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狂澜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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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怎么会窘迫成这样呢?
庆应三年(1867年)二月,“一会桑”的首领一桥庆喜,统和御三家中水户、尾张两德川的势力,联络京都公卿和倾向武力攘夷的诸侯,携手幕府老中首座酒井忠绩等保守幕臣发难,一举扳倒了维新派。
可主张开国的维新派失势,却引发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其中最严重的是洋人的反击和粮价的不断上涨。
因此呢,维新派失意后得势的武力攘夷派和保守幕臣,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和哀嚎。
至于,为什么要把洋人的反击放在事关生死的粮价上涨之前?
这个嘛,是因为,粮价飞涨不能抑制的重要因素,也和洋人的反击息息相关:
受对外开埠的影响,为了赚取更多的钱财,这些年扶桑各地粮田不断被转为桑园、茶园啥的,导致粮食持续减产。而为了果腹求生,扶桑不得不开始进口粮食——作为一个还没工业化的农业国度,这不能不说是个极其讽刺的事!
而维新派失势后,作为主要外部粮食供应者的米人洋商,开始大量收缩粮食输入。
其实也不是说不卖,只是价格一路提高,比原本足足涨了五成。
可问题是,扶桑本来的粮价就高高在上,这再一涨价,谁肯买啊。
对高高在上的大名、有权势的武士和富有的豪商来说,饿也饿不到他们。那既然近乎无利可图,谁肯当这个大傻子呢。
因此啊,大家买一点意思意思就好了。
可杯水车薪导致的结果,就是庆应二年(1866年)开始的大凶作弄假成真:
原来,庆应二年当年年末的粮食饥荒,其实并不严重。
但受高丽“丙寅洋扰”战胜米、佛的鼓舞,各方势力有意囤积居奇,加上经过大肆渲染,这才造成了大凶作的印象。
因为不怎么干,怎么能顺利扳倒了维新派呢。
可问题是,维新派失势了,可大凶作却成真的了。
说起来,不是玩火自~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嘛。
尤其坑爹的是,扳倒维新派的各方,大家惊愕的发现,自元治元年(1864年)起,维新派组织进口的粮食,除了米人洋商的渠道外,居然还有高丽密贸易的部分——难怪米人洋商只肯提供小麦,原来,这进口的稻米,都是从人家高丽来的!
可自去年丙寅洋扰后,高丽治政的大院君加快了锁国步伐,加上吃亏的佛、米经常派战船骚扰沿海,这高丽与扶桑的粮食密贸易,居然一时断绝了!
对此,在朝廷的带领下,各方对幕府相关人士进行了逼问,可将军家茂、幕府国内事务总裁酒井忠绩等人的回答如出一辙:
“事情确实是这么个事情。
可这是当时密贸易前高丽要求的,怕的就是引起西洋诸国的注意。
而且呢,你们事前也没问啊。”
到了这步田地,那也只能既往不咎了,毕竟还得解决问题优先。
这时大家才发现,导致攘夷之风再盛的“丙寅洋扰”,其实呢,对扶桑并非完全都是好事:
高丽呢,是短期死活不肯再进行大宗粮食贸易了;
可受“丙寅洋扰”的影响,被大大扫了面子的米、佛,反倒加强了对扶桑的侵迫。
其实让扶桑焦头烂额的粮食涨价,真的不是洋人的厉害手段,人家的辣手还没拿出来呢。
原来,米商的粮价上涨,主因是因为最近欧罗巴大陆连年歉收——当然,扶桑闹饥荒,这趁火打劫也是应有之意。
而洋人准备的真正辣手呢,其实是三样,假币问题、改税和定期开港:
第一件的假币问题,说的是扶桑各方的歪点子。
因为对外贸易尤其是进口不断增长,这啥烂事都跑出来了,居然有很多人用假钱唬弄洋商。
如今的大宗贸易,都是用金银结算。
这金大多是万延小判,因为重量太轻(3.3克),所以造假比较难,但银就不一样了,流通的丁银重量是约43匁(161.25克),这包铅也好,裹铜也罢,反正容易造假。
而且呢,受攘夷风气的影响,很多扶桑商人以付洋商假钱为荣——当然,这些人大多就是一锤子买卖,赚了
就跑。
不过呢,这种事幕府怎么管啊,除非当场抓住,不然离开柜台恕不认账,口说无凭啊。
而且呢,幕府自己也饱受假币之苦,但实际素手无策——尤其是假造的宽永铜钱,用料比真的还足,工艺也比真的精致,你说这算怎么回事!
接下来,洋人对幕府施压的第二件事,就是改税。
当年安政五年(1858年)签署通商约定的时候,扶桑出口以总价百抽五为关税,进口税则是分一成、两成、五成不等。
洋商对此积怨很久,于是呢,在文久二年(1862年),借幕府使臣提请延期开埠的时候,伦町约书就提及了修改,部分减少了进口税——此事是文久三年十二月正式通告,元治元年(1864年初开始执行的。
可是呢,相比西洋历1860年亚罗号战争结束后,西洋诸国在中华得到的进口税优惠,这还是远远不如。
最起码,中华开始执行从量税,对工业品来说,这可比扶桑的从价税征的少多了。
之前维新派治政的时候,洋人就开始闹这个。
在当时,以外国惣奉行堀利熙为首的交涉人员,是以安政五年通商约定中的“两倍条款”为由,把各国公使怼了回去。
至于啥是两倍条款?
就是当年在签约的时候,幕府方面在外国贸易挂江川英龙、长崎奉行小栗忠顺的坚持下,在约书加入了这么一条:
“凡是各国输入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双方采用两倍原则。
对某种输入扶桑的货物,如扶桑取关税比率取一,则对于同样的货物,当扶桑出口到签约国的时候,其输入关税的比例,不得超过二。
同时,双方约定,以交易金额计算,扶桑出口到签约国的该种货物,其价值不得超过从该签约国对扶桑输入总额。
对交易金额的总体计算,以当年之前三年总额为准。”
对等是不可能对等的。
这个两倍原则其实就是个退让条款,对同种货物而言,不但扶桑的进口关税比签约方少了一半的比率,而且还锁定了享有此权利的交易... -->>
事情怎么会窘迫成这样呢?
庆应三年(1867年)二月,“一会桑”的首领一桥庆喜,统和御三家中水户、尾张两德川的势力,联络京都公卿和倾向武力攘夷的诸侯,携手幕府老中首座酒井忠绩等保守幕臣发难,一举扳倒了维新派。
可主张开国的维新派失势,却引发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其中最严重的是洋人的反击和粮价的不断上涨。
因此呢,维新派失意后得势的武力攘夷派和保守幕臣,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和哀嚎。
至于,为什么要把洋人的反击放在事关生死的粮价上涨之前?
这个嘛,是因为,粮价飞涨不能抑制的重要因素,也和洋人的反击息息相关:
受对外开埠的影响,为了赚取更多的钱财,这些年扶桑各地粮田不断被转为桑园、茶园啥的,导致粮食持续减产。而为了果腹求生,扶桑不得不开始进口粮食——作为一个还没工业化的农业国度,这不能不说是个极其讽刺的事!
而维新派失势后,作为主要外部粮食供应者的米人洋商,开始大量收缩粮食输入。
其实也不是说不卖,只是价格一路提高,比原本足足涨了五成。
可问题是,扶桑本来的粮价就高高在上,这再一涨价,谁肯买啊。
对高高在上的大名、有权势的武士和富有的豪商来说,饿也饿不到他们。那既然近乎无利可图,谁肯当这个大傻子呢。
因此啊,大家买一点意思意思就好了。
可杯水车薪导致的结果,就是庆应二年(1866年)开始的大凶作弄假成真:
原来,庆应二年当年年末的粮食饥荒,其实并不严重。
但受高丽“丙寅洋扰”战胜米、佛的鼓舞,各方势力有意囤积居奇,加上经过大肆渲染,这才造成了大凶作的印象。
因为不怎么干,怎么能顺利扳倒了维新派呢。
可问题是,维新派失势了,可大凶作却成真的了。
说起来,不是玩火自~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嘛。
尤其坑爹的是,扳倒维新派的各方,大家惊愕的发现,自元治元年(1864年)起,维新派组织进口的粮食,除了米人洋商的渠道外,居然还有高丽密贸易的部分——难怪米人洋商只肯提供小麦,原来,这进口的稻米,都是从人家高丽来的!
可自去年丙寅洋扰后,高丽治政的大院君加快了锁国步伐,加上吃亏的佛、米经常派战船骚扰沿海,这高丽与扶桑的粮食密贸易,居然一时断绝了!
对此,在朝廷的带领下,各方对幕府相关人士进行了逼问,可将军家茂、幕府国内事务总裁酒井忠绩等人的回答如出一辙:
“事情确实是这么个事情。
可这是当时密贸易前高丽要求的,怕的就是引起西洋诸国的注意。
而且呢,你们事前也没问啊。”
到了这步田地,那也只能既往不咎了,毕竟还得解决问题优先。
这时大家才发现,导致攘夷之风再盛的“丙寅洋扰”,其实呢,对扶桑并非完全都是好事:
高丽呢,是短期死活不肯再进行大宗粮食贸易了;
可受“丙寅洋扰”的影响,被大大扫了面子的米、佛,反倒加强了对扶桑的侵迫。
其实让扶桑焦头烂额的粮食涨价,真的不是洋人的厉害手段,人家的辣手还没拿出来呢。
原来,米商的粮价上涨,主因是因为最近欧罗巴大陆连年歉收——当然,扶桑闹饥荒,这趁火打劫也是应有之意。
而洋人准备的真正辣手呢,其实是三样,假币问题、改税和定期开港:
第一件的假币问题,说的是扶桑各方的歪点子。
因为对外贸易尤其是进口不断增长,这啥烂事都跑出来了,居然有很多人用假钱唬弄洋商。
如今的大宗贸易,都是用金银结算。
这金大多是万延小判,因为重量太轻(3.3克),所以造假比较难,但银就不一样了,流通的丁银重量是约43匁(161.25克),这包铅也好,裹铜也罢,反正容易造假。
而且呢,受攘夷风气的影响,很多扶桑商人以付洋商假钱为荣——当然,这些人大多就是一锤子买卖,赚了
就跑。
不过呢,这种事幕府怎么管啊,除非当场抓住,不然离开柜台恕不认账,口说无凭啊。
而且呢,幕府自己也饱受假币之苦,但实际素手无策——尤其是假造的宽永铜钱,用料比真的还足,工艺也比真的精致,你说这算怎么回事!
接下来,洋人对幕府施压的第二件事,就是改税。
当年安政五年(1858年)签署通商约定的时候,扶桑出口以总价百抽五为关税,进口税则是分一成、两成、五成不等。
洋商对此积怨很久,于是呢,在文久二年(1862年),借幕府使臣提请延期开埠的时候,伦町约书就提及了修改,部分减少了进口税——此事是文久三年十二月正式通告,元治元年(1864年初开始执行的。
可是呢,相比西洋历1860年亚罗号战争结束后,西洋诸国在中华得到的进口税优惠,这还是远远不如。
最起码,中华开始执行从量税,对工业品来说,这可比扶桑的从价税征的少多了。
之前维新派治政的时候,洋人就开始闹这个。
在当时,以外国惣奉行堀利熙为首的交涉人员,是以安政五年通商约定中的“两倍条款”为由,把各国公使怼了回去。
至于啥是两倍条款?
就是当年在签约的时候,幕府方面在外国贸易挂江川英龙、长崎奉行小栗忠顺的坚持下,在约书加入了这么一条:
“凡是各国输入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双方采用两倍原则。
对某种输入扶桑的货物,如扶桑取关税比率取一,则对于同样的货物,当扶桑出口到签约国的时候,其输入关税的比例,不得超过二。
同时,双方约定,以交易金额计算,扶桑出口到签约国的该种货物,其价值不得超过从该签约国对扶桑输入总额。
对交易金额的总体计算,以当年之前三年总额为准。”
对等是不可能对等的。
这个两倍原则其实就是个退让条款,对同种货物而言,不但扶桑的进口关税比签约方少了一半的比率,而且还锁定了享有此权利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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