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倒霉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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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有高卢勇士、日耳曼勇士和色雷斯战士,斯巴达克斯三人相信起义军没有任何战败的可能。
起义军发现敌人。
庞培的斥候也发现了十多万北上的起义军。
“克拉苏,我亲自查探过那些叛军了,他们十多万人的队伍里面,大约只有三四万士兵,兵力最多是我们的三分之一,你为什么还是建议我们避战而不是进攻,难道你变成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懦夫?”
“还是说,你真的投向了那个装神弄鬼的外国人?”
听到庞培的话,因为嘉文一封信件被夺走兵权,这段时间一直受到软禁的克拉苏面无表情道:“该说的我都说了。”
“既然你不信,我也不想白费口舌。”
“你没有打过仗,不知道我的强大,不知道我的军队的强大。”庞培笑了笑:“要知道,我们是罗马人,拥有全世界最强的军队,等着吧,你会看到我把那些低贱的奴隶组成的叛军全部歼灭。”
没有大山和树林,十多里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既然发现了敌人,双方都会做好作战准备。
可是。
嘉文不会按常理出牌。
停下整顿队形,排兵布阵以待决战?
不需要!
当庞培还在为他想象中的双方决战做准备,指挥十万大军排兵布阵时,嘉文和斯巴达克斯、傻哥、艾力冈等人已经带着先锋部队出击。
一万人马浩浩荡荡行军气势很足。
但十多里路,全速狂奔过去,仗还没打士兵就会累得提不动刀。
因此嘉文带着部队前进一半路程,便停下休息。
等敌人来送死!
“这些奴隶真是不知死活!”
得到斥候的消息,庞培冷笑不已,明知他的十万大军在这里,还敢拉近距离,这些不会打仗的奴隶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了。
“传令!”
“前进二里地,先锋前往的矮山列阵,后军在矮山山脚扎营!”
“左右两翼保持警戒!”
庞培打算让士兵们扎营休息一晚,然后用堂堂之战横推叛乱的奴隶,拥有十万装备精良的百战精兵,他实在想不到任何会输的可能。
至于堪称万人敌的赫丘利之子?
庞培从未放在心上。
因为他始终坚信,个人武力再强也无法对抗军队。
行军数里,拉近了跟敌人的距离,嘉文不会像庞培一样,让士兵休息一晚明天再展开决战。等士兵恢复力气,匆匆吃过准备好的干粮,就在黑夜之下打着火把直接发起进攻!
“呜呜呜~”
“咚咚咚~”
战鼓响,号角鸣。
起义军还没靠近,罗马军斥候就在大营二里外发现了他们。
“敌人这是狗急跳墙了,竟然试图袭击我们。”庞培只觉自己稳操胜券,因为他早就考虑过敌人会来偷袭的可能,对此专门布置了埋伏!
随着庞培意气风发的跨上战马坐镇中军。
下达完一道道命令。
便回过头道。
“克拉苏,学学怎么打仗吧,我将一举歼灭叛军的主力部队!”
看着满脸得意,自以为胜券在握的庞培,克拉苏依然面无表情,过了好一会才低声对身边的儿子道:“提比略,打起来之后找机会悄悄离开。”
“我们不要为庞培的愚蠢陪葬。”
袭击不一定是偷偷摸摸靠近,突然爆发的偷袭。
还可以刚正面。
强袭!
没错,强袭不止是钢达姆,还是战术,以嘉文的武力要做到这点没有丝毫难度,硬碰硬而已,他最擅长了!
“跟我冲!”
“乌拉!”
“碾碎他们!”“杀!”“冲啊!”“为了自由!”
“投矛!”“准备迎接冲击!”“挡住他们!”“为了罗马!”“剿灭叛逆!”
罗马军团最引以为傲的战阵和盾墙,完全挡不住嘉文手中的双刀,死亡的旋风肆无忌惮,所谓密不透风的方阵防御,以及庞培精心布置的埋伏,根本起不到没有任何作用,有宛若武神一般的嘉文开路为起义军开路,斯巴达克斯等人一个冲锋,便轻而易举的在十万精兵组成的罗马雄师身上撕开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而后直击心脏!
当庞培确定,他们的敌人只有这支无可阻挡的起义军,四周也没有伏兵,正在调集两翼部队形成包围时。
嘉文已经朝着庞培坐镇的中军冲了过来。
盾牌、铠甲和血肉之躯都在他的大刀之下脆弱得如同一张薄纸。
战斗就是无聊的站瓜切菜。
不用二十分钟,嘉文就带着斯达巴克斯等人冲出了一条血路,击穿罗马人的前锋部队,杀得中军精锐七零八落,无法成为阻碍他们片刻,更让所有起义者都看到在火光下慌乱的将军卫队,以为不敢相信眼前一切的庞培。
与起义军战斗时,克拉苏连将军铠甲都不敢穿,更不敢举起将军鹰旗暴露位置。麾下百夫长也不敢戴横鬃毛头盔。
而庞培。
他身穿华丽的镀银将军铠甲,披着贵族镶边白披风确实威风凛凛。
身边挂满代表战绩的勋章的将军鹰旗也令人敬畏。
可是在嘉文面前这么骚包。
就是取死之道!
穿得这么显眼,还有将军卫队排场这么大,不杀你杀谁?
“中军士兵挡住他们!”“立刻拦住他们!”“将军卫队,我们后退十步!”
庞培后悔坐镇中军了,他听过起义军吹的赫丘利之子一人即一军,一人破罗马的传言,却没想到这一切是真的,三万先锋部队和四万中军部队竟然挡不住他一个人,十万百战精英组成的方阵被轻易杀穿!
人居然可以这么强?
害怕突然转身逃跑导致全军崩溃,庞培还命令将军卫队缓慢后退,不料嘉文只是一个冲锋加跳斩就杀了过来。
随着一阵血雨腥风,身边将军卫队的精锐老兵倒下一片。
恐惧的庞培还没得及逃跑。
大刀。
就把他整个人,连着所骑战马一起劈成两半!
庞培身上的华丽镀银将军铠甲,连让嘉文手中那把因为砍人多了,刀锋又变钝的低仿混沌之刃迟滞片刻都不行。
“所有罗马人听着,你们的主将已经被我斩杀,不想死的速速投降!”
罗马人有十万大军。
就算方阵被嘉文带着起义军凿穿,也失去了指挥的主将庞培,身经百战的精锐也没有这么容易崩溃。
他们还能听从各自的百夫长继续战斗。
炸雷般的暴喝完毕,嘉文也没指望罗马士兵立刻放下武器投降。
不过,十万罗马士兵在黑夜里没有主将的指挥。
乱起来必然一发不可收拾!
要结束这场战斗。
只是时间问题,嘉文多杀一点罗马军官就行。
实力强。
就是这么豪横!
bsp; 有高卢勇士、日耳曼勇士和色雷斯战士,斯巴达克斯三人相信起义军没有任何战败的可能。
起义军发现敌人。
庞培的斥候也发现了十多万北上的起义军。
“克拉苏,我亲自查探过那些叛军了,他们十多万人的队伍里面,大约只有三四万士兵,兵力最多是我们的三分之一,你为什么还是建议我们避战而不是进攻,难道你变成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懦夫?”
“还是说,你真的投向了那个装神弄鬼的外国人?”
听到庞培的话,因为嘉文一封信件被夺走兵权,这段时间一直受到软禁的克拉苏面无表情道:“该说的我都说了。”
“既然你不信,我也不想白费口舌。”
“你没有打过仗,不知道我的强大,不知道我的军队的强大。”庞培笑了笑:“要知道,我们是罗马人,拥有全世界最强的军队,等着吧,你会看到我把那些低贱的奴隶组成的叛军全部歼灭。”
没有大山和树林,十多里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既然发现了敌人,双方都会做好作战准备。
可是。
嘉文不会按常理出牌。
停下整顿队形,排兵布阵以待决战?
不需要!
当庞培还在为他想象中的双方决战做准备,指挥十万大军排兵布阵时,嘉文和斯巴达克斯、傻哥、艾力冈等人已经带着先锋部队出击。
一万人马浩浩荡荡行军气势很足。
但十多里路,全速狂奔过去,仗还没打士兵就会累得提不动刀。
因此嘉文带着部队前进一半路程,便停下休息。
等敌人来送死!
“这些奴隶真是不知死活!”
得到斥候的消息,庞培冷笑不已,明知他的十万大军在这里,还敢拉近距离,这些不会打仗的奴隶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了。
“传令!”
“前进二里地,先锋前往的矮山列阵,后军在矮山山脚扎营!”
“左右两翼保持警戒!”
庞培打算让士兵们扎营休息一晚,然后用堂堂之战横推叛乱的奴隶,拥有十万装备精良的百战精兵,他实在想不到任何会输的可能。
至于堪称万人敌的赫丘利之子?
庞培从未放在心上。
因为他始终坚信,个人武力再强也无法对抗军队。
行军数里,拉近了跟敌人的距离,嘉文不会像庞培一样,让士兵休息一晚明天再展开决战。等士兵恢复力气,匆匆吃过准备好的干粮,就在黑夜之下打着火把直接发起进攻!
“呜呜呜~”
“咚咚咚~”
战鼓响,号角鸣。
起义军还没靠近,罗马军斥候就在大营二里外发现了他们。
“敌人这是狗急跳墙了,竟然试图袭击我们。”庞培只觉自己稳操胜券,因为他早就考虑过敌人会来偷袭的可能,对此专门布置了埋伏!
随着庞培意气风发的跨上战马坐镇中军。
下达完一道道命令。
便回过头道。
“克拉苏,学学怎么打仗吧,我将一举歼灭叛军的主力部队!”
看着满脸得意,自以为胜券在握的庞培,克拉苏依然面无表情,过了好一会才低声对身边的儿子道:“提比略,打起来之后找机会悄悄离开。”
“我们不要为庞培的愚蠢陪葬。”
袭击不一定是偷偷摸摸靠近,突然爆发的偷袭。
还可以刚正面。
强袭!
没错,强袭不止是钢达姆,还是战术,以嘉文的武力要做到这点没有丝毫难度,硬碰硬而已,他最擅长了!
“跟我冲!”
“乌拉!”
“碾碎他们!”“杀!”“冲啊!”“为了自由!”
“投矛!”“准备迎接冲击!”“挡住他们!”“为了罗马!”“剿灭叛逆!”
罗马军团最引以为傲的战阵和盾墙,完全挡不住嘉文手中的双刀,死亡的旋风肆无忌惮,所谓密不透风的方阵防御,以及庞培精心布置的埋伏,根本起不到没有任何作用,有宛若武神一般的嘉文开路为起义军开路,斯巴达克斯等人一个冲锋,便轻而易举的在十万精兵组成的罗马雄师身上撕开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而后直击心脏!
当庞培确定,他们的敌人只有这支无可阻挡的起义军,四周也没有伏兵,正在调集两翼部队形成包围时。
嘉文已经朝着庞培坐镇的中军冲了过来。
盾牌、铠甲和血肉之躯都在他的大刀之下脆弱得如同一张薄纸。
战斗就是无聊的站瓜切菜。
不用二十分钟,嘉文就带着斯达巴克斯等人冲出了一条血路,击穿罗马人的前锋部队,杀得中军精锐七零八落,无法成为阻碍他们片刻,更让所有起义者都看到在火光下慌乱的将军卫队,以为不敢相信眼前一切的庞培。
与起义军战斗时,克拉苏连将军铠甲都不敢穿,更不敢举起将军鹰旗暴露位置。麾下百夫长也不敢戴横鬃毛头盔。
而庞培。
他身穿华丽的镀银将军铠甲,披着贵族镶边白披风确实威风凛凛。
身边挂满代表战绩的勋章的将军鹰旗也令人敬畏。
可是在嘉文面前这么骚包。
就是取死之道!
穿得这么显眼,还有将军卫队排场这么大,不杀你杀谁?
“中军士兵挡住他们!”“立刻拦住他们!”“将军卫队,我们后退十步!”
庞培后悔坐镇中军了,他听过起义军吹的赫丘利之子一人即一军,一人破罗马的传言,却没想到这一切是真的,三万先锋部队和四万中军部队竟然挡不住他一个人,十万百战精英组成的方阵被轻易杀穿!
人居然可以这么强?
害怕突然转身逃跑导致全军崩溃,庞培还命令将军卫队缓慢后退,不料嘉文只是一个冲锋加跳斩就杀了过来。
随着一阵血雨腥风,身边将军卫队的精锐老兵倒下一片。
恐惧的庞培还没得及逃跑。
大刀。
就把他整个人,连着所骑战马一起劈成两半!
庞培身上的华丽镀银将军铠甲,连让嘉文手中那把因为砍人多了,刀锋又变钝的低仿混沌之刃迟滞片刻都不行。
“所有罗马人听着,你们的主将已经被我斩杀,不想死的速速投降!”
罗马人有十万大军。
就算方阵被嘉文带着起义军凿穿,也失去了指挥的主将庞培,身经百战的精锐也没有这么容易崩溃。
他们还能听从各自的百夫长继续战斗。
炸雷般的暴喝完毕,嘉文也没指望罗马士兵立刻放下武器投降。
不过,十万罗马士兵在黑夜里没有主将的指挥。
乱起来必然一发不可收拾!
要结束这场战斗。
只是时间问题,嘉文多杀一点罗马军官就行。
实力强。
就是这么豪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