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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两银子。
其二,违法的额外收入。明代官员违法的额外收入,显然相当丰厚,大抵已经占了明代官员收入的大宗。
此类额外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贪贿而增加额外收入。
按照明代的俗例,每当朝觐之年,地方知府、知县以上官员,“必人辇一二千金入京,投送各衙门,及打点使费”。
根据明末人陈子龙《安雅堂稿》卷十的估算,一个仅仅管辖百里的知县,从布衣身份,直至官拜御史、给事中,所费最少大约也要数千两银子。
这些无端的亏空,府、县官员自然是不可能自掏荷包,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级一级地通过纳贿等方式加以补齐亏空。
二是通过侵克而增加额外收入。以宜兴县为例,据唐顺之的揭示,地方百姓为了供奉县官的饮食起居,“岁为金者以百计”,即每年将达100两银子。
三是通过勒索、科敛而增加额外收入:根据成化十五年(1479)明宪宗所下圣旨的揭示,当时管理京城九门和通州各处抽分厂的内外官员,大多不遵法度,将那些原本不该抽税的柴米等项物品,“一概擅自抽分,或差人四散当拦,巧取财物”。
要知道,到了明末时期,大明王朝传到崇祯皇帝手上的时候,已经走过了260多个年头,这时候的国家已经是千疮百孔,各种内忧外患不绝,而崇祯帝在位一共17年,用尽一切办法也没有能够挽回。
根据后世的分析,其实明朝最后灭亡的原因最主要是“穷”。
由于穷所以没有钱赈济灾民,所以最后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打到了北京;由于穷所以没钱支撑军队打仗,最后给后金捡了漏子。
可是,当时大明真的很穷吗?不见得吧,洪武之治,仁宣之治,弘治中兴三个盛世的积累下,大明的国力应该日益增强才对。
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崇祯皇帝在朝廷会议的时候希望官员能捐钱给国家用来抵抗李自成,也没有多少人愿意拿出真金白银,只是捐个百八十两白银意思一下而已。
可在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在这些官员家里抄出的家产就高达上千万两白银。
这是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钱看得很重,对于朝廷看的则很轻,反正换个政权一样继续当官,所以明朝灭亡对于一部分官员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
在他们心里,不管是明朝还是其他什么朝代,不管是汉人当皇帝还是其他人当皇帝,对于他们这些官员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毕竟不管是谁上位,朝廷万事那都是需要士大夫集团去经营的,可以说,不管是谁上位,他们的利益并不会得到损失,所以,在保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的话,他们并不会介意上位之人到底是谁,只要能保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
这也是为什么大明的那些官员们为什么会选择打开城门,选择投降了。
至于地方上的乡绅那就是更一样,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投降能够保住家产,投降那个都一样,满清来了就投降满清,很多人完全没有所谓的家国观念,所以指望他们捐钱给朝廷是绝对靠不住的。
想想自己跟沈家说借钱五千万两之时沈家人的反应,朱元璋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这五千万两银子虽然也是一大笔银子,但对于沈家这么大的一个家族来说,那也是可以筹集到的。
一个富商尚且如此,那那些延续了上千年的世家大族们呢?
就算是朱元璋没有在那些世家大族们安置自己的眼线,但只要想想这些人能在各个朝代之中生存下来,那一代一代积攒下来的银钱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能形容的。
说到这里,突然想要联系一下万历时期因为缺钱而让官方开始盗墓工作了。
万历皇帝虽然近三十年不上朝,但对于聚敛挥霍却从不懈怠,据史料记载,明神宗亲政的第二年便前往天寿山祖陵,选择吉壤计划为自己建造陵墓。
除此之外万历朝的诸王和公主们的婚嫁耗费也是十分惊人,明神宗为太子和诸儿举行举行婚冠礼用银就达九百三十四万两,另加袍服费两百七十万两,共超过一千万两的白银。
明神宗自己平时的挥霍更加惊人,万历中期他曾下令采办珠宝,一次就用了两千四百万。皇帝如此挥霍后妃们也甘于落后,每年仅每年仅胭脂费就耗银四十万两,袍服费也达十五万匹。
万历皇帝如此败家,明朝原本就不充实的国库日渐空虚;同时天灾人祸更加速了国库的损耗,万历三大征,所用军费一千两百万,淮水泛滥湖广、福建遇灾、京师地震、乾清、坤宁两宫失火以及皇极、中极、建极三殿又遭火灾,天灾人祸是相继而来。
这让万历朝用于挥霍的金钱那是捉襟见肘,百姓的灾要救,国家的仗要打,焚毁的宫殿要修,自己的坟头也要建。
万历皇帝面临了人生最大的难题,人活着钱没了,节流是万万不可能的。
缺钱的万历皇帝开始想办法,身边的一个得力干将宦官陈奉就想到了一个能在短时间之内收敛大量银钱的办法,那就是收刮古墓中的财宝。
陈奉产生盗墓念头的源头来于一起盗墓案,兴国州人漆有光向官府告发徐鼎等人盗掘了唐朝宰相李林甫的妻子杨氏的坟墓获得了近万两黄金。
陈奉觉得此事非同小可,赶紧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写明上报给了万历皇帝,万历皇帝正在为国库空虚各种缺钱而发愁,就马上命令陈奉去彻底调查此事。
在得到了最高统治者万历皇帝的旨意后,陈奉立马就去查办,结果一调查核实,并没有那么多金银,但陈奉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诬告之人,直接让那些诬告之人将钱给补齐。
在这件盗墓案中得到一大笔好处之后,陈奉借着审理徐鼎盗墓一案,顺势又打着开采金矿的幌子,将湖广地区凡是能盗的墓都给挖开了。
由此拉开了官方挖掘坟墓的序幕。就这样,万历年间朝廷派出的税监们通过猖狂盗墓,为皇帝疯狂敛财,满足了万历皇帝吃喝玩乐的愿望,也算是应了那句‘前人埋葬,造福后人’了。
500两银子。
其二,违法的额外收入。明代官员违法的额外收入,显然相当丰厚,大抵已经占了明代官员收入的大宗。
此类额外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贪贿而增加额外收入。
按照明代的俗例,每当朝觐之年,地方知府、知县以上官员,“必人辇一二千金入京,投送各衙门,及打点使费”。
根据明末人陈子龙《安雅堂稿》卷十的估算,一个仅仅管辖百里的知县,从布衣身份,直至官拜御史、给事中,所费最少大约也要数千两银子。
这些无端的亏空,府、县官员自然是不可能自掏荷包,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级一级地通过纳贿等方式加以补齐亏空。
二是通过侵克而增加额外收入。以宜兴县为例,据唐顺之的揭示,地方百姓为了供奉县官的饮食起居,“岁为金者以百计”,即每年将达100两银子。
三是通过勒索、科敛而增加额外收入:根据成化十五年(1479)明宪宗所下圣旨的揭示,当时管理京城九门和通州各处抽分厂的内外官员,大多不遵法度,将那些原本不该抽税的柴米等项物品,“一概擅自抽分,或差人四散当拦,巧取财物”。
要知道,到了明末时期,大明王朝传到崇祯皇帝手上的时候,已经走过了260多个年头,这时候的国家已经是千疮百孔,各种内忧外患不绝,而崇祯帝在位一共17年,用尽一切办法也没有能够挽回。
根据后世的分析,其实明朝最后灭亡的原因最主要是“穷”。
由于穷所以没有钱赈济灾民,所以最后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打到了北京;由于穷所以没钱支撑军队打仗,最后给后金捡了漏子。
可是,当时大明真的很穷吗?不见得吧,洪武之治,仁宣之治,弘治中兴三个盛世的积累下,大明的国力应该日益增强才对。
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崇祯皇帝在朝廷会议的时候希望官员能捐钱给国家用来抵抗李自成,也没有多少人愿意拿出真金白银,只是捐个百八十两白银意思一下而已。
可在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在这些官员家里抄出的家产就高达上千万两白银。
这是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钱看得很重,对于朝廷看的则很轻,反正换个政权一样继续当官,所以明朝灭亡对于一部分官员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
在他们心里,不管是明朝还是其他什么朝代,不管是汉人当皇帝还是其他人当皇帝,对于他们这些官员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毕竟不管是谁上位,朝廷万事那都是需要士大夫集团去经营的,可以说,不管是谁上位,他们的利益并不会得到损失,所以,在保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的话,他们并不会介意上位之人到底是谁,只要能保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
这也是为什么大明的那些官员们为什么会选择打开城门,选择投降了。
至于地方上的乡绅那就是更一样,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投降能够保住家产,投降那个都一样,满清来了就投降满清,很多人完全没有所谓的家国观念,所以指望他们捐钱给朝廷是绝对靠不住的。
想想自己跟沈家说借钱五千万两之时沈家人的反应,朱元璋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这五千万两银子虽然也是一大笔银子,但对于沈家这么大的一个家族来说,那也是可以筹集到的。
一个富商尚且如此,那那些延续了上千年的世家大族们呢?
就算是朱元璋没有在那些世家大族们安置自己的眼线,但只要想想这些人能在各个朝代之中生存下来,那一代一代积攒下来的银钱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能形容的。
说到这里,突然想要联系一下万历时期因为缺钱而让官方开始盗墓工作了。
万历皇帝虽然近三十年不上朝,但对于聚敛挥霍却从不懈怠,据史料记载,明神宗亲政的第二年便前往天寿山祖陵,选择吉壤计划为自己建造陵墓。
除此之外万历朝的诸王和公主们的婚嫁耗费也是十分惊人,明神宗为太子和诸儿举行举行婚冠礼用银就达九百三十四万两,另加袍服费两百七十万两,共超过一千万两的白银。
明神宗自己平时的挥霍更加惊人,万历中期他曾下令采办珠宝,一次就用了两千四百万。皇帝如此挥霍后妃们也甘于落后,每年仅每年仅胭脂费就耗银四十万两,袍服费也达十五万匹。
万历皇帝如此败家,明朝原本就不充实的国库日渐空虚;同时天灾人祸更加速了国库的损耗,万历三大征,所用军费一千两百万,淮水泛滥湖广、福建遇灾、京师地震、乾清、坤宁两宫失火以及皇极、中极、建极三殿又遭火灾,天灾人祸是相继而来。
这让万历朝用于挥霍的金钱那是捉襟见肘,百姓的灾要救,国家的仗要打,焚毁的宫殿要修,自己的坟头也要建。
万历皇帝面临了人生最大的难题,人活着钱没了,节流是万万不可能的。
缺钱的万历皇帝开始想办法,身边的一个得力干将宦官陈奉就想到了一个能在短时间之内收敛大量银钱的办法,那就是收刮古墓中的财宝。
陈奉产生盗墓念头的源头来于一起盗墓案,兴国州人漆有光向官府告发徐鼎等人盗掘了唐朝宰相李林甫的妻子杨氏的坟墓获得了近万两黄金。
陈奉觉得此事非同小可,赶紧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写明上报给了万历皇帝,万历皇帝正在为国库空虚各种缺钱而发愁,就马上命令陈奉去彻底调查此事。
在得到了最高统治者万历皇帝的旨意后,陈奉立马就去查办,结果一调查核实,并没有那么多金银,但陈奉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诬告之人,直接让那些诬告之人将钱给补齐。
在这件盗墓案中得到一大笔好处之后,陈奉借着审理徐鼎盗墓一案,顺势又打着开采金矿的幌子,将湖广地区凡是能盗的墓都给挖开了。
由此拉开了官方挖掘坟墓的序幕。就这样,万历年间朝廷派出的税监们通过猖狂盗墓,为皇帝疯狂敛财,满足了万历皇帝吃喝玩乐的愿望,也算是应了那句‘前人埋葬,造福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