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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乐乐双手勾住了他的脖颈,抬头,拿一双如水的眼眸看着他。
在他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凌乐乐想到了从前的那晚,她骑在他身上却被顾以珩拒绝。
然后,她俯身很认真地告诉他:“如果非要说后悔,一定是因为错过你,才会让我的余生备受煎熬。撄”
如此,那话真是应验了偿。
错过的这些日子,她以青灯为伴,生命里再没了任何的色彩。
凌乐乐将自己的脸轻轻贴到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九哥,我和儿子都在等你!”
小二黑在一旁很应景的叫上两声表示肯定。
觉姆却是满脸惊吓:“这?这?乐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等他?我就寻思嘛,一个小姑娘来这苦寒之地做什么呢?既然是一家人,就赶紧回去吧,回去吧,啊?”
觉姆念叨完,迈了腿颤颤巍巍离开了。
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嘀咕:“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估计就小两口闹个小矛盾而已还离家出走。哎,想当初我们那时候打得头破血流还要在一起呢……”
……
凌乐乐的确是牵着顾以珩的手回去了。
回到那座简陋到极致的小木屋。
屋里一张单人床,一个烧水的炉子,一张桌子,桌子上堆满了抄写好的佛经,如此而已。
顾以珩坐在床沿边上,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着那些经卷,笔迹娟秀工整的小楷,又带了行云流水的洒脱:“乐乐,这都是你写的?”
他的嗓音一如从前的磁性醇厚。
凌乐乐将炉子上刚烧好的开水提起来,准备给他冲泡一杯绿茶。
顾以珩迅速起身:“我来。”
他的大掌从她的指尖划过,带了炙热。
男人一件简单的藏青色衬衣,一条黑色休闲裤,比起从前穿黑色正装时拒人千里的冷漠和寒烈,笔挺的身姿多了一丝随和。
凌乐乐温柔地笑:“好!”
她把水壶给他。
顾以珩拧起来,眉头紧蹙:“你提这么重的东西?”
“嗯?不重吧!”
她还能拧满满一桶水呢。
一杯绿茶,袅袅飘香。
顾以珩将莹白的茶杯端给了凌乐乐:“你先喝!”
凌乐乐看了看他略微干裂的唇,那是长途跋涉的艰辛造成的。
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递给他:“九哥,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熬粥。对了,这里没有荤腥,只能喝白粥哦。”
凌乐乐转身,顾以珩却抓住了她的手腕。
“乐乐,别忙了。”
他将凌乐乐拉到自己身边,声音带着严肃:“抱歉,我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在我昏迷的时候,老爷子曾告诉我喊过乐乐两个字。我不知道我心里的乐乐是不是你,所以,你需不需要怀疑你认错了人?嗯?”
凌乐乐端坐在他身边很认真地看着他,从他的眉眼开始,然后到他的唇,下巴,喉结……
“顾以珩,这是你的名字。我,凌乐乐,是你的妻子。我们还有个儿子,顾少辰。当然,你还有两个情敌,嗯,叫什么呢?”
凌乐乐笑起来,眸色中像是有星辰闪烁:“呃,我忘记他们的名字了,九哥,我好像也失忆了!”
“谁失忆了?谁?”
小木屋外,有人应声走进来。
“秦朗?”
凌乐乐回头便看到秦朗健硕的身姿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袍子站在门口。
上一次来看凌乐乐,他便说了要丢下他的公司来这边陪她。
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大热天,也难为他去弄一件厚重的衣服穿身上。
下巴上有汗珠滚落,一只漂亮的手在半空中不停地扇着。
秦朗的目光从凌乐乐脸上再赫然落在顾以珩身上,带了几分探究和诧异,然后仅剩下满满的怒气。
“顾以珩?我靠!靠!靠!”
他一连说了同样的三个字。
这个男人是突然从哪儿冒出来的?
为嘛他一声不吭就将凌乐乐找到了?
这地方偏僻,凌乐乐住得更偏僻。
他第一次来色达,打了无数电话,跌跌撞撞带了一堆人找寻一整天才找到。
秦朗非常生气,急匆匆走过去,一把抓住顾以珩的衣领:“顾以珩,你不是死了吗?死了,为什么要回来?既然要回来?为什么不早点回来?你看乐乐为你都遭的什么罪?”
他一脚踹到桌子腿上:“嘶,靠,疼死劳资了。”
秦朗觉得自己火冒三丈,这个男人就是存心的。
非要让凌乐乐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他就满意了。
攥紧拳头,牙齿紧咬,脖颈上青筋暴跳,他想要一拳揍到他的脸上。
顾以珩就是混蛋!
不负责任的大混蛋!
顾以珩抬眸,眸色平静,他侧目问凌乐乐:“乐乐,他应该就是我的第一个情敌!”
虽是疑问的方式,语调却是肯定的。
“情敌?我呸!”
秦朗终究是将他那愤怒的一拳砸到桌子上,桌面上叠好的佛经都跟着簌簌往下掉。
“顾以珩,你装疯卖傻,想要取得凌乐乐的原谅,是不是?我告诉你,即便乐乐原谅你,我也不会原谅你,哼!”
“我为什么要你原谅?”
顾以珩拍了拍自己被抓得褶皱的衣服,比起秦朗的暴跳如雷,他俊逸的眉眼闲适从容。
“你,你,欺人太甚!”
秦朗抓狂,拉过凌乐乐的手:“乐乐,你揍他,狠狠地揍,必须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凌乐乐无奈,拉过秦朗,从一旁端出来一张小凳子:“秦朗,坐下吧,大热天的,你不累?”
说着,给他倒了一杯水:“呐,喝吧,喝完就回去。”
秦朗挑了邪魅的桃花眼朝顾以珩看过去,他坐在凌乐乐的床沿上,而自己却要坐矮小的凳子。
唇角一撇,一脚将凳子踹到一边,然后将水杯端起来咕咕地喝。
喝完,一抹嘴:“回去?我回哪儿去?劳资今天就不走了。”
嫌热,呼啦一下撕开衣袍,露出他这段时间辛勤锻炼的战果:八块腹肌,外加两条性感的人鱼线。
他再不是从前的绣花枕头,他也能保护凌乐乐了。
然后一脸显摆的样子,对着顾以珩冷哼。
顾以珩挑眉,若无其事将之前秦朗砸落在地上的经书捡起来,一一叠好。
秦朗被他彻底无视,上前抓了他的衣服“嗤”一声便撕开了,衬衣纽扣“蹦蹦蹦”四处飞溅。
片刻……
“呃,乐乐,我有点头晕,估计是高反了,先去宾馆休息休息。”
秦朗退后两步,重新将自己藏红色的衣袍拢上,然后转身便走。
他看到的顾以珩身上的确没有任何很明显的腹肌。
但是,在他被衣服遮掩的地方,双手臂上两道枪伤,心脏部位的疤痕尤为瘆人。
那是他为他的女人和儿子拼命的结果。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
……
小木屋里终于安静下来。
凌乐乐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他身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她从来不知道他伤得如此严重。
当晚暴雨肆虐,她仅仅听到了两声枪声。
落下海里之后,原来他是用尽所有的力气给了她生的希望。
咬了唇,隐忍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滚落下来。
顾以珩上前,轻轻将她揽入怀中,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小脑袋:“不是说我们有儿子了吗?嗯?做妈妈的人还哭鼻子?”
凌乐乐双手环住他的腰,声音委屈到了极致:“顾以珩,你这是该有多疼啊?”
……
当晚。
凌乐乐将顾以珩送去了酒店。小木屋太过于狭窄,单人床也容不下两个人。
秦朗正在酒店的餐厅吃饭,见到迎面而来的凌乐乐和顾以珩,一脸嫌弃,“咚”一声将一瓶高度白酒杵在桌面上:“顾以珩,来啊,为了表示庆祝你死而复生,今晚我俩不醉不归。”
顾以珩侧目,见到凌乐乐眸色担忧,拍拍她的肩:“就喝一点,嗯?”
凌乐乐无奈的点头,走到秦朗面前:“秦朗,你不要欺负他,听见了没有?”
凌乐乐现在确定顾以珩是失忆了。
失忆的男人缺乏安全感,她担心秦朗暴戾的脾气。
“乐乐,你不公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欺负他了?”
秦朗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从始至终,都是她的男人在欺负他,好吧?
一顿饭下来,顾以珩没醉,秦朗醉了。
趴在桌面上絮絮叨叨:“乐乐啊,我要怎么才能追上你?顾以珩在,你爱他。顾以珩走了,你还是爱他,你的心里就空不下一小块位置给我吗……”
顾以珩看着秦朗,眸色复杂。
他知道得不多,但能肯定面前这个男人对凌乐乐的爱一点也不比曾经的自己少。
……
秦朗是被顾以珩搀扶着回的酒店。
酒店标间,两张床。
秦朗趴在床沿上罗里吧嗦对顾以珩讲述他和凌乐乐经历的那些事情。
特别是讲到自己额头上那块伤疤时,说话的声音又带了怒气:“顾以珩那个王八蛋,弄个伤疤也要比劳资的大,真是气我了……”
顾以珩坐在他对面的床沿边上,很明显就能看到他俊朗的脸上那块突兀的伤痕。
虽说男人不... -->>
凌乐乐双手勾住了他的脖颈,抬头,拿一双如水的眼眸看着他。
在他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凌乐乐想到了从前的那晚,她骑在他身上却被顾以珩拒绝。
然后,她俯身很认真地告诉他:“如果非要说后悔,一定是因为错过你,才会让我的余生备受煎熬。撄”
如此,那话真是应验了偿。
错过的这些日子,她以青灯为伴,生命里再没了任何的色彩。
凌乐乐将自己的脸轻轻贴到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九哥,我和儿子都在等你!”
小二黑在一旁很应景的叫上两声表示肯定。
觉姆却是满脸惊吓:“这?这?乐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等他?我就寻思嘛,一个小姑娘来这苦寒之地做什么呢?既然是一家人,就赶紧回去吧,回去吧,啊?”
觉姆念叨完,迈了腿颤颤巍巍离开了。
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嘀咕:“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估计就小两口闹个小矛盾而已还离家出走。哎,想当初我们那时候打得头破血流还要在一起呢……”
……
凌乐乐的确是牵着顾以珩的手回去了。
回到那座简陋到极致的小木屋。
屋里一张单人床,一个烧水的炉子,一张桌子,桌子上堆满了抄写好的佛经,如此而已。
顾以珩坐在床沿边上,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着那些经卷,笔迹娟秀工整的小楷,又带了行云流水的洒脱:“乐乐,这都是你写的?”
他的嗓音一如从前的磁性醇厚。
凌乐乐将炉子上刚烧好的开水提起来,准备给他冲泡一杯绿茶。
顾以珩迅速起身:“我来。”
他的大掌从她的指尖划过,带了炙热。
男人一件简单的藏青色衬衣,一条黑色休闲裤,比起从前穿黑色正装时拒人千里的冷漠和寒烈,笔挺的身姿多了一丝随和。
凌乐乐温柔地笑:“好!”
她把水壶给他。
顾以珩拧起来,眉头紧蹙:“你提这么重的东西?”
“嗯?不重吧!”
她还能拧满满一桶水呢。
一杯绿茶,袅袅飘香。
顾以珩将莹白的茶杯端给了凌乐乐:“你先喝!”
凌乐乐看了看他略微干裂的唇,那是长途跋涉的艰辛造成的。
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递给他:“九哥,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熬粥。对了,这里没有荤腥,只能喝白粥哦。”
凌乐乐转身,顾以珩却抓住了她的手腕。
“乐乐,别忙了。”
他将凌乐乐拉到自己身边,声音带着严肃:“抱歉,我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在我昏迷的时候,老爷子曾告诉我喊过乐乐两个字。我不知道我心里的乐乐是不是你,所以,你需不需要怀疑你认错了人?嗯?”
凌乐乐端坐在他身边很认真地看着他,从他的眉眼开始,然后到他的唇,下巴,喉结……
“顾以珩,这是你的名字。我,凌乐乐,是你的妻子。我们还有个儿子,顾少辰。当然,你还有两个情敌,嗯,叫什么呢?”
凌乐乐笑起来,眸色中像是有星辰闪烁:“呃,我忘记他们的名字了,九哥,我好像也失忆了!”
“谁失忆了?谁?”
小木屋外,有人应声走进来。
“秦朗?”
凌乐乐回头便看到秦朗健硕的身姿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袍子站在门口。
上一次来看凌乐乐,他便说了要丢下他的公司来这边陪她。
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大热天,也难为他去弄一件厚重的衣服穿身上。
下巴上有汗珠滚落,一只漂亮的手在半空中不停地扇着。
秦朗的目光从凌乐乐脸上再赫然落在顾以珩身上,带了几分探究和诧异,然后仅剩下满满的怒气。
“顾以珩?我靠!靠!靠!”
他一连说了同样的三个字。
这个男人是突然从哪儿冒出来的?
为嘛他一声不吭就将凌乐乐找到了?
这地方偏僻,凌乐乐住得更偏僻。
他第一次来色达,打了无数电话,跌跌撞撞带了一堆人找寻一整天才找到。
秦朗非常生气,急匆匆走过去,一把抓住顾以珩的衣领:“顾以珩,你不是死了吗?死了,为什么要回来?既然要回来?为什么不早点回来?你看乐乐为你都遭的什么罪?”
他一脚踹到桌子腿上:“嘶,靠,疼死劳资了。”
秦朗觉得自己火冒三丈,这个男人就是存心的。
非要让凌乐乐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他就满意了。
攥紧拳头,牙齿紧咬,脖颈上青筋暴跳,他想要一拳揍到他的脸上。
顾以珩就是混蛋!
不负责任的大混蛋!
顾以珩抬眸,眸色平静,他侧目问凌乐乐:“乐乐,他应该就是我的第一个情敌!”
虽是疑问的方式,语调却是肯定的。
“情敌?我呸!”
秦朗终究是将他那愤怒的一拳砸到桌子上,桌面上叠好的佛经都跟着簌簌往下掉。
“顾以珩,你装疯卖傻,想要取得凌乐乐的原谅,是不是?我告诉你,即便乐乐原谅你,我也不会原谅你,哼!”
“我为什么要你原谅?”
顾以珩拍了拍自己被抓得褶皱的衣服,比起秦朗的暴跳如雷,他俊逸的眉眼闲适从容。
“你,你,欺人太甚!”
秦朗抓狂,拉过凌乐乐的手:“乐乐,你揍他,狠狠地揍,必须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凌乐乐无奈,拉过秦朗,从一旁端出来一张小凳子:“秦朗,坐下吧,大热天的,你不累?”
说着,给他倒了一杯水:“呐,喝吧,喝完就回去。”
秦朗挑了邪魅的桃花眼朝顾以珩看过去,他坐在凌乐乐的床沿上,而自己却要坐矮小的凳子。
唇角一撇,一脚将凳子踹到一边,然后将水杯端起来咕咕地喝。
喝完,一抹嘴:“回去?我回哪儿去?劳资今天就不走了。”
嫌热,呼啦一下撕开衣袍,露出他这段时间辛勤锻炼的战果:八块腹肌,外加两条性感的人鱼线。
他再不是从前的绣花枕头,他也能保护凌乐乐了。
然后一脸显摆的样子,对着顾以珩冷哼。
顾以珩挑眉,若无其事将之前秦朗砸落在地上的经书捡起来,一一叠好。
秦朗被他彻底无视,上前抓了他的衣服“嗤”一声便撕开了,衬衣纽扣“蹦蹦蹦”四处飞溅。
片刻……
“呃,乐乐,我有点头晕,估计是高反了,先去宾馆休息休息。”
秦朗退后两步,重新将自己藏红色的衣袍拢上,然后转身便走。
他看到的顾以珩身上的确没有任何很明显的腹肌。
但是,在他被衣服遮掩的地方,双手臂上两道枪伤,心脏部位的疤痕尤为瘆人。
那是他为他的女人和儿子拼命的结果。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
……
小木屋里终于安静下来。
凌乐乐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他身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她从来不知道他伤得如此严重。
当晚暴雨肆虐,她仅仅听到了两声枪声。
落下海里之后,原来他是用尽所有的力气给了她生的希望。
咬了唇,隐忍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滚落下来。
顾以珩上前,轻轻将她揽入怀中,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小脑袋:“不是说我们有儿子了吗?嗯?做妈妈的人还哭鼻子?”
凌乐乐双手环住他的腰,声音委屈到了极致:“顾以珩,你这是该有多疼啊?”
……
当晚。
凌乐乐将顾以珩送去了酒店。小木屋太过于狭窄,单人床也容不下两个人。
秦朗正在酒店的餐厅吃饭,见到迎面而来的凌乐乐和顾以珩,一脸嫌弃,“咚”一声将一瓶高度白酒杵在桌面上:“顾以珩,来啊,为了表示庆祝你死而复生,今晚我俩不醉不归。”
顾以珩侧目,见到凌乐乐眸色担忧,拍拍她的肩:“就喝一点,嗯?”
凌乐乐无奈的点头,走到秦朗面前:“秦朗,你不要欺负他,听见了没有?”
凌乐乐现在确定顾以珩是失忆了。
失忆的男人缺乏安全感,她担心秦朗暴戾的脾气。
“乐乐,你不公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欺负他了?”
秦朗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从始至终,都是她的男人在欺负他,好吧?
一顿饭下来,顾以珩没醉,秦朗醉了。
趴在桌面上絮絮叨叨:“乐乐啊,我要怎么才能追上你?顾以珩在,你爱他。顾以珩走了,你还是爱他,你的心里就空不下一小块位置给我吗……”
顾以珩看着秦朗,眸色复杂。
他知道得不多,但能肯定面前这个男人对凌乐乐的爱一点也不比曾经的自己少。
……
秦朗是被顾以珩搀扶着回的酒店。
酒店标间,两张床。
秦朗趴在床沿上罗里吧嗦对顾以珩讲述他和凌乐乐经历的那些事情。
特别是讲到自己额头上那块伤疤时,说话的声音又带了怒气:“顾以珩那个王八蛋,弄个伤疤也要比劳资的大,真是气我了……”
顾以珩坐在他对面的床沿边上,很明显就能看到他俊朗的脸上那块突兀的伤痕。
虽说男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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