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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浮躁的社会,能够追求艺术人生,这是一种难得的生活态度。文字简洁、干净。 一
“对我来说,文学是烟,音乐是酒,电影是可乐,足球是汽油。而我自己,是一个为艺术而生的精灵,一个爱情的孤儿”
在论坛里的签名档,相亲,以及成名的美梦中接受采访时,我都这样作自我介绍,脱口而出,滚瓜烂熟。
二
不抽烟,但体会得到烟瘾无坚不摧的威力。
一本书翻开,一张纸铺开,我就泥足深陷,乐不思蜀了。读、写之间,文学已经像一根根香烟一样在指间烟雾缭绕起来,深入肺腑,同样上瘾。
小时候,我是个自闭的孩子,或许也正是读书让自己变得自闭。反正现在也只能和书本相看两不厌,携手游人间。据说当年我抓周时胸有成竹,径直抓起了一本书就再也没有放下。因为当时家里人一心要把我培养成个文化人,在地上摆放的象征物全是书。我别无选择。正像一次登记注册一样,从此,我就走进了自己书呆子的宿命。
大凡文学作品,古今中外,正宗杂牌,一概生吞活剥,饕餮一般,甘之如饴。
一天不阅读,虽然不至于感觉面目可憎,不知肉味,但心底确是空荡荡的,双眼好像也找不到寄托,除了看看街上的美女,也是无精打采的,感觉自身像一节高能电池,而电量消耗殆尽。
一年中逛服装店的所有时间加一块,都不会比逛一次书店的时间长。每一个书摊都不会放过,藏书是宁滥勿缺。正版的,盗版的,畅销的,连那“老弱病残”的,一见钟情,照单全收(心中是有个书单的)。收拾房间时,把藏书堆满一面墙的成就感,像胸口充盈着的诗句一样,汹涌澎湃。那种充实,仿佛比吃饱了饭还坚实,可靠。
写作,从模仿开始。西方大师,国产作家,名头一响,趋之若鹜,依样画葫芦,描红练习一般,同时徐图良策,伺机突围,另辟蹊径。
一直不能苟同文学是愚人的事业的说法,现在却渐渐感受弥深。无眠空守孤独夜晚不算什么,有一种折磨,源自始终难以企及的对于完美的追求。我难产般的写作,总让自己绝望。文学理想像热锅一样煎烤肉身。
写诗,想让每一首诗都色彩鲜亮,思想的内核闪闪发光,最差也应该是个鬼点子,好创意,新景观,字字珠玑不大可能,但不要一句废话,加一字即多,减一字即少;写小说要写出一种新气象,必须融入一种新的思想,既不小农(工业时代仍旧操持土得掉渣的“乡土文学”),也不小资(过分地沉溺于物质时尚的宣传和跟风);散文在我看来就像一种腔调,一种介于诗歌和小说之间的漫不经心的腔调,写起来倒轻松自如,不大费劲,尽管我知道这只是一种误解。
我的文学理想,就像一个偏执狂的垄断条约,遵守起来太难。眼高手低的折磨,常让自己痛苦不堪。写作,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趟自作自受的苦差,一项不断被完善却总也难臻化境的码字工程,一种把自己撕裂又拼凑一块细细缝合的针线活儿
于是放弃,坚持,坚持,放弃。快乐总是短暂的,因为永远都不会满足。但一旦想到,如果不再写作,我就什么都没有了,就会感到恐怖。于是又操刀上路了。
写作,已经成为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对我来说。
因为“我写故我在”是我“现在进行时”中的格言。
三
不能喝酒,好像丧失了人生一大乐趣。
两杯啤酒下肚,脸就红透了,像不小心撞见大嫂洗澡的关公。最可恨的,就是皮肤还过敏,生红斑。此生,看来已与酒水无缘。
而音乐如同烈酒的感觉,来自摇滚乐。那一年的冬天,大雪纷飞的傍晚,在旷野中骑自行车回家,全身冻得瑟瑟发抖,突然心血来潮,吼了两嗓子崔健,不禁热血沸腾,寒意顿消。“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是雪地上撒野。瞬间体会到摇滚乐,才是最坚硬,最有力量的音乐。
爱上流行音乐,有记忆可考的年份是我的小学阶段。
那是一次体罚。晨读时间,我和几个同学躲在学校的假山后面正“抒情”呢,班主任老师自墙外翻过来,每人一顿教鞭。记得轮到敲我的头时,心里正在默念一首歌的歌词:“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个”串一个什么来着?“铛”撞钟似的一声响,头上起了个疙瘩。嗷!对了,是“同心圆”!--那还是“小虎队”的年代,内地好像还没有自己的流行音乐。
对于每一个爱唱歌的孩子来说,恐怕心中都有一个唯一的标准:不管黑鹦鹉,还是白鹦鹉,只要学得象,就是好鹦鹉。
我就有过一次弄巧成拙的尴尬经历。小学毕业前的文艺汇演,我自告奋勇报名,模仿女声,演唱当时正在热播的台湾电视剧珍珠传奇的主题歌,以期“雄鸡一唱天下白”却因为过于紧张,声带受潮,当着全体师生的面,几乎从头到尾把歌词念了一遍,全校哗然。更可气的是,邻班一女生随后也演唱了那首歌,结果一鸣惊人,勇夺当年度“超级模仿秀”桂冠。为此,我还特意嫉恨了人家两三年。此后,痛定思痛,发誓只唱男人的歌。
错过了王杰,最先模仿的是黄安。一盘黄安情歌40首的盒带,对我展开了入心入肺的情感教育。那时刚上初中,港台乐坛新人倍出,无边落木潇潇下,乱花渐欲迷人眼。我是谁的歌都听,谁的歌都唱,直到每一首歌都学得惟妙惟肖为止。
真正喜欢上崔健和摇滚一族时,已近乎温习了。是崔健,让我在尊重旋律的同时,开始尊重思想,发现了摇滚和诗歌之间的微妙关系。不少摇滚歌手在我眼中,就是在用旋律发表诗歌的诗人,崔健、窦唯、何勇、张楚、郑钧
摇滚情结一直蛊惑着,内地知名摇滚乐队几乎全被我一网打尽:唐朝、黑豹、花儿、清醒、指南针... -->>
编者按 在浮躁的社会,能够追求艺术人生,这是一种难得的生活态度。文字简洁、干净。 一
“对我来说,文学是烟,音乐是酒,电影是可乐,足球是汽油。而我自己,是一个为艺术而生的精灵,一个爱情的孤儿”
在论坛里的签名档,相亲,以及成名的美梦中接受采访时,我都这样作自我介绍,脱口而出,滚瓜烂熟。
二
不抽烟,但体会得到烟瘾无坚不摧的威力。
一本书翻开,一张纸铺开,我就泥足深陷,乐不思蜀了。读、写之间,文学已经像一根根香烟一样在指间烟雾缭绕起来,深入肺腑,同样上瘾。
小时候,我是个自闭的孩子,或许也正是读书让自己变得自闭。反正现在也只能和书本相看两不厌,携手游人间。据说当年我抓周时胸有成竹,径直抓起了一本书就再也没有放下。因为当时家里人一心要把我培养成个文化人,在地上摆放的象征物全是书。我别无选择。正像一次登记注册一样,从此,我就走进了自己书呆子的宿命。
大凡文学作品,古今中外,正宗杂牌,一概生吞活剥,饕餮一般,甘之如饴。
一天不阅读,虽然不至于感觉面目可憎,不知肉味,但心底确是空荡荡的,双眼好像也找不到寄托,除了看看街上的美女,也是无精打采的,感觉自身像一节高能电池,而电量消耗殆尽。
一年中逛服装店的所有时间加一块,都不会比逛一次书店的时间长。每一个书摊都不会放过,藏书是宁滥勿缺。正版的,盗版的,畅销的,连那“老弱病残”的,一见钟情,照单全收(心中是有个书单的)。收拾房间时,把藏书堆满一面墙的成就感,像胸口充盈着的诗句一样,汹涌澎湃。那种充实,仿佛比吃饱了饭还坚实,可靠。
写作,从模仿开始。西方大师,国产作家,名头一响,趋之若鹜,依样画葫芦,描红练习一般,同时徐图良策,伺机突围,另辟蹊径。
一直不能苟同文学是愚人的事业的说法,现在却渐渐感受弥深。无眠空守孤独夜晚不算什么,有一种折磨,源自始终难以企及的对于完美的追求。我难产般的写作,总让自己绝望。文学理想像热锅一样煎烤肉身。
写诗,想让每一首诗都色彩鲜亮,思想的内核闪闪发光,最差也应该是个鬼点子,好创意,新景观,字字珠玑不大可能,但不要一句废话,加一字即多,减一字即少;写小说要写出一种新气象,必须融入一种新的思想,既不小农(工业时代仍旧操持土得掉渣的“乡土文学”),也不小资(过分地沉溺于物质时尚的宣传和跟风);散文在我看来就像一种腔调,一种介于诗歌和小说之间的漫不经心的腔调,写起来倒轻松自如,不大费劲,尽管我知道这只是一种误解。
我的文学理想,就像一个偏执狂的垄断条约,遵守起来太难。眼高手低的折磨,常让自己痛苦不堪。写作,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趟自作自受的苦差,一项不断被完善却总也难臻化境的码字工程,一种把自己撕裂又拼凑一块细细缝合的针线活儿
于是放弃,坚持,坚持,放弃。快乐总是短暂的,因为永远都不会满足。但一旦想到,如果不再写作,我就什么都没有了,就会感到恐怖。于是又操刀上路了。
写作,已经成为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对我来说。
因为“我写故我在”是我“现在进行时”中的格言。
三
不能喝酒,好像丧失了人生一大乐趣。
两杯啤酒下肚,脸就红透了,像不小心撞见大嫂洗澡的关公。最可恨的,就是皮肤还过敏,生红斑。此生,看来已与酒水无缘。
而音乐如同烈酒的感觉,来自摇滚乐。那一年的冬天,大雪纷飞的傍晚,在旷野中骑自行车回家,全身冻得瑟瑟发抖,突然心血来潮,吼了两嗓子崔健,不禁热血沸腾,寒意顿消。“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是雪地上撒野。瞬间体会到摇滚乐,才是最坚硬,最有力量的音乐。
爱上流行音乐,有记忆可考的年份是我的小学阶段。
那是一次体罚。晨读时间,我和几个同学躲在学校的假山后面正“抒情”呢,班主任老师自墙外翻过来,每人一顿教鞭。记得轮到敲我的头时,心里正在默念一首歌的歌词:“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个”串一个什么来着?“铛”撞钟似的一声响,头上起了个疙瘩。嗷!对了,是“同心圆”!--那还是“小虎队”的年代,内地好像还没有自己的流行音乐。
对于每一个爱唱歌的孩子来说,恐怕心中都有一个唯一的标准:不管黑鹦鹉,还是白鹦鹉,只要学得象,就是好鹦鹉。
我就有过一次弄巧成拙的尴尬经历。小学毕业前的文艺汇演,我自告奋勇报名,模仿女声,演唱当时正在热播的台湾电视剧珍珠传奇的主题歌,以期“雄鸡一唱天下白”却因为过于紧张,声带受潮,当着全体师生的面,几乎从头到尾把歌词念了一遍,全校哗然。更可气的是,邻班一女生随后也演唱了那首歌,结果一鸣惊人,勇夺当年度“超级模仿秀”桂冠。为此,我还特意嫉恨了人家两三年。此后,痛定思痛,发誓只唱男人的歌。
错过了王杰,最先模仿的是黄安。一盘黄安情歌40首的盒带,对我展开了入心入肺的情感教育。那时刚上初中,港台乐坛新人倍出,无边落木潇潇下,乱花渐欲迷人眼。我是谁的歌都听,谁的歌都唱,直到每一首歌都学得惟妙惟肖为止。
真正喜欢上崔健和摇滚一族时,已近乎温习了。是崔健,让我在尊重旋律的同时,开始尊重思想,发现了摇滚和诗歌之间的微妙关系。不少摇滚歌手在我眼中,就是在用旋律发表诗歌的诗人,崔健、窦唯、何勇、张楚、郑钧
摇滚情结一直蛊惑着,内地知名摇滚乐队几乎全被我一网打尽:唐朝、黑豹、花儿、清醒、指南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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