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回一朝春尽红颜老,少女心思死得早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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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得没有记载的时候,天上之水昆吾溪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轩辕野,这里是民风朴健的昆吾国的土地,昆吾国国土不大,却因占据着肥沃的轩辕野而格外富庶丰饶。从这里沿着昆吾溪一路逆水而上,便是昆仑野,能忘记通往天路的昆仑丘,昆仑八宫之上,就是神明居住的云上九野,此时神与人的世界还未隔绝,常有心慕天神之人,不畏艰险,去往云城,只求能见一见传说中的神明。神明赐予一束金黍,可收千百石,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丰衣足食啊……那我们用金黍来造酒,不觉得神明很罪恶么。”轩辕野上,有骑着青牛的少年,眉目华美,眼神清逸,端着一壶酒,背靠着倒坐在牛身上的少女,青衫茵茵,正是仙家流水常服。
少女叼着一叶薄荷,脚上一双红色的芍药绣花鞋,随着一首调子提着拍子:“本就不同,是没办法平等的。”
“可你还是觉得有些荒谬吧?”少年拽着自己的发尾,在少女的脸上挠痒痒。
“就算是荒谬也没有办法——有花杳杳,在水之南,求之不得,继而复返——我没有这么单纯的心思和毅力。”少女一把抓住那一握发丝,将那叶薄荷,卷了几卷,就编在了头发里。
少年莞尔一笑,笑容明朗,甜美四溢:“也是呢,我们都没有——我们是神明啊。”
少年的头发被编成昆吾少女的风情,发丝慵懒,发辫缠绵,少女肆意张扬的笑声随着薄荷味道乘风而去,散在了永远清澈透明,永无止息的昆吾溪。
金风玉露其实本来就是仙家的一种酒,是金黍和昆吾溪的玉水酿造的酒。金黍是云上九野的仙家之谷,吃了可以延年益寿,益气养精;玉水是昆吾溪的源头,于一块巨大昆仑玉之中自生而出的泉水,流淌成小溪,喝了能够刀兵不侵,邪祟不近。
彼时的华练的厨艺不怎么样,高不成低不就,还时常失手,但鬼点子多,用风起之处的金思乔木叶子上的晨露与的果实,加在金风玉露之中。
且不论这酒味道只是变得微微甜了些,单说这含义,是非常美好的。
君为乔木,惹我相思。
想想华练都觉得自己那会儿简直少女心泛滥,浪漫爆了!
“唉,一朝春尽红颜老,少女心思死得早。”华练摸着自己半边脸,前几天吃的太好,这两日都觉得脸颊虚软,莫不是长肉了?
“……姐,快到了。”她手中转着的康乐球之一,传出鬼王姬的声音。
不知道贺兰会不会就这么认罪,毕竟武则天已经下令斩首,横竖都是死,不认他在八荒的作为,也是常情。不过,为了不放过这个听证的好机会,华练将黄少卿和鬼王姬放进了自己的两个小空间里,外表伪装成核桃康乐球的模样,还是随身带了去。
拜帖早就送去,而隔了两日,贺兰才回了帖子,让金鲤车来接她——果然这厮的心思也愈加难测了。
洛阴是华练最熟悉的地界之一,这里虽然容易迷路,可也有一番隐晦难明的乐趣,尤其是高高低低的石板路、路上还有河、河下架着桥,洛阴的神鬼闹不出什么第一第二产业,于是第三产业极其繁荣,东西南北各色宝货这里都能看见,便是那不能说出名字的鬼市,也有人毫无惧色地卖着西洋奴——长獠牙吸血的,长翅膀貌美的,长尖耳发光的,在洛阴,只有你想不出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贺兰府邸站着视野高广处,过了暗娼街,再转两条宝货铺子街,上了通天道,左手一片云楼,最外边峭壁高台便是贺兰敏之时常饮酒观市的地方。
有甜甜酒香清浅传来,若有似无,贺兰敏之微微一笑,转过身来,正瞧见华练穿着家常的妃色舞剑胡服,昂首阔步地走到高台上,那模样就像早上吃完饭遛弯儿,随便溜达到了邻里街坊处,和邻家二狗子打个招呼那般随意:“呦,晋郎,好久没见了。”
“难为你还能认出我来。”贺兰敏之莞尔,示意华练他对面的贵妃榻是专门备下来给她的。
华练也不客气,随意蹬了绣着芍药花的马步鞋,半倚半靠上了贵妃榻,还不忘唤一声贺兰的侍女:“别愣着呀,赶紧来点儿茶水果子,我还没吃早饭哪。”
“你还是这么口没遮拦的——看似无遮,其实话里有话,现在我却听得懂了。”贺兰敏之着苍青色芍药暗纹深衣,看了看华练的鞋,不由得一笑。
若是看着这鞋便觉得她念旧情,那便错了,这不过是她惯常用的,让他放开戒备的障眼法。
他不会再上当了。
贺兰敏之取了鎏金压团云腾蛇纹的团茶,扬腕激汤,袖风藏水,水中氤氲有佳人一笑,浮浮微微,似散未散,眉目生动。
“这茶给我喝倒是浪费了,不如给我一杯咖啡。”华练看着水中面容。
“那是什么?”贺兰敏之挑眉。
华练一哂,她倒是忘了,这人不是酒吞,这人显见与酒吞差别甚大——他还未成为酒吞。
原来所谓酒吞是中土唐使的传闻,是这样来的。他并不是被派遣来唐的,而根本就是朝廷的使者。
她第一次在唐朝生活时游于西域和唐土西北,并未留意长安和洛阳的情况,而后来几次在唐,都是有人有事,更没有在意三千使者,八荒往来,办完事儿见完人就直接走了;
这算来是她第二次久居大唐,因而之于陈清平,这也是第二次久居大唐;之于老周和西王母座下女徒们,更是如此。第一次他们还都不是清平馆的人,各自有各自的修行,不曾游离于时间之外,谁会去留心一位深居简出的使者,又有谁会在意一些女妖惨死?而对于老宋、老元、今昭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留居唐朝,更是一头雾水,全然无知。
而本该有知的大理寺中人,却不是清平馆中人,也不曾游离于时间之外,光阴之漩,自然无从发觉这些秘辛关节。
辩机腰斩,荷兰断头,这是太岁的史书里记载的事情,如此说来,姬晋他就算机缘巧合得到了肉身,也还是难逃一死。
也是呢,光是武则天的龙怒,就足够贺兰敏之死个三五回了。
身为女皇特使,不专心办差,反而撩猫逗狗,害人性命,坏女皇名声,他不死,谁死?更何况在女皇眼中,贺兰敏之只是个凡人,现在却发现是被妖魔附身的赝品,只怕更会气炸了肺,恨不得赶紧把他给斩了呢。
反正不算是她破坏时间因果,陈辉卿也不会生气,别的事情,就爱咋咋地吧。华练饮下茶汤,嘴唇将那水中面容打散,一口气喝干,放下杯子,捏了一块儿玛瑙团。
唐时玛瑙团与后世的玛瑙团有些不同,也有樱桃红果,只是全用樱汁儿果肉,加以琼脂,糯米粉,堆成玛瑙珠儿一样的点心,吃起来因为琼脂缘故,表面微微凉脆,内里有糯米软绵,酸甜适口。便是对甜食并无热衷的华练,也觉得是一样好吃好看的。
而且,这是对甜食情有独钟的陈辉卿,在唐时最喜欢用来配咖啡的果子啊。
华练莞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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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得没有记载的时候,天上之水昆吾溪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轩辕野,这里是民风朴健的昆吾国的土地,昆吾国国土不大,却因占据着肥沃的轩辕野而格外富庶丰饶。从这里沿着昆吾溪一路逆水而上,便是昆仑野,能忘记通往天路的昆仑丘,昆仑八宫之上,就是神明居住的云上九野,此时神与人的世界还未隔绝,常有心慕天神之人,不畏艰险,去往云城,只求能见一见传说中的神明。神明赐予一束金黍,可收千百石,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丰衣足食啊……那我们用金黍来造酒,不觉得神明很罪恶么。”轩辕野上,有骑着青牛的少年,眉目华美,眼神清逸,端着一壶酒,背靠着倒坐在牛身上的少女,青衫茵茵,正是仙家流水常服。
少女叼着一叶薄荷,脚上一双红色的芍药绣花鞋,随着一首调子提着拍子:“本就不同,是没办法平等的。”
“可你还是觉得有些荒谬吧?”少年拽着自己的发尾,在少女的脸上挠痒痒。
“就算是荒谬也没有办法——有花杳杳,在水之南,求之不得,继而复返——我没有这么单纯的心思和毅力。”少女一把抓住那一握发丝,将那叶薄荷,卷了几卷,就编在了头发里。
少年莞尔一笑,笑容明朗,甜美四溢:“也是呢,我们都没有——我们是神明啊。”
少年的头发被编成昆吾少女的风情,发丝慵懒,发辫缠绵,少女肆意张扬的笑声随着薄荷味道乘风而去,散在了永远清澈透明,永无止息的昆吾溪。
金风玉露其实本来就是仙家的一种酒,是金黍和昆吾溪的玉水酿造的酒。金黍是云上九野的仙家之谷,吃了可以延年益寿,益气养精;玉水是昆吾溪的源头,于一块巨大昆仑玉之中自生而出的泉水,流淌成小溪,喝了能够刀兵不侵,邪祟不近。
彼时的华练的厨艺不怎么样,高不成低不就,还时常失手,但鬼点子多,用风起之处的金思乔木叶子上的晨露与的果实,加在金风玉露之中。
且不论这酒味道只是变得微微甜了些,单说这含义,是非常美好的。
君为乔木,惹我相思。
想想华练都觉得自己那会儿简直少女心泛滥,浪漫爆了!
“唉,一朝春尽红颜老,少女心思死得早。”华练摸着自己半边脸,前几天吃的太好,这两日都觉得脸颊虚软,莫不是长肉了?
“……姐,快到了。”她手中转着的康乐球之一,传出鬼王姬的声音。
不知道贺兰会不会就这么认罪,毕竟武则天已经下令斩首,横竖都是死,不认他在八荒的作为,也是常情。不过,为了不放过这个听证的好机会,华练将黄少卿和鬼王姬放进了自己的两个小空间里,外表伪装成核桃康乐球的模样,还是随身带了去。
拜帖早就送去,而隔了两日,贺兰才回了帖子,让金鲤车来接她——果然这厮的心思也愈加难测了。
洛阴是华练最熟悉的地界之一,这里虽然容易迷路,可也有一番隐晦难明的乐趣,尤其是高高低低的石板路、路上还有河、河下架着桥,洛阴的神鬼闹不出什么第一第二产业,于是第三产业极其繁荣,东西南北各色宝货这里都能看见,便是那不能说出名字的鬼市,也有人毫无惧色地卖着西洋奴——长獠牙吸血的,长翅膀貌美的,长尖耳发光的,在洛阴,只有你想不出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贺兰府邸站着视野高广处,过了暗娼街,再转两条宝货铺子街,上了通天道,左手一片云楼,最外边峭壁高台便是贺兰敏之时常饮酒观市的地方。
有甜甜酒香清浅传来,若有似无,贺兰敏之微微一笑,转过身来,正瞧见华练穿着家常的妃色舞剑胡服,昂首阔步地走到高台上,那模样就像早上吃完饭遛弯儿,随便溜达到了邻里街坊处,和邻家二狗子打个招呼那般随意:“呦,晋郎,好久没见了。”
“难为你还能认出我来。”贺兰敏之莞尔,示意华练他对面的贵妃榻是专门备下来给她的。
华练也不客气,随意蹬了绣着芍药花的马步鞋,半倚半靠上了贵妃榻,还不忘唤一声贺兰的侍女:“别愣着呀,赶紧来点儿茶水果子,我还没吃早饭哪。”
“你还是这么口没遮拦的——看似无遮,其实话里有话,现在我却听得懂了。”贺兰敏之着苍青色芍药暗纹深衣,看了看华练的鞋,不由得一笑。
若是看着这鞋便觉得她念旧情,那便错了,这不过是她惯常用的,让他放开戒备的障眼法。
他不会再上当了。
贺兰敏之取了鎏金压团云腾蛇纹的团茶,扬腕激汤,袖风藏水,水中氤氲有佳人一笑,浮浮微微,似散未散,眉目生动。
“这茶给我喝倒是浪费了,不如给我一杯咖啡。”华练看着水中面容。
“那是什么?”贺兰敏之挑眉。
华练一哂,她倒是忘了,这人不是酒吞,这人显见与酒吞差别甚大——他还未成为酒吞。
原来所谓酒吞是中土唐使的传闻,是这样来的。他并不是被派遣来唐的,而根本就是朝廷的使者。
她第一次在唐朝生活时游于西域和唐土西北,并未留意长安和洛阳的情况,而后来几次在唐,都是有人有事,更没有在意三千使者,八荒往来,办完事儿见完人就直接走了;
这算来是她第二次久居大唐,因而之于陈清平,这也是第二次久居大唐;之于老周和西王母座下女徒们,更是如此。第一次他们还都不是清平馆的人,各自有各自的修行,不曾游离于时间之外,谁会去留心一位深居简出的使者,又有谁会在意一些女妖惨死?而对于老宋、老元、今昭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留居唐朝,更是一头雾水,全然无知。
而本该有知的大理寺中人,却不是清平馆中人,也不曾游离于时间之外,光阴之漩,自然无从发觉这些秘辛关节。
辩机腰斩,荷兰断头,这是太岁的史书里记载的事情,如此说来,姬晋他就算机缘巧合得到了肉身,也还是难逃一死。
也是呢,光是武则天的龙怒,就足够贺兰敏之死个三五回了。
身为女皇特使,不专心办差,反而撩猫逗狗,害人性命,坏女皇名声,他不死,谁死?更何况在女皇眼中,贺兰敏之只是个凡人,现在却发现是被妖魔附身的赝品,只怕更会气炸了肺,恨不得赶紧把他给斩了呢。
反正不算是她破坏时间因果,陈辉卿也不会生气,别的事情,就爱咋咋地吧。华练饮下茶汤,嘴唇将那水中面容打散,一口气喝干,放下杯子,捏了一块儿玛瑙团。
唐时玛瑙团与后世的玛瑙团有些不同,也有樱桃红果,只是全用樱汁儿果肉,加以琼脂,糯米粉,堆成玛瑙珠儿一样的点心,吃起来因为琼脂缘故,表面微微凉脆,内里有糯米软绵,酸甜适口。便是对甜食并无热衷的华练,也觉得是一样好吃好看的。
而且,这是对甜食情有独钟的陈辉卿,在唐时最喜欢用来配咖啡的果子啊。
华练莞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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