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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辫子,宫里那些闲的天天做太阳下扣指甲盖玩的贵妇们各各龟毛的不得了,更有甚者长日无聊便把吹毛求疵当成人生的乐趣。
转眼便到了初六之日,李嬷嬷果然请了一个戏班子,搭了戏台唱戏。林忆昔携林黛玉、如云、慧香等人看戏看杂耍,好好玩了一天。
至黄昏,林忆昔用过膳,听了李嬷嬷汇报事务,便坐在熏笼旁逗鹦哥玩,一会子引导它读诗一会子又教她念文。鹦哥是出嫁时她从侯府带来的,当日所谓太上皇赐下的那只,她如今已经知道其实是徒祺宇从小养到大,某人的爱物。
这只鹦鹉不仅颜色极鲜艳,就是长得漂亮,而且极聪明,智商堪比五六岁的孩子。
林忆昔每日都是亲自照料,徒祺宇走的最近这几个月,小家伙又学了不少新诗文。她打算再教几首诗文,等徒祺宇回来后好好在他面前炫耀炫耀。
想起徒祺宇可能会有的表情,不觉嘴角挂上笑意。
小家伙,你可一定要争点气!她摸摸碧绿如翡翠的尾羽。
“呀!”突然,她轻呼一声,下意识的手覆在小腹上。就在刚刚,肚子里的小家伙踢了她一脚,那种感觉很奇妙,随着还在鼓动的肚皮一股热流顺着小腹直达心底,让人觉得暖洋洋的很幸福。林忆昔命丫头撤去鹦鹉架,把叽叽咕咕念诗文的某只也带下去,铺好宣纸,想了想,执笔写道:
子瑜,很开心今天宝宝踢我了。
宝宝尚不满八个月,那般弱小的一条生命,手脚却极为有力,定是个健康的宝宝。就是不知宝宝用的左脚或是右脚,在母亲腹中是否舒适,是不是期盼着早一日来看这花花世界及爱她的父亲母亲。
对于肚子里的宝宝,我一概不知。
不知道其喜欢什么,也不知其是男是女。最近我所遇见之人,上至太后、皇后,下至普通的婆子。丫鬟,都说我怀的会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小世子。可我更希望是个女儿,人都说女儿贴心,男儿长大了能把父母气死,我可不想生出来一个不听话的儿子。
子瑜,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你在边关是否安好,何日可启程回京?
……
密密麻麻写了一整页纸,前面是讲述自己的情感,后面将京中和王府重要的事略说一说。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缘故,林忆昔觉得自己最近很多愁善感,有时候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小心的将宣纸吹干,装进信封,再折成四分之一大小,塞进一个特制的小铁盒里,用特制的泥封了口,盖上印鉴。林忆昔叫来慧香,命她亲手交给杨统军送出去。
——
几日后,徒祺宇拿这新收到的信仔仔细细的看了又看,知道他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才小心翼翼的折好塞进贴身放置的荷包里。
喜欢女儿么?
沙场上斩敌首级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威猛将军,此刻脸上浮现着与一身金甲格格不入的温柔笑容。想想肉嘟嘟的小脸,红扑扑的脸蛋,幼*齿般的昔儿张开短短的小胳膊小腿求父王抱抱的美好画面,徒祺宇摸摸下巴,笑容忍不住越发灿烂。
有个女儿,似乎还真不错呢。
越想徒祺宇越觉得在边城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想早一点,再早一点看到爱妻。好在大军明日便要开拔回京。
边城郊外,一个小土山上。
王大妞咬着唇,眼里含着泪,手里捧着一沉甸甸的锦缎包袱。她的眉头皱了又皱,几次想说话,张了张嘴都没说出来。她似乎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嘴唇都咬破皮出血了,愣是不肯吭声。
林铮定定的盯着她,眼珠子从始至终未有丝毫的滚动,嘴唇绷成一条线。
二人都没有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林铮抿了抿唇,转身落寞走开。
感到胳膊被人紧紧的抓住,林铮转身,对上的是王大妞一双哀戚绝望的含泪双目,他喉头动了动,说:“大妞,对不起,我,我不能带你走。”即使你照顾我那么久,即使你钟情于我。
“你,你真的是将军?”大妞红着眼说。
林铮点点头。
大妞突然断断续续的说:“我,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这些东西我不能要……”说着她把手中的包袱塞进林铮怀里,里面装满了黄金细软,林铮是把自己屡立战功所得的所有赏赐都给了她。
“我知道这些很值钱,拿去换了钱够我们农家花几辈子的,可我不能要……”
“林大哥,祝你幸福!”说完便头也不会的跑了下去。
林铮抱着包袱,仍是绷着一张看不出情绪的脸,可从他颤抖的手指,我们可以知道他的心中并不平静。
小辫子,宫里那些闲的天天做太阳下扣指甲盖玩的贵妇们各各龟毛的不得了,更有甚者长日无聊便把吹毛求疵当成人生的乐趣。
转眼便到了初六之日,李嬷嬷果然请了一个戏班子,搭了戏台唱戏。林忆昔携林黛玉、如云、慧香等人看戏看杂耍,好好玩了一天。
至黄昏,林忆昔用过膳,听了李嬷嬷汇报事务,便坐在熏笼旁逗鹦哥玩,一会子引导它读诗一会子又教她念文。鹦哥是出嫁时她从侯府带来的,当日所谓太上皇赐下的那只,她如今已经知道其实是徒祺宇从小养到大,某人的爱物。
这只鹦鹉不仅颜色极鲜艳,就是长得漂亮,而且极聪明,智商堪比五六岁的孩子。
林忆昔每日都是亲自照料,徒祺宇走的最近这几个月,小家伙又学了不少新诗文。她打算再教几首诗文,等徒祺宇回来后好好在他面前炫耀炫耀。
想起徒祺宇可能会有的表情,不觉嘴角挂上笑意。
小家伙,你可一定要争点气!她摸摸碧绿如翡翠的尾羽。
“呀!”突然,她轻呼一声,下意识的手覆在小腹上。就在刚刚,肚子里的小家伙踢了她一脚,那种感觉很奇妙,随着还在鼓动的肚皮一股热流顺着小腹直达心底,让人觉得暖洋洋的很幸福。林忆昔命丫头撤去鹦鹉架,把叽叽咕咕念诗文的某只也带下去,铺好宣纸,想了想,执笔写道:
子瑜,很开心今天宝宝踢我了。
宝宝尚不满八个月,那般弱小的一条生命,手脚却极为有力,定是个健康的宝宝。就是不知宝宝用的左脚或是右脚,在母亲腹中是否舒适,是不是期盼着早一日来看这花花世界及爱她的父亲母亲。
对于肚子里的宝宝,我一概不知。
不知道其喜欢什么,也不知其是男是女。最近我所遇见之人,上至太后、皇后,下至普通的婆子。丫鬟,都说我怀的会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小世子。可我更希望是个女儿,人都说女儿贴心,男儿长大了能把父母气死,我可不想生出来一个不听话的儿子。
子瑜,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你在边关是否安好,何日可启程回京?
……
密密麻麻写了一整页纸,前面是讲述自己的情感,后面将京中和王府重要的事略说一说。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缘故,林忆昔觉得自己最近很多愁善感,有时候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小心的将宣纸吹干,装进信封,再折成四分之一大小,塞进一个特制的小铁盒里,用特制的泥封了口,盖上印鉴。林忆昔叫来慧香,命她亲手交给杨统军送出去。
——
几日后,徒祺宇拿这新收到的信仔仔细细的看了又看,知道他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才小心翼翼的折好塞进贴身放置的荷包里。
喜欢女儿么?
沙场上斩敌首级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威猛将军,此刻脸上浮现着与一身金甲格格不入的温柔笑容。想想肉嘟嘟的小脸,红扑扑的脸蛋,幼*齿般的昔儿张开短短的小胳膊小腿求父王抱抱的美好画面,徒祺宇摸摸下巴,笑容忍不住越发灿烂。
有个女儿,似乎还真不错呢。
越想徒祺宇越觉得在边城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想早一点,再早一点看到爱妻。好在大军明日便要开拔回京。
边城郊外,一个小土山上。
王大妞咬着唇,眼里含着泪,手里捧着一沉甸甸的锦缎包袱。她的眉头皱了又皱,几次想说话,张了张嘴都没说出来。她似乎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嘴唇都咬破皮出血了,愣是不肯吭声。
林铮定定的盯着她,眼珠子从始至终未有丝毫的滚动,嘴唇绷成一条线。
二人都没有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林铮抿了抿唇,转身落寞走开。
感到胳膊被人紧紧的抓住,林铮转身,对上的是王大妞一双哀戚绝望的含泪双目,他喉头动了动,说:“大妞,对不起,我,我不能带你走。”即使你照顾我那么久,即使你钟情于我。
“你,你真的是将军?”大妞红着眼说。
林铮点点头。
大妞突然断断续续的说:“我,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这些东西我不能要……”说着她把手中的包袱塞进林铮怀里,里面装满了黄金细软,林铮是把自己屡立战功所得的所有赏赐都给了她。
“我知道这些很值钱,拿去换了钱够我们农家花几辈子的,可我不能要……”
“林大哥,祝你幸福!”说完便头也不会的跑了下去。
林铮抱着包袱,仍是绷着一张看不出情绪的脸,可从他颤抖的手指,我们可以知道他的心中并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