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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明之行便带上了李铃儿准备离开桓台,这里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个不必继续待的地方了。
“你决定要走了吗?或许,可以再留下来查一查。”明之行看着有些憔悴的李铃儿,有些不忍心道。
李铃儿摇头,很勉强地笑了笑道:“不需要了,既然家父杀了人,我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案子即已明了,还查什么。我还是觉得离开这里更好。”
稍一顿,李铃儿忽然看着明之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是父亲杀了那个妓子的?”
明之行慢悠悠坐上马车,一边甩着鞭子催促马匹赶路,一边道:“这个很简单,因为埋那个妓子尸体的包袱就是用的令尊一件衣服的布料。”
明之行说着,好像是一件很平淡的事情,但是李铃儿知道他是不想勾起自己痛苦的回忆。
“可是,你怎知那是父亲的衣料?”李铃儿还是很奇怪,毕竟他与父亲只有一面之缘,不可能这么巧父亲就是用的当时穿的那件衣服吧。
明之行赶着马车道:“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令尊的衣服实在是朴实的很,而且是遍地都有的蓝衫,不过上面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纹理,恐怕这个连令尊都不知道。”
李铃儿还是不明白,道:“纹理?什么样的纹理,都是衣服怎么父亲穿上就会有一种独特的纹理呢?”
明之行解释道:“每个人穿衣都有种独特的纹理,就像是手指上的纹理,而每个人的纹理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过这种纹理只有在一个人长时间穿一件衣服的时候才会留下,也可以说是每个人的习惯不同,才会在衣服上留下的纹理不同。”
说着,明之行手微微顿了下,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听此时李铃儿又问道:“那肥文昌跟苦琅帛的死又是怎么回事呢?”
明之行眸子微微闪烁一下,若有所思,却还是回答道:“他们是这件事的见证人,见证了你父亲杀人的过程。我们如果想证明令尊是无奈杀人的话,就必然会找到他,请他们作证,所以张宗乙就率先派人把他们杀了,这样这个案子就永远无法翻过来了。”
李铃儿眼神有些黯淡,这么说来肥文昌跟苦琅帛本来不必死的,只是因为自己查到他们身上。被逼无奈之下,张宗乙只好铤而走险,杀了当地两大富绅,以防被翻案。
“其实张宗乙这么做是多余了,他完全不必杀那两人的,就算是那两人作证,父亲的杀人罪名已定,也根本不可能翻案的。”李铃儿说着,竟是无奈一笑,世界上的事往往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想象的与事实原来根本就是两回事。
自己一直以为父亲无罪,没想到父亲真的杀了人,虽然是无奈杀人......
李铃儿还想问明之行是怎么看出来肥文昌二人是被张宗乙的人杀的,却见明之行两眼出神,嘴里念念道:“多余,这么做是多余的,多余......”
忽然,明之行眼睛一亮,一把抓起李铃儿的手,喊道:“我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了,我们走!”
说罢,还未待李铃儿反应过来,明之行脚下一纵,抱起李铃儿便飞了出去。
李铃儿只觉身子一轻,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明之行已经抱着她腾跃出了百丈,周身景物飞退,脚下悬空一片。
寒风瑟瑟,马车咕噜噜,独自行在荒凉的古道上,而两人的身影已经向着桓台县的方向飞回去。
...............................................
张灯结彩,鞭炮齐鸣,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也是个热闹的日子——张家小姐与王家公子的大婚!
天很蓝,地上是满满的红鞭炮,而那新娘子的盖头,比喜炮还红。
王家很给面子,在大街上摆了九九八十一张大桌,上面瓜果蔬菜、奇品肉珍比比皆是。酒更是统一的十年窖藏老酒,好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两家联姻,今天是下了血本,办一场大气喜庆的婚礼。
张箐儿与王器各自穿上喜服,梳妆打扮好,还待在各自的房间里,等着吉时的到来。
今天虽是迎亲,两家距离得却并不远,两个大大的府宅门面就占了大半条街,府门前的宴席也摆了大半条街。张箐儿、王器两人,一个在这家,一个在那家,所谓高轿大马迎亲,不过是走走场罢了。
就像这场婚姻,本就是政治合作性联姻。
无数丫鬟婆子鱼贯而入,将无数杯盘摆在桃红色的桌上,映着娇媚的太阳,风吹过都不冷了,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暖洋洋的。今天看来是个不错的日子。
无数人落座,上来就是三杯酒,三杯过后,媒人一声唱喊,众人便听旁边那个大大的府宅里一阵叮咣乱响,随即一个迎亲队足有数十人,前面挂着彩头,后面是一匹彩花大马,马上做一个人,红衣红帽,正是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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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明之行便带上了李铃儿准备离开桓台,这里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个不必继续待的地方了。
“你决定要走了吗?或许,可以再留下来查一查。”明之行看着有些憔悴的李铃儿,有些不忍心道。
李铃儿摇头,很勉强地笑了笑道:“不需要了,既然家父杀了人,我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案子即已明了,还查什么。我还是觉得离开这里更好。”
稍一顿,李铃儿忽然看着明之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是父亲杀了那个妓子的?”
明之行慢悠悠坐上马车,一边甩着鞭子催促马匹赶路,一边道:“这个很简单,因为埋那个妓子尸体的包袱就是用的令尊一件衣服的布料。”
明之行说着,好像是一件很平淡的事情,但是李铃儿知道他是不想勾起自己痛苦的回忆。
“可是,你怎知那是父亲的衣料?”李铃儿还是很奇怪,毕竟他与父亲只有一面之缘,不可能这么巧父亲就是用的当时穿的那件衣服吧。
明之行赶着马车道:“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令尊的衣服实在是朴实的很,而且是遍地都有的蓝衫,不过上面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纹理,恐怕这个连令尊都不知道。”
李铃儿还是不明白,道:“纹理?什么样的纹理,都是衣服怎么父亲穿上就会有一种独特的纹理呢?”
明之行解释道:“每个人穿衣都有种独特的纹理,就像是手指上的纹理,而每个人的纹理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过这种纹理只有在一个人长时间穿一件衣服的时候才会留下,也可以说是每个人的习惯不同,才会在衣服上留下的纹理不同。”
说着,明之行手微微顿了下,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听此时李铃儿又问道:“那肥文昌跟苦琅帛的死又是怎么回事呢?”
明之行眸子微微闪烁一下,若有所思,却还是回答道:“他们是这件事的见证人,见证了你父亲杀人的过程。我们如果想证明令尊是无奈杀人的话,就必然会找到他,请他们作证,所以张宗乙就率先派人把他们杀了,这样这个案子就永远无法翻过来了。”
李铃儿眼神有些黯淡,这么说来肥文昌跟苦琅帛本来不必死的,只是因为自己查到他们身上。被逼无奈之下,张宗乙只好铤而走险,杀了当地两大富绅,以防被翻案。
“其实张宗乙这么做是多余了,他完全不必杀那两人的,就算是那两人作证,父亲的杀人罪名已定,也根本不可能翻案的。”李铃儿说着,竟是无奈一笑,世界上的事往往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想象的与事实原来根本就是两回事。
自己一直以为父亲无罪,没想到父亲真的杀了人,虽然是无奈杀人......
李铃儿还想问明之行是怎么看出来肥文昌二人是被张宗乙的人杀的,却见明之行两眼出神,嘴里念念道:“多余,这么做是多余的,多余......”
忽然,明之行眼睛一亮,一把抓起李铃儿的手,喊道:“我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了,我们走!”
说罢,还未待李铃儿反应过来,明之行脚下一纵,抱起李铃儿便飞了出去。
李铃儿只觉身子一轻,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明之行已经抱着她腾跃出了百丈,周身景物飞退,脚下悬空一片。
寒风瑟瑟,马车咕噜噜,独自行在荒凉的古道上,而两人的身影已经向着桓台县的方向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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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灯结彩,鞭炮齐鸣,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也是个热闹的日子——张家小姐与王家公子的大婚!
天很蓝,地上是满满的红鞭炮,而那新娘子的盖头,比喜炮还红。
王家很给面子,在大街上摆了九九八十一张大桌,上面瓜果蔬菜、奇品肉珍比比皆是。酒更是统一的十年窖藏老酒,好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两家联姻,今天是下了血本,办一场大气喜庆的婚礼。
张箐儿与王器各自穿上喜服,梳妆打扮好,还待在各自的房间里,等着吉时的到来。
今天虽是迎亲,两家距离得却并不远,两个大大的府宅门面就占了大半条街,府门前的宴席也摆了大半条街。张箐儿、王器两人,一个在这家,一个在那家,所谓高轿大马迎亲,不过是走走场罢了。
就像这场婚姻,本就是政治合作性联姻。
无数丫鬟婆子鱼贯而入,将无数杯盘摆在桃红色的桌上,映着娇媚的太阳,风吹过都不冷了,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暖洋洋的。今天看来是个不错的日子。
无数人落座,上来就是三杯酒,三杯过后,媒人一声唱喊,众人便听旁边那个大大的府宅里一阵叮咣乱响,随即一个迎亲队足有数十人,前面挂着彩头,后面是一匹彩花大马,马上做一个人,红衣红帽,正是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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