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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慕锦歌的态度要比比赛那会儿的态度好多了,虽然还是神色淡淡,但起码还是会配合地回答一两句的。
三月初的时候,顾孟榆来了一趟。
一进店门,她就抓着侯彦霖问道:“我听说过年的时候你把锦歌带回家了?”
侯彦霖正坐在柜台前玩手游,懒懒地应道:“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彦语晒她弟媳都晒到美国去了好吗?”顾孟榆愤愤道,“太过分了,那你们来我们家拜年的时候,怎么都不带上锦歌啊?”
侯彦霖道:“串门客套这种事,她不适合做。”
顾孟榆把他的手机按下:“就算这样,你小子起码给我通个信儿啊,这样我就不把彦语喊我那里去,直接上你们家找了……不是,你俩啥时好上的啊?我怎么不知道?”
“就过年前不久。”侯彦霖也顺势放下手机,抬起头笑眯眯地看向她,“说起来你还是我和锦歌的半个牵线人,为了感谢你,这顿我请了,孟榆姐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顾孟榆抚额长叹一声:“行吧,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吃了顿做媒饭。”
现在已经将近一点了,午饭时段接近尾声,室内客人还是比较多,顾孟榆最后在宠物区内找到一个比较喜欢的空位。
奇遇坊的规定是这样的,带宠物的客人在一般情况是坐宠物区,如果室内人少的话可以坐到a区和b区,而高峰时期普通客人如果在普通区域找不到座位,是可以坐进位置相对比较充足的宠物区。
除了考虑距离和光线等条件外,顾孟榆选择这个位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隔壁桌的客人带了条漂亮的萨摩耶,漂亮得让她移不开眼。
她是个犬控女,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和一条牧羊。
本来去年她是还想养一只萨摩耶的,但是却被她父母无情阻止——因为工作性质,她时常出差,飞这儿飞那儿,养的两条狗只有放在顾宅让父母帮忙养着。
用顾母的话说就是“我们家的狗已经够多了,甜甜(金毛)、沫沫(牧羊)和朔朔(顾孟榆小名)。”
顾父更是一声长叹:“不说孙子了,你什么时候扔给我们的能不是狗,而是热乎乎的女婿啊!”
——好吧,这个逼婚是她自找的。
想到这里,顾孟榆就悲从中来,看向萨摩耶的目光中也多了一份沉重。
“?”阿西莫夫斯基回望过来,吐着舌头,保持着优雅依旧的微笑。
直到小山把顾孟榆点的菜端上来,这场略有些悲伤的人狗对望才得以中止。小山道:“顾小姐,这是您点的特制苹果泥烩饭。”
顾孟榆收回目光,朝小山莞尔一笑:“哦,好,谢谢你。”
她有一段时间没来了,没想到这里竟又新增了不少料理,所以拿到菜单时很是惊喜,赶快点了最感兴趣的新品。
看到苹果泥这个关键词,她还以为是一道颇为小清新的料理,没想到上来后的菜色比想象中要沉许多,颜色奇怪的苹果泥和米饭混成一团,上面还洒了一层白芝麻。
顾孟榆喝了口店内免费提供的大麦茶,舀了勺泥中有饭饭中有泥的烩饭,淡定自若地吃进了嘴中——
这道菜里所用的苹果酱并不是超市里直接买的那种,也不太像是用机器直接打的,尝这味道,应该是把苹果烤软之后再刮出来的瓤,格外浓郁,味道也随着颜色而沉了下来,更有质感。
而苹果泥颜色的奇特并不仅仅是出于这个原因,除此之外,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调料。
香甜的苹果泥中,竟然还加了辣油和黑胡椒!
独特的甜辣味道瞬间征服了味觉,让原本已被过年时的山珍海味麻痹的唇舌猛地苏醒过来,原地复活,壮志酬筹地开启新一年的征途!
因为职业病的缘故,顾孟榆一边品尝,一边喃喃般将心中的评语说了出来,不时肯定地点了点头,没一会儿就将盘中的烩饭一扫而光。
用纸巾将嘴角擦干净,再喝一口热茶,茶足饭饱的顾孟榆这才察觉到来自于身旁的两道目光。
她偏过头,发现隔壁桌那只萨摩耶的主人正在看她。
钟冕早就吃完了,一如既往地带了电脑来码字。当与顾孟榆四目交汇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是目光一躲,腼腆地开口道:“你、你好,我是一名作家,最近打算开始写一本以慕小姐为原型的小说,涉及美食,所以……你刚刚说的那些话,可以再、再重复一次吗?我想为小说取材。”
作家?
顾孟榆打量着他,愈发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钟冕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是在怀疑自己,于是忙道:“我绝对不是坏人,也不是、不是想借机搭讪,我是这里的常客,慕小姐和侯先生都认识我……我知道我有些冒昧,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没关系的。”
然而顾孟榆却是突然问道:“你是不是钟不晓?写《不如我们在城市间流浪》的那个?”
“啊,”钟冕愣了下,才虚心道,“那确实是我的拙作。”
听到答案,顾孟榆露出笑容:“真是缘分啊,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
钟冕流露出疑惑的神色:“我们认识吗?”
顾孟榆道:“我们之前在同个场地做过签售,你忘了吗?”
钟冕还是很茫然:“你也是作家吗?”
“不算,我是名美食评论家,之前出过一本有关西北美食走访记录的书。”顾孟榆笑着提醒道,“钟老师,你真是贵人多忘事,那时在休息室我们不还碰见过交换了名片吗?我的笔名叫朔月。”
钟冕语气歉意道:“不好意思,我忘了……”
顾孟榆并不计较:“没事,你刚才说你要以锦歌为原型写一本小说?”
钟冕推了推眼镜:“嗯,是这样。”
“那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吧。”看着男人怯生生的样子,顾孟榆觉得有些有趣,“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钟冕问:“什么要求?”
顾孟榆笑道:“后来我回家拜读了钟老师的作品,觉得写的真的太好了,所以想要钟老师你给我个特签,在我买的那本书的扉页签一句话。”
钟冕点头:“哦哦,可以啊。”
顾孟榆忍不住调戏他道:“就签‘我想要和美丽的朔月小姐一起在城市间流浪’好了。”
“咳咳!”钟冕猛地被口水呛了下,整张脸都涨红了。
采访中,慕锦歌的态度要比比赛那会儿的态度好多了,虽然还是神色淡淡,但起码还是会配合地回答一两句的。
三月初的时候,顾孟榆来了一趟。
一进店门,她就抓着侯彦霖问道:“我听说过年的时候你把锦歌带回家了?”
侯彦霖正坐在柜台前玩手游,懒懒地应道:“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彦语晒她弟媳都晒到美国去了好吗?”顾孟榆愤愤道,“太过分了,那你们来我们家拜年的时候,怎么都不带上锦歌啊?”
侯彦霖道:“串门客套这种事,她不适合做。”
顾孟榆把他的手机按下:“就算这样,你小子起码给我通个信儿啊,这样我就不把彦语喊我那里去,直接上你们家找了……不是,你俩啥时好上的啊?我怎么不知道?”
“就过年前不久。”侯彦霖也顺势放下手机,抬起头笑眯眯地看向她,“说起来你还是我和锦歌的半个牵线人,为了感谢你,这顿我请了,孟榆姐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顾孟榆抚额长叹一声:“行吧,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吃了顿做媒饭。”
现在已经将近一点了,午饭时段接近尾声,室内客人还是比较多,顾孟榆最后在宠物区内找到一个比较喜欢的空位。
奇遇坊的规定是这样的,带宠物的客人在一般情况是坐宠物区,如果室内人少的话可以坐到a区和b区,而高峰时期普通客人如果在普通区域找不到座位,是可以坐进位置相对比较充足的宠物区。
除了考虑距离和光线等条件外,顾孟榆选择这个位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隔壁桌的客人带了条漂亮的萨摩耶,漂亮得让她移不开眼。
她是个犬控女,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和一条牧羊。
本来去年她是还想养一只萨摩耶的,但是却被她父母无情阻止——因为工作性质,她时常出差,飞这儿飞那儿,养的两条狗只有放在顾宅让父母帮忙养着。
用顾母的话说就是“我们家的狗已经够多了,甜甜(金毛)、沫沫(牧羊)和朔朔(顾孟榆小名)。”
顾父更是一声长叹:“不说孙子了,你什么时候扔给我们的能不是狗,而是热乎乎的女婿啊!”
——好吧,这个逼婚是她自找的。
想到这里,顾孟榆就悲从中来,看向萨摩耶的目光中也多了一份沉重。
“?”阿西莫夫斯基回望过来,吐着舌头,保持着优雅依旧的微笑。
直到小山把顾孟榆点的菜端上来,这场略有些悲伤的人狗对望才得以中止。小山道:“顾小姐,这是您点的特制苹果泥烩饭。”
顾孟榆收回目光,朝小山莞尔一笑:“哦,好,谢谢你。”
她有一段时间没来了,没想到这里竟又新增了不少料理,所以拿到菜单时很是惊喜,赶快点了最感兴趣的新品。
看到苹果泥这个关键词,她还以为是一道颇为小清新的料理,没想到上来后的菜色比想象中要沉许多,颜色奇怪的苹果泥和米饭混成一团,上面还洒了一层白芝麻。
顾孟榆喝了口店内免费提供的大麦茶,舀了勺泥中有饭饭中有泥的烩饭,淡定自若地吃进了嘴中——
这道菜里所用的苹果酱并不是超市里直接买的那种,也不太像是用机器直接打的,尝这味道,应该是把苹果烤软之后再刮出来的瓤,格外浓郁,味道也随着颜色而沉了下来,更有质感。
而苹果泥颜色的奇特并不仅仅是出于这个原因,除此之外,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调料。
香甜的苹果泥中,竟然还加了辣油和黑胡椒!
独特的甜辣味道瞬间征服了味觉,让原本已被过年时的山珍海味麻痹的唇舌猛地苏醒过来,原地复活,壮志酬筹地开启新一年的征途!
因为职业病的缘故,顾孟榆一边品尝,一边喃喃般将心中的评语说了出来,不时肯定地点了点头,没一会儿就将盘中的烩饭一扫而光。
用纸巾将嘴角擦干净,再喝一口热茶,茶足饭饱的顾孟榆这才察觉到来自于身旁的两道目光。
她偏过头,发现隔壁桌那只萨摩耶的主人正在看她。
钟冕早就吃完了,一如既往地带了电脑来码字。当与顾孟榆四目交汇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是目光一躲,腼腆地开口道:“你、你好,我是一名作家,最近打算开始写一本以慕小姐为原型的小说,涉及美食,所以……你刚刚说的那些话,可以再、再重复一次吗?我想为小说取材。”
作家?
顾孟榆打量着他,愈发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钟冕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是在怀疑自己,于是忙道:“我绝对不是坏人,也不是、不是想借机搭讪,我是这里的常客,慕小姐和侯先生都认识我……我知道我有些冒昧,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没关系的。”
然而顾孟榆却是突然问道:“你是不是钟不晓?写《不如我们在城市间流浪》的那个?”
“啊,”钟冕愣了下,才虚心道,“那确实是我的拙作。”
听到答案,顾孟榆露出笑容:“真是缘分啊,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
钟冕流露出疑惑的神色:“我们认识吗?”
顾孟榆道:“我们之前在同个场地做过签售,你忘了吗?”
钟冕还是很茫然:“你也是作家吗?”
“不算,我是名美食评论家,之前出过一本有关西北美食走访记录的书。”顾孟榆笑着提醒道,“钟老师,你真是贵人多忘事,那时在休息室我们不还碰见过交换了名片吗?我的笔名叫朔月。”
钟冕语气歉意道:“不好意思,我忘了……”
顾孟榆并不计较:“没事,你刚才说你要以锦歌为原型写一本小说?”
钟冕推了推眼镜:“嗯,是这样。”
“那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吧。”看着男人怯生生的样子,顾孟榆觉得有些有趣,“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钟冕问:“什么要求?”
顾孟榆笑道:“后来我回家拜读了钟老师的作品,觉得写的真的太好了,所以想要钟老师你给我个特签,在我买的那本书的扉页签一句话。”
钟冕点头:“哦哦,可以啊。”
顾孟榆忍不住调戏他道:“就签‘我想要和美丽的朔月小姐一起在城市间流浪’好了。”
“咳咳!”钟冕猛地被口水呛了下,整张脸都涨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