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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斯嘉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个计划。再过一个多月,她就要满三十周岁了,今年刚过完元旦的时候,宋斯嘉就有过写一篇文章的念头。她想记录下自己前三十年人生中那些难忘的瞬间,用此来纪念自己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
只是后来一直也没下决心动笔,一拖就拖到了今天。眼看着生日将近,不如从今天开始,每天写上一点。
想到这里,宋斯嘉明白自己今天该干什么了,应该回一趟母校!从考进大学到博士毕业,宋斯嘉在母校待了几乎整整十年。从19岁到27岁,对一个女孩来说,这几乎就是她全部的青春。
在那里,有她的梦想和奋斗,有她的荣誉和遗憾,有她的欢笑和泪水,有她的老师和朋友,当然,还有她实际上和形式上的初恋她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和第一个明确关系的男朋友。
如果要写一篇关于自己前三十年人生的文章,当然应该先回母校去看看。说起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母校了,宋斯嘉立刻就出了家门。
打车来到母校门外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她就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门外的小食店,要了份吃惯了的卤肉饭。奇怪的是,小食店的老板虽然已经换人,但卤肉饭的滋味却几乎没变,也算难得。
在985名校这一级别的大学里,宋斯嘉母校的校园不算大,还是近百年前就存在的老校区的大体模样,间杂着最近二三十年不同年代里分别新修的建筑。听说新校区马上就要建设完成,那边有现在校园的两三倍大小。
到时候,本科生应该都会去新校区读书,老校区大概会以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为主。宋斯嘉随意地在校园里逛。大学校园,真是个很有魔力的地方。身边全是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庞。在这里,整个人好像都会年轻一大截。
宋斯嘉今天穿一身浅蓝色布裙,米白仿古布衬衫,背一个斜跨式白底素纹小布包,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下雨而不敢穿布鞋,改穿了皮鞋,那她就活生生像一个民国时的女学生。
这身装束让她瞬间年轻了三四岁,走在校园里一大堆本科生中,半点不显老,反倒是那份掩不住的成熟和优雅,赚来许多男生的瞩目和女生的欣羡。
宋斯嘉并不需要刻意去什么地方,这里到处都有她的记忆。教学主楼,她在这里每一层的教室里都曾上过课。
体育馆,她曾在里面挥汗如雨地练习排球。室外泳池,她曾在众多火辣辣的目光中,换上泳装显示着自己姣好的身材跃入水中。
校园西南侧的小植物园,在那里的某条小径,她送出了自己的初吻同样在这个小园某个更幽静的角落,某天深夜,在男友反复要求下,她人生中第一次跪倒在一个男生面前,把一根滚烫的肉棒吞入口中。
当然,寄托了她最深情感的,是那幢号称人文学院主楼的三号教学楼。本科时,宋斯嘉一半以上的专业课都是在这座教学楼里上的。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也在这里,她参加的社会活动也有大半是在那里。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发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他那个她一生中第一次爱上的男孩。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一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
那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身处夜晚,周遭也是阳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一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
为什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当然,很快的,自己对他就没了畏惧感。因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无数的共同话题:书、电影、音乐、体育项目、球星,甚至,他们还喜欢同一档电台节目,喜欢同一位电台主持人。
曾经有一位学生会学姐这样玩笑:“你们确定不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吗?”自那以后,自己就一直叫他“哥”这一叫,就是十年。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些。
也不全是甜蜜,还有抑制不住的酸涩,毕竟,自己曾经期盼的,并不是做那个男孩的“妹妹”也就是在这座教学楼里,她发现自己的期盼落空。在那男孩第三次过来指导结束后,已是晚上快十点的样子。
全队一起下楼,大... -->>
宋斯嘉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个计划。再过一个多月,她就要满三十周岁了,今年刚过完元旦的时候,宋斯嘉就有过写一篇文章的念头。她想记录下自己前三十年人生中那些难忘的瞬间,用此来纪念自己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
只是后来一直也没下决心动笔,一拖就拖到了今天。眼看着生日将近,不如从今天开始,每天写上一点。
想到这里,宋斯嘉明白自己今天该干什么了,应该回一趟母校!从考进大学到博士毕业,宋斯嘉在母校待了几乎整整十年。从19岁到27岁,对一个女孩来说,这几乎就是她全部的青春。
在那里,有她的梦想和奋斗,有她的荣誉和遗憾,有她的欢笑和泪水,有她的老师和朋友,当然,还有她实际上和形式上的初恋她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和第一个明确关系的男朋友。
如果要写一篇关于自己前三十年人生的文章,当然应该先回母校去看看。说起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母校了,宋斯嘉立刻就出了家门。
打车来到母校门外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她就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门外的小食店,要了份吃惯了的卤肉饭。奇怪的是,小食店的老板虽然已经换人,但卤肉饭的滋味却几乎没变,也算难得。
在985名校这一级别的大学里,宋斯嘉母校的校园不算大,还是近百年前就存在的老校区的大体模样,间杂着最近二三十年不同年代里分别新修的建筑。听说新校区马上就要建设完成,那边有现在校园的两三倍大小。
到时候,本科生应该都会去新校区读书,老校区大概会以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为主。宋斯嘉随意地在校园里逛。大学校园,真是个很有魔力的地方。身边全是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庞。在这里,整个人好像都会年轻一大截。
宋斯嘉今天穿一身浅蓝色布裙,米白仿古布衬衫,背一个斜跨式白底素纹小布包,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下雨而不敢穿布鞋,改穿了皮鞋,那她就活生生像一个民国时的女学生。
这身装束让她瞬间年轻了三四岁,走在校园里一大堆本科生中,半点不显老,反倒是那份掩不住的成熟和优雅,赚来许多男生的瞩目和女生的欣羡。
宋斯嘉并不需要刻意去什么地方,这里到处都有她的记忆。教学主楼,她在这里每一层的教室里都曾上过课。
体育馆,她曾在里面挥汗如雨地练习排球。室外泳池,她曾在众多火辣辣的目光中,换上泳装显示着自己姣好的身材跃入水中。
校园西南侧的小植物园,在那里的某条小径,她送出了自己的初吻同样在这个小园某个更幽静的角落,某天深夜,在男友反复要求下,她人生中第一次跪倒在一个男生面前,把一根滚烫的肉棒吞入口中。
当然,寄托了她最深情感的,是那幢号称人文学院主楼的三号教学楼。本科时,宋斯嘉一半以上的专业课都是在这座教学楼里上的。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也在这里,她参加的社会活动也有大半是在那里。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发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他那个她一生中第一次爱上的男孩。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一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
那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身处夜晚,周遭也是阳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一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
为什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当然,很快的,自己对他就没了畏惧感。因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无数的共同话题:书、电影、音乐、体育项目、球星,甚至,他们还喜欢同一档电台节目,喜欢同一位电台主持人。
曾经有一位学生会学姐这样玩笑:“你们确定不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吗?”自那以后,自己就一直叫他“哥”这一叫,就是十年。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些。
也不全是甜蜜,还有抑制不住的酸涩,毕竟,自己曾经期盼的,并不是做那个男孩的“妹妹”也就是在这座教学楼里,她发现自己的期盼落空。在那男孩第三次过来指导结束后,已是晚上快十点的样子。
全队一起下楼,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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