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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坎纳斯南部大陆的堪底斯山脉横断线中,有一个并不太强大的森林精灵部落。事实上,这片大陆被强势的人类和东边的强悍兽人统治着,地处东部的精灵部落很少有过于强大的。这是一个标准的内陆精灵村落,有着堪底斯山脉这座天然的屏障作为守护。
精灵,在作为这片大陆上最古老的种族被记载进暴风海岸矗立的诸神丰碑的时候,人类还仅仅只是知道石头比果子硬,可以用来敲开果壳的工具而已。那时候,凡是在堪纳斯大陆上的森林中,到处都能够见到她们美丽的身影。而随着时间不断的推移,其他的生命早就已经开始跟精灵并驾齐驱,甚至超越了他们——除了如今最强大的精灵王国虽然矗立在大陆西部的埃鲁登原野之外,一些小精灵部落却饱受骚扰。
堪底斯山脉之下的月景森林精灵村落就是其中之一。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这精灵王和巨龙之间的盟约,黄金巨龙们世代居住在堪底斯山脉距离月景森林最近的龙牙山上。有了这些强悍而让人生畏的生物保护则着他们,精灵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不过,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如今的龙牙山没有巨龙,有的只是那些荒废的龙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为数众多的巨龙一起离开龙穴,世到如今,这还一直是一个谜。
也许居住在堪底斯山脉中的两个变态可以解释这个问题,在这里,每天都会上演一场激烈的人龙大战——别误会,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屠龙者。
“你为什么喜欢钱?你要这么多钱来做什么?仅仅是趴在上面睡觉吗?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吗?”其中之一,正是我们的主角御尘风,他此时正耐心的开导一只身体庞大,脑袋朝下趴在金币堆上的黄金巨龙:“你把这些金币给,我会给你换来好吃的,怎么样?你可以交给我,我会让它们成倍增长,你觉得这个提议如何?”
黄金巨龙打了个饱嗝,没有理他。
“好吧!你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你要是再趴在我的黄金上不动地方的话,我就把你的翅膀割下来蒙在你的嘴上,把你的尾巴砍断塞进你的小菊花!”御尘风怒了。“我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好言相劝了,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巨龙又打了个饱嗝,巨大的脑袋朝着金币堆里一插,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
面对肥蜥蜴的藐视,御尘风在金币堆里乱翻一气之后找出了一柄镶满了宝石的宝剑,大吼一声就扑了出去。
“嘭”一声巨响之后,御老板又一次被打飞了出去。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在这个山洞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形窟窿。没错,这就是御尘风在努力争夺财宝所有权的时候,跟眼前的这一只黄金巨龙战斗而留下的。
“放弃吧,你这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的失败了。”巨龙抬起了脑袋摇了几摇:“你知道一般我怎么对付入侵我龙穴的人吗?我一般让他们选择——三成熟,或者全熟,怎么样,你是不是还想加点黑胡椒?这是我个人的爱好,如果你不喜欢,我一般是不会勉强你的。”
御尘风从墙上掉下来,吧唧一声摔到了金币堆里。天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残忍的吗?他从金币堆里爬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金币愤怒的冲着面前金黄色的蜥蜴挥舞了一下拳头之后,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山洞,第三百六十七次放弃了财产争夺所有权。
现在御尘风整天掏空了脑袋在想怎么跟这个该死的蜥蜴做斗争。这个洞穴明明是自己先发现的,可他想了将近一年,也没有想通为什么当自己醒来的时候,面前会有一只能够说话的大蜥蜴,并且还用非常正经的语气告诉自己,它是一条高贵的黄金巨龙,现在自己正处在它的领土范围之内,识相的就赶快离开。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刚刚清醒过来的御尘风立刻指正了这只蜥蜴的错误认知,所谓的龙应该是长的,总的来说跟肥香肠一样,接着威胁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表明了洞穴的所有权——这也是山洞内墙壁上第一个人形坑洞的来历。
再又一次击退了御尘风之后,黄金巨龙昂起了巨大的龙头,咧嘴笑了。
其实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在龙族漫长的生命中,并不像那些没有大脑的游吟诗人说的总是睡觉,它们也有自己的爱好和运动。比如这一只叫做威尔的黄金巨龙——现任的黄金巨龙龙王,目前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御尘风争夺洞穴。这个对金币有着跟龙族一样狂热的男人,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
说起来也怪,一般来到龙穴的家伙,不是做梦想要成为屠龙勇士的,就是觊觎龙穴的财宝。在威尔漫长的生命里,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人。在他做上黄金龙王的前几千年中,挥舞着武器或者是偷偷摸摸的闯入他的龙穴的人起码有上百个,对于这样的人,要不然就是口龙息烤熟嚼吧嚼吧当零食吃了,就是一尾巴抽出龙穴去。
黄金巨龙一族的祖先与精灵王曾经有过契约,黄金巨龙必须守护着精灵不受侵犯。但是这样的生活也未免太过无聊。大部分黄金巨龙早就离开了横断山脉,而威尔作为龙王,却不得不无奈的坚守着巨龙们最后的尊严。
说实在的,这样的日子非常无聊。
你说怎么没有屠龙勇士,或是来抢巨龙财宝的英雄出现?非常抱歉,自打威尔有一次对一个前来屠龙的团队下手稍微重了那么一点,导... -->>
横穿坎纳斯南部大陆的堪底斯山脉横断线中,有一个并不太强大的森林精灵部落。事实上,这片大陆被强势的人类和东边的强悍兽人统治着,地处东部的精灵部落很少有过于强大的。这是一个标准的内陆精灵村落,有着堪底斯山脉这座天然的屏障作为守护。
精灵,在作为这片大陆上最古老的种族被记载进暴风海岸矗立的诸神丰碑的时候,人类还仅仅只是知道石头比果子硬,可以用来敲开果壳的工具而已。那时候,凡是在堪纳斯大陆上的森林中,到处都能够见到她们美丽的身影。而随着时间不断的推移,其他的生命早就已经开始跟精灵并驾齐驱,甚至超越了他们——除了如今最强大的精灵王国虽然矗立在大陆西部的埃鲁登原野之外,一些小精灵部落却饱受骚扰。
堪底斯山脉之下的月景森林精灵村落就是其中之一。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这精灵王和巨龙之间的盟约,黄金巨龙们世代居住在堪底斯山脉距离月景森林最近的龙牙山上。有了这些强悍而让人生畏的生物保护则着他们,精灵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不过,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如今的龙牙山没有巨龙,有的只是那些荒废的龙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为数众多的巨龙一起离开龙穴,世到如今,这还一直是一个谜。
也许居住在堪底斯山脉中的两个变态可以解释这个问题,在这里,每天都会上演一场激烈的人龙大战——别误会,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屠龙者。
“你为什么喜欢钱?你要这么多钱来做什么?仅仅是趴在上面睡觉吗?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吗?”其中之一,正是我们的主角御尘风,他此时正耐心的开导一只身体庞大,脑袋朝下趴在金币堆上的黄金巨龙:“你把这些金币给,我会给你换来好吃的,怎么样?你可以交给我,我会让它们成倍增长,你觉得这个提议如何?”
黄金巨龙打了个饱嗝,没有理他。
“好吧!你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你要是再趴在我的黄金上不动地方的话,我就把你的翅膀割下来蒙在你的嘴上,把你的尾巴砍断塞进你的小菊花!”御尘风怒了。“我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好言相劝了,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巨龙又打了个饱嗝,巨大的脑袋朝着金币堆里一插,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
面对肥蜥蜴的藐视,御尘风在金币堆里乱翻一气之后找出了一柄镶满了宝石的宝剑,大吼一声就扑了出去。
“嘭”一声巨响之后,御老板又一次被打飞了出去。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在这个山洞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形窟窿。没错,这就是御尘风在努力争夺财宝所有权的时候,跟眼前的这一只黄金巨龙战斗而留下的。
“放弃吧,你这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的失败了。”巨龙抬起了脑袋摇了几摇:“你知道一般我怎么对付入侵我龙穴的人吗?我一般让他们选择——三成熟,或者全熟,怎么样,你是不是还想加点黑胡椒?这是我个人的爱好,如果你不喜欢,我一般是不会勉强你的。”
御尘风从墙上掉下来,吧唧一声摔到了金币堆里。天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残忍的吗?他从金币堆里爬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金币愤怒的冲着面前金黄色的蜥蜴挥舞了一下拳头之后,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山洞,第三百六十七次放弃了财产争夺所有权。
现在御尘风整天掏空了脑袋在想怎么跟这个该死的蜥蜴做斗争。这个洞穴明明是自己先发现的,可他想了将近一年,也没有想通为什么当自己醒来的时候,面前会有一只能够说话的大蜥蜴,并且还用非常正经的语气告诉自己,它是一条高贵的黄金巨龙,现在自己正处在它的领土范围之内,识相的就赶快离开。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刚刚清醒过来的御尘风立刻指正了这只蜥蜴的错误认知,所谓的龙应该是长的,总的来说跟肥香肠一样,接着威胁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表明了洞穴的所有权——这也是山洞内墙壁上第一个人形坑洞的来历。
再又一次击退了御尘风之后,黄金巨龙昂起了巨大的龙头,咧嘴笑了。
其实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在龙族漫长的生命中,并不像那些没有大脑的游吟诗人说的总是睡觉,它们也有自己的爱好和运动。比如这一只叫做威尔的黄金巨龙——现任的黄金巨龙龙王,目前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御尘风争夺洞穴。这个对金币有着跟龙族一样狂热的男人,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
说起来也怪,一般来到龙穴的家伙,不是做梦想要成为屠龙勇士的,就是觊觎龙穴的财宝。在威尔漫长的生命里,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人。在他做上黄金龙王的前几千年中,挥舞着武器或者是偷偷摸摸的闯入他的龙穴的人起码有上百个,对于这样的人,要不然就是口龙息烤熟嚼吧嚼吧当零食吃了,就是一尾巴抽出龙穴去。
黄金巨龙一族的祖先与精灵王曾经有过契约,黄金巨龙必须守护着精灵不受侵犯。但是这样的生活也未免太过无聊。大部分黄金巨龙早就离开了横断山脉,而威尔作为龙王,却不得不无奈的坚守着巨龙们最后的尊严。
说实在的,这样的日子非常无聊。
你说怎么没有屠龙勇士,或是来抢巨龙财宝的英雄出现?非常抱歉,自打威尔有一次对一个前来屠龙的团队下手稍微重了那么一点,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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