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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本(cobain),原nirvana的主唱,吉他手,灵魂人物,于27岁时在家中饮弹自尽。 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周嘉宁的流浪歌手的情人。因为整片的红色,封面上的女孩,头发遮住了眼睛。我喜欢那书的质感,酥软的纸页,微微泛黄.我在英语课上看它,看到了蝎子变迁之风的歌词,于是开始歌唱。我一直唱,直到英语老师叫我起来。
她说:我听到了歌声.眼神里充满嘲弄。
我站在那里,在教室里。日光灯刺的让人晃眼。我知道我想说的是什么。我想说:只要有人想要歌唱,那么他就可以唱。但终于没说。短暂的对视后,我又坐了下来,继续看书。
在很多的文章里,她谈到柯本。一次又一次。我反复地心痛。她形容柯本:“很苍白,眼睛很黑。”
我提前考完政治,没有离开学校,我只是不想回家,以等人为借口。我在走廊上,背上是很重的书包,一边捧着那本书,认真的看。外面在下雨。雨溅进来,书本上斑痕点点。
我听封页里,那个穿紫色毛衣,笑起来很透明的女孩,一次次地讲起柯本,感动地支持不了。脑海里一遍遍浮现出柯本的脸:异常瘦弱,头发像丝线,下巴很坚忍,眼神极度忧郁,他嘴角下垂,像在祭奠。光从一侧打在他脸上,凌乱的光纹到处都是,瞳孔却是漆黑的一团。我不自觉地唱起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柯本撕心裂肺的声音在我脑里回旋。他的声音像受过重伤,从阴郁的森林里爬出来,被阳光刺伤的潮虫。回旋不去。
“my girl, my girl, dont lie to me
tell me 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
我在坏天气里,在灯光昏暗的走廊上,反复地唱着这首歌,脑子里一直闪现出柯本的脸。我没法停下.我怀念,热爱的男人。他的歌声,让人想到地狱,还有天堂。
也许地狱和天堂,本就是一体。
晚上,和朔一起回家。雨下的很大。紫色的雨衣不断被风吹起。我感到牛仔裤已经变湿,冰凉地贴在小腿上。忽然,朔说我们大声唱歌吧。于是由我开始。想都没想,口中便吐出了那几个烂熟的英文单词。
“my girl, my girl,dont lie to me
tell me 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
in the pines, in the pines
where the sun dont ever shine
i would shiver the whole night th肉gh。”
我越来越大声,只为了把眼泪压下去。
虽然雨声滂沱,但我知道朔一定在听。她一定没听过这首歌。她喜欢的是蓝色生死恋以及类似的很软的东西。我看到她在音像店里,很专心地挑着磁带。我知道我们有多么不同。这个很认真很纯净的女孩子。她不会去听那些过于嘈杂的声音,她不会碰触那些有妖艳,诡异或者阴暗封面的cd,她会拿起淡蓝色封套的磁带,边听边微笑。我走在街上,耳机里是linkin park的somewhere i belong。主唱非常用力地喊,声音穿金断玉。朔她永远也不理解,我眼里闪起的火焰和流下的泪水。但她一定在听。仅是为了那个抱着吉他,唱歌唱到声音嘶哑的男人。我怀念,热爱的柯本。只要有人想要唱歌,那么他就可以唱。
我用雨衣遮住脸,没有人看到我的表情。我急切地想要回家,按下play键,再听听,那个男人在暗夜里的哀号。
柯本是一块永久的阴影,是雨天里的光斑。我心疼这个男人孤独的表情,他其实一直很脆弱。
我在流浪歌手的情人里,看到了后来。心隐隐作痛。后来的那个女孩子,多像我。我们同样热爱的摇滚,同样寂寞,同样贪恋确实的疼痛。但我一直不愿意承认的是:我也会和她一样,最终沦落到过一种中规中距的生活,还很满足。我从来不敢想象某一天,我终于压抑了眼睛里的桀骜,变成一个学会安静微笑的人。
然而,我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做两件事。一件是让自己和别人区别开来,让爱我的和我爱的人,可以在稠密的人群中,分辨出我的脸。我一直听摇滚;在别人说起木村拓哉或者谢霆锋的时候,闭起嘴巴;在被罚站的时候,倔强地看着老师的眼睛另一件是我在不断地向世俗妥协。希望可以和大家融洽地相处,希望不要永远一个人... -->>
柯本(cobain),原nirvana的主唱,吉他手,灵魂人物,于27岁时在家中饮弹自尽。 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周嘉宁的流浪歌手的情人。因为整片的红色,封面上的女孩,头发遮住了眼睛。我喜欢那书的质感,酥软的纸页,微微泛黄.我在英语课上看它,看到了蝎子变迁之风的歌词,于是开始歌唱。我一直唱,直到英语老师叫我起来。
她说:我听到了歌声.眼神里充满嘲弄。
我站在那里,在教室里。日光灯刺的让人晃眼。我知道我想说的是什么。我想说:只要有人想要歌唱,那么他就可以唱。但终于没说。短暂的对视后,我又坐了下来,继续看书。
在很多的文章里,她谈到柯本。一次又一次。我反复地心痛。她形容柯本:“很苍白,眼睛很黑。”
我提前考完政治,没有离开学校,我只是不想回家,以等人为借口。我在走廊上,背上是很重的书包,一边捧着那本书,认真的看。外面在下雨。雨溅进来,书本上斑痕点点。
我听封页里,那个穿紫色毛衣,笑起来很透明的女孩,一次次地讲起柯本,感动地支持不了。脑海里一遍遍浮现出柯本的脸:异常瘦弱,头发像丝线,下巴很坚忍,眼神极度忧郁,他嘴角下垂,像在祭奠。光从一侧打在他脸上,凌乱的光纹到处都是,瞳孔却是漆黑的一团。我不自觉地唱起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柯本撕心裂肺的声音在我脑里回旋。他的声音像受过重伤,从阴郁的森林里爬出来,被阳光刺伤的潮虫。回旋不去。
“my girl, my girl, dont lie to me
tell me 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
我在坏天气里,在灯光昏暗的走廊上,反复地唱着这首歌,脑子里一直闪现出柯本的脸。我没法停下.我怀念,热爱的男人。他的歌声,让人想到地狱,还有天堂。
也许地狱和天堂,本就是一体。
晚上,和朔一起回家。雨下的很大。紫色的雨衣不断被风吹起。我感到牛仔裤已经变湿,冰凉地贴在小腿上。忽然,朔说我们大声唱歌吧。于是由我开始。想都没想,口中便吐出了那几个烂熟的英文单词。
“my girl, my girl,dont lie to me
tell me 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
in the pines, in the pines
where the sun dont ever shine
i would shiver the whole night th肉gh。”
我越来越大声,只为了把眼泪压下去。
虽然雨声滂沱,但我知道朔一定在听。她一定没听过这首歌。她喜欢的是蓝色生死恋以及类似的很软的东西。我看到她在音像店里,很专心地挑着磁带。我知道我们有多么不同。这个很认真很纯净的女孩子。她不会去听那些过于嘈杂的声音,她不会碰触那些有妖艳,诡异或者阴暗封面的cd,她会拿起淡蓝色封套的磁带,边听边微笑。我走在街上,耳机里是linkin park的somewhere i belong。主唱非常用力地喊,声音穿金断玉。朔她永远也不理解,我眼里闪起的火焰和流下的泪水。但她一定在听。仅是为了那个抱着吉他,唱歌唱到声音嘶哑的男人。我怀念,热爱的柯本。只要有人想要唱歌,那么他就可以唱。
我用雨衣遮住脸,没有人看到我的表情。我急切地想要回家,按下play键,再听听,那个男人在暗夜里的哀号。
柯本是一块永久的阴影,是雨天里的光斑。我心疼这个男人孤独的表情,他其实一直很脆弱。
我在流浪歌手的情人里,看到了后来。心隐隐作痛。后来的那个女孩子,多像我。我们同样热爱的摇滚,同样寂寞,同样贪恋确实的疼痛。但我一直不愿意承认的是:我也会和她一样,最终沦落到过一种中规中距的生活,还很满足。我从来不敢想象某一天,我终于压抑了眼睛里的桀骜,变成一个学会安静微笑的人。
然而,我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做两件事。一件是让自己和别人区别开来,让爱我的和我爱的人,可以在稠密的人群中,分辨出我的脸。我一直听摇滚;在别人说起木村拓哉或者谢霆锋的时候,闭起嘴巴;在被罚站的时候,倔强地看着老师的眼睛另一件是我在不断地向世俗妥协。希望可以和大家融洽地相处,希望不要永远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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