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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噜噗噜往嘴里塞面条,一边连连点头,心里盼着小林霜她们几个能够多顶一会儿,自己这里还没吃够呢!
只是,这个念头才刚刚兴起来,门外便响起了一个清脆而欣喜的声音。
“娘!你们好了没有?大姐夫已经进了二门了哦!”
噗!
林媛一口没忍住,将嘴里的面条吐了出来!
这个声音,是小林霜!
再一抬头,小林霜和小石头儿笑盈盈的脸已经出现在房间里,正邀功似的举着手里沉甸甸的红包向他们显摆。
刘氏真是连削了这两个熊孩子的心都有了,不是说好了堵门的吗?不是说没有自己的信儿不能开门的吗?怎么突然,就到了二进门了?
林媛呆呆地衔着一口还来不及咬断的面条,愣愣地看看小林霜和小石头儿,又愣愣地看向娘亲,顿时欲哭无泪。
好嘛,一个红包啊,这小丫头就把自己的亲姐姐给卖了!
“你这个死丫头!谁让你放他们进来的?不是说好了等消息的?你是不是把娘的话又给就着点心吃进去了?”
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刘氏声嘶力竭的大吼,小林霜和小石头儿两人见势不妙,蹭地转过身去一溜烟儿就给跑没了影儿。
微微晃动的帘子仿佛还在提醒大家,刚刚房间里来过两个小叛徒!
范氏等人面面相觑,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和诧异中回过神来。
最好还是小永严小大人儿似的扶额叹气:“我就说嘛,小姐姐最是靠不住的,偏娘亲你还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瞧吧,一个红包就给收买了,还不如让我去呢!”
至少我不会只要一个红包,怎么着也得两个啊!
“赶紧给大姐姐戴红盖头吧,瞧她还穿着拖鞋呢!”
见自己的提醒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小永严无可奈何地指着林媛的脚丫子,摇头叹气地走出门去了。
“呀!真的!居然忘记换鞋子了!”
水仙一低头,果然看到林媛的脚上还蹬着一双米黄色的软底绣鞋,根本不是小姐自己设计的那双跟马蹄子一样的小红鞋!
“快,快去把我的箱子抱过来,就是里边放着红色高跟鞋的那个!”
林媛哪里还有心情吃面条?三两口将荷包蛋扒拉进嘴巴里,就赶紧接过箱子来,取出了自己设计的简易版高跟鞋。
虽然是简易版,但是也十分漂亮。
鞋底是用硬猪皮做的,大概三公分高的鞋跟儿则是一根小小的细铁管儿,只是为了跟整个鞋子相配,林媛特意用染成了红色的硬猪皮将细铁管儿给包了起来,还在上边贴了不少红色花朵形状的绣片。
而鞋面则是红彤彤的蕾丝绣布,上边缀满了红色的小花绣片,还用珍珠点缀了了一个心形的装饰。
这双红色高跟鞋也是出自林媛之手,是她花费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才研究出来的。
因为这里的人们基本都是穿平底鞋的,就算是有高跟的,也跟松糕鞋一样,是大厚底。
这样的鞋子穿起来十分笨重,林媛还是比较怀念她以前穿的细高跟儿的高跟鞋,又漂亮又显气质。
所以,她便自己动手改造了这样一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细高跟儿红色高跟鞋。
她之前已经在房间里偷偷试穿过很多次了,别看这鞋子的用料十分简陋,但是因为自己设计的还算精巧,所以穿起来竟然也不是很累脚。
除了水仙和银杏,在场众人还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鞋子,就连刘氏这个当娘的,也是头一次见到女儿的绣鞋。
看到女儿穿上这双鞋子后,明显高了不知多少的个子,还有那陡然变得不一样的气质,刘氏惊得都快要合不拢嘴了。
第一次知道,一双鞋,也能让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变化!
“这,这是鞋子吗?居然还有这样的鞋子!真是,太漂亮了!”
田萱已经不顾形象地蹲在了地上,仔细去看林媛的脚丫子了。
严如春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脚上的鞋子,左看看右看看地,十分稀奇:“我只见过那种厚底的鞋子,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高跟鞋呢!媛儿,这,应该是你自己设计的吧?你怎么这么厉害!啧啧,咱们打个商量好不好?那戏园子不开了,咱们改成了鞋铺行不行?专门卖这种鞋子,保证能够赚大钱!”
林媛噗嗤一乐,她当然知道自己这样的鞋子穿出来以后会引起怎样的轰动,所以昨天严如春几人过来看她的首饰和礼服的时候,她才没有将这双鞋子拿出来。
不过,因为这鞋子也是她自己想出来的,穿在脚上到底合不合适,到底能穿多久才不会累脚,她自己也没有把握。
所以,林媛并不打算开一个鞋铺卖这样的鞋子。
更重要的是,这双鞋子是她为自己的婚礼特意制作的,为了不让旁人知道自己鞋子的制作过程,鞋底鞋面都是找人分开做的,然后她自己再亲自动手缝制到一起的。
这样大费周章地制作出来的鞋子,她能舍得让别人一起享用?
她想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自然是希望自己的一切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又怎会为了一些银子将自己的高跟鞋公之于众?
她要好好地保管好这双鞋子,让这双鞋子成为这个世界的绝唱,只有她自己才拥有的绝唱。
林媛笑着摇摇头,随便扯了个谎:“这鞋子不是我做的,是夏征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善于手工的异国人手里买来的,他自己也只是做出了这么一双而已。所以,我也不能做出来哦!”
果然,这样一个借口立即打消了严如春开鞋铺的念头,异国人在大雍出现的几率小之又小,更不要说还精通手工的异国人了。
光是在大雍,想要寻到一位拥有精湛手工技艺的匠人都很少,更不要说异国人了。
本就对这双鞋子十分喜欢,又因为它的难得,众人更是倍感珍惜了。
不过在长辈们看来,却是另一种想法。
夏征居然会为了一双鞋子而费心,可见对林媛是多么地上心了。
范氏杨氏几人都为林媛能找到一个真心实意对待自己的男人而由衷地欣慰。
看着林媛光鲜亮丽地穿着红色礼服,戴着红色盖头,还穿着大雍独一无二的漂亮鞋子,风风光光地出嫁到将军府做郡王妃,马氏不由得想起了自己那惨死的女儿。
说起来,林媛的容貌可是比不上女儿林思语的,只是,都怪自己眼光太过短浅,居然为了两个儿子的前程将女儿送给一个老头子做妾,最终害得女儿那么惨。
唉!
在心里叹了口气,马氏的眼圈忍不住红了红,女儿儿子都死了,现在身边也就只有这两个小家伙了。
扭头看了一眼正关切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兄弟,马氏心中一阵欣慰,虽然不是亲儿子,但是这两个孩子对待自己却比亲儿子还要关心。
把他们好好拉扯长大,这也算是一种救赎吧!
------题外话------
首先我要道歉,最近身体不好,三天两头跑医院,听大夫的意思,应该是要做个手术,可能月底的样子就要住院了,前几天因为精品,拼了命地万更,现在下来了,我就要存住院的稿子了。
因为不知道具体几号住院,所以我只能趁着这几天多写了,只是这样一来,答应大家的完结日子又要延后了,实在是对不住大家,不到万不得已我真的不想说这些,非常对不起,真的~
最近一直在忧虑,住院了闺女怎么办,手术以后输了消炎药还能不能给她吃奶,唉~
噗噜噗噜往嘴里塞面条,一边连连点头,心里盼着小林霜她们几个能够多顶一会儿,自己这里还没吃够呢!
只是,这个念头才刚刚兴起来,门外便响起了一个清脆而欣喜的声音。
“娘!你们好了没有?大姐夫已经进了二门了哦!”
噗!
林媛一口没忍住,将嘴里的面条吐了出来!
这个声音,是小林霜!
再一抬头,小林霜和小石头儿笑盈盈的脸已经出现在房间里,正邀功似的举着手里沉甸甸的红包向他们显摆。
刘氏真是连削了这两个熊孩子的心都有了,不是说好了堵门的吗?不是说没有自己的信儿不能开门的吗?怎么突然,就到了二进门了?
林媛呆呆地衔着一口还来不及咬断的面条,愣愣地看看小林霜和小石头儿,又愣愣地看向娘亲,顿时欲哭无泪。
好嘛,一个红包啊,这小丫头就把自己的亲姐姐给卖了!
“你这个死丫头!谁让你放他们进来的?不是说好了等消息的?你是不是把娘的话又给就着点心吃进去了?”
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刘氏声嘶力竭的大吼,小林霜和小石头儿两人见势不妙,蹭地转过身去一溜烟儿就给跑没了影儿。
微微晃动的帘子仿佛还在提醒大家,刚刚房间里来过两个小叛徒!
范氏等人面面相觑,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和诧异中回过神来。
最好还是小永严小大人儿似的扶额叹气:“我就说嘛,小姐姐最是靠不住的,偏娘亲你还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瞧吧,一个红包就给收买了,还不如让我去呢!”
至少我不会只要一个红包,怎么着也得两个啊!
“赶紧给大姐姐戴红盖头吧,瞧她还穿着拖鞋呢!”
见自己的提醒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小永严无可奈何地指着林媛的脚丫子,摇头叹气地走出门去了。
“呀!真的!居然忘记换鞋子了!”
水仙一低头,果然看到林媛的脚上还蹬着一双米黄色的软底绣鞋,根本不是小姐自己设计的那双跟马蹄子一样的小红鞋!
“快,快去把我的箱子抱过来,就是里边放着红色高跟鞋的那个!”
林媛哪里还有心情吃面条?三两口将荷包蛋扒拉进嘴巴里,就赶紧接过箱子来,取出了自己设计的简易版高跟鞋。
虽然是简易版,但是也十分漂亮。
鞋底是用硬猪皮做的,大概三公分高的鞋跟儿则是一根小小的细铁管儿,只是为了跟整个鞋子相配,林媛特意用染成了红色的硬猪皮将细铁管儿给包了起来,还在上边贴了不少红色花朵形状的绣片。
而鞋面则是红彤彤的蕾丝绣布,上边缀满了红色的小花绣片,还用珍珠点缀了了一个心形的装饰。
这双红色高跟鞋也是出自林媛之手,是她花费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才研究出来的。
因为这里的人们基本都是穿平底鞋的,就算是有高跟的,也跟松糕鞋一样,是大厚底。
这样的鞋子穿起来十分笨重,林媛还是比较怀念她以前穿的细高跟儿的高跟鞋,又漂亮又显气质。
所以,她便自己动手改造了这样一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细高跟儿红色高跟鞋。
她之前已经在房间里偷偷试穿过很多次了,别看这鞋子的用料十分简陋,但是因为自己设计的还算精巧,所以穿起来竟然也不是很累脚。
除了水仙和银杏,在场众人还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鞋子,就连刘氏这个当娘的,也是头一次见到女儿的绣鞋。
看到女儿穿上这双鞋子后,明显高了不知多少的个子,还有那陡然变得不一样的气质,刘氏惊得都快要合不拢嘴了。
第一次知道,一双鞋,也能让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变化!
“这,这是鞋子吗?居然还有这样的鞋子!真是,太漂亮了!”
田萱已经不顾形象地蹲在了地上,仔细去看林媛的脚丫子了。
严如春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脚上的鞋子,左看看右看看地,十分稀奇:“我只见过那种厚底的鞋子,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高跟鞋呢!媛儿,这,应该是你自己设计的吧?你怎么这么厉害!啧啧,咱们打个商量好不好?那戏园子不开了,咱们改成了鞋铺行不行?专门卖这种鞋子,保证能够赚大钱!”
林媛噗嗤一乐,她当然知道自己这样的鞋子穿出来以后会引起怎样的轰动,所以昨天严如春几人过来看她的首饰和礼服的时候,她才没有将这双鞋子拿出来。
不过,因为这鞋子也是她自己想出来的,穿在脚上到底合不合适,到底能穿多久才不会累脚,她自己也没有把握。
所以,林媛并不打算开一个鞋铺卖这样的鞋子。
更重要的是,这双鞋子是她为自己的婚礼特意制作的,为了不让旁人知道自己鞋子的制作过程,鞋底鞋面都是找人分开做的,然后她自己再亲自动手缝制到一起的。
这样大费周章地制作出来的鞋子,她能舍得让别人一起享用?
她想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自然是希望自己的一切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又怎会为了一些银子将自己的高跟鞋公之于众?
她要好好地保管好这双鞋子,让这双鞋子成为这个世界的绝唱,只有她自己才拥有的绝唱。
林媛笑着摇摇头,随便扯了个谎:“这鞋子不是我做的,是夏征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善于手工的异国人手里买来的,他自己也只是做出了这么一双而已。所以,我也不能做出来哦!”
果然,这样一个借口立即打消了严如春开鞋铺的念头,异国人在大雍出现的几率小之又小,更不要说还精通手工的异国人了。
光是在大雍,想要寻到一位拥有精湛手工技艺的匠人都很少,更不要说异国人了。
本就对这双鞋子十分喜欢,又因为它的难得,众人更是倍感珍惜了。
不过在长辈们看来,却是另一种想法。
夏征居然会为了一双鞋子而费心,可见对林媛是多么地上心了。
范氏杨氏几人都为林媛能找到一个真心实意对待自己的男人而由衷地欣慰。
看着林媛光鲜亮丽地穿着红色礼服,戴着红色盖头,还穿着大雍独一无二的漂亮鞋子,风风光光地出嫁到将军府做郡王妃,马氏不由得想起了自己那惨死的女儿。
说起来,林媛的容貌可是比不上女儿林思语的,只是,都怪自己眼光太过短浅,居然为了两个儿子的前程将女儿送给一个老头子做妾,最终害得女儿那么惨。
唉!
在心里叹了口气,马氏的眼圈忍不住红了红,女儿儿子都死了,现在身边也就只有这两个小家伙了。
扭头看了一眼正关切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兄弟,马氏心中一阵欣慰,虽然不是亲儿子,但是这两个孩子对待自己却比亲儿子还要关心。
把他们好好拉扯长大,这也算是一种救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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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道歉,最近身体不好,三天两头跑医院,听大夫的意思,应该是要做个手术,可能月底的样子就要住院了,前几天因为精品,拼了命地万更,现在下来了,我就要存住院的稿子了。
因为不知道具体几号住院,所以我只能趁着这几天多写了,只是这样一来,答应大家的完结日子又要延后了,实在是对不住大家,不到万不得已我真的不想说这些,非常对不起,真的~
最近一直在忧虑,住院了闺女怎么办,手术以后输了消炎药还能不能给她吃奶,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