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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墨白很担心,他昨晚打了个电话他,没人接,以为他是太累了,所以早早就睡下了。可早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公寓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来信的影子。他以为来信去上班了,但是在看到来信卧室的书桌上没有放着一本书的时候,他知道,他想错了。
来信有个说好也好,说坏也坏的毛病。那就是他每天晚上临睡前都喜欢看书,可是在早上的时候,他总会忘记把书放回原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桌上,等着林墨白来收拾。
这个习惯已经很多年了,当初和他同一个宿舍的时候,林墨白就发现了他这个习惯。
林墨白慌了,所以他到处打电话。可是来信的电话关机,来信的朋友圈除了他就是公司的人。但是林墨白没有和来信要过其他的联系方式。
他开始让自己的司机先过去连达公司,看来信在不在那里。他现在需要休息,虽然他很担心,可是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已经很多天没有休息了,公司刚起步,本来就是很艰难的时候。
何况,他想努力把公司做好,他不想拿公司因为刚起步,所以会很困难来做幌子。然后才开始让公司慢慢起步,他不会异想天开,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公司当然是越早步入正轨,越好。为了自己,也为了来信。
他是大一的时候认识来信的,那时候的来信,一个人坐在报名大厅前的台阶上,人来人往,39°的酷暑天气。他就那么坐着,脸上呆呆的,也没有学长带他去报名。
林墨白比他要大一届,他是学生会主席。迎接新生的时候,虽然很忙,可他习惯了安排事情给别人做。自己就那么安逸的坐在休息亭里看着来信,来信看着人来人往的人。
不过会,来信看到了林墨白,很自然的给了他一个笑容。然后站起身,拍拍屁股的灰尘,走向林墨白。
那个时候的林墨白,连他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替来信报了名,安排好了宿舍。然后,还莫名其妙的变成了自己的室友。
林墨白是个纯gay,但他的私生活绝对不会混乱。他是个有原则的人,除了和自己喜欢的人make love,其他的,免谈。
来信长的很清秀,在大学的时候,追他的男生也不少。但是他呆呆愣愣的,以为对方只是想和他做朋友,也就乐意亲近别人。
林墨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毕业的那个晚上,和来信搞上关系。别误会,他们两人之间很单纯。
事情是这样的,林墨白去吃毕业散伙饭,喝的高了点。就一直打电话,死皮赖脸的要来信来接他回去。那个时候的林墨白已经因为实习,住在了外面。
来信接了电话,也就去了。然后送他回了公寓,可是没想到的是,林墨白糊里糊涂的,把来信给亲了。
只是嘴对嘴,而且很快就分开了。来信在孤儿院的时候,听院长妈妈说过,这是最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做的动作。所以,那个时候的来信,以为自己是林墨白最亲密的人,高兴的不得了。第二天还拿这事说给林墨白听,林墨白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自己喜欢上来信的。
来信还就读了一年,林墨白靠家里的关系,也筹到一点钱,开始慢慢的成立公司。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了,也是来信刚出来实习的时候。
来信被林墨白亲了之后,就在林墨白的公寓住下了,他喜欢林墨白,像亲人的那种喜欢。林墨白偶尔毒舌,但是他真心待人。
林墨白一直陪在来信身边,虽然知道他偶尔会犯抽,可就是喜欢他了。他不敢告诉来信这件事,怕依照来信那么迟钝的个性,不是想错了,就是根本就不懂情爱。
林墨白是被吵醒的,来信的电话。听他一一说了昨晚的事,然后直接开骂。
“好你个来信,你竟然喝酒了,难道你不知道不可以喝酒的吗?就你那酒量,万一被人吃了怎么办?”
“咦?有人会吃人吗?”
“闭嘴!以后每天晚上必须回家,我最近忙完了,你要是不想吃,我就带你出去吃。总之,就是不可以和其他人大晚上的出去吃饭。还有,你和那个破总裁少出去,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别和我说些有的没的,你今天吃早餐了吗?”
“吃了。”
“午餐我帮你送过去,在你公司等我,不要乱跑,知道吗?”
“知道。”来信还很自觉的点了点头,虽然对方看不见。
林墨白七七八八的,什么都说了一遍,这才挂了。
林墨白的手艺很好,来信很喜欢他做的饭菜。来信的口味和其他人不同,爱吃甜的。就连饭菜,也要有甜味。... -->>
林墨白很担心,他昨晚打了个电话他,没人接,以为他是太累了,所以早早就睡下了。可早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公寓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来信的影子。他以为来信去上班了,但是在看到来信卧室的书桌上没有放着一本书的时候,他知道,他想错了。
来信有个说好也好,说坏也坏的毛病。那就是他每天晚上临睡前都喜欢看书,可是在早上的时候,他总会忘记把书放回原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桌上,等着林墨白来收拾。
这个习惯已经很多年了,当初和他同一个宿舍的时候,林墨白就发现了他这个习惯。
林墨白慌了,所以他到处打电话。可是来信的电话关机,来信的朋友圈除了他就是公司的人。但是林墨白没有和来信要过其他的联系方式。
他开始让自己的司机先过去连达公司,看来信在不在那里。他现在需要休息,虽然他很担心,可是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已经很多天没有休息了,公司刚起步,本来就是很艰难的时候。
何况,他想努力把公司做好,他不想拿公司因为刚起步,所以会很困难来做幌子。然后才开始让公司慢慢起步,他不会异想天开,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公司当然是越早步入正轨,越好。为了自己,也为了来信。
他是大一的时候认识来信的,那时候的来信,一个人坐在报名大厅前的台阶上,人来人往,39°的酷暑天气。他就那么坐着,脸上呆呆的,也没有学长带他去报名。
林墨白比他要大一届,他是学生会主席。迎接新生的时候,虽然很忙,可他习惯了安排事情给别人做。自己就那么安逸的坐在休息亭里看着来信,来信看着人来人往的人。
不过会,来信看到了林墨白,很自然的给了他一个笑容。然后站起身,拍拍屁股的灰尘,走向林墨白。
那个时候的林墨白,连他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替来信报了名,安排好了宿舍。然后,还莫名其妙的变成了自己的室友。
林墨白是个纯gay,但他的私生活绝对不会混乱。他是个有原则的人,除了和自己喜欢的人make love,其他的,免谈。
来信长的很清秀,在大学的时候,追他的男生也不少。但是他呆呆愣愣的,以为对方只是想和他做朋友,也就乐意亲近别人。
林墨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毕业的那个晚上,和来信搞上关系。别误会,他们两人之间很单纯。
事情是这样的,林墨白去吃毕业散伙饭,喝的高了点。就一直打电话,死皮赖脸的要来信来接他回去。那个时候的林墨白已经因为实习,住在了外面。
来信接了电话,也就去了。然后送他回了公寓,可是没想到的是,林墨白糊里糊涂的,把来信给亲了。
只是嘴对嘴,而且很快就分开了。来信在孤儿院的时候,听院长妈妈说过,这是最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做的动作。所以,那个时候的来信,以为自己是林墨白最亲密的人,高兴的不得了。第二天还拿这事说给林墨白听,林墨白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自己喜欢上来信的。
来信还就读了一年,林墨白靠家里的关系,也筹到一点钱,开始慢慢的成立公司。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了,也是来信刚出来实习的时候。
来信被林墨白亲了之后,就在林墨白的公寓住下了,他喜欢林墨白,像亲人的那种喜欢。林墨白偶尔毒舌,但是他真心待人。
林墨白一直陪在来信身边,虽然知道他偶尔会犯抽,可就是喜欢他了。他不敢告诉来信这件事,怕依照来信那么迟钝的个性,不是想错了,就是根本就不懂情爱。
林墨白是被吵醒的,来信的电话。听他一一说了昨晚的事,然后直接开骂。
“好你个来信,你竟然喝酒了,难道你不知道不可以喝酒的吗?就你那酒量,万一被人吃了怎么办?”
“咦?有人会吃人吗?”
“闭嘴!以后每天晚上必须回家,我最近忙完了,你要是不想吃,我就带你出去吃。总之,就是不可以和其他人大晚上的出去吃饭。还有,你和那个破总裁少出去,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别和我说些有的没的,你今天吃早餐了吗?”
“吃了。”
“午餐我帮你送过去,在你公司等我,不要乱跑,知道吗?”
“知道。”来信还很自觉的点了点头,虽然对方看不见。
林墨白七七八八的,什么都说了一遍,这才挂了。
林墨白的手艺很好,来信很喜欢他做的饭菜。来信的口味和其他人不同,爱吃甜的。就连饭菜,也要有甜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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