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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在雨都过的那几天日子,几乎变得有点麻木。虽然那段爱情,或者说那几段搀杂在一起的爱情遇断晕头晕脑,但还算平安、平静地恢复过来。
遇断到雨都的第一天,是和一个s城电影学院的小孩儿一起去的。他们都是同一个文学比赛的评委。说他是小孩儿,是看上去小,实际上他只比她小一岁。刚见到他时,她以为他只有15岁。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长袖t恤和牛仔裤。天呐,s城这么热,他居然穿这么多的衣服,他说他叫阳阳,正在电影学院学导演,刚拍过一个电脑广告,他打开他的笔记本电脑给她看他的剧照,在照片上,阳阳露出天真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
他们一见如故,她觉得他很可爱。那是一种气质,让他们俩立刻变成了童话中的人物。满机场的人一下子不见了,全变成背景了,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们被告知飞机延时两个小时才起飞,遇断只坐过3次飞机,还得加上现在这次。这是遇断第一次碰到飞机晚点,也是她极少数的没有因类似情况出现心情不好的情况。
遇断说:“我们探险吧!”
阳阳说:“好吧!我们把这个机场从头逛到尾,所有我们没去过的地方都是我们的新大陆!”
于是他们就走,阳阳走在遇断身边,像她的弟弟。
阳阳说:“我觉得我好像你的弟弟啊!”遇断就对他说:“是啊,我有一个弟弟,比你胖,但也很可爱。”
那天她的头一直晕沉沉的,也许是因为没怎么睡觉的缘故。从几个礼拜前,这种情况就开始了,她必须到凌晨才能入睡,太阳出来了,照进她的房间了,她就开始睡觉了。
在雨都,他们被安排住在同一层楼的隔壁。房间很大,很舒服。
吃过饭,洗过澡,开了个小会,每个发了二千块钱。自由活动。
遇断给外外打电话,他约我到雨都大学正门口见面。遇断和阳阳来到了雨都大学的正门口。感觉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轻人。雨都打车很便宜,七块钱起价。她的钱包里有一千块钱,这种感觉真好,没什么好发愁的,天气正好,明天的事儿绝对能应付,记者采访已经很熟练,这里没有让她费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就要见到一堆朋友。
大概十多分钟后,和外外见了面,然后三个人一起去半坡村酒吧。遇断见到了想见已久的几个诗人,还见到了一个s城女孩米米。米米说曾经在s城和遇断见过一次,可遇断已经没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墙上都贴着诗。还有照片。遇断看到了她熟悉的一些诗。包括韩东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贴在楼梯的拐角处。她更喜欢那首温柔的部分,或许那首诗就是那首温柔的部分?
阳阳坐在遇断身边,像所有乖孩子一样,沉默,但舒展。中途遇断给狗子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半坡村对面的一家火锅店。边上都是雨都作协的人。遇断想起是谁写的一首诗,提到了狗子入作协的事。是伊沙还是谁,他说他毫不惊讶。也是,狗子都开公司了,他入作协还会让人惊讶吗?但她对狗子的爱不因为这个而减少。这也许正是他平时所讲的“曲线救国”呢。
不管怎么说,狗子是她的老师。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叫她到他的饭馆去。遇断知道这次来雨都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见狗子,另外一部分就是为了见韩东他们。现在韩东他们已经在她身边了。她打算过一会儿去找狗子。
狗子是过了一会儿过来的。他手里拿着酒,和每个人碰了一次,然后遇断和阳阳就跟着狗子走出半坡酒吧。遇断问狗子,是不是你问别人“爱情是什么?”狗子说是。“我就是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狗子说。“那你现在知道了吗?”遇断问。“不知道。”他说。
第二天,参加完新闻发布会,阳阳有课,坐飞机先回s城了。
遇断在饭店吃自助餐,用火柴点烟,那火柴细细长长,怎么看怎么觉得用来当火柴是浪费了。吃自助餐时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没有,就无辜地对着有着悄然笑容的服务生说:“那怎么办呢?”他便说“那就让他们现在为你新做一份”她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滚演出,是紫城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雨都是倒数第三站。
遇断其实已经过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出差到雨都居然能看到演出,这种感觉怪怪的。她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米米一起打车去演出的地点。那里是雨都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雨都人和雨都的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
他们遇到了一件趣事,当他们一上出租车,说出要去的地方,那出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
太逗了,雨都这么大,居然同一辆出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到雨都的第二天起,遇断就承认雨都很“艺术”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这也许是她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雨都还卖过一毛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毛钱,而不是冰棍卖一毛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那应该是一个像s城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遇断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摇滚爱好者。唯一像和平时一样的装扮,就是她穿着蓝色allstar牌球鞋。它已经脏了。在看演出时,遇断就觉得身边的人都比她要“艺术”那是一帮雨都的音乐爱好者们。穿的都和s城的乐爱好者稍有区别。那些少年有着美丽的发型,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可能更细致?更淡雅?她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s城小孩儿的那种狂傲劲儿。雨都和s城果然是两个城市。
她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她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但遇断对雨都暂时还没什么感觉。她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她会在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会打开笔记本电脑上上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她买唱片和dvd,她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懒懒散散。
第一支乐队演完的空隙,遇断走出门抽烟。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紫城著名的摇滚大姐,很早以前在紫城的小酒馆儿她们曾有过一面之缘。遇断走过去打招呼,大姐介绍她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她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
那个坐在遇断左边的乐手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她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遇断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
他们聊起来天,她很饿,特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她和米米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绿t恤说他叫杜林。杜林说原来你就是遇断啊,怪不得刚才看见你觉得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没问题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遇断问他。
天秤。他说。
又聊了一些什么,中途遇断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她说“再见”杜林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
遇断对米米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米米有些惊讶,遇断松开米米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她才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气氛。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她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她已经忘却。她以为她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一种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的陌生感。她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她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杜林坐在她后面的座位上,他们保持着一定距离。乐队成员三三两两地说话,遇断喜欢他们的紫城口音,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紫城口音这么好听,简直像音乐一样悦耳动听。她有紫城的朋友,但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她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她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
“特差吧?”杜林说。
遇断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中感到一点儿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她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她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她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她感到尴尬或手足无措。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遇断和杜林一起去饭馆找他们。剩下的乐手说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遇断听到了那首她最喜欢的“七、八点”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杜林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递给遇断:你要试试吗?
遇断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whynot?
当时还没什么感觉。他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她饱了。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遇断和杜林提前出了门。
我们散会儿步吧!遇断提议道。杜林没意见。这里是雨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遇断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他们上了车,目的地是遇断的宾馆。
在车上,杜林说,我看你已经晕了吧?
没有吧?遇断自信地说,我还没什么感觉呐。
杜林伸出一个指头:这是几?
一。
他伸出二个指头:这是几?
二。
他伸出三个指头:一加一等于几?
三。
估计司机都快疯了。
杜林:完了,你已经飞高了。
遇断:是吗?刚才是我晕了
直到她很晚才睡着。一直辗转难眠。听着杜林进入梦乡的声音,她的心跳得一下紧似一下。有个问题一直她没琢磨明白:为什么想要轻松,却会这么沉重?
她还一直在想着狗子的那个问题:爱情是什么?
直到凌晨,遇断才昏昏沉沉地睡去。她模模糊糊记得,那时天应该已经亮了,房间里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床很大很软,他们不由自主地在睡梦中紧紧地抱在了一起,很快,她真正地睡着了,而且睡得特香。
第二天拉开窗帘,从二十四层楼的窗户望下去,看到了带颜色的屋顶。有红色、褐色、天蓝色、黄色。这是上午的雨都。
天下雨了。
窗外下着雨。
杜林慵懒地躺在床上。他说能不能再睡一会儿啊?
十一点左右他们离开了宾馆,杜林说他要回他的宾馆,他们要换一个好一点的宾馆。
雨都下着小雨。
果然,到了宾馆时,大厅内聚集了许多乐手,杜林赶忙走进去。遇断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一瓶百事可乐,刚走进去,拧开瓶盖,可乐洒了她一手。她便退了出去,在宾馆外面的阶梯上等。雨淋着她,她好像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若不是杜林让她陪他回宾馆,她是不会想再见到这些人,她知道他们会想什么,也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她。她是无所谓的,只是觉得应该策略一些,不想受这种无谓的伤害。
乐手走出来,找出租车,三三两两地钻了进去。
阿亮走到遇断身边,带点神秘地悄声问道:“怎么样?昨晚收了?”
阿亮是遇断s城的一个写乐评的朋友,这次也跟着一起演出。
“收了”此言一出,遇断便觉得有点不对。这个词听起来这么刺耳。她觉得自己和杜林的相遇应该更精神化一点吧,虽然该做得一件没少,但一切顺其自然,行云流水。除了分别接到对方男、女朋友说的话太煞风景。别的都符合“相见甚欢”的状态。
“觉得怎么样?”阿亮又问。
“还行吧。”遇断答得有点心不在焉,她想对阿亮解释一句,又觉得不是时候。就让大家以为这是“一夜情”好了。这样最好。
在出租车里,杜林握着遇断的手。
遇断觉得自己又失策了。她在s城热得够呛,以为雨都会比s城更热。哪知一到雨都就遇到了一场雨。她还不知道这雨将一直持续,这就是“梅雨季节”她怎么会知道呢?只有一个一直生活在北方的人才会以为“梅雨季节”是书里才有的词。
穿我的衣服吧。杜林说。他找了几条裤子,最后遇断穿了一条深蓝色宽腿牛仔裤和他的一件长长的红色t恤衫。这身打扮一点也不像她平时的风格,就像换了另一个人。
两个人决定去中山陵。他说他的乐手都说,中山陵挺好玩的。他的主唱长得俊秀。贝司胖点。吉他手信佛。
遇断喜欢去中山陵那一路上的风景,好像到了原始森林(其实真正的原始森林她也没见过)。她喜欢的不就是这点风景吗?
杜林说在紫城时,他经常开着车和朋友一起玩。
我们以后也可以一起开车出去玩。杜林说。
这话她听见了,但没敢往心里去。
雨越下越大,遇断花十块钱买了一顶棒球帽,因为杜林一直戴着棒球帽,她也忍不住想买一顶戴上,这样能感觉和他更相似些。他们合撑一把俗气的天蓝色雨伞(也是刚买的),一步一步走上台阶,看孙先生的墓。雨打湿她的球鞋,他轻轻地揽住她的肩,她也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他的腰上。
在中途休息时,他们坐在地上抽烟,遇断说,我给你读一首诗吧。于是她拿出书包里的小本子,给他读了一首诗。
在读这首诗时,她还不知道这半天的旅程,这短短的一个下午和晚上,会让她念念不忘,记了一个礼拜以上。
“大侠,你已经挂了,是否要重新来过?”
遇断第一次喜欢上这首诗时,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商人。当时她就一直在琢磨那一句“但那一瞬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当遇断在j城的宾馆独自睡去时,她就想到了他。
她知道她为什么爱上他了。也许仅仅是因为孤独。也许是因为他是北大毕业的。她有北大情结。也许他看到了她的孤独。或者是她错误地理解了一些东西。
他们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当时遇断对他印象很不好,因为他说了半个钟头的哲学,而她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第二次见面,他的干女儿送遇断一本圣经,遇断去她的单位去取时惊讶地发现青井也在,原来这是青井工作的地方。晚上他们一起吃了一顿云南菜。
第三次,遇断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国留学。想向他咨询一下。那天晚上他说请她吃饭,带她去了一家西藏餐馆,那是遇断第一次去西藏餐馆,喝着酥油茶和青稞酒,吃着沙拉和好吃的包子,看着歌舞。青井表现得很绅士。吃饭时遇断和朋友约好六月去青海和西藏,回来时就一路到云南,然后从昆明坐飞机回s城。但这些都没有实现。
有一天,遇断去他单位找他,带着她一个写诗的朋友鲜。鲜是她见过的最标致的男孩。鲜住在那个比x国首者s城更国际化更大都市的城市青城,可鲜说他不喜欢青城,因为青城的年轻人不好玩。
“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对你动心的么?在美美家时,你穿着短裙的腿不断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那天鲜在美美家放了一个短片,讲的是两个同性恋男孩的故事。开头时,一个男孩在放着录音机,录音机里响起杀死比尔里的插曲“pengpeng”
遇断突然想去唱卡拉ok,但鲜说他累了,美美说也不想出门。
“大不了咱去唱十分钟的卡拉ok。”他对遇断说“我带你去附近的钱柜吧。”
从出租车上下来,遇断才发现这个钱柜的对面,就是她最喜欢的网吧。她为那个网吧取名为“沙漠尽头”
遇断记得那天云彩的颜色很奇怪。后来下起了雨。他说,雨要再下大点就好了。遇断则想,要是地震就好了,要是死在这里就好了。
她并不喜欢和他做ài,她只需要一个人陪在她身边。所以,就算是现在,她也可以毫无愧疚地说,没错,我跟他上床了,而且是我主动勾引的!
第二天下午他带她去莫斯科餐厅吃饭,他给遇断点了一杯红牌伏特加。混入西柚汁。他在做这些时动作很优雅,她不禁看入神了。她很少喝烈酒,于是没有喝完它。
遇断突然觉得这像是电影里的景像,四周突然一下子回到六十年代,都是红卫兵,而他们这两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就这么静静地坐在边上吃饭,一边看他们的脸。
是啊,她多想看到那个时代年轻人的脸!
是的“一张年轻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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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在雨都过的那几天日子,几乎变得有点麻木。虽然那段爱情,或者说那几段搀杂在一起的爱情遇断晕头晕脑,但还算平安、平静地恢复过来。
遇断到雨都的第一天,是和一个s城电影学院的小孩儿一起去的。他们都是同一个文学比赛的评委。说他是小孩儿,是看上去小,实际上他只比她小一岁。刚见到他时,她以为他只有15岁。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长袖t恤和牛仔裤。天呐,s城这么热,他居然穿这么多的衣服,他说他叫阳阳,正在电影学院学导演,刚拍过一个电脑广告,他打开他的笔记本电脑给她看他的剧照,在照片上,阳阳露出天真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
他们一见如故,她觉得他很可爱。那是一种气质,让他们俩立刻变成了童话中的人物。满机场的人一下子不见了,全变成背景了,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们被告知飞机延时两个小时才起飞,遇断只坐过3次飞机,还得加上现在这次。这是遇断第一次碰到飞机晚点,也是她极少数的没有因类似情况出现心情不好的情况。
遇断说:“我们探险吧!”
阳阳说:“好吧!我们把这个机场从头逛到尾,所有我们没去过的地方都是我们的新大陆!”
于是他们就走,阳阳走在遇断身边,像她的弟弟。
阳阳说:“我觉得我好像你的弟弟啊!”遇断就对他说:“是啊,我有一个弟弟,比你胖,但也很可爱。”
那天她的头一直晕沉沉的,也许是因为没怎么睡觉的缘故。从几个礼拜前,这种情况就开始了,她必须到凌晨才能入睡,太阳出来了,照进她的房间了,她就开始睡觉了。
在雨都,他们被安排住在同一层楼的隔壁。房间很大,很舒服。
吃过饭,洗过澡,开了个小会,每个发了二千块钱。自由活动。
遇断给外外打电话,他约我到雨都大学正门口见面。遇断和阳阳来到了雨都大学的正门口。感觉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轻人。雨都打车很便宜,七块钱起价。她的钱包里有一千块钱,这种感觉真好,没什么好发愁的,天气正好,明天的事儿绝对能应付,记者采访已经很熟练,这里没有让她费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就要见到一堆朋友。
大概十多分钟后,和外外见了面,然后三个人一起去半坡村酒吧。遇断见到了想见已久的几个诗人,还见到了一个s城女孩米米。米米说曾经在s城和遇断见过一次,可遇断已经没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墙上都贴着诗。还有照片。遇断看到了她熟悉的一些诗。包括韩东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贴在楼梯的拐角处。她更喜欢那首温柔的部分,或许那首诗就是那首温柔的部分?
阳阳坐在遇断身边,像所有乖孩子一样,沉默,但舒展。中途遇断给狗子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半坡村对面的一家火锅店。边上都是雨都作协的人。遇断想起是谁写的一首诗,提到了狗子入作协的事。是伊沙还是谁,他说他毫不惊讶。也是,狗子都开公司了,他入作协还会让人惊讶吗?但她对狗子的爱不因为这个而减少。这也许正是他平时所讲的“曲线救国”呢。
不管怎么说,狗子是她的老师。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叫她到他的饭馆去。遇断知道这次来雨都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见狗子,另外一部分就是为了见韩东他们。现在韩东他们已经在她身边了。她打算过一会儿去找狗子。
狗子是过了一会儿过来的。他手里拿着酒,和每个人碰了一次,然后遇断和阳阳就跟着狗子走出半坡酒吧。遇断问狗子,是不是你问别人“爱情是什么?”狗子说是。“我就是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狗子说。“那你现在知道了吗?”遇断问。“不知道。”他说。
第二天,参加完新闻发布会,阳阳有课,坐飞机先回s城了。
遇断在饭店吃自助餐,用火柴点烟,那火柴细细长长,怎么看怎么觉得用来当火柴是浪费了。吃自助餐时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没有,就无辜地对着有着悄然笑容的服务生说:“那怎么办呢?”他便说“那就让他们现在为你新做一份”她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滚演出,是紫城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雨都是倒数第三站。
遇断其实已经过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出差到雨都居然能看到演出,这种感觉怪怪的。她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米米一起打车去演出的地点。那里是雨都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雨都人和雨都的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
他们遇到了一件趣事,当他们一上出租车,说出要去的地方,那出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
太逗了,雨都这么大,居然同一辆出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到雨都的第二天起,遇断就承认雨都很“艺术”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这也许是她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雨都还卖过一毛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毛钱,而不是冰棍卖一毛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那应该是一个像s城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遇断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摇滚爱好者。唯一像和平时一样的装扮,就是她穿着蓝色allstar牌球鞋。它已经脏了。在看演出时,遇断就觉得身边的人都比她要“艺术”那是一帮雨都的音乐爱好者们。穿的都和s城的乐爱好者稍有区别。那些少年有着美丽的发型,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可能更细致?更淡雅?她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s城小孩儿的那种狂傲劲儿。雨都和s城果然是两个城市。
她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她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但遇断对雨都暂时还没什么感觉。她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她会在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会打开笔记本电脑上上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她买唱片和dvd,她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懒懒散散。
第一支乐队演完的空隙,遇断走出门抽烟。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紫城著名的摇滚大姐,很早以前在紫城的小酒馆儿她们曾有过一面之缘。遇断走过去打招呼,大姐介绍她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她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
那个坐在遇断左边的乐手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她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遇断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
他们聊起来天,她很饿,特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她和米米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绿t恤说他叫杜林。杜林说原来你就是遇断啊,怪不得刚才看见你觉得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没问题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遇断问他。
天秤。他说。
又聊了一些什么,中途遇断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她说“再见”杜林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
遇断对米米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米米有些惊讶,遇断松开米米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她才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气氛。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她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她已经忘却。她以为她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一种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的陌生感。她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她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杜林坐在她后面的座位上,他们保持着一定距离。乐队成员三三两两地说话,遇断喜欢他们的紫城口音,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紫城口音这么好听,简直像音乐一样悦耳动听。她有紫城的朋友,但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她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她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
“特差吧?”杜林说。
遇断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中感到一点儿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她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她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她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她感到尴尬或手足无措。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遇断和杜林一起去饭馆找他们。剩下的乐手说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遇断听到了那首她最喜欢的“七、八点”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杜林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递给遇断:你要试试吗?
遇断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whynot?
当时还没什么感觉。他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她饱了。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遇断和杜林提前出了门。
我们散会儿步吧!遇断提议道。杜林没意见。这里是雨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遇断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他们上了车,目的地是遇断的宾馆。
在车上,杜林说,我看你已经晕了吧?
没有吧?遇断自信地说,我还没什么感觉呐。
杜林伸出一个指头:这是几?
一。
他伸出二个指头:这是几?
二。
他伸出三个指头:一加一等于几?
三。
估计司机都快疯了。
杜林:完了,你已经飞高了。
遇断:是吗?刚才是我晕了
直到她很晚才睡着。一直辗转难眠。听着杜林进入梦乡的声音,她的心跳得一下紧似一下。有个问题一直她没琢磨明白:为什么想要轻松,却会这么沉重?
她还一直在想着狗子的那个问题:爱情是什么?
直到凌晨,遇断才昏昏沉沉地睡去。她模模糊糊记得,那时天应该已经亮了,房间里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床很大很软,他们不由自主地在睡梦中紧紧地抱在了一起,很快,她真正地睡着了,而且睡得特香。
第二天拉开窗帘,从二十四层楼的窗户望下去,看到了带颜色的屋顶。有红色、褐色、天蓝色、黄色。这是上午的雨都。
天下雨了。
窗外下着雨。
杜林慵懒地躺在床上。他说能不能再睡一会儿啊?
十一点左右他们离开了宾馆,杜林说他要回他的宾馆,他们要换一个好一点的宾馆。
雨都下着小雨。
果然,到了宾馆时,大厅内聚集了许多乐手,杜林赶忙走进去。遇断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一瓶百事可乐,刚走进去,拧开瓶盖,可乐洒了她一手。她便退了出去,在宾馆外面的阶梯上等。雨淋着她,她好像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若不是杜林让她陪他回宾馆,她是不会想再见到这些人,她知道他们会想什么,也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她。她是无所谓的,只是觉得应该策略一些,不想受这种无谓的伤害。
乐手走出来,找出租车,三三两两地钻了进去。
阿亮走到遇断身边,带点神秘地悄声问道:“怎么样?昨晚收了?”
阿亮是遇断s城的一个写乐评的朋友,这次也跟着一起演出。
“收了”此言一出,遇断便觉得有点不对。这个词听起来这么刺耳。她觉得自己和杜林的相遇应该更精神化一点吧,虽然该做得一件没少,但一切顺其自然,行云流水。除了分别接到对方男、女朋友说的话太煞风景。别的都符合“相见甚欢”的状态。
“觉得怎么样?”阿亮又问。
“还行吧。”遇断答得有点心不在焉,她想对阿亮解释一句,又觉得不是时候。就让大家以为这是“一夜情”好了。这样最好。
在出租车里,杜林握着遇断的手。
遇断觉得自己又失策了。她在s城热得够呛,以为雨都会比s城更热。哪知一到雨都就遇到了一场雨。她还不知道这雨将一直持续,这就是“梅雨季节”她怎么会知道呢?只有一个一直生活在北方的人才会以为“梅雨季节”是书里才有的词。
穿我的衣服吧。杜林说。他找了几条裤子,最后遇断穿了一条深蓝色宽腿牛仔裤和他的一件长长的红色t恤衫。这身打扮一点也不像她平时的风格,就像换了另一个人。
两个人决定去中山陵。他说他的乐手都说,中山陵挺好玩的。他的主唱长得俊秀。贝司胖点。吉他手信佛。
遇断喜欢去中山陵那一路上的风景,好像到了原始森林(其实真正的原始森林她也没见过)。她喜欢的不就是这点风景吗?
杜林说在紫城时,他经常开着车和朋友一起玩。
我们以后也可以一起开车出去玩。杜林说。
这话她听见了,但没敢往心里去。
雨越下越大,遇断花十块钱买了一顶棒球帽,因为杜林一直戴着棒球帽,她也忍不住想买一顶戴上,这样能感觉和他更相似些。他们合撑一把俗气的天蓝色雨伞(也是刚买的),一步一步走上台阶,看孙先生的墓。雨打湿她的球鞋,他轻轻地揽住她的肩,她也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他的腰上。
在中途休息时,他们坐在地上抽烟,遇断说,我给你读一首诗吧。于是她拿出书包里的小本子,给他读了一首诗。
在读这首诗时,她还不知道这半天的旅程,这短短的一个下午和晚上,会让她念念不忘,记了一个礼拜以上。
“大侠,你已经挂了,是否要重新来过?”
遇断第一次喜欢上这首诗时,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商人。当时她就一直在琢磨那一句“但那一瞬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当遇断在j城的宾馆独自睡去时,她就想到了他。
她知道她为什么爱上他了。也许仅仅是因为孤独。也许是因为他是北大毕业的。她有北大情结。也许他看到了她的孤独。或者是她错误地理解了一些东西。
他们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当时遇断对他印象很不好,因为他说了半个钟头的哲学,而她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第二次见面,他的干女儿送遇断一本圣经,遇断去她的单位去取时惊讶地发现青井也在,原来这是青井工作的地方。晚上他们一起吃了一顿云南菜。
第三次,遇断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国留学。想向他咨询一下。那天晚上他说请她吃饭,带她去了一家西藏餐馆,那是遇断第一次去西藏餐馆,喝着酥油茶和青稞酒,吃着沙拉和好吃的包子,看着歌舞。青井表现得很绅士。吃饭时遇断和朋友约好六月去青海和西藏,回来时就一路到云南,然后从昆明坐飞机回s城。但这些都没有实现。
有一天,遇断去他单位找他,带着她一个写诗的朋友鲜。鲜是她见过的最标致的男孩。鲜住在那个比x国首者s城更国际化更大都市的城市青城,可鲜说他不喜欢青城,因为青城的年轻人不好玩。
“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对你动心的么?在美美家时,你穿着短裙的腿不断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那天鲜在美美家放了一个短片,讲的是两个同性恋男孩的故事。开头时,一个男孩在放着录音机,录音机里响起杀死比尔里的插曲“pengpeng”
遇断突然想去唱卡拉ok,但鲜说他累了,美美说也不想出门。
“大不了咱去唱十分钟的卡拉ok。”他对遇断说“我带你去附近的钱柜吧。”
从出租车上下来,遇断才发现这个钱柜的对面,就是她最喜欢的网吧。她为那个网吧取名为“沙漠尽头”
遇断记得那天云彩的颜色很奇怪。后来下起了雨。他说,雨要再下大点就好了。遇断则想,要是地震就好了,要是死在这里就好了。
她并不喜欢和他做ài,她只需要一个人陪在她身边。所以,就算是现在,她也可以毫无愧疚地说,没错,我跟他上床了,而且是我主动勾引的!
第二天下午他带她去莫斯科餐厅吃饭,他给遇断点了一杯红牌伏特加。混入西柚汁。他在做这些时动作很优雅,她不禁看入神了。她很少喝烈酒,于是没有喝完它。
遇断突然觉得这像是电影里的景像,四周突然一下子回到六十年代,都是红卫兵,而他们这两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就这么静静地坐在边上吃饭,一边看他们的脸。
是啊,她多想看到那个时代年轻人的脸!
是的“一张年轻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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