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里斯顿花园街的血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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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是我这辈子没有见过的。他面貌凶恶,加上龇牙咧嘴的样子,真令人恐惧,再配上他那副低削的前额,鼻子扁平,下颌突出,乍看起来很像一个扁鼻猿猴,怪模怪样的。另外,他那种极度紧张的痛苦翻腾的姿势,让他的整个面貌越发令人恐惧。我曾见过形形**的死人,不过,我还未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子里更令人恐怖的情景。
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思维德身材瘦削,他此时正站在餐厅门口,向福尔摩斯与我打招呼。他对福尔摩斯说:“这案件肯定要引起全城哄动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工作经验的新手了,但我还没有见过如此漫无头绪的案件。”
格莱格森问:“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吗?”
“一丁点儿也没有!”雷思维德回答。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面前,蹲下来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检查着。
“没有伤痕,你们敢肯定吗?”他一边询问一边指着周围的血迹。
“没有!”两个侦探一起回答。
福尔摩斯说:“那么,这些血迹肯定是另外一个人的,说不定,或许是凶手的呢!假设这是一宗凶杀案,它不由让我想起了1834年攸垂克特地区的范·简森死时的情形。格莱格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吧?”
“先生,我不记得了。”格莱格森回答。
“你呀,真应当把这个旧案重新仔细了解一下。世上本来就没有任何新鲜事,事情都是前人做过的。”福尔摩斯说这话的同时,他灵巧的手指这儿摸一摸,那儿按一按,又解开死者的衣扣观察、检查。他的眼里又出现了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态。尽管他观察、检查得特别迅速,但出乎我预料的认真、细致。最后,他用鼻子在死者的嘴唇边嗅了嗅,又看了看死者靴子的底部。
他问:“尸体始终没有动过,是吗?”
“我们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格莱格森回答。
“现在,可以将他抬走,去埋葬了。”福尔摩斯面无表情地说道:“没有任何需要检查的了。”
格莱格森早已预备好了一副担架,还有4个抬担架的人员。他一召唤,他们就走进餐厅将尸体抬了出去。不过,当他们抬起尸体的时候,一只金戒指滚落到地板上。雷思维德急忙将金戒指捡起来,仔细瞧着。
“肯定有一个女子来过!这是一个结婚女子的金戒指!”雷思维德叫道。他一面叫着,一面将托着金戒指的手伸过来给我们看。大家都围上去看。毫无疑问,这个金戒指是新娘戴的。
“如此一来,这案件就更加复杂化了,天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就很复杂了。”格莱格森抱怨说。
福尔摩斯说:“你如何知道?这金戒指为什么就不能使这案件更清晰一些呢?呆呆地瞧着它,没有任何用处,你在衣袋里发现过什么东西吗?”
“哦,都在这里。”格莱格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台阶上的一小堆物件,一一介绍说:“一块金表——97163号,伦敦巴落得公司制造;一根艾尔伯特金链,又结实又沉重;一个金戒指,上刻共济会的会徽;一个金别针,上面有一个虎头狗的头,两颗红宝石做的狗眼;一张名片,上面印有”埃诺克·J·德里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J字首跟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一些零钱,总计7英镑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姓名写在扉页上;另外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另一封是寄给德里伯的。
“寄到什么地方?”福尔摩斯问。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交本人收。两封信都从概恩轮船公司寄出,内容是告知他们轮船自利物浦开出来的日期。由此可见,这个倒霉蛋正要回纽约去呢!”
“你们调查过斯坦杰逊这个人吗?”福尔摩斯提醒道。
“先生,当时我马上就开始着手调查了。”格莱格森说:“我已将‘寻人启事’广告稿送各家报馆刊登,此外,我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情况,不过现在还没有回来。”
“克利夫兰方面,你们联系了吗?”福尔摩斯继续提醒道。
“今天早晨,我们已经发出电报联系了。”格莱格森回答:“我们只不过将这个案件的情形详细说明一下,而且告诉克利夫兰方面,希望他们告知我们任何可能有帮助的情况。”
“你没有发现你并没有提及关键的细节吗?”福尔摩斯追问。
“我问到了斯坦杰逊。”
“没问别的吗?难道整个案件中没有任何关键性的问题吗?你是否需要再发份电报?”
“在电报上,我将我要说的问题都说了。”格莱格森有些不高兴地说说。
福尔摩斯偷偷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此时,雷思维德又进餐厅来了,得意洋洋地搓着手。我们与格莱格森在餐厅里对话时,他在前屋里。
“格莱格森先生。”雷思维德骄傲地说:“就在刚才,我突然发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若非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将它漏过去了。”他这个小个子说话的时候,眼睛炯炯有神,很显然,他觉得胜过了他的同僚一丁点儿而得意洋洋。
“到这儿来吧!”他一面叫着,一面飞快地回到前屋里。因为死尸已被抬走,屋里空气好像清新了不少。
“好的,请站在那儿!”
他在靴子上将一根火柴划燃了,照着墙壁。
“看看那个!”他得意洋洋地说。
我在前边提到过,墙上廉价的花纸已有不少地方剥落下来。在这个墙角上,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露了出来。就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壁上,有一个用血写成的潦草的词:
拉契(RACHE)
“你对这个有什么看法?”雷思维德像马戏团的老板夸耀自己的表演一般,大声说:“这个之所以被大家忽略了,是因为它是在最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想到来这儿瞧一瞧。这是凶手用死者或他(她)自己的血写成的。看,血顺着墙壁往下流的痕迹还在呢!光从这一点就能够看出:不管怎样,这绝非自杀。选择这个角落写,为什么呢?我告诉你,你瞧壁炉上的那一段蜡烛。当时它肯定是点着的,若它燃烧着,晚上这个墙角就是最亮的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但是,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字迹,它又有什么价值呢?”格莱格森不服气地说。
雷思维德自以为是地说:“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子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不过有事打断了他(她),所以他(她)没来得及写完。请你记住我说的话,等到这案子搞清楚之后,你肯定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子跟这案子大有关系。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你尽可以笑话我,你或许特别聪明能干,但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了他发表的意见以后,哈哈大笑。如此一来,这个小个子被激怒了。我的伙伴说:“真是对不起!确实,你是我们三个人当中首先发现这血字的,自然应该先归功于你。并且正像你所说的那样,据此可以充分地看出来,这血字是昨天晚上凶杀案中的一个人写的。但我还来不及检查这屋子。若你容许,现在,我就要进行检查了。”
他说着,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巨大的圆形放大镜与一个卷尺。他拿着这两个工具,在屋子里默默无语地来回走着,他偶尔站立,偶尔蹲下,有一次居然跪着趴在了地上。他一心一意地工作着,我们的存在仿佛都被他忘记了。他不断低声地自言自语,偶尔惊呼,偶尔叹息,一会儿吹口哨,一会儿又像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着。当我在一边观察他的行动时,不由得想起了经过特殊训练的纯种猎犬,在丛林里奔来奔去,“汪汪”吠叫,一直找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我的同伴足足检查了20分钟,小心谨慎地测量了某些痕迹之间的距离。对这些痕迹,若是我肯定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他不时地也用卷尺测量墙壁,真令人不可思议。后来,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的某个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接着将尘土放进一个信封里。然后,他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墙壁上的血字,包括每一个字母。最终,他好像感到心满意足了,就将放大镜、卷尺放进口袋里去了。
我的伙伴微笑着说:“曾有人这样说,‘天才’拥有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事。尽管这定义下得不恰当,但在侦探工作方面还是可以适用的。”
雷思维德与格莱格森都非常好奇,又带着几分轻视,始终瞧着这个同行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还不清楚我如今已逐步理解了的——我的伙伴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备很确切的实际目的。
“先生,你的看法究竟如何?”两个侦探一起问道。
福尔摩斯说:“若我完全地帮你们,我就未免要夺取二位在这案件上的功劳了。其实你们目前办案十分顺利,什么人都不便过多插手呢!”他的话含有一丝讥讽。他又说:“若你们可以将调查的情况随时相告,当然,我愿意尽量协助你们。目前,我还要去找发现死尸的警察好好谈一下。你们可将他的住址、姓名提供给我吗?”
雷思维德翻看自己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朗斯,已经下班了。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得里大院46号,你可以找到他。”
福尔摩斯迅速将地址记了下来。然后对我说:“医生,我们走吧,去找这个警察。”他回过头对两个侦探说:“我告诉你们一些对这案件大有帮助的事儿,这是一宗谋杀案。凶手是中年男性,身高有两米多。相对他的身材而言,他的脚比较小,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抽的是印度雪茄。他是跟死者一起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马车被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脸色赤红,右手的指甲较长。尽管现在仅发现这几点迹象,但对你们二位可能会有帮助。”
格莱格森与雷思维德对望着,勉强露出微笑,说明他们对此表示怀疑。
雷思维德问:“若死者是被谋杀的,那又是如何被谋杀的呢?”
“下毒致死。”福尔摩斯简明扼要地说,接着就大踏步地朝门外走,“还有一点我要提醒你,雷思维德,”我的伙伴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说,“在德文里,‘拉契’这个词的意思是‘复仇’(德语含义);因此,你别浪费时间去找那个什么‘瑞契儿’小姐或女士了。”
说完这几句临别赠言,福尔摩斯马上转身就走,剩下那两个侦探站在屋里,瞠目结舌。
情,是我这辈子没有见过的。他面貌凶恶,加上龇牙咧嘴的样子,真令人恐惧,再配上他那副低削的前额,鼻子扁平,下颌突出,乍看起来很像一个扁鼻猿猴,怪模怪样的。另外,他那种极度紧张的痛苦翻腾的姿势,让他的整个面貌越发令人恐惧。我曾见过形形**的死人,不过,我还未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子里更令人恐怖的情景。
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思维德身材瘦削,他此时正站在餐厅门口,向福尔摩斯与我打招呼。他对福尔摩斯说:“这案件肯定要引起全城哄动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工作经验的新手了,但我还没有见过如此漫无头绪的案件。”
格莱格森问:“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吗?”
“一丁点儿也没有!”雷思维德回答。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面前,蹲下来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检查着。
“没有伤痕,你们敢肯定吗?”他一边询问一边指着周围的血迹。
“没有!”两个侦探一起回答。
福尔摩斯说:“那么,这些血迹肯定是另外一个人的,说不定,或许是凶手的呢!假设这是一宗凶杀案,它不由让我想起了1834年攸垂克特地区的范·简森死时的情形。格莱格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吧?”
“先生,我不记得了。”格莱格森回答。
“你呀,真应当把这个旧案重新仔细了解一下。世上本来就没有任何新鲜事,事情都是前人做过的。”福尔摩斯说这话的同时,他灵巧的手指这儿摸一摸,那儿按一按,又解开死者的衣扣观察、检查。他的眼里又出现了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态。尽管他观察、检查得特别迅速,但出乎我预料的认真、细致。最后,他用鼻子在死者的嘴唇边嗅了嗅,又看了看死者靴子的底部。
他问:“尸体始终没有动过,是吗?”
“我们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格莱格森回答。
“现在,可以将他抬走,去埋葬了。”福尔摩斯面无表情地说道:“没有任何需要检查的了。”
格莱格森早已预备好了一副担架,还有4个抬担架的人员。他一召唤,他们就走进餐厅将尸体抬了出去。不过,当他们抬起尸体的时候,一只金戒指滚落到地板上。雷思维德急忙将金戒指捡起来,仔细瞧着。
“肯定有一个女子来过!这是一个结婚女子的金戒指!”雷思维德叫道。他一面叫着,一面将托着金戒指的手伸过来给我们看。大家都围上去看。毫无疑问,这个金戒指是新娘戴的。
“如此一来,这案件就更加复杂化了,天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就很复杂了。”格莱格森抱怨说。
福尔摩斯说:“你如何知道?这金戒指为什么就不能使这案件更清晰一些呢?呆呆地瞧着它,没有任何用处,你在衣袋里发现过什么东西吗?”
“哦,都在这里。”格莱格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台阶上的一小堆物件,一一介绍说:“一块金表——97163号,伦敦巴落得公司制造;一根艾尔伯特金链,又结实又沉重;一个金戒指,上刻共济会的会徽;一个金别针,上面有一个虎头狗的头,两颗红宝石做的狗眼;一张名片,上面印有”埃诺克·J·德里伯,美国俄亥俄州,J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J字首跟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一些零钱,总计7英镑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姓名写在扉页上;另外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另一封是寄给德里伯的。
“寄到什么地方?”福尔摩斯问。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交本人收。两封信都从概恩轮船公司寄出,内容是告知他们轮船自利物浦开出来的日期。由此可见,这个倒霉蛋正要回纽约去呢!”
“你们调查过斯坦杰逊这个人吗?”福尔摩斯提醒道。
“先生,当时我马上就开始着手调查了。”格莱格森说:“我已将‘寻人启事’广告稿送各家报馆刊登,此外,我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情况,不过现在还没有回来。”
“克利夫兰方面,你们联系了吗?”福尔摩斯继续提醒道。
“今天早晨,我们已经发出电报联系了。”格莱格森回答:“我们只不过将这个案件的情形详细说明一下,而且告诉克利夫兰方面,希望他们告知我们任何可能有帮助的情况。”
“你没有发现你并没有提及关键的细节吗?”福尔摩斯追问。
“我问到了斯坦杰逊。”
“没问别的吗?难道整个案件中没有任何关键性的问题吗?你是否需要再发份电报?”
“在电报上,我将我要说的问题都说了。”格莱格森有些不高兴地说说。
福尔摩斯偷偷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此时,雷思维德又进餐厅来了,得意洋洋地搓着手。我们与格莱格森在餐厅里对话时,他在前屋里。
“格莱格森先生。”雷思维德骄傲地说:“就在刚才,我突然发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若非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将它漏过去了。”他这个小个子说话的时候,眼睛炯炯有神,很显然,他觉得胜过了他的同僚一丁点儿而得意洋洋。
“到这儿来吧!”他一面叫着,一面飞快地回到前屋里。因为死尸已被抬走,屋里空气好像清新了不少。
“好的,请站在那儿!”
他在靴子上将一根火柴划燃了,照着墙壁。
“看看那个!”他得意洋洋地说。
我在前边提到过,墙上廉价的花纸已有不少地方剥落下来。在这个墙角上,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露了出来。就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壁上,有一个用血写成的潦草的词:
拉契(RACHE)
“你对这个有什么看法?”雷思维德像马戏团的老板夸耀自己的表演一般,大声说:“这个之所以被大家忽略了,是因为它是在最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想到来这儿瞧一瞧。这是凶手用死者或他(她)自己的血写成的。看,血顺着墙壁往下流的痕迹还在呢!光从这一点就能够看出:不管怎样,这绝非自杀。选择这个角落写,为什么呢?我告诉你,你瞧壁炉上的那一段蜡烛。当时它肯定是点着的,若它燃烧着,晚上这个墙角就是最亮的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但是,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字迹,它又有什么价值呢?”格莱格森不服气地说。
雷思维德自以为是地说:“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子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不过有事打断了他(她),所以他(她)没来得及写完。请你记住我说的话,等到这案子搞清楚之后,你肯定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子跟这案子大有关系。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你尽可以笑话我,你或许特别聪明能干,但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了他发表的意见以后,哈哈大笑。如此一来,这个小个子被激怒了。我的伙伴说:“真是对不起!确实,你是我们三个人当中首先发现这血字的,自然应该先归功于你。并且正像你所说的那样,据此可以充分地看出来,这血字是昨天晚上凶杀案中的一个人写的。但我还来不及检查这屋子。若你容许,现在,我就要进行检查了。”
他说着,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巨大的圆形放大镜与一个卷尺。他拿着这两个工具,在屋子里默默无语地来回走着,他偶尔站立,偶尔蹲下,有一次居然跪着趴在了地上。他一心一意地工作着,我们的存在仿佛都被他忘记了。他不断低声地自言自语,偶尔惊呼,偶尔叹息,一会儿吹口哨,一会儿又像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着。当我在一边观察他的行动时,不由得想起了经过特殊训练的纯种猎犬,在丛林里奔来奔去,“汪汪”吠叫,一直找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我的同伴足足检查了20分钟,小心谨慎地测量了某些痕迹之间的距离。对这些痕迹,若是我肯定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他不时地也用卷尺测量墙壁,真令人不可思议。后来,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的某个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接着将尘土放进一个信封里。然后,他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墙壁上的血字,包括每一个字母。最终,他好像感到心满意足了,就将放大镜、卷尺放进口袋里去了。
我的伙伴微笑着说:“曾有人这样说,‘天才’拥有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事。尽管这定义下得不恰当,但在侦探工作方面还是可以适用的。”
雷思维德与格莱格森都非常好奇,又带着几分轻视,始终瞧着这个同行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还不清楚我如今已逐步理解了的——我的伙伴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备很确切的实际目的。
“先生,你的看法究竟如何?”两个侦探一起问道。
福尔摩斯说:“若我完全地帮你们,我就未免要夺取二位在这案件上的功劳了。其实你们目前办案十分顺利,什么人都不便过多插手呢!”他的话含有一丝讥讽。他又说:“若你们可以将调查的情况随时相告,当然,我愿意尽量协助你们。目前,我还要去找发现死尸的警察好好谈一下。你们可将他的住址、姓名提供给我吗?”
雷思维德翻看自己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朗斯,已经下班了。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得里大院46号,你可以找到他。”
福尔摩斯迅速将地址记了下来。然后对我说:“医生,我们走吧,去找这个警察。”他回过头对两个侦探说:“我告诉你们一些对这案件大有帮助的事儿,这是一宗谋杀案。凶手是中年男性,身高有两米多。相对他的身材而言,他的脚比较小,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抽的是印度雪茄。他是跟死者一起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马车被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脸色赤红,右手的指甲较长。尽管现在仅发现这几点迹象,但对你们二位可能会有帮助。”
格莱格森与雷思维德对望着,勉强露出微笑,说明他们对此表示怀疑。
雷思维德问:“若死者是被谋杀的,那又是如何被谋杀的呢?”
“下毒致死。”福尔摩斯简明扼要地说,接着就大踏步地朝门外走,“还有一点我要提醒你,雷思维德,”我的伙伴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说,“在德文里,‘拉契’这个词的意思是‘复仇’(德语含义);因此,你别浪费时间去找那个什么‘瑞契儿’小姐或女士了。”
说完这几句临别赠言,福尔摩斯马上转身就走,剩下那两个侦探站在屋里,瞠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