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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法国哲学家萨待所言,世间有两大派别:一派爱猫,另一派看到猫就讨厌,我就是后者的重要成员。听我娓娓道来,你就知道我和猫水火不容的原因了。
这件事要追溯到我幼儿时期那段晦暗且贫乏的日子。那时,主人总是为他的爱猫特别准备一袋鱼骨头——真是差别待遇。
这只猫叫做黑普丝巴,天性阴险,白天总在屋内睡懒觉。她的外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痴肥。那时,她比我们这些小狗要来得大,简直是个目光如炬的庞然怪兽。她那一身厚毛杂有黑棕二色、一颗又长又黄的牙齿从下唇的上方突出,脚掌中还藏有锋利的爪子。这就是我们那些小不点儿当时的印象。每天傍晚,到了用餐时刻,她就会大摇大摆地光临谷仓,看看主厨今晚为她准备什么。因此,在阴错阳差之下、偶尔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味佳肴——可不是陈年的面包和难吃的骨头。每回碰到这种情形,黑普丝巴总是狠狠地“扁”我们一顿,再享受大餐。这就是她最喜爱的消逝活动,才不是饿得受不了呢。你瞧,她简直壮得像沙发一样。
由于年少的创痛,直至今日,我对猫一直没有好感,因此看到人类对“家猫”那股宠爱劲儿,真是大惑不解。说来,猫不就是一团不擅社交、为自身优越感蒙蔽的毛球吗?
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可告诉你,溺爱猫类这种腐败堕落的行径始自数千年前的埃及。也许是气候炎热、大脑迟钝所致,或是盖了太多金字塔发了疯才会如此。这些埃及人居然把猫这种专抓鼠辈、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当作神祗来崇拜,视之为法老一族的守护神、高高在上的圣兽。
因此,猫一出生就不可一世,以为自己是荒漠的主宰、图坦卡门国王的座上嘉宾,爪涂圣油,从此无所事事,再也不用以捕鼠为生——真令吾等狗族不耻。至今,他们的环境还相当优越。
到了法老衰亡之时——宠信小人,无怪乎落到这种下场——你可能认为这种因果循环可教全世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崇拜猫者,必败无疑;至多只能希望绷带裹身,在通风不良的墓穴取得一席之地。此外,猫是绝不可能永远忠实的。他们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只要有一点机会,马上把原来的主人抛在脑后,另结新欢。
或许你会说,那些晦暗、野蛮的日子已成过去,狗辈该也有出头的一天了。没错,然而由于现代知识的飞快增长,产生了新的神——电视就是一例,美式足球选手也是。亲爱的读者,哎,吾等狗族的地位仍差强人意,但“爱猫运动”不但末见消颓,反倒有如火如荼之势,它们那毛茸茸的触手可说是无远弗届。
就拿艺术来说,猫的画像比比皆是,歌颂他们的诗文更是汗牛充栋。
一走进文具店,一整排贺卡都是他们虚伪的面容,鬼魅似地对你微笑。据说,有一部歌舞剧就叫做猫,我真想见识一下。想到一群成年男女,屁股装着假尾巴,脸上贴着尼龙胡须,在舞台上跳来跳去,就觉得无比荒谬。我敢打赌,这出歌舞剧在埃及上演时,铁定一票难求。
此外,关于猫还有很多可笑的事,我不想继续穷追猛打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解释清楚吾等狗族和猫的关系。我向来对猫没有好感。如果你要说,这是“酸葡萄心态”也没关系,或许都该怪那只暴虐的黑普丝巴。一想起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可以在沙发跳上、跳下,并享受鲜嫩的鸡肉特餐,就使我热血沸腾,怀疑人类的判断力。
好在,我现在的“老板”相当明智。偶尔到森林溜溜时,才见得到猫辈那鬼鬼祟祟的身影,除此之外,我和它们可说是“并水不犯河水”我可不希望它们出现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特别是家里的车库。
然而不久以前,有一天早上我准备去吓吓入侵的蜥蜴,经过敞开的车库大门时,突然嗅到一股骚昧。这种强烈的气味,我一辈子都念不了:没错,就是猫。
对于猫,最大的误解就是——它们是最干净的动物,没有臭味,还懂得清除自己的粪便,表现出难得的公德心。它们装腔作势地又洗、又舔、又用爪子挠耳,这种种博得人类欢心的模样真是令人不耻。如果把-只老公猫关在一个密闭的地方,包准臭得让你无法呼吸。
我探头进去,查看四周。为了让你了解这个场景,我约莫描述-下。这个车库参加整洁比赛-定名落孙山。车子在正中央,旁边堆满了一袋袋的肥料、好几条浇花水管、一部除草机、二四张乘凉用的椅子、数桶玫瑰,驱虫剂、陈旧的陶土花盆,还有一大排架子,上面从油漆到链锯应有尽有。
由于“老板”是多才多艺的人,犯不着干江洋大盗的勾当。但这一大堆工具、机械之凌乱,就好像偷儿趁着夜黑风高的深夜,洗劫五金行,然后用卡车运回家,直接倒在车库里。
我想,那只心怀不轨的入侵者,就在这堆“残骸”当中。
我走近大门,摆出凶神恶煞的姿态,查看四处。没有动静——这个入侵者也许正紧贴着墙壁,吓得直打寒颤,或是藏身在一袋袋盆栽土壤的后头。放眼望去,一丝鬼影子都没有。你知道吗?猫还喜欢躲在车子底下。这就是为什么它的背上总有一抹油污。我弯下腰一看,没有。这个家伙真是狡猾。
然而,我的嗅觉还是可以约略告诉我它的藏身之处。我小心翼翼地穿越一地的东西,走向后面的架子。我的鼻子不断地抽动者,这家伙最好别被我逮住,否则就准备尝尝我的“致命武器”
啊,我看到它了——描述精确一点,该说我看到猫身体的一部分。
有几只较浅,最上一层似乎长了根尾毛。那东西就挂在边缘,毛有点秃秃的,呈赤黄色,而且奇脏无比,就像是用来疏通水沟的刷子,而且一样臭臭的。于是,我对我自己说:“你给我等着瞧。”跟着这根尾巴,就可以找到那只猫。
我计划突然猛咬那根下垂的尾巴,看看这个红毛访客是否有通天的本领,在不碰触地板的情况下,以破世界记录的速度飞出车库。然而,让我恼火的是,我根本抓不到那根尾巴,即使是伸直后腿站起来,也无济于事。于是,一边跳上跳下,一边另谋对策,准备给它出奇不意地一击。就在此时,我意识到对方也在监视我。我之所以感觉如此敏锐,是因为早年生活困厄、动不动就有人拿扫把“扁”我,因此有这种超感觉的能力。这招法宝一直是我的护身符。
我往上一看,吓了-跳,血液好像在血管中凝固-般。哇。那只猫的头真大,就像-颗稍微小一点的哈密瓜。两只耳朵参差不齐,眼珠的颜色有如干掉的兔子大便。由于本人慈悲为怀,因此对这家伙的长相,我只能说——它若参加选美比赛,一定惨遭淘汰。我们大眼瞪小眼,相对了几秒钟,然后我决定告诉它,没有收留它的余地。我用后脚-蹬,打算好好“招待”它一顿。我露齿嗥叫、狂吠、嘴边不自主地吹出泡沫,杀气腾腾,不可抑制。你绝无法想象我这样凶狠残暴,除非你见识过文人相聚,喝到放浪形骸的模样。
结果呢?这只猫伸了个懒腰、闭起眼睛,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此时,我叫得喉咙有点沙哑了。坦白地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间,一阵狂风吹起,门“砰”的一声关死了。它为之惊醒,于是从箱中跳出,一溜烟站到除草机的后面。
它立于地面上时,那副德性更令人不敢恭维了,特别是它摆出的那种可笑的架式。尾巴指向天际、背部拱起、毛发竖立——有如喝了通上高压电的牛奶;那对参差不齐的耳朵紧贴着它那活像是被虫子啃过的癞痢头。我心想,即使它参加那出名叫猫的歌舞剧... -->>
正如法国哲学家萨待所言,世间有两大派别:一派爱猫,另一派看到猫就讨厌,我就是后者的重要成员。听我娓娓道来,你就知道我和猫水火不容的原因了。
这件事要追溯到我幼儿时期那段晦暗且贫乏的日子。那时,主人总是为他的爱猫特别准备一袋鱼骨头——真是差别待遇。
这只猫叫做黑普丝巴,天性阴险,白天总在屋内睡懒觉。她的外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痴肥。那时,她比我们这些小狗要来得大,简直是个目光如炬的庞然怪兽。她那一身厚毛杂有黑棕二色、一颗又长又黄的牙齿从下唇的上方突出,脚掌中还藏有锋利的爪子。这就是我们那些小不点儿当时的印象。每天傍晚,到了用餐时刻,她就会大摇大摆地光临谷仓,看看主厨今晚为她准备什么。因此,在阴错阳差之下、偶尔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味佳肴——可不是陈年的面包和难吃的骨头。每回碰到这种情形,黑普丝巴总是狠狠地“扁”我们一顿,再享受大餐。这就是她最喜爱的消逝活动,才不是饿得受不了呢。你瞧,她简直壮得像沙发一样。
由于年少的创痛,直至今日,我对猫一直没有好感,因此看到人类对“家猫”那股宠爱劲儿,真是大惑不解。说来,猫不就是一团不擅社交、为自身优越感蒙蔽的毛球吗?
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可告诉你,溺爱猫类这种腐败堕落的行径始自数千年前的埃及。也许是气候炎热、大脑迟钝所致,或是盖了太多金字塔发了疯才会如此。这些埃及人居然把猫这种专抓鼠辈、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当作神祗来崇拜,视之为法老一族的守护神、高高在上的圣兽。
因此,猫一出生就不可一世,以为自己是荒漠的主宰、图坦卡门国王的座上嘉宾,爪涂圣油,从此无所事事,再也不用以捕鼠为生——真令吾等狗族不耻。至今,他们的环境还相当优越。
到了法老衰亡之时——宠信小人,无怪乎落到这种下场——你可能认为这种因果循环可教全世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崇拜猫者,必败无疑;至多只能希望绷带裹身,在通风不良的墓穴取得一席之地。此外,猫是绝不可能永远忠实的。他们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只要有一点机会,马上把原来的主人抛在脑后,另结新欢。
或许你会说,那些晦暗、野蛮的日子已成过去,狗辈该也有出头的一天了。没错,然而由于现代知识的飞快增长,产生了新的神——电视就是一例,美式足球选手也是。亲爱的读者,哎,吾等狗族的地位仍差强人意,但“爱猫运动”不但末见消颓,反倒有如火如荼之势,它们那毛茸茸的触手可说是无远弗届。
就拿艺术来说,猫的画像比比皆是,歌颂他们的诗文更是汗牛充栋。
一走进文具店,一整排贺卡都是他们虚伪的面容,鬼魅似地对你微笑。据说,有一部歌舞剧就叫做猫,我真想见识一下。想到一群成年男女,屁股装着假尾巴,脸上贴着尼龙胡须,在舞台上跳来跳去,就觉得无比荒谬。我敢打赌,这出歌舞剧在埃及上演时,铁定一票难求。
此外,关于猫还有很多可笑的事,我不想继续穷追猛打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解释清楚吾等狗族和猫的关系。我向来对猫没有好感。如果你要说,这是“酸葡萄心态”也没关系,或许都该怪那只暴虐的黑普丝巴。一想起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可以在沙发跳上、跳下,并享受鲜嫩的鸡肉特餐,就使我热血沸腾,怀疑人类的判断力。
好在,我现在的“老板”相当明智。偶尔到森林溜溜时,才见得到猫辈那鬼鬼祟祟的身影,除此之外,我和它们可说是“并水不犯河水”我可不希望它们出现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特别是家里的车库。
然而不久以前,有一天早上我准备去吓吓入侵的蜥蜴,经过敞开的车库大门时,突然嗅到一股骚昧。这种强烈的气味,我一辈子都念不了:没错,就是猫。
对于猫,最大的误解就是——它们是最干净的动物,没有臭味,还懂得清除自己的粪便,表现出难得的公德心。它们装腔作势地又洗、又舔、又用爪子挠耳,这种种博得人类欢心的模样真是令人不耻。如果把-只老公猫关在一个密闭的地方,包准臭得让你无法呼吸。
我探头进去,查看四周。为了让你了解这个场景,我约莫描述-下。这个车库参加整洁比赛-定名落孙山。车子在正中央,旁边堆满了一袋袋的肥料、好几条浇花水管、一部除草机、二四张乘凉用的椅子、数桶玫瑰,驱虫剂、陈旧的陶土花盆,还有一大排架子,上面从油漆到链锯应有尽有。
由于“老板”是多才多艺的人,犯不着干江洋大盗的勾当。但这一大堆工具、机械之凌乱,就好像偷儿趁着夜黑风高的深夜,洗劫五金行,然后用卡车运回家,直接倒在车库里。
我想,那只心怀不轨的入侵者,就在这堆“残骸”当中。
我走近大门,摆出凶神恶煞的姿态,查看四处。没有动静——这个入侵者也许正紧贴着墙壁,吓得直打寒颤,或是藏身在一袋袋盆栽土壤的后头。放眼望去,一丝鬼影子都没有。你知道吗?猫还喜欢躲在车子底下。这就是为什么它的背上总有一抹油污。我弯下腰一看,没有。这个家伙真是狡猾。
然而,我的嗅觉还是可以约略告诉我它的藏身之处。我小心翼翼地穿越一地的东西,走向后面的架子。我的鼻子不断地抽动者,这家伙最好别被我逮住,否则就准备尝尝我的“致命武器”
啊,我看到它了——描述精确一点,该说我看到猫身体的一部分。
有几只较浅,最上一层似乎长了根尾毛。那东西就挂在边缘,毛有点秃秃的,呈赤黄色,而且奇脏无比,就像是用来疏通水沟的刷子,而且一样臭臭的。于是,我对我自己说:“你给我等着瞧。”跟着这根尾巴,就可以找到那只猫。
我计划突然猛咬那根下垂的尾巴,看看这个红毛访客是否有通天的本领,在不碰触地板的情况下,以破世界记录的速度飞出车库。然而,让我恼火的是,我根本抓不到那根尾巴,即使是伸直后腿站起来,也无济于事。于是,一边跳上跳下,一边另谋对策,准备给它出奇不意地一击。就在此时,我意识到对方也在监视我。我之所以感觉如此敏锐,是因为早年生活困厄、动不动就有人拿扫把“扁”我,因此有这种超感觉的能力。这招法宝一直是我的护身符。
我往上一看,吓了-跳,血液好像在血管中凝固-般。哇。那只猫的头真大,就像-颗稍微小一点的哈密瓜。两只耳朵参差不齐,眼珠的颜色有如干掉的兔子大便。由于本人慈悲为怀,因此对这家伙的长相,我只能说——它若参加选美比赛,一定惨遭淘汰。我们大眼瞪小眼,相对了几秒钟,然后我决定告诉它,没有收留它的余地。我用后脚-蹬,打算好好“招待”它一顿。我露齿嗥叫、狂吠、嘴边不自主地吹出泡沫,杀气腾腾,不可抑制。你绝无法想象我这样凶狠残暴,除非你见识过文人相聚,喝到放浪形骸的模样。
结果呢?这只猫伸了个懒腰、闭起眼睛,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此时,我叫得喉咙有点沙哑了。坦白地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间,一阵狂风吹起,门“砰”的一声关死了。它为之惊醒,于是从箱中跳出,一溜烟站到除草机的后面。
它立于地面上时,那副德性更令人不敢恭维了,特别是它摆出的那种可笑的架式。尾巴指向天际、背部拱起、毛发竖立——有如喝了通上高压电的牛奶;那对参差不齐的耳朵紧贴着它那活像是被虫子啃过的癞痢头。我心想,即使它参加那出名叫猫的歌舞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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