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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勋暮生左手拿着电话,额头和右手撑在落地窗的玻璃上。
——“对,我女朋友今年19岁,因为某些原因形成了选择性失语症,心理上的压力,她的声带并没有受损,只是平时无法说话,她是演员,却可以流畅的念出剧本上写的台词。嗯,嗯,嗯。华尔道夫博士,你是这方面的专家,请务必来一趟中国。我记得你有多次往返中国的签证,嗯,嗯,好……我为你订了明天一早从纽约直飞北京的头等舱机票,……好,到时候我派人接机,嗯,嗯,好的,再见。”
我悄悄的退了出去,因为这里铺满了厚厚的纯毛地毯,所以他应该没有脚步的声音。
靠在门边的墙面上。
我感觉自己的手指攥起来,松开,再攥起来,又松开。
我以自己的方式爱勋暮生的权利被剥夺。
只是,感情不会就这样消失。
既然不用影响工作,那么,失语症就是我的保护层。
因为无法说话,所以别人不会再期待我说话。
我不用再说谎。
也不会再成为‘无耻的说谎者’。
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想治好它,也不想去看什么心理医生。
勋暮生与我的恋情就好像荆棘丛上的一层白纱,反复的撕扯着,很快就会断裂,继而灰飞烟灭,由于我的失语症给了我们一个不分手的理由,这个理由异常苍白,可是却为这段恋情提供了一个保护层,让我与勋暮生处于一种暂时和解的状态中。
如果,那个博士把我的失语症治好了,我可能会告诉勋暮生‘我们分手吧’,他要是不同意,我们之间就没有任何温情脉脉的保护层了,一切被撕开,揭露下来,不过是被荆棘锁链绑在一起至死不休的两个人。
他知道这些。
可即使这样,他为什么还要从美国找到心理专家,来治疗我的失语症?
那个落寞的背影,他的心中究竟承受了什么?
“Alice,你怎么在这里?”
勋暮生抓着自己的西装外套急急忙忙走出来,他骤然停止了脚步,然后走到我面前,“我看到楼下有车子灯光晃动,知道你们会议结束,我以为你自己先走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自己先笑了。
“忘记你不能说话,走吧,我带你回家。”
即使住在一起,其实,不用做\爱的日子,我与勋暮生是分房睡的。
今天就是。
我洗完澡,本来疲惫的应该躺在床上与周公抵死缠绵,可是我躺在这张绵软的床上,看着天花板,和窗外那个巨大的玻璃花房,怎么也无法入睡。
我想吃一点安眠药,只是打开了药瓶,想了想,又把药丸放了回去。
最后,我打开了电脑。
调出廖安给我发过来的《Slumdog》的文档,这只是一个简单构想的大纲,并没有成熟的故事情节,却有一个大约的方向。
我看着这个,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了伦敦东区的混乱,3区的那些摇摇晃晃,白粉吸多了的消瘦的人影,还有燕城鬼市那个不被G承认,却是所有父母官都无法避开的区域,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因为那个鬼市被拉下马的官员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有些什么冲动,在我手指尖凝结。
既然无法说话,但是,我的手指还可以动。
我拥有电脑——这个对我来说,可以和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并称为‘本世纪最重大的发明之一’的神奇工具。
我可以把我想要说的东西,写出来。
……
故事的主角,应该是一个少年,一个拥有西藏农奴翻身得解放之后的那种坚毅而清澈的眼神的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
/> 勋暮生左手拿着电话,额头和右手撑在落地窗的玻璃上。
——“对,我女朋友今年19岁,因为某些原因形成了选择性失语症,心理上的压力,她的声带并没有受损,只是平时无法说话,她是演员,却可以流畅的念出剧本上写的台词。嗯,嗯,嗯。华尔道夫博士,你是这方面的专家,请务必来一趟中国。我记得你有多次往返中国的签证,嗯,嗯,好……我为你订了明天一早从纽约直飞北京的头等舱机票,……好,到时候我派人接机,嗯,嗯,好的,再见。”
我悄悄的退了出去,因为这里铺满了厚厚的纯毛地毯,所以他应该没有脚步的声音。
靠在门边的墙面上。
我感觉自己的手指攥起来,松开,再攥起来,又松开。
我以自己的方式爱勋暮生的权利被剥夺。
只是,感情不会就这样消失。
既然不用影响工作,那么,失语症就是我的保护层。
因为无法说话,所以别人不会再期待我说话。
我不用再说谎。
也不会再成为‘无耻的说谎者’。
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想治好它,也不想去看什么心理医生。
勋暮生与我的恋情就好像荆棘丛上的一层白纱,反复的撕扯着,很快就会断裂,继而灰飞烟灭,由于我的失语症给了我们一个不分手的理由,这个理由异常苍白,可是却为这段恋情提供了一个保护层,让我与勋暮生处于一种暂时和解的状态中。
如果,那个博士把我的失语症治好了,我可能会告诉勋暮生‘我们分手吧’,他要是不同意,我们之间就没有任何温情脉脉的保护层了,一切被撕开,揭露下来,不过是被荆棘锁链绑在一起至死不休的两个人。
他知道这些。
可即使这样,他为什么还要从美国找到心理专家,来治疗我的失语症?
那个落寞的背影,他的心中究竟承受了什么?
“Alice,你怎么在这里?”
勋暮生抓着自己的西装外套急急忙忙走出来,他骤然停止了脚步,然后走到我面前,“我看到楼下有车子灯光晃动,知道你们会议结束,我以为你自己先走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自己先笑了。
“忘记你不能说话,走吧,我带你回家。”
即使住在一起,其实,不用做\爱的日子,我与勋暮生是分房睡的。
今天就是。
我洗完澡,本来疲惫的应该躺在床上与周公抵死缠绵,可是我躺在这张绵软的床上,看着天花板,和窗外那个巨大的玻璃花房,怎么也无法入睡。
我想吃一点安眠药,只是打开了药瓶,想了想,又把药丸放了回去。
最后,我打开了电脑。
调出廖安给我发过来的《Slumdog》的文档,这只是一个简单构想的大纲,并没有成熟的故事情节,却有一个大约的方向。
我看着这个,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了伦敦东区的混乱,3区的那些摇摇晃晃,白粉吸多了的消瘦的人影,还有燕城鬼市那个不被G承认,却是所有父母官都无法避开的区域,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因为那个鬼市被拉下马的官员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有些什么冲动,在我手指尖凝结。
既然无法说话,但是,我的手指还可以动。
我拥有电脑——这个对我来说,可以和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并称为‘本世纪最重大的发明之一’的神奇工具。
我可以把我想要说的东西,写出来。
……
故事的主角,应该是一个少年,一个拥有西藏农奴翻身得解放之后的那种坚毅而清澈的眼神的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