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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到的丁壮妇女编入八旗之中,以增加己方的兵力和人口,阿克敦就是在八岁那年成为镶黄旗的一员,当然是以阿哈(奴隶)的身份。对于这一点,阿克敦并没有觉得耻辱,在乞列迷人当中,各部之间相互攻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为了争夺猎场、水源、抢婚等等都会引起一场战争。危险与死亡在乞列迷人的生活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由于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俘虏,战败的一方往往只有死路一条,甚至会被作为粮食吃掉,能够作为奴隶长大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了。凭借老天爷赐给的强健体魄和一点运气,阿克敦从阿哈升为无甲步行民夫,从民夫升为无甲兵,从无甲兵升为披甲兵,由披甲兵升为巴克什,又由巴克什最后升为白甲摆牙喇,即让明军闻风丧胆的白甲护军,其间经历的艰辛与危险不足为外人道也。但不断的胜利让阿克敦树立了这样一种信念——八旗大军是不可战胜的!
但现在这一信念已经被那天晚上的惨败打的粉碎,阿克敦率领的诱军豁出了一切做了一切他们能做到的事情,他们的确吸引了大部分守军的注意力,为豪格的潜入创造了条件,但幸运之神这次没有站在阿克敦这一边。潜入的豪格不但没有打垮守军的指挥中枢,杀死或者活捉敏敏别吉,反而被突如其来的爆炸所震昏,失去了指挥官的突袭部队被临时赶到的仆固合艾带领的部众打败,而阿克敦他们坚持奋战到了天亮,然而他们的抵抗也就到此为止了,可怕的铁甲骑兵冲垮了女真人的行列,将抵抗者撞倒、刺穿、践踏、冲垮。剩下的事情阿克敦已经记不太清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摆脱那些铁甲怪物的追击的,当他重新清醒的时候,脚上只有一只皮靴,光着头,箭囊和弓袋里空空如也,全身上下唯一的武器就是腰间的一柄匕首。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克敦脑子里唯一关心的想办法喂饱自己,在他的身上,那个勇猛、彪悍、残忍的女真武士渐渐死掉了,乞列迷人在他身上重新复活了,草根、野菜、老鼠一切能够填饱肚子的东西都被他塞进肚子里,他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想方设法活下去。在他的身边聚拢了四十多个败兵,一开始他们还有四五匹马,但很快这些马就填进了他们的肚子,这群逃脱了那场惨败的人们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活下去。
阿克敦恋恋不舍的将手中最后一点龙头菜的根茎咽了下去,他知道这样不好,下一次找到这些美味的植物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但如果自己不吃掉说不定就会被不知道哪个同伴吃掉了,因此还是咽进肚子里最安全。阿克敦刚想站起身来,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阵晃动,他的动作立刻停下来了,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盯着草丛的根部。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阿克敦觉得几乎过了一个世纪,终于从那草丛里钻出一个黄呼呼的东西,那是一只旱獭,肥硕短粗的躯干压得草根咯吱咯吱发响,它用那短视的双眼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危险,就低下头,用粗壮的前爪刨出草根,啃食起来。
“我已经多少天没吃过肉了!”看着那旱獭肥硕的身体,阿克敦的口中分泌出了大量的唾液,他几乎能够感觉到肉食的味道了。作为一个乞列迷人,阿克敦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从部落里的长辈口中知道如何扑捉这种猎物了,他用尽可能慢的动作从腋下拔出匕首,那是他身上唯一的武器了,然后他判断了一下风向,确认自己处于上风口——旱獭的视觉一般,但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他可不奢望自己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在移动时能够避过对方的耳朵。反正自己距离那只旱獭只有十几步了,这个距离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阿克敦深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手腕一抖,那只旱獭在这一瞬间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向旁边一跳,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锋利的匕首刺穿了它的腹部,将其钉在地上。阿克敦猛地扑了过去,抓住这头小畜生的脖子用力一扭,只听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那头旱獭就不动了。
阿克敦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猎物,秋天草原上丰富的食物喂肥了这头畜生,他的指尖能够感觉到毛皮下肥厚的脂肪,足有六斤重。阿克敦强自压抑住自己狂喜的心情,低下头在草丛里搜索起来,很快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寻找的东西,一条兽迹,他跟着这条兽走了快一里路,终点在一个高出地面大约三尺多高的小土丘。阿克敦折断一根灌木,在土丘上做了标记,飞快的回去了。
“看看,阿克敦带回了什么!”一个女真人欢呼了起来,在他的四周,或坐或躺着三四十个女真人,看到阿克敦手中提着的旱獭,每一个人的眼睛里都露出了贪婪的食欲。
“快把这玩意在泡子那边剥皮清洗一下,这玩意臭的很快!”阿克敦把旱獭丢在地上,用一种发号施令的语气说:“我现在需要十个人,手脚灵便,能够闭住嘴的!”
“你是在用什么口气和我们说话?乞列迷人?“人群中想起了一个愤怒的声音,阿克敦的目光向声音来处看去,只见一个怒气冲冲的汉子正从地上站了起来,阿克敦认得那人叫纳兰萨盖,是叶赫部的,祖上好像还是个头人,平日里在军中最是瞧不起自己,这个时候发作显然是忍耐已久了。他扭过头,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向自己冲过来的纳兰萨盖,对众人道:“这玩意总是打洞群居的,一窝少说也有七八只,这个季节洞里应该还有不少存着的草根草籽,巢穴我已经找到了,如果顺利的话,大伙儿至少可以多十几天的食物,毛皮也有用处!”
听阿克敦说还有更多的旱獭,人群一下子骚动起来,这些人中多半是从海西和建州女真中的贵胄子弟选拔出来的,虽然武艺精熟、骑射过人,也有打过猎,但多半是鹿、狍子、熊、野猪等大猎物,像旱獭这种通常只有穷人扑捉的小玩意却是从未打过。现在到了草原上,又没有马,早已饿的两眼发绿了。一下子听说可以弄到肉,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乞列迷人不乞列迷人的。(未完待续。)
捉到的丁壮妇女编入八旗之中,以增加己方的兵力和人口,阿克敦就是在八岁那年成为镶黄旗的一员,当然是以阿哈(奴隶)的身份。对于这一点,阿克敦并没有觉得耻辱,在乞列迷人当中,各部之间相互攻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为了争夺猎场、水源、抢婚等等都会引起一场战争。危险与死亡在乞列迷人的生活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由于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俘虏,战败的一方往往只有死路一条,甚至会被作为粮食吃掉,能够作为奴隶长大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了。凭借老天爷赐给的强健体魄和一点运气,阿克敦从阿哈升为无甲步行民夫,从民夫升为无甲兵,从无甲兵升为披甲兵,由披甲兵升为巴克什,又由巴克什最后升为白甲摆牙喇,即让明军闻风丧胆的白甲护军,其间经历的艰辛与危险不足为外人道也。但不断的胜利让阿克敦树立了这样一种信念——八旗大军是不可战胜的!
但现在这一信念已经被那天晚上的惨败打的粉碎,阿克敦率领的诱军豁出了一切做了一切他们能做到的事情,他们的确吸引了大部分守军的注意力,为豪格的潜入创造了条件,但幸运之神这次没有站在阿克敦这一边。潜入的豪格不但没有打垮守军的指挥中枢,杀死或者活捉敏敏别吉,反而被突如其来的爆炸所震昏,失去了指挥官的突袭部队被临时赶到的仆固合艾带领的部众打败,而阿克敦他们坚持奋战到了天亮,然而他们的抵抗也就到此为止了,可怕的铁甲骑兵冲垮了女真人的行列,将抵抗者撞倒、刺穿、践踏、冲垮。剩下的事情阿克敦已经记不太清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摆脱那些铁甲怪物的追击的,当他重新清醒的时候,脚上只有一只皮靴,光着头,箭囊和弓袋里空空如也,全身上下唯一的武器就是腰间的一柄匕首。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克敦脑子里唯一关心的想办法喂饱自己,在他的身上,那个勇猛、彪悍、残忍的女真武士渐渐死掉了,乞列迷人在他身上重新复活了,草根、野菜、老鼠一切能够填饱肚子的东西都被他塞进肚子里,他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想方设法活下去。在他的身边聚拢了四十多个败兵,一开始他们还有四五匹马,但很快这些马就填进了他们的肚子,这群逃脱了那场惨败的人们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活下去。
阿克敦恋恋不舍的将手中最后一点龙头菜的根茎咽了下去,他知道这样不好,下一次找到这些美味的植物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但如果自己不吃掉说不定就会被不知道哪个同伴吃掉了,因此还是咽进肚子里最安全。阿克敦刚想站起身来,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阵晃动,他的动作立刻停下来了,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盯着草丛的根部。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阿克敦觉得几乎过了一个世纪,终于从那草丛里钻出一个黄呼呼的东西,那是一只旱獭,肥硕短粗的躯干压得草根咯吱咯吱发响,它用那短视的双眼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危险,就低下头,用粗壮的前爪刨出草根,啃食起来。
“我已经多少天没吃过肉了!”看着那旱獭肥硕的身体,阿克敦的口中分泌出了大量的唾液,他几乎能够感觉到肉食的味道了。作为一个乞列迷人,阿克敦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从部落里的长辈口中知道如何扑捉这种猎物了,他用尽可能慢的动作从腋下拔出匕首,那是他身上唯一的武器了,然后他判断了一下风向,确认自己处于上风口——旱獭的视觉一般,但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他可不奢望自己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在移动时能够避过对方的耳朵。反正自己距离那只旱獭只有十几步了,这个距离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阿克敦深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手腕一抖,那只旱獭在这一瞬间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向旁边一跳,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锋利的匕首刺穿了它的腹部,将其钉在地上。阿克敦猛地扑了过去,抓住这头小畜生的脖子用力一扭,只听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那头旱獭就不动了。
阿克敦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猎物,秋天草原上丰富的食物喂肥了这头畜生,他的指尖能够感觉到毛皮下肥厚的脂肪,足有六斤重。阿克敦强自压抑住自己狂喜的心情,低下头在草丛里搜索起来,很快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寻找的东西,一条兽迹,他跟着这条兽走了快一里路,终点在一个高出地面大约三尺多高的小土丘。阿克敦折断一根灌木,在土丘上做了标记,飞快的回去了。
“看看,阿克敦带回了什么!”一个女真人欢呼了起来,在他的四周,或坐或躺着三四十个女真人,看到阿克敦手中提着的旱獭,每一个人的眼睛里都露出了贪婪的食欲。
“快把这玩意在泡子那边剥皮清洗一下,这玩意臭的很快!”阿克敦把旱獭丢在地上,用一种发号施令的语气说:“我现在需要十个人,手脚灵便,能够闭住嘴的!”
“你是在用什么口气和我们说话?乞列迷人?“人群中想起了一个愤怒的声音,阿克敦的目光向声音来处看去,只见一个怒气冲冲的汉子正从地上站了起来,阿克敦认得那人叫纳兰萨盖,是叶赫部的,祖上好像还是个头人,平日里在军中最是瞧不起自己,这个时候发作显然是忍耐已久了。他扭过头,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向自己冲过来的纳兰萨盖,对众人道:“这玩意总是打洞群居的,一窝少说也有七八只,这个季节洞里应该还有不少存着的草根草籽,巢穴我已经找到了,如果顺利的话,大伙儿至少可以多十几天的食物,毛皮也有用处!”
听阿克敦说还有更多的旱獭,人群一下子骚动起来,这些人中多半是从海西和建州女真中的贵胄子弟选拔出来的,虽然武艺精熟、骑射过人,也有打过猎,但多半是鹿、狍子、熊、野猪等大猎物,像旱獭这种通常只有穷人扑捉的小玩意却是从未打过。现在到了草原上,又没有马,早已饿的两眼发绿了。一下子听说可以弄到肉,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乞列迷人不乞列迷人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