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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勤奋学业、苦练才艺,想要用更优秀的自己反哺恩情,她以为这就是人生最好的模样,可一场车祸毁掉了这个家庭,也毁掉了年少的她,从此她背负罪孽,泥泞前行。
十九岁那年,她被亲生母亲找到,她以为这是上天迟来的补偿,可不到三年,她最爱的母亲死在枪口之下,母亲的血染红她的衣,她抱着血衣,流着泪,在月下唱了整整一晚的歌。
二十六岁那年,她与慕春寅终于和好如初,她还可以回到过去,回到慕家,守着养母,守着她当做亲生兄长的他。可他却□□了她,她在苦痛中恨不能死去。
二十八岁那年,她要结婚了,她以为自己遇到了世上最好的他,他在慕春寅的伤痕累累后,用那样的温柔治愈了她。她以为幸福生活即将开始了,以为苛责的上天终于眷顾了她。然而他终是负了她——短暂的治愈后,他给了她一记更重的刀。
而她不仅痛失一切,更是声名狼藉。她由曾经美好的“精灵歌姬”“励志女神”沦为灭绝人性的“影圈毒妇”。所谓万人唾骂千夫所指,不过如此了。
……
如今的她,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爱人,没有兄弟姊妹,而她曾坚定为信仰的歌喉也一朝痛失……便连她不认识的万万千千世人,也可以辱她、冤她、轻贱她……这世上再无半分温暖可倚靠,她真正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有生之年,历经数次大起大落,从不肯屈服的她,第一次发现,她的人生看不见光了。
多么可笑,她一生都想站在光明下,与光同行。可她这才发现,她早已被命运的巨手推入黑暗。
……
小金话落离开,而樊歆仍坐在原位,直到太阳彻底滑下,月上中天,六七个小时内,她木偶般一动不动。
夜半时分,木偶般的人终于有了动静,是因为客厅的电视机——小金离开时大概觉得公寓太过冷清,打开了电视机。
深夜十一点,晚间新闻过后变成了过去某音乐节的重播。
有一段音乐意外的让人熟悉,像是从前的老时光回放,樊歆缓缓扭过头去,呆滞的视线慢慢聚焦。那居然是她曾经的一段mv,璀璨的舞台上,她一袭利落短裙,橘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她踏着旋律甩着长发舞动,光影随着节拍变化,台下人声鼎沸,荧光棒浪潮般摇曳。绚烂的光芒中,她笑意飞扬,那么大幅度的舞,那么高亢难唱的歌,她边唱边跳,浑身汗湿也不曾慢下一拍,整个人仿佛有着源源不断的能量与朝气。
那一刻的自己,如此灵动肆意、光彩照人。
而这一刻……她缓缓转动眼珠,看向身后衣帽间的白色立镜。
昏黄灯光下,镜面映出一张女人的脸庞,寡瘦的一张脸,从前轮廓优美的鹅蛋脸成了网红的锥子脸。皮肤没有生气的白,像陈年的宣纸,头发枯槁发黄,凌乱地搭在肩上,像干涸的海藻。流海下眼珠依旧乌黑,却不见从前的明亮与光彩,眼神怠倦、厌弃、麻木的看着周身一切……
她看着镜里的自己,看着这张怏怏病态晦暗无光的脸,猛地蹲下身嚎啕大哭,生平从未有过一刻,她哭得像个孩子,被命运推进黑暗深渊,却又不甘挣扎的孩子。
也不知哭了多久,她抓起身边遥控器,用尽全身力气重重砸向镜子。
砰一声大响,镜面四分五裂,里面那个消极的女人亦随之四分五裂。镜片碎裂剥落,残渣四溅中,屋里瘦弱的女人对着镜面吼出了声,嗓音大的几乎要震破玻璃:
“樊歆!你不能再这么活!不能!不能!不能!!!”
※※
当禁闭多日的樊歆出现在记者面前时,所有人大吃一惊。
只是十来天的时间,这个女人暴瘦得不成样子,167的身高顶多只剩七八十斤,仿佛薄薄的纸片人般,风一吹就倒。
然而,让人视线顿住的,绝不止她的暴瘦,更是她的头发,这个一贯留着齐腰长发的女人,竟剪掉了那一头直顺的乌发,过度齐整的发梢像是自己一刀斩断,齐到生硬的利落切口,显示主人下手时的决绝。这秋日的夕阳冷风中,她短得只到及耳的位置,衬着那削瘦的身姿,雪白的脖子露出来,有一种孤独至深的倔强。
顾不得惊讶,蹲守多日的记者们一窝蜂围过去,一个记者抢先将话筒塞到樊歆面前时,口气尖锐,“樊歆,你剪去长发是想表达什么吗?”
另一个也把话筒塞了进来,问题更尖锐,“樊歆,你暴瘦这么多,是因为遭受良心的谴责吗?”
……
七嘴八舌中那女子转过头来,原本无波无澜的眼睛在一霎明利,那苍白的脸仿佛有了血色,她对着话筒,声音清晰而冷静,“我最后再说一遍,我没有杀人。”
记者群一阵唏嘘,显然没人相信,还未等其他人再发问,蓦地所有人脚步一顿,眼神齐齐望向小区门口,似是看到了不得的人物。
天气晴好,暖阳似金,葱葱郁郁的小区花园前,缓缓走来一个人,身量颀长,步伐从容,弯起的唇角与微挑的眉显出容色风流。
记者们不由自主围了过去,“头条帝!”噼里啪啦的闪光灯中,记者们举起话筒拥簇着圈里最具话题性的男人。
“慕总,你来这是为了找樊歆吗?”
“慕总,樊歆与荣光前董事长之死您有什么看法?”
“慕总,有消息称樊歆就是杀害温董的凶手,您认可吗?”
“慕总,您会不会念及旧情,在这紧要关头帮助樊歆?”
……
问题没完没了,慕春寅却一个都不答,他双手插在兜内,看着人群那侧的樊歆,在目光落到樊歆的短发上时,他神色一怔,眸中有什么情绪翻腾而过,旋即他弯眉笑起来。
五米之外,那暴瘦苍白的女人面无表情从记者围堵中穿过。忽然面前阴影一浓,一个高大的身影拦住她的去路。她抬头,慕春寅笑盈盈看着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见她不回话,他又笑了笑,“当然了,我慕某人心胸宽广,如果你乖乖低头认错,我会考虑让你回到我身边。”
樊歆看都没看他,径直往前走。
似乎早料到如此,慕春寅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腕,这一举动让围观记者瞬间兴奋起来,镜头们全举了起来,咔擦擦咔狂拍。
慕春寅不顾左右摄像机,将脸靠近了樊歆,他附在她耳畔,距离暧昧得像情人间的耳鬓厮磨,他挂着胜利者的微笑,轻语:“歌喉都没了,还逞什么能?”
樊歆并未看他,或许是不愿看,眼神瞅着前方花坛,有些自嘲地笑,声音却冷如冰霜,“慕春寅,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这么厌恶你。”
慕春寅扣住了她手腕,悠然道:“厌恶就厌恶吧,不被你爱,被你恨也是好的。”
樊歆没有回话。
慕春寅面色巍然不动,另一只垂下的手却在衣袖里紧攥成拳,似在克制着什么违心的情绪。须臾他又展眉笑起来,“你尽管恨,反正我就等着你走投无路,哭着回来求我!”
一直向前看的樊歆倏然扭回头,围着她的媒体俱是一震,这一眼,方才那个神情淡漠的女人仿似生出了凌厉的刺,她看着慕春寅,那样苍白娇弱的脸,目光却如利刃尖锐。围观记者不由心头一凛——这个女人,的确是樊歆,却又不是她了。她平静的躯壳内似有某种物质,被剧痛与绝望逼发出来。她跟以前,再不一样了。
摇摇绰绰的人影中,樊歆甩开慕春寅的手,转身去的步伐无比坚定,及耳短发在风中飘荡,有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呵,没有歌喉就完了吗?慕总未免太小看人了。”
她勤奋学业、苦练才艺,想要用更优秀的自己反哺恩情,她以为这就是人生最好的模样,可一场车祸毁掉了这个家庭,也毁掉了年少的她,从此她背负罪孽,泥泞前行。
十九岁那年,她被亲生母亲找到,她以为这是上天迟来的补偿,可不到三年,她最爱的母亲死在枪口之下,母亲的血染红她的衣,她抱着血衣,流着泪,在月下唱了整整一晚的歌。
二十六岁那年,她与慕春寅终于和好如初,她还可以回到过去,回到慕家,守着养母,守着她当做亲生兄长的他。可他却□□了她,她在苦痛中恨不能死去。
二十八岁那年,她要结婚了,她以为自己遇到了世上最好的他,他在慕春寅的伤痕累累后,用那样的温柔治愈了她。她以为幸福生活即将开始了,以为苛责的上天终于眷顾了她。然而他终是负了她——短暂的治愈后,他给了她一记更重的刀。
而她不仅痛失一切,更是声名狼藉。她由曾经美好的“精灵歌姬”“励志女神”沦为灭绝人性的“影圈毒妇”。所谓万人唾骂千夫所指,不过如此了。
……
如今的她,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爱人,没有兄弟姊妹,而她曾坚定为信仰的歌喉也一朝痛失……便连她不认识的万万千千世人,也可以辱她、冤她、轻贱她……这世上再无半分温暖可倚靠,她真正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有生之年,历经数次大起大落,从不肯屈服的她,第一次发现,她的人生看不见光了。
多么可笑,她一生都想站在光明下,与光同行。可她这才发现,她早已被命运的巨手推入黑暗。
……
小金话落离开,而樊歆仍坐在原位,直到太阳彻底滑下,月上中天,六七个小时内,她木偶般一动不动。
夜半时分,木偶般的人终于有了动静,是因为客厅的电视机——小金离开时大概觉得公寓太过冷清,打开了电视机。
深夜十一点,晚间新闻过后变成了过去某音乐节的重播。
有一段音乐意外的让人熟悉,像是从前的老时光回放,樊歆缓缓扭过头去,呆滞的视线慢慢聚焦。那居然是她曾经的一段mv,璀璨的舞台上,她一袭利落短裙,橘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她踏着旋律甩着长发舞动,光影随着节拍变化,台下人声鼎沸,荧光棒浪潮般摇曳。绚烂的光芒中,她笑意飞扬,那么大幅度的舞,那么高亢难唱的歌,她边唱边跳,浑身汗湿也不曾慢下一拍,整个人仿佛有着源源不断的能量与朝气。
那一刻的自己,如此灵动肆意、光彩照人。
而这一刻……她缓缓转动眼珠,看向身后衣帽间的白色立镜。
昏黄灯光下,镜面映出一张女人的脸庞,寡瘦的一张脸,从前轮廓优美的鹅蛋脸成了网红的锥子脸。皮肤没有生气的白,像陈年的宣纸,头发枯槁发黄,凌乱地搭在肩上,像干涸的海藻。流海下眼珠依旧乌黑,却不见从前的明亮与光彩,眼神怠倦、厌弃、麻木的看着周身一切……
她看着镜里的自己,看着这张怏怏病态晦暗无光的脸,猛地蹲下身嚎啕大哭,生平从未有过一刻,她哭得像个孩子,被命运推进黑暗深渊,却又不甘挣扎的孩子。
也不知哭了多久,她抓起身边遥控器,用尽全身力气重重砸向镜子。
砰一声大响,镜面四分五裂,里面那个消极的女人亦随之四分五裂。镜片碎裂剥落,残渣四溅中,屋里瘦弱的女人对着镜面吼出了声,嗓音大的几乎要震破玻璃:
“樊歆!你不能再这么活!不能!不能!不能!!!”
※※
当禁闭多日的樊歆出现在记者面前时,所有人大吃一惊。
只是十来天的时间,这个女人暴瘦得不成样子,167的身高顶多只剩七八十斤,仿佛薄薄的纸片人般,风一吹就倒。
然而,让人视线顿住的,绝不止她的暴瘦,更是她的头发,这个一贯留着齐腰长发的女人,竟剪掉了那一头直顺的乌发,过度齐整的发梢像是自己一刀斩断,齐到生硬的利落切口,显示主人下手时的决绝。这秋日的夕阳冷风中,她短得只到及耳的位置,衬着那削瘦的身姿,雪白的脖子露出来,有一种孤独至深的倔强。
顾不得惊讶,蹲守多日的记者们一窝蜂围过去,一个记者抢先将话筒塞到樊歆面前时,口气尖锐,“樊歆,你剪去长发是想表达什么吗?”
另一个也把话筒塞了进来,问题更尖锐,“樊歆,你暴瘦这么多,是因为遭受良心的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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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中那女子转过头来,原本无波无澜的眼睛在一霎明利,那苍白的脸仿佛有了血色,她对着话筒,声音清晰而冷静,“我最后再说一遍,我没有杀人。”
记者群一阵唏嘘,显然没人相信,还未等其他人再发问,蓦地所有人脚步一顿,眼神齐齐望向小区门口,似是看到了不得的人物。
天气晴好,暖阳似金,葱葱郁郁的小区花园前,缓缓走来一个人,身量颀长,步伐从容,弯起的唇角与微挑的眉显出容色风流。
记者们不由自主围了过去,“头条帝!”噼里啪啦的闪光灯中,记者们举起话筒拥簇着圈里最具话题性的男人。
“慕总,你来这是为了找樊歆吗?”
“慕总,樊歆与荣光前董事长之死您有什么看法?”
“慕总,有消息称樊歆就是杀害温董的凶手,您认可吗?”
“慕总,您会不会念及旧情,在这紧要关头帮助樊歆?”
……
问题没完没了,慕春寅却一个都不答,他双手插在兜内,看着人群那侧的樊歆,在目光落到樊歆的短发上时,他神色一怔,眸中有什么情绪翻腾而过,旋即他弯眉笑起来。
五米之外,那暴瘦苍白的女人面无表情从记者围堵中穿过。忽然面前阴影一浓,一个高大的身影拦住她的去路。她抬头,慕春寅笑盈盈看着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见她不回话,他又笑了笑,“当然了,我慕某人心胸宽广,如果你乖乖低头认错,我会考虑让你回到我身边。”
樊歆看都没看他,径直往前走。
似乎早料到如此,慕春寅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腕,这一举动让围观记者瞬间兴奋起来,镜头们全举了起来,咔擦擦咔狂拍。
慕春寅不顾左右摄像机,将脸靠近了樊歆,他附在她耳畔,距离暧昧得像情人间的耳鬓厮磨,他挂着胜利者的微笑,轻语:“歌喉都没了,还逞什么能?”
樊歆并未看他,或许是不愿看,眼神瞅着前方花坛,有些自嘲地笑,声音却冷如冰霜,“慕春寅,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这么厌恶你。”
慕春寅扣住了她手腕,悠然道:“厌恶就厌恶吧,不被你爱,被你恨也是好的。”
樊歆没有回话。
慕春寅面色巍然不动,另一只垂下的手却在衣袖里紧攥成拳,似在克制着什么违心的情绪。须臾他又展眉笑起来,“你尽管恨,反正我就等着你走投无路,哭着回来求我!”
一直向前看的樊歆倏然扭回头,围着她的媒体俱是一震,这一眼,方才那个神情淡漠的女人仿似生出了凌厉的刺,她看着慕春寅,那样苍白娇弱的脸,目光却如利刃尖锐。围观记者不由心头一凛——这个女人,的确是樊歆,却又不是她了。她平静的躯壳内似有某种物质,被剧痛与绝望逼发出来。她跟以前,再不一样了。
摇摇绰绰的人影中,樊歆甩开慕春寅的手,转身去的步伐无比坚定,及耳短发在风中飘荡,有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呵,没有歌喉就完了吗?慕总未免太小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