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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如果全部依靠四海科技的工厂来生产,那要扩建很多工厂。
李云海本来就想去工厂化,所以他决定找代工厂。
诺基亚和摩托罗拉都在国内寻找代工厂。
对此其他人都没有异议。
找代工厂有好处,就是自己不用建工厂,有订单就交付给代工厂生产,没有订单,公司也不会有损失。
<div class="contentadv"> 而代工厂赚的就是一个辛苦钱,一个人工费。
即便自己投资建厂,这些钱还是节省不了,如果管理不善,甚至比找代工厂花的钱还要多。
李云海上次去鹏城,考察了不少电子厂的资质,留下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就是为了不时之需。
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
李云海亲自联系了几家鹏城的电子厂。
四海集团的老板亲自联系,让电子厂的小老板们与有荣焉。
能拿到四海集团的认证许可,成为他们的代工厂,这也是小老板们的荣幸,背靠大树好乘凉,这道理谁都懂。
李云海和他们谈得愉快,和好几家工厂达成合作协议。
有了代工厂,李云海再要扩建产能就容易得多。
第二代手机,可以尽快投产!
李云海已经知道,诺基亚的1011手机,将于11月10日召开发布会。
梅花手机则于11月8日召开发布会,命名为梅花二代机,也就是梅花2。
发布会将在西州举行。
时隔不到半年时间,四海集团接连发布了两款手机。
这足以证明四海集团拥有非凡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梅花2代发布之前,外界没有任何消息。
谁也不知道这款手机长什么样子。
这天,李云海在公司办公。
苏红走了进来,说道:“李总,法务部转来一封信,是起诉信。”
“哦?是诺基亚的吗?”
“是的。”
“好,他们终于起诉了。这是好事。在我们发布会之前,我们一定要炒作一番。”
苏红只是笑。
第二天,诺基亚状告梅花手机侵权的消息,就传遍了各大媒体。
不仅是国内的媒体,就连国外的媒体也争相报道。
纽约时代、泰唔士报、读卖新闻等有影响力的报纸都把此事放到了头条。
这则新闻中,最醒目的大概就是梅花手机这个词。
所有看到新闻的人,第一反应就是:“梅花手机?这是什么手机?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居然还值得诺基亚起诉!”
没有人知道这款手机。
但是个人都会有好奇心。
于是很多人自然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去打听、了解。
诺基亚方面也没有想到,他们不过是起诉了一家名不见正经的手机品牌,一夜之间就上了全球的热搜。
在全球手机领域,除了摩托罗拉,就数诺基亚和爱立信等公司最为著名。
诺基亚这次诉讼,本来是想在我国解决,只要梅花手机停止侵权就行,至于附带的赔偿,他们也没想过要拿到。
但梅花手机却倔强得很,非但没有一句道歉,反而接下了诉讼。
至于这件普通的诉讼案,为什么会闹得人尽皆知,诺基亚方面做梦也想不到。
因为他们不可能想到,是李云海自己在炒作。
正常来说,被告一方很害怕才对,巴不得早点息事宁人。
但李云海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把打官司当成了蹭热度和流量的法宝。
梅花手机随即发表了公告,说我们的手机拥有95%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个别零部件是从合法的供应商处获取,全机所有的知识产权,都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我们接受任何一方的检验,也无惧任何一方的挑衅!
诺基亚成了挑衅的一方。
这让诺基亚方面暴跳如雷!
岂有此理!
吃瓜群众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他们看到梅花手机的声明后,也没有多大的反响。
大家更期待这场官司什么时候开庭?
就像战争一样,很少有人在意过程,只想知道结果。
李云海没有让大家失望,因为他也想尽快开庭!
11月6日,周五,梅花手机和诺基亚的官司,在西州法院开庭审理。
之所以能这么快的开庭,当然是李云海在后面推波助澜。
别人应诉,都只想拖延官司,推迟开庭的日子。
但四海集团却只想尽快审理。
在广交会上被李云海泼过水的那两个人,代表诺基亚出席了庭审。
李云海没有出席,而是派孙露代表四海科技应诉。
孙露向法官递交了梅花手机的所有专利技术。
其中95%以上的专利技术,都归四海集团所有。
还有一些零件,是从鹏城采购。
孙露也出具了采购单,以及合作协议。
梅花手机的每一个零件,都不曾侵犯过谁的专利权。
对方律师以为,梅花手机里面使用的几款技术,属于诺基亚所独有,他们不曾向谁授权生产,所以认定梅花手机存在侵权行为。
四海科技的律师进行了辩护,说我们采购的是正规工厂的产品,我们只是消费者和使用者,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即便供货商提供的是未经授权的产品,我们也是受害者。
就好比我们到市场上买东西,买到手的是盗版,难道我还有罪了吗?要追究责任的,不应该是制造和销售这些商品的商人?消费者是受害者,怎么能成为被告呢?
对方律师以为,梅花手机是一家大型的公司,从事的是商业活动,应该为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我方律师以为,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说我们的产品侵权,请你们拿出证据来。我们的供应商明明有你们的授权,我们这里有他们授权书的复印件。
对方律师说这是假的,后来又改口说,之前的确有过授权,但后来因为双方的授权费用没有谈拢,所以取消了对方的授权。
孙露说,这授权书上的日期,明明是到今年的十月份为止。我们采购的所有零件,都是在十月份之前采购的。即便你们和供应商之间已经撕毁协议,跟我们采购的产品也没有任何关系。
双方律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最后,请求法官宣判。
法官经过商议后,做出如下判决。
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切经营行为、销售的产品,均属合规、合格,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所提要求太过荒诞,本庭不予支持。
官司的结果,是四海胜出!
诺基亚败诉!
对方律师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
第二天,梅花手机大胜诺基亚的新闻,再次成为全球媒体的热点。
这一次,就连英、美、日等国家的官方电视台,也进行了播报。
一时间,梅花手机成了一个最热的词汇。
只是很多人还是不知道,这个赢了诺基亚官司的梅花手机,到底是什么?
在广交会上,虽然有几家企业下了订单,但合同约定是两个月以后发货,所以现在全球市场上,压根就没有梅花手机售卖。
国际友人们就算想了解这款手机,也没有渠道解。
越是神秘,越是让人惦记。
就像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女一样。
世人很快就会了解梅花手机是何物。
因为次日便是梅花手机的全球发布会。
李云海将用一款与众不同的手机,打响一场世纪末的商业大战!
sp; 如果全部依靠四海科技的工厂来生产,那要扩建很多工厂。
李云海本来就想去工厂化,所以他决定找代工厂。
诺基亚和摩托罗拉都在国内寻找代工厂。
对此其他人都没有异议。
找代工厂有好处,就是自己不用建工厂,有订单就交付给代工厂生产,没有订单,公司也不会有损失。
<div class="contentadv"> 而代工厂赚的就是一个辛苦钱,一个人工费。
即便自己投资建厂,这些钱还是节省不了,如果管理不善,甚至比找代工厂花的钱还要多。
李云海上次去鹏城,考察了不少电子厂的资质,留下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就是为了不时之需。
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
李云海亲自联系了几家鹏城的电子厂。
四海集团的老板亲自联系,让电子厂的小老板们与有荣焉。
能拿到四海集团的认证许可,成为他们的代工厂,这也是小老板们的荣幸,背靠大树好乘凉,这道理谁都懂。
李云海和他们谈得愉快,和好几家工厂达成合作协议。
有了代工厂,李云海再要扩建产能就容易得多。
第二代手机,可以尽快投产!
李云海已经知道,诺基亚的1011手机,将于11月10日召开发布会。
梅花手机则于11月8日召开发布会,命名为梅花二代机,也就是梅花2。
发布会将在西州举行。
时隔不到半年时间,四海集团接连发布了两款手机。
这足以证明四海集团拥有非凡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梅花2代发布之前,外界没有任何消息。
谁也不知道这款手机长什么样子。
这天,李云海在公司办公。
苏红走了进来,说道:“李总,法务部转来一封信,是起诉信。”
“哦?是诺基亚的吗?”
“是的。”
“好,他们终于起诉了。这是好事。在我们发布会之前,我们一定要炒作一番。”
苏红只是笑。
第二天,诺基亚状告梅花手机侵权的消息,就传遍了各大媒体。
不仅是国内的媒体,就连国外的媒体也争相报道。
纽约时代、泰唔士报、读卖新闻等有影响力的报纸都把此事放到了头条。
这则新闻中,最醒目的大概就是梅花手机这个词。
所有看到新闻的人,第一反应就是:“梅花手机?这是什么手机?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居然还值得诺基亚起诉!”
没有人知道这款手机。
但是个人都会有好奇心。
于是很多人自然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去打听、了解。
诺基亚方面也没有想到,他们不过是起诉了一家名不见正经的手机品牌,一夜之间就上了全球的热搜。
在全球手机领域,除了摩托罗拉,就数诺基亚和爱立信等公司最为著名。
诺基亚这次诉讼,本来是想在我国解决,只要梅花手机停止侵权就行,至于附带的赔偿,他们也没想过要拿到。
但梅花手机却倔强得很,非但没有一句道歉,反而接下了诉讼。
至于这件普通的诉讼案,为什么会闹得人尽皆知,诺基亚方面做梦也想不到。
因为他们不可能想到,是李云海自己在炒作。
正常来说,被告一方很害怕才对,巴不得早点息事宁人。
但李云海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把打官司当成了蹭热度和流量的法宝。
梅花手机随即发表了公告,说我们的手机拥有95%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个别零部件是从合法的供应商处获取,全机所有的知识产权,都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我们接受任何一方的检验,也无惧任何一方的挑衅!
诺基亚成了挑衅的一方。
这让诺基亚方面暴跳如雷!
岂有此理!
吃瓜群众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他们看到梅花手机的声明后,也没有多大的反响。
大家更期待这场官司什么时候开庭?
就像战争一样,很少有人在意过程,只想知道结果。
李云海没有让大家失望,因为他也想尽快开庭!
11月6日,周五,梅花手机和诺基亚的官司,在西州法院开庭审理。
之所以能这么快的开庭,当然是李云海在后面推波助澜。
别人应诉,都只想拖延官司,推迟开庭的日子。
但四海集团却只想尽快审理。
在广交会上被李云海泼过水的那两个人,代表诺基亚出席了庭审。
李云海没有出席,而是派孙露代表四海科技应诉。
孙露向法官递交了梅花手机的所有专利技术。
其中95%以上的专利技术,都归四海集团所有。
还有一些零件,是从鹏城采购。
孙露也出具了采购单,以及合作协议。
梅花手机的每一个零件,都不曾侵犯过谁的专利权。
对方律师以为,梅花手机里面使用的几款技术,属于诺基亚所独有,他们不曾向谁授权生产,所以认定梅花手机存在侵权行为。
四海科技的律师进行了辩护,说我们采购的是正规工厂的产品,我们只是消费者和使用者,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即便供货商提供的是未经授权的产品,我们也是受害者。
就好比我们到市场上买东西,买到手的是盗版,难道我还有罪了吗?要追究责任的,不应该是制造和销售这些商品的商人?消费者是受害者,怎么能成为被告呢?
对方律师以为,梅花手机是一家大型的公司,从事的是商业活动,应该为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我方律师以为,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说我们的产品侵权,请你们拿出证据来。我们的供应商明明有你们的授权,我们这里有他们授权书的复印件。
对方律师说这是假的,后来又改口说,之前的确有过授权,但后来因为双方的授权费用没有谈拢,所以取消了对方的授权。
孙露说,这授权书上的日期,明明是到今年的十月份为止。我们采购的所有零件,都是在十月份之前采购的。即便你们和供应商之间已经撕毁协议,跟我们采购的产品也没有任何关系。
双方律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最后,请求法官宣判。
法官经过商议后,做出如下判决。
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切经营行为、销售的产品,均属合规、合格,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所提要求太过荒诞,本庭不予支持。
官司的结果,是四海胜出!
诺基亚败诉!
对方律师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
第二天,梅花手机大胜诺基亚的新闻,再次成为全球媒体的热点。
这一次,就连英、美、日等国家的官方电视台,也进行了播报。
一时间,梅花手机成了一个最热的词汇。
只是很多人还是不知道,这个赢了诺基亚官司的梅花手机,到底是什么?
在广交会上,虽然有几家企业下了订单,但合同约定是两个月以后发货,所以现在全球市场上,压根就没有梅花手机售卖。
国际友人们就算想了解这款手机,也没有渠道解。
越是神秘,越是让人惦记。
就像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女一样。
世人很快就会了解梅花手机是何物。
因为次日便是梅花手机的全球发布会。
李云海将用一款与众不同的手机,打响一场世纪末的商业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