵锵锵!搞定!”
又Q又萌的小樱桃晃晃荡荡,旁边是他灿烂如阳的笑脸,就像一副定格的油画,在花绵眼中熠熠生辉。
她忍不住想,如果时光可以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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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总决赛时间一天天地逼近,花绵跟于情的沟通也越来越僵硬。
在电话里无法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少女最终按响了于情家的门铃。
看着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拎包,站在门口朝自己鞠躬行礼的花绵,于情愣住了:“你怎么自己过来了?”
“因为想跟老师再商量一下选曲的问题。”
于情眉头一蹙,话音转冷:“你还是没有改变主意吗?一定要跟我唱反调?”
“不是的,我今天过来只是想给老师看一样东西。”
“那你先进来吧。”于情引着花绵到客厅的沙发坐下,“我去给你泡点茶。”
“不用了老师,我坐一下就好。”花绵环视着客厅的布置,宽敞明亮,明黄色的墙纸上嵌着一片照片墙,上面的木质镜框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显得非常温馨。
40寸的液晶电视机旁边伫着一个高高的CD架,里面被各式各样的碟片塞满。
客厅的角落里还有小孩子玩的塑料公仔、电子钢琴以及一把老旧的吉他。
“家里有点乱,小孩去上幼儿园了,你别在意啊。”在不涉及到选歌问题的时候,于情还是比较好说话的,“你要吃点零食什么的吗?这里一大堆,薯片、饼干还是果冻?”
花绵正想婉拒,却看到穿着吊带衫装束非常清凉的于情,弯下腰去取茶几橱柜里的东西。
这个角度有点尴尬,花绵可以看到她胸口的起伏。
少女有点脸红,正要移开视线,却发现了对方那一片雪白之间印有一个黑色的图标。
“指南针?”
于情听见了她这一声呢喃,挑了挑眉,很快就捂住了胸口的衣服,抽出一袋子的小零食:“你先吃着,我去下房间。”
花绵垂眸,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等于情再次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高领的衬衫。
“抱歉,让你久等了,”这位成熟的女性,脸庞虽然刻上了岁月的风霜,但是依然气势十足,“你想让我看什么?”
“是这个……”花绵解开身旁的拎包,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老式磁带和外壳破旧的光碟。
于情看着她拿出来的一张光碟的外壳,呆住了。
“这是——”
光碟的外包装已经很破旧了,封面上的图画都染成了蜡黄色,上面是一个女人的侧脸图,在黑暗中,她雪白的肤、锋利的眉、还有紧抿的唇都充满了一种莫名的力量感。
上面刻印的字样是:“指南针乐队//选择坚强。”
非常质朴,没有任何华丽的宣扬,但是这就是那个年代特有的摇滚光盘。
“老师,这是你的成名作。”花绵摸着光碟,声音轻柔地说道。为了找到这些已经绝版、市面没有出售的影像资料,她这几天走遍了全城的二手音像店,甚至还跑去废品场之类的地方询问,好不容易才收集到这些磁带光盘。
“有什么意义吗?”于情的眼睛一直凝视着封面上曾经的自己,手指有点颤抖,“不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花绵。”
“听听看吧,老师。”少女却坚定地看着她,“我觉得其实您并不是真的讨厌它。”
“呵……”于情冷笑一声,刚想说“你懂什么”,却被对方打断。
“老师你曾经是指南针乐队的主唱,是整个乐队的灵魂,这一点,不管再过多久都不会变。”
“在您家里,保养得很好的电吉他,Beatles的全套唱片,滚石的杂志海报,还有您照片里因为太开心而不自觉做出的摇滚手势……这些东西,如果您真的下定决心要抛掉一切,又怎么会保留着呢?”
“纹身可以洗掉,东西可以丢掉,记忆可以忘掉……”花绵鼓起勇气,直视着对方的眸子,“但是人的心是不会那么容易改变的!”
“我想要在决赛唱自己的摇滚,不是因为其他音乐不够好,也不是故意跟您作对,而是因为真心喜欢!”
“这种喜欢,跟于情老师你的喜欢是一样的,就算明知道有更好的选择,就算身边的人都在否定,也想要自由地歌唱。”
于情看着面前的少女,她长得很美,跟自己以前一点儿也不像。可是偏偏,那份执拗,那种从眼睛里都散发着的对摇滚的热爱,让自己不由得回想起当年的模样——
【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唱摇滚?】
当时身无分文来到首都闯荡的于情,一脸青涩,却大口大口地灌着啤酒,喝完一瓶之后狠狠地往桌上一砸——
【我就不,我以后一定要让华国摇滚史,不,整个世界都记住我的名字!】
那年风华正茂,那天月朗星稀,那时身侧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以及眉眼冷峻的他……
心高气傲的女孩,明明什么都没有,却毫无畏惧地开始歌唱。
摇滚对于她,不仅是音乐,而是自由和向往。
【是的,曾经爱过的,就算后来跌落悬崖粉身碎骨,但是这份感情并不会因此停止。】
这些年来一直假装那些都只是过去,是应该被抛弃的阴暗回忆。
然而……还是会不甘心啊。
女人的肩膀开始微微颤抖,那双明亮有神的眸子也越来越红,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她似乎在压抑着某种剧烈的感情。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花绵听见了于情的一声颤动的叹息。
“花绵,你去把这张光碟放出来给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