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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给我穿的衣裳?那我的小小鸟,岂不是也被你看过了?
哎呀,丢死人了啊!
“来,快让我瞧瞧!”
大疙瘩还沉浸在红叶温柔的怀抱中,突然就被一个十分不客气的大手拉走了。
他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等他终于回过神来时就见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正眯着眼睛给自己把脉。
这个老头子长得可真老了,不仅头发花白,就连胡子都是白的,而且那胡子长得不行,乱糟糟地围在下巴上,难看死了。
这个老头子,就是神医甄修明。
这三年来,因为思念冉燕,又因为时常去尝试各种解毒的草药,他的外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英俊小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不修边幅头发胡须皆白的半老头子了。
冉清和夏耿曾经不知一次地劝他放下从前,去找个好姑娘成家立业。
但是甄修明从来不把这些话当回事,后来两人说得多了,他也听得烦了,索性都不过来了,弄的两人也不敢再跟他说起这件事了。
从老道士那里问不到一句话,甄修明就只好亲自来给大疙瘩把脉了。
这一把脉不要紧,差点把他吓得从椅子上掉到地上去!
“这,这,鬼手神医!你号称鬼手神医,原来就是个浪得虚名的败类!你,你把这孩子的身子,糟蹋成了什么样!”
甄修明一把甩开大疙瘩瘦弱的小胳膊,要不是秦风见状不好吉时拉住了他,只怕他都要冲到老道士面前拎着他衣领子开揍了。
什么?儿子的情况,不好?
冉清的手顿时就冰凉冰凉得了,她以为,三年后孩子回来了就是没事了的,怎么,怎么会这样?
夏耿更是震惊不已,冉清带孩子去洗澡的时候他也问了老道士不少问题,但是跟甄修明一样,老道士什么都不说。
此时听到甄修明的话,他也是又气又急又担心。
最后还是冉家老家主开了口,这老道士才终于张开眼睛,慢悠悠地咧嘴笑了:“你们担心啥?这孩子厉害着呢!放心吧,死不了!”
死不了?
“你他娘的!让你带走了三年就是一句死不了吗?!还不如留在老子身边!”
甄修明真是气得想要骂娘了,不过老道士一句话立即怼得他安静下来了。
“留在你身边?你当初的药浴,能保住他的小命吗?”
是啊,他的药浴不能保住他的小命,不然另外那个小家伙儿就不会顶不过去死掉了。
大厅里一时间异常安静,就连夏远都乖乖地闭紧了嘴巴,甚至连呼吸都不敢使劲了。
咕噜,咕噜!
众人回神,纷纷看向了大疙瘩的肚子。
大疙瘩小脸儿红红,抿紧了唇角,终于憋出了一句话:“那个,你们继续,我,我让它再坚持一会儿。”
再坚持一会儿?
冉清哭笑不得,立即招呼着大家入座开席。
老道士说得对,不管孩子如何,至少他是活着的。
她当初费了那么多劲儿,不就是为了让孩子活下来吗?现在孩子活着出现在自己面前,她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这一切,已经足够了。
甄修明脸色异常难看,他心里有很多话想要说出来,但是看到冉清夏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他就不忍心说了。
这样幸福的场面,他如何能够说出大疙瘩其实寒毒未清随时会发作的话?
这样的话太诛心了,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不过很快,甄修明就不再为这件事纠结了,因为,他的所有注意力都被满桌子的美食吸引去了。
今日的饭菜实在是太丰盛了,绝对算得上是甄修明近两个月以来吃过的最为丰盛的饭菜了。
自从两个月前朝廷中查明了一件通敌叛国的大案,百姓们的生活就像是回到了十年前,谁也不敢大吃大喝了,就怕因为一时露富而被朝廷当成了收受钱财而通敌叛国的罪人。
至于那个通敌叛国的人到底是谁,说起来也让朝廷上下震惊了许久。就是之前跟夏耿定了娃娃亲的言家。
言老爷一家被抄家,言素素因为一年前嫁了出去,才免于了这场灾祸。
说来也算是好人有好报,言素素因为夏耿的事惹得言老爷不悦,言老爷一气之下将她许配给了外地的一个富商家的公子。
本来是乱点鸳鸯的事,没想到这两人见面之后竟是日久生情恩爱非常。
言素素不仅找到了托付终身的良人,更是因为嫁入商家而幸免于难,也算是言家唯一一个下场不错的人了。
至于其他人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通敌叛国是大罪,要不是皇帝仁慈,是完全可以诛九族的。
不过,皇帝听从了夏耿的建议,以此收买人心,只是处置了涉案的几家。
主谋之人斩首示众,亲属中男的充军,女的为奴。言素素的父亲自然就是被斩首的那一个了。
言老爷当年设计谋害夏耿,冉清又被害得身中剧毒,两个儿子更是一个夭折一个失踪。
这起通敌叛国案件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结案,夏耿在其中的作用自然不容小觑。
“大疙瘩,来,多吃点!”
“吃个鸡腿吧!不喜欢?那要不是试试烤鹅?也不喜欢?那,这个呢?这个是燕窝粥,很甜的!”
冉清一股脑儿地给大疙瘩夹了好多菜,他面前的小碗堆得像个小山似的,摇摇欲坠。
不仅是冉清,还有夏耿,红叶,秦风,就连埋头吃饭的甄修明也时不时地给他夹了点菜。
只是,立志从此要干干净净的大疙瘩十分不喜欢不修边幅的甄修明,默默地将他夹给自己的菜又给送了回去。
可怜甄修明还以为是这小子感激自己为他把脉,所以把这些好吃的东西送了回来,美滋滋地吃了个干干净净。
“大疙瘩,你是不是不喜欢吃肉?这样吧,哥哥帮你把肉吃干净,你吃菜就好了啊!看,哥哥对你好不好?”
夏远笑得人畜无害,小手儿举着筷子就要把大疙瘩碗里的大鸡腿夹走。
不过,还不等他夹中,那鸡腿便落进了大疙瘩的嘴巴里。
一边吃着,这小子还十分欠揍地一本正经说道:“不牢哥哥费心,我的肚子大得很,能把它们通通吃干净呢!不过,哥哥若是怕我吃不完,不如,就帮我把这些吃了吧!”
低头看了一眼大疙瘩推过来的甜粥和青菜,夏远恨得牙根痒痒。
桌上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他最喜欢的鸡腿烤鹅全都落进了大疙瘩的碗里。
他也想吃肉啊,他不想吃青菜,不想喝粥啊!
正郁闷着,夏远突然发现自己的碗里有了一块儿红烧肉。
揉揉眼睛,哇,又多了一个鸡爪子!
再揉揉眼睛,哇,这次更多了,鸡肉饼,牛肉包子,茴香肉馅饼!
全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啊!
激动地泪流满面的夏远蓦然抬头,就见到抱着鸡腿大啃特啃的弟弟正冲着自己嘿嘿直笑。
抹了一把泪水,夏远点头坚信:这个弟弟真好啊!他以后一定要对弟弟更好!
看着大疙瘩吃得高兴的小模样,冉清心中一酸,也开始流眼泪了。
这孩子从小就不在自己身边,肯定吃了不少苦,没想到,竟是连饭都没有吃饱。
瞧啊,这才一眨眼的功夫,一个大鸡腿就啃完了,还有两个肉包子也被他消灭干净了。
冉清欣喜万分,拿起筷子又给儿子夹了好几个他喜欢吃的肉包子。
“大疙瘩真乖,来,多吃点包子,吃得多了就能长肉了!”
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多吃多长,长得胖胖的才好。
大疙瘩自打出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自然是吃的狼吞虎咽。
正吃得高兴,一个小小的杯子放到了他面前。
他以为是冉清给他准备的,十分自然地便将那小杯子端了起来,一饮而尽。
咳咳,咳咳!
好辣!
好苦!
大疙瘩剧烈地咳嗽起来,一张小脸儿都憋得红红的了,两行清泪更是委屈地飘了出来。
“大疙瘩!儿子!”
冉清一把扑过来,又是心肝儿又是乖乖地叫着,就连儿子新梳好的头发都被她揉乱了。
“没出息,再喝!”
不等几人开口,老道士又拿了一杯酒递过来,径直推到了大疙瘩面前,示意他喝下去。
喝下去?
------题外话------
各位,前几天网站出了问题,读者进不去网站看文,书—城那边的同步也不及时,不过好在现在已经没事了,天太热,网站想休息休息,咳咳,希望各位小天使们见谅,原谅它这一次吧,下次它一定不会这么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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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穿的衣裳?那我的小小鸟,岂不是也被你看过了?
哎呀,丢死人了啊!
“来,快让我瞧瞧!”
大疙瘩还沉浸在红叶温柔的怀抱中,突然就被一个十分不客气的大手拉走了。
他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等他终于回过神来时就见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正眯着眼睛给自己把脉。
这个老头子长得可真老了,不仅头发花白,就连胡子都是白的,而且那胡子长得不行,乱糟糟地围在下巴上,难看死了。
这个老头子,就是神医甄修明。
这三年来,因为思念冉燕,又因为时常去尝试各种解毒的草药,他的外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英俊小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不修边幅头发胡须皆白的半老头子了。
冉清和夏耿曾经不知一次地劝他放下从前,去找个好姑娘成家立业。
但是甄修明从来不把这些话当回事,后来两人说得多了,他也听得烦了,索性都不过来了,弄的两人也不敢再跟他说起这件事了。
从老道士那里问不到一句话,甄修明就只好亲自来给大疙瘩把脉了。
这一把脉不要紧,差点把他吓得从椅子上掉到地上去!
“这,这,鬼手神医!你号称鬼手神医,原来就是个浪得虚名的败类!你,你把这孩子的身子,糟蹋成了什么样!”
甄修明一把甩开大疙瘩瘦弱的小胳膊,要不是秦风见状不好吉时拉住了他,只怕他都要冲到老道士面前拎着他衣领子开揍了。
什么?儿子的情况,不好?
冉清的手顿时就冰凉冰凉得了,她以为,三年后孩子回来了就是没事了的,怎么,怎么会这样?
夏耿更是震惊不已,冉清带孩子去洗澡的时候他也问了老道士不少问题,但是跟甄修明一样,老道士什么都不说。
此时听到甄修明的话,他也是又气又急又担心。
最后还是冉家老家主开了口,这老道士才终于张开眼睛,慢悠悠地咧嘴笑了:“你们担心啥?这孩子厉害着呢!放心吧,死不了!”
死不了?
“你他娘的!让你带走了三年就是一句死不了吗?!还不如留在老子身边!”
甄修明真是气得想要骂娘了,不过老道士一句话立即怼得他安静下来了。
“留在你身边?你当初的药浴,能保住他的小命吗?”
是啊,他的药浴不能保住他的小命,不然另外那个小家伙儿就不会顶不过去死掉了。
大厅里一时间异常安静,就连夏远都乖乖地闭紧了嘴巴,甚至连呼吸都不敢使劲了。
咕噜,咕噜!
众人回神,纷纷看向了大疙瘩的肚子。
大疙瘩小脸儿红红,抿紧了唇角,终于憋出了一句话:“那个,你们继续,我,我让它再坚持一会儿。”
再坚持一会儿?
冉清哭笑不得,立即招呼着大家入座开席。
老道士说得对,不管孩子如何,至少他是活着的。
她当初费了那么多劲儿,不就是为了让孩子活下来吗?现在孩子活着出现在自己面前,她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这一切,已经足够了。
甄修明脸色异常难看,他心里有很多话想要说出来,但是看到冉清夏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他就不忍心说了。
这样幸福的场面,他如何能够说出大疙瘩其实寒毒未清随时会发作的话?
这样的话太诛心了,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不过很快,甄修明就不再为这件事纠结了,因为,他的所有注意力都被满桌子的美食吸引去了。
今日的饭菜实在是太丰盛了,绝对算得上是甄修明近两个月以来吃过的最为丰盛的饭菜了。
自从两个月前朝廷中查明了一件通敌叛国的大案,百姓们的生活就像是回到了十年前,谁也不敢大吃大喝了,就怕因为一时露富而被朝廷当成了收受钱财而通敌叛国的罪人。
至于那个通敌叛国的人到底是谁,说起来也让朝廷上下震惊了许久。就是之前跟夏耿定了娃娃亲的言家。
言老爷一家被抄家,言素素因为一年前嫁了出去,才免于了这场灾祸。
说来也算是好人有好报,言素素因为夏耿的事惹得言老爷不悦,言老爷一气之下将她许配给了外地的一个富商家的公子。
本来是乱点鸳鸯的事,没想到这两人见面之后竟是日久生情恩爱非常。
言素素不仅找到了托付终身的良人,更是因为嫁入商家而幸免于难,也算是言家唯一一个下场不错的人了。
至于其他人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通敌叛国是大罪,要不是皇帝仁慈,是完全可以诛九族的。
不过,皇帝听从了夏耿的建议,以此收买人心,只是处置了涉案的几家。
主谋之人斩首示众,亲属中男的充军,女的为奴。言素素的父亲自然就是被斩首的那一个了。
言老爷当年设计谋害夏耿,冉清又被害得身中剧毒,两个儿子更是一个夭折一个失踪。
这起通敌叛国案件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结案,夏耿在其中的作用自然不容小觑。
“大疙瘩,来,多吃点!”
“吃个鸡腿吧!不喜欢?那要不是试试烤鹅?也不喜欢?那,这个呢?这个是燕窝粥,很甜的!”
冉清一股脑儿地给大疙瘩夹了好多菜,他面前的小碗堆得像个小山似的,摇摇欲坠。
不仅是冉清,还有夏耿,红叶,秦风,就连埋头吃饭的甄修明也时不时地给他夹了点菜。
只是,立志从此要干干净净的大疙瘩十分不喜欢不修边幅的甄修明,默默地将他夹给自己的菜又给送了回去。
可怜甄修明还以为是这小子感激自己为他把脉,所以把这些好吃的东西送了回来,美滋滋地吃了个干干净净。
“大疙瘩,你是不是不喜欢吃肉?这样吧,哥哥帮你把肉吃干净,你吃菜就好了啊!看,哥哥对你好不好?”
夏远笑得人畜无害,小手儿举着筷子就要把大疙瘩碗里的大鸡腿夹走。
不过,还不等他夹中,那鸡腿便落进了大疙瘩的嘴巴里。
一边吃着,这小子还十分欠揍地一本正经说道:“不牢哥哥费心,我的肚子大得很,能把它们通通吃干净呢!不过,哥哥若是怕我吃不完,不如,就帮我把这些吃了吧!”
低头看了一眼大疙瘩推过来的甜粥和青菜,夏远恨得牙根痒痒。
桌上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他最喜欢的鸡腿烤鹅全都落进了大疙瘩的碗里。
他也想吃肉啊,他不想吃青菜,不想喝粥啊!
正郁闷着,夏远突然发现自己的碗里有了一块儿红烧肉。
揉揉眼睛,哇,又多了一个鸡爪子!
再揉揉眼睛,哇,这次更多了,鸡肉饼,牛肉包子,茴香肉馅饼!
全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啊!
激动地泪流满面的夏远蓦然抬头,就见到抱着鸡腿大啃特啃的弟弟正冲着自己嘿嘿直笑。
抹了一把泪水,夏远点头坚信:这个弟弟真好啊!他以后一定要对弟弟更好!
看着大疙瘩吃得高兴的小模样,冉清心中一酸,也开始流眼泪了。
这孩子从小就不在自己身边,肯定吃了不少苦,没想到,竟是连饭都没有吃饱。
瞧啊,这才一眨眼的功夫,一个大鸡腿就啃完了,还有两个肉包子也被他消灭干净了。
冉清欣喜万分,拿起筷子又给儿子夹了好几个他喜欢吃的肉包子。
“大疙瘩真乖,来,多吃点包子,吃得多了就能长肉了!”
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多吃多长,长得胖胖的才好。
大疙瘩自打出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自然是吃的狼吞虎咽。
正吃得高兴,一个小小的杯子放到了他面前。
他以为是冉清给他准备的,十分自然地便将那小杯子端了起来,一饮而尽。
咳咳,咳咳!
好辣!
好苦!
大疙瘩剧烈地咳嗽起来,一张小脸儿都憋得红红的了,两行清泪更是委屈地飘了出来。
“大疙瘩!儿子!”
冉清一把扑过来,又是心肝儿又是乖乖地叫着,就连儿子新梳好的头发都被她揉乱了。
“没出息,再喝!”
不等几人开口,老道士又拿了一杯酒递过来,径直推到了大疙瘩面前,示意他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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