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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不要住这种地方,不要在这里生活,她要回家,她要爹地,她要妈咪,她哇哇的哭,哭着要走……乔森见状,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哈哈地大笑:“不愧是她生的,和她第一次来这里的反应一模一样,她也是这样哭着要回去,可不久之后就习惯了。乐乐也别怕,住一段时间你就会喜欢这里,就会发现这里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天堂。”
“不,不要不要不要……”乐乐反抗着,拒绝着,大闹着。可是,反抗无效。她被乔森带回吊楼,交给老师,开始了严厉的训练。
每天她五点钟就要起床,如果敢不起床,老师的鞭子就会抽到她的身上。起床之后,她要学习扎马步,要学习跑步,要学习游泳,还要学习爬树。如果爬不上去,她还要挨打。
她一身的伤,伤痕累累,哭也没有有理她,生气绝食也没有人哄她。她格外的想念墨翟,想念薛冰,想念哥哥……她不停地叫,不停的哭,可是哭破嗓子也没有人理她,更别想回去……和她当时计划的,完全不一样……多少个夜晚她都会梦到墨翟,多少个夜晚她都会梦到哥哥追在汽车的后面,多少个夜晚她从梦中哭醒……
乔森见状,心疼她,也心狠地交待手下:“不用怕她哭,越哭越练,她什么时候忘记墨翟一家,你们什么时候把难度降下来。她是我的女儿,也只能是我乔森的女儿,她心里能记住的爹地只有我乔森。”
难度一天比一天大,运动量也一天超过一天,乐乐累极了,早上爬不起床,晚上倒床就睡着,连梦都很少做。时间一晃过去三年,她习惯了岛上的生活,也习惯了超强度的训练,她变得结实,也变得坚强。
她的同龄人都不是她的对手,哪怕是很胖的男生,她也能轻而易举把他们打倒。她成了岛上第一的小主人,受着各种小人的拥护,她也很喜欢乔森,见到他就爹地爹地地叫。
时间的推移,成长的更新,她忘记了墨翟,忘记了薛冰,对哥哥的记忆也不那么清晰,只隐隐觉得好像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在身边……哥哥却没有忘记她,自她走后,就一直在找她,要么委托墨翟,要么委托风扬,要么自己学着寻找……
他拜了风扬为师,风扬把自己的所长全部教给他。他拜了老鬼为师,老鬼一年教他一点,三年的时间没把他培养成医学大家,也让他认识了近千种的药材,和一些简单药物的配制。他还拜了一名拳王为师,三年不辞辛苦地苦练。
墨老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辛苦?墨氏集团有你爹地打理,就算你长大,他也会帮你,不会一下全部丢给你。你不用这么卖命,你要好好享受你的童年。”
哥哥却摇头,除了墨氏集团,还要找到乐乐。乔森那么厉害,他要从乔森的手里抢回乐乐,他就必须比乔森更厉害。乔森一天天老去,他一天天变得强壮,所以等他找大,等他找到乐乐,他就一定可以打败乔森,把乐乐带回来。
六岁那年,哥哥入学,薛冰终于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墨沉!
妹妹的消息莫要沉下,乐乐的消息莫要沉下,她们都要回来,都要回来……墨沉记住了自己的名字,也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一件事“乐乐,妈咪今天终于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墨沉。她说,你和妹妹的消息都不要沉下去,要浮起来,要平安地回来。你在那么远的地方,都不会知道我已经有了名字,如果你找回来,还叫我哥哥,那要怎么办?乐乐,今晚你会做梦吗?我去你梦里告诉你,我叫墨沉,你要叫记住,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一定要找墨沉,墨沉哥哥!”
趴在笔记本上面睡着,薛冰进来看到这篇日记,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三年,墨翟又像找妹妹那样,花费了巨大的财力和物力都没法找到乔森,他怀疑乔森用的名字不是真名,编造的事实也不是真实,害得他一直找不到。
薛冰也在三年前重新进入了娱乐圈,进入娱乐圈的目的是害怕乐乐忘记她。她想着乔森那么有钱,家里一定会有电视,有电视乐乐就一定会看。不管看什么,万一看到她,乐乐就不会忘记她,就会记得要回来看看她。
想法总是很好,却不知道乐乐的生活环境会那样的恶劣,根本没有电视,天天在泥里滚树上爬,不是打架就是练枪,累了就跳到海里哗哗地游一圈,一个十足的女汉子。她也不叫乐乐,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穆灵雪。
穆是她妈妈的姓!
她十五岁那年,乔森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严重的伤。问他怎么受的伤,他不肯说,问别人,别人也不肯说。因为受伤,乔森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十八岁那年,乔森的身体败落到了极致。
因为他身体的败落,很多人离开了他,去寻找新的主人发财致富。乔森不难过,事世就是这样,也让她走。她却不走,一直陪着他。她二十岁那年,乔森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死的那一夜,岛上的人各种疯狂,抢钱,烧房,把能带走的全部带走。
等她从悲伤中回过神,眼神就只剩一片废墟!
她埋葬了乔森,带着自己不多的私房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她全然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也不记得背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她却记得乔森,记得乔森给她安排的训练,记得乔森给她说过的话:“不想被别人欺负,你就要变得强大,没有谁可以守护你一辈子。能守护你一辈子的人,只有你自己。日后我不在了,你就离开这里,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生活。我的朋友不适合你,我死后你别指望他们帮助你。”
带着这些话,带着不多的私房钱和不多的枪支弹药,她离开了岛上,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里灯红酒绿,高楼大厦,有橱窗,有餐厅,还有许多说不上名字的东西……她无所不好奇,一日一日在街上游走,也发现自己的钱越来越少……
她必须找一份工作赚钱,必须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必须让自己活下去。可是,她没有学历,她不会电脑,她学的汉字、学的英语、学的数学都很有限,只够自己能看懂,做不了什么正经的工作。
她能做的,洗碗,服务员……一个月又没有多少工钱,不够她花两天……她必须找个赚钱的工作,可是什么工作会赚钱呢?她向旅店的老板娘打听。
老板娘见她长得不错,又见她身上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气质,觉得男人会喜欢,就对她说:“夜总会!”
“夜总会?”夜总会是什么地方?那里有什么赚钱的?她会打架,会爬树,会玩枪……她做不了精致的细活,但可以做保镖之类的硬活,她身手很好的,真的很好。
老板娘勾勾手指,等她凑过来,她才贴着她的耳朵说:“夜总会里面有很多有钱的男人,你长得这么好看,应该很容易就会撞到一个。如果他让你陪一夜,你就要二十万。如果他想让你长期陪,你就慢慢要。记得要首饰,带钻的首饰,日后都能变现很多钱。”
乐乐明白了她的意思,眉头一蹙,恶心道:“你想让我去做那种事情?”
“你不是想要赚钱多的工作吗?除了那种工作,这世上哪里还有你说的那种赚钱又快又容易又钱多的工作。”老板娘苦口婆心地解释,... -->>
乐乐不要住这种地方,不要在这里生活,她要回家,她要爹地,她要妈咪,她哇哇的哭,哭着要走……乔森见状,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哈哈地大笑:“不愧是她生的,和她第一次来这里的反应一模一样,她也是这样哭着要回去,可不久之后就习惯了。乐乐也别怕,住一段时间你就会喜欢这里,就会发现这里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天堂。”
“不,不要不要不要……”乐乐反抗着,拒绝着,大闹着。可是,反抗无效。她被乔森带回吊楼,交给老师,开始了严厉的训练。
每天她五点钟就要起床,如果敢不起床,老师的鞭子就会抽到她的身上。起床之后,她要学习扎马步,要学习跑步,要学习游泳,还要学习爬树。如果爬不上去,她还要挨打。
她一身的伤,伤痕累累,哭也没有有理她,生气绝食也没有人哄她。她格外的想念墨翟,想念薛冰,想念哥哥……她不停地叫,不停的哭,可是哭破嗓子也没有人理她,更别想回去……和她当时计划的,完全不一样……多少个夜晚她都会梦到墨翟,多少个夜晚她都会梦到哥哥追在汽车的后面,多少个夜晚她从梦中哭醒……
乔森见状,心疼她,也心狠地交待手下:“不用怕她哭,越哭越练,她什么时候忘记墨翟一家,你们什么时候把难度降下来。她是我的女儿,也只能是我乔森的女儿,她心里能记住的爹地只有我乔森。”
难度一天比一天大,运动量也一天超过一天,乐乐累极了,早上爬不起床,晚上倒床就睡着,连梦都很少做。时间一晃过去三年,她习惯了岛上的生活,也习惯了超强度的训练,她变得结实,也变得坚强。
她的同龄人都不是她的对手,哪怕是很胖的男生,她也能轻而易举把他们打倒。她成了岛上第一的小主人,受着各种小人的拥护,她也很喜欢乔森,见到他就爹地爹地地叫。
时间的推移,成长的更新,她忘记了墨翟,忘记了薛冰,对哥哥的记忆也不那么清晰,只隐隐觉得好像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在身边……哥哥却没有忘记她,自她走后,就一直在找她,要么委托墨翟,要么委托风扬,要么自己学着寻找……
他拜了风扬为师,风扬把自己的所长全部教给他。他拜了老鬼为师,老鬼一年教他一点,三年的时间没把他培养成医学大家,也让他认识了近千种的药材,和一些简单药物的配制。他还拜了一名拳王为师,三年不辞辛苦地苦练。
墨老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辛苦?墨氏集团有你爹地打理,就算你长大,他也会帮你,不会一下全部丢给你。你不用这么卖命,你要好好享受你的童年。”
哥哥却摇头,除了墨氏集团,还要找到乐乐。乔森那么厉害,他要从乔森的手里抢回乐乐,他就必须比乔森更厉害。乔森一天天老去,他一天天变得强壮,所以等他找大,等他找到乐乐,他就一定可以打败乔森,把乐乐带回来。
六岁那年,哥哥入学,薛冰终于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墨沉!
妹妹的消息莫要沉下,乐乐的消息莫要沉下,她们都要回来,都要回来……墨沉记住了自己的名字,也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一件事“乐乐,妈咪今天终于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墨沉。她说,你和妹妹的消息都不要沉下去,要浮起来,要平安地回来。你在那么远的地方,都不会知道我已经有了名字,如果你找回来,还叫我哥哥,那要怎么办?乐乐,今晚你会做梦吗?我去你梦里告诉你,我叫墨沉,你要叫记住,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一定要找墨沉,墨沉哥哥!”
趴在笔记本上面睡着,薛冰进来看到这篇日记,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三年,墨翟又像找妹妹那样,花费了巨大的财力和物力都没法找到乔森,他怀疑乔森用的名字不是真名,编造的事实也不是真实,害得他一直找不到。
薛冰也在三年前重新进入了娱乐圈,进入娱乐圈的目的是害怕乐乐忘记她。她想着乔森那么有钱,家里一定会有电视,有电视乐乐就一定会看。不管看什么,万一看到她,乐乐就不会忘记她,就会记得要回来看看她。
想法总是很好,却不知道乐乐的生活环境会那样的恶劣,根本没有电视,天天在泥里滚树上爬,不是打架就是练枪,累了就跳到海里哗哗地游一圈,一个十足的女汉子。她也不叫乐乐,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穆灵雪。
穆是她妈妈的姓!
她十五岁那年,乔森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严重的伤。问他怎么受的伤,他不肯说,问别人,别人也不肯说。因为受伤,乔森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十八岁那年,乔森的身体败落到了极致。
因为他身体的败落,很多人离开了他,去寻找新的主人发财致富。乔森不难过,事世就是这样,也让她走。她却不走,一直陪着他。她二十岁那年,乔森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死的那一夜,岛上的人各种疯狂,抢钱,烧房,把能带走的全部带走。
等她从悲伤中回过神,眼神就只剩一片废墟!
她埋葬了乔森,带着自己不多的私房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她全然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也不记得背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她却记得乔森,记得乔森给她安排的训练,记得乔森给她说过的话:“不想被别人欺负,你就要变得强大,没有谁可以守护你一辈子。能守护你一辈子的人,只有你自己。日后我不在了,你就离开这里,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生活。我的朋友不适合你,我死后你别指望他们帮助你。”
带着这些话,带着不多的私房钱和不多的枪支弹药,她离开了岛上,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里灯红酒绿,高楼大厦,有橱窗,有餐厅,还有许多说不上名字的东西……她无所不好奇,一日一日在街上游走,也发现自己的钱越来越少……
她必须找一份工作赚钱,必须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必须让自己活下去。可是,她没有学历,她不会电脑,她学的汉字、学的英语、学的数学都很有限,只够自己能看懂,做不了什么正经的工作。
她能做的,洗碗,服务员……一个月又没有多少工钱,不够她花两天……她必须找个赚钱的工作,可是什么工作会赚钱呢?她向旅店的老板娘打听。
老板娘见她长得不错,又见她身上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气质,觉得男人会喜欢,就对她说:“夜总会!”
“夜总会?”夜总会是什么地方?那里有什么赚钱的?她会打架,会爬树,会玩枪……她做不了精致的细活,但可以做保镖之类的硬活,她身手很好的,真的很好。
老板娘勾勾手指,等她凑过来,她才贴着她的耳朵说:“夜总会里面有很多有钱的男人,你长得这么好看,应该很容易就会撞到一个。如果他让你陪一夜,你就要二十万。如果他想让你长期陪,你就慢慢要。记得要首饰,带钻的首饰,日后都能变现很多钱。”
乐乐明白了她的意思,眉头一蹙,恶心道:“你想让我去做那种事情?”
“你不是想要赚钱多的工作吗?除了那种工作,这世上哪里还有你说的那种赚钱又快又容易又钱多的工作。”老板娘苦口婆心地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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