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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在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汤姆内心桀骜不驯、行为顽皮乖张。但在公众面前,他有时却试图显得乖巧规矩。在主日学校的课堂上,他因为某些特质的欠缺或者是用心不足,在背诵《圣经》这个项目上远远地落后于其他所有孩童,但他却凭借物物交换的方式,得来了可资证明自身勤奋和聪明的小票,并在众人瞩目的情况下换来了奖品。这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他痛根读书和背诵,痛恨主日学校,却又愿意挖空心思,甚至不借舍弃自己的许多“宝贝”,只为换取那些只有通过他所痛根的读书和背诵才能得到的小票,只为得到他所痛恨的主日学校颁发的奖品?汤姆真的只是为了得到那本作为奖品的《圣经》吗?显然不是。此时的奖品更多的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了勤奋、聪明、耐心、虔诚、荣耀的符号,代表了社会规范的一种承认。当汤姆登台接受奖励,和代表了社会规范的法官和其它大人物一起时,这种承认在当时当地换来了人们的艳羡、其它男孩子咬牙切齿的嫉妒、汤姆热切要给他心仪的女孩展示的地位。他被社会规范定义为了高于其他孩童的孩童,得到了超过旁人的社会认同感,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个人的虚荣心。他对社会规范的承认是他受到社会认可的前提条件,即使汤姆欺骗、玩弄社会规范,他也不能、也不愿背离社会规范。
马克·吐温在这部经典作品中,通过汤姆和其历险经历,展示了他对所处时代虚伪庸俗的社会规范的矛盾态度,一方面对其深恶痛绝,不吝辛辣讽刺,想要反抗摆脱,一方面对其无所不在的强大力量和重要性有着透彻深刻而又无可奈何的认识。作为一个作家,本人内心的矛盾和好扎,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他的作品中去。[7]
艺术特色
从写作方面看:小说情节紧凑,而且含义深刻。小说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情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的时代虽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斯堡小镇,但该小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生动。
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对主日学校的描写无不充满了讽刺、嘲笑的意味。校长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人,“他手里非拿着一本圣诗不可,就好象一个歌唱家开音乐会的时候,从台上走到前面去独唱,非把歌单拿在手里不可一样——虽然谁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因为在台上受罪的那些人从来都不会用得上那本圣诗或者那张歌单。”校长的道貌岸然在他给汤姆发奖品——一本精美的《圣经》时被嘲讽到了最大程度。校长给汤姆发奖品时,心里很明白,要是这孩子能在他的大脑里储存着一丁点《圣经》里的知识的话也就让人心满意足了,所以,他根本没有资格领奖。但是,汤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圣经》背诵合格证——九张黄条儿,九张红条儿和十三张蓝条儿——都一点不假,票面部有效,无法推脱。这时,那些曾经拿背诵《圣经》的条子给汤姆以换取其出卖刷墙特权的孩子们猛然醒悟了过来,而给汤姆发奖的校长却还蒙在鼓里,眼睁睁地让这个肚子里没有一点儿《圣经》知识的汤姆得到了《圣经》背诵的最高荣誉。这真是一种尽情讽刺、嘲弄的“黑色幽默”。
对牧师的讽刺和嘲弄却另有一番风趣。当牧师把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的,作了一番伟大而动人的描述时说:“那时候,狮子和羔羊会在一起躺下,有一个孩子领着它们。”这时候,汤姆很愿意做那个孩子。汤姆做到了,但不是领着一起躺下的狮子和羔羊,而是狮子狗和它的“老虎钳甲虫”。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不能友好相处。当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一起躺下的时候,狮子狗因冒犯了“老虎钳甲虫”而被它狠狠地夹了一下。狮子狗痛得大叫起来,在教堂里的过道上狂奔乱窜,叫个不停,“它从圣坛前面横过讲堂,又顺着另外那条过道飞跑;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迹上前进。最后这条痛得发狂的狮子狗越出了它的跑道,跳到它主人的怀抱里;他把它使劲往窗户外面扔出去,那阵痛苦的叫声很快就小了下来,终于在远处听不见了。”[3]
当汤姆和哈克来到凄凉的墓地,躲藏在三棵大树后面的时候,他们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的发生。这场凶杀案形成了一个悬念,因为真正的杀人犯印江·桥埃把杀人罪名推脱掉,放在了酒... -->>
</strong>在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汤姆内心桀骜不驯、行为顽皮乖张。但在公众面前,他有时却试图显得乖巧规矩。在主日学校的课堂上,他因为某些特质的欠缺或者是用心不足,在背诵《圣经》这个项目上远远地落后于其他所有孩童,但他却凭借物物交换的方式,得来了可资证明自身勤奋和聪明的小票,并在众人瞩目的情况下换来了奖品。这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他痛根读书和背诵,痛恨主日学校,却又愿意挖空心思,甚至不借舍弃自己的许多“宝贝”,只为换取那些只有通过他所痛根的读书和背诵才能得到的小票,只为得到他所痛恨的主日学校颁发的奖品?汤姆真的只是为了得到那本作为奖品的《圣经》吗?显然不是。此时的奖品更多的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了勤奋、聪明、耐心、虔诚、荣耀的符号,代表了社会规范的一种承认。当汤姆登台接受奖励,和代表了社会规范的法官和其它大人物一起时,这种承认在当时当地换来了人们的艳羡、其它男孩子咬牙切齿的嫉妒、汤姆热切要给他心仪的女孩展示的地位。他被社会规范定义为了高于其他孩童的孩童,得到了超过旁人的社会认同感,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个人的虚荣心。他对社会规范的承认是他受到社会认可的前提条件,即使汤姆欺骗、玩弄社会规范,他也不能、也不愿背离社会规范。
马克·吐温在这部经典作品中,通过汤姆和其历险经历,展示了他对所处时代虚伪庸俗的社会规范的矛盾态度,一方面对其深恶痛绝,不吝辛辣讽刺,想要反抗摆脱,一方面对其无所不在的强大力量和重要性有着透彻深刻而又无可奈何的认识。作为一个作家,本人内心的矛盾和好扎,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他的作品中去。[7]
艺术特色
从写作方面看:小说情节紧凑,而且含义深刻。小说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情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的时代虽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斯堡小镇,但该小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生动。
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对主日学校的描写无不充满了讽刺、嘲笑的意味。校长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人,“他手里非拿着一本圣诗不可,就好象一个歌唱家开音乐会的时候,从台上走到前面去独唱,非把歌单拿在手里不可一样——虽然谁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因为在台上受罪的那些人从来都不会用得上那本圣诗或者那张歌单。”校长的道貌岸然在他给汤姆发奖品——一本精美的《圣经》时被嘲讽到了最大程度。校长给汤姆发奖品时,心里很明白,要是这孩子能在他的大脑里储存着一丁点《圣经》里的知识的话也就让人心满意足了,所以,他根本没有资格领奖。但是,汤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圣经》背诵合格证——九张黄条儿,九张红条儿和十三张蓝条儿——都一点不假,票面部有效,无法推脱。这时,那些曾经拿背诵《圣经》的条子给汤姆以换取其出卖刷墙特权的孩子们猛然醒悟了过来,而给汤姆发奖的校长却还蒙在鼓里,眼睁睁地让这个肚子里没有一点儿《圣经》知识的汤姆得到了《圣经》背诵的最高荣誉。这真是一种尽情讽刺、嘲弄的“黑色幽默”。
对牧师的讽刺和嘲弄却另有一番风趣。当牧师把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的,作了一番伟大而动人的描述时说:“那时候,狮子和羔羊会在一起躺下,有一个孩子领着它们。”这时候,汤姆很愿意做那个孩子。汤姆做到了,但不是领着一起躺下的狮子和羔羊,而是狮子狗和它的“老虎钳甲虫”。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不能友好相处。当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一起躺下的时候,狮子狗因冒犯了“老虎钳甲虫”而被它狠狠地夹了一下。狮子狗痛得大叫起来,在教堂里的过道上狂奔乱窜,叫个不停,“它从圣坛前面横过讲堂,又顺着另外那条过道飞跑;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迹上前进。最后这条痛得发狂的狮子狗越出了它的跑道,跳到它主人的怀抱里;他把它使劲往窗户外面扔出去,那阵痛苦的叫声很快就小了下来,终于在远处听不见了。”[3]
当汤姆和哈克来到凄凉的墓地,躲藏在三棵大树后面的时候,他们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的发生。这场凶杀案形成了一个悬念,因为真正的杀人犯印江·桥埃把杀人罪名推脱掉,放在了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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