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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灵魂无比欣喜地看着张爱玲在阔别国土六年后,又再次飞来中华大地——虽然她是第一次来台湾,可这毕竟是中国人的地方,她的双脚重新踏上中国的土地,触目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同族同宗。我的灵魂听到她激动地脱口而出:“真像是在梦中。”
这一声,倒把我从梦中唤醒过来。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张爱玲这次来台,是她从前在香港美新处做翻译时的老上司麦卡锡帮忙安排的,麦卡锡回忆说:“我协助安排邀请,可是我已不记得详情了。与我们合作出书的台大年轻作家们推动此事,因为他们敬张爱玲如神。”
当时麦卡锡是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的文化专员,他将爱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阳明山公园附近的大别墅中,香车豪宅,仆从如云。这是爱玲久别内地之后,第一次重新接触到豪华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里凭窗远眺,那天边的月亮,和美国看到的,是同一个月亮吗?
次日正午,麦卡锡在国际戏院对面的大东园酒楼设宴,为爱玲接风,陪客有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王祯和、戴天等,他们都是台大的学生,共同创办了一本现代文学,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们后来也都在文坛上声名鹊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陈若曦的小说我都看过的,并且喜欢,尤其白先勇倾家荡产排演青春版游园惊梦的气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这样的人,还有谁会爱惜昆曲呢?
约好12点见面,主人却久久不至。天很热,好在餐厅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大家都没见过张爱玲,于是纷纷猜测她的外貌。陈若曦问白先勇:“你想她是胖还是瘦?”
“她准是又细又瘦的。”白先勇毫无考虑地说。
陈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丰满又性感。”她很早以前就看过流言,对照片上的张爱玲印象很深,那样的有一种燃烧的生命力的女子,应该是既丰满又性感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张爱玲终于来了——她消瘦清绝,行云流水,周身是一种脆薄如蓝色花雾般的优美气氛,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众人问好,声音低而轻,但每个字都咬得很仔细,仿佛怕人错会了意,像个较真儿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们心目中那丰满性感、有着燃烧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陈若曦觉得意外,却并不失望,只是向麦卡锡悄悄说:“她真瘦呀!”
麦卡锡说:“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陈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对于瘦总是耿耿于怀,她在张爱玲一瞥里清楚地写出了自己对张爱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细长的垂直线条构成,上面披了一层雪白的皮肤;那肤色的洁白细致很少见,衬得她越发瘦得透明。紫红的唇膏不经意地抹过菱形的嘴唇,整个人,这是惟一令我有丰满的感觉的地方。头发没有烫,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长脸蛋,颇有立体画的感觉。一对杏眼外观滞重,闭合迟缓,照射出来的眼光却是专注,锐利,她浅浅一笑时,带着羞怯,好像一个小女孩。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据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白先勇则记得,爱玲就坐在他身边,把一件紫色夹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浅浅的青筋,原来以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却并没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话,带着浅浅的京腔。令她惆怅的是,张爱玲虽然就坐在他身边,却谈得很少——她与王祯和更投机。
她对王祯和说:“我在现代文学上看过你的鬼北风人,真喜欢你写的老房子,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一样。”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说,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住在祖宅的老房子里的情形。
然而王祯和不及他想,闻言热心地说:“您若喜欢老房子,不如去花莲住一阵子,我家在花莲,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们当即决定下来。王祯和特地写了限时专送回家,又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假,专陪爱玲游花莲。
吃过午餐,张爱玲请陈若曦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祯和的母亲。她们坐三轮车逛街,看着台北街头的景象,张爱玲不住地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和席间不同的是,她显得很健谈,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终更欣赏中国女性的美,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都见解独到。
——这短短的半日相处,让陈若曦记了半个世纪,她后来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张爱玲,动情地评价: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2
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妓女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调情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
酒娘们坐在酒客的腿上,连卖笑也忘记,只顾对着张爱玲看,或许在想:只穿一只袜子,是外国流行的打扮么?明天倒要试一下。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湾诗人陈克华便是在这一年的10月4日诞生于南京街上,距离张爱玲来花莲约十天前,张爱玲游“大观园”的时候,一定会经过他家的门口,说不定会听到婴儿小华呱呱啼哭的声音;而陈克华后来的文字中,也一再地看到张爱玲的身影,他是一个超级“张迷”被邀请去香港讲学都称之为“对张爱玲的朝圣之旅”而他关于张爱玲的最著名的评论就是:“世界上有华人华文的地方,就有人谈论张爱玲。”
农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丰年祭,仪式在花岗山举行,万人争睹,爱玲当然也不会错过。她本来作为贵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觉得远,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面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着乡野风格浓郁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开心。
散会后,兴致不减,又同王祯和及王祯和的母亲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馆合照留念,并在照片上写着“张爱玲小姐留花纪念50、10、15”那是张爱玲与王家唯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张爱玲穿着花的低领衬衫,皮肤白嫩,显得年轻而漂亮,神清气爽。
直到这时,她的台湾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轻快的,可是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却给涂抹上了浓郁的灰色——本来游完花莲,还计划要从台东去屏东参观矮人祭,然后再搭金马号去高雄。然而刚抵台东车站,便听到站长转告,说麦卡锡先生来电话,她的先生赖雅在美国重病。
爱玲只觉得当头一棒,一腔欢喜烟消云散,化作漫天阴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着飞机从美国一直追到台湾来了,坏运气总是不肯放过她!来台湾这几天,她在华人世界里所受到的隆重的欢迎使她几乎已经忘记了在美国的潦倒与不如意,然而这个电话,就好像十二点的钟声,将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西望张爱玲
为了赶时间,张爱玲连夜乘巴士从屏东到高雄,再换夜间火车开往台北。
见到麦卡锡,才终于了解到详情——电话是赖雅的女儿霏丝打来的,说赖雅在张爱玲飞往台北一星期后,也起程乘巴士去华盛顿,途经宾夕法尼亚的比佛瀑布时再一次中风昏迷,被送进当地医院。医院赶紧通知霏丝赶来,此时霏丝已把父亲接到了华盛顿她家附近的一所医院。
爱玲略略放心,却仍满面愁云——接下来的事,是要马上作一个决定:赶回美国,还是留在台湾?
留下来,对于赖雅来说无疑是残忍的,赖雅在她离美前后两次发病,多少带着点赌气的成分,是在心理上对自己放弃了,才导致身体的不合作。他是否恃病乞怜,希望她可以回去看望他照顾他呢?他一定很盼望她可以守在他的身边吧?
可是,她身上的钱还不够买一张机票,固然可以先向朋友借钱回去,可是她这次回国是为了赚钱来的,没有赚到钱,倒搭上高昂的来回机票,岂不是让原已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何况,她回去又能帮得上什么忙呢?难道她回去了,他就可以立即从病床上跳起来,奇迹般复原吗?他有女儿照顾,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当务之急,不是赶回去守着病榻同他牛衣对泣,倒是要赶紧赚一笔钱来应付今后必然更加困窘的生活。
采访张学良的申请已被台湾当局驳回,谁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获得允准。而张爱玲再也无心、也没有时间等待了,她必须马上、立刻、尽快地赚到尽量多的钱,用最有保障的方法。
相比之下,最好最可信的选择莫过于老朋友宋淇。此前她已经应他之邀为香港电懋公司写过好几个剧本,还算合作愉快。这次他请她创作红楼梦上下集的电影剧本,答允稿酬为1600到2000美元左右。那可是一笔巨款!而且写红楼梦也是她一生的愿望,她写了这么多剧本,喜欢与不喜欢的,这次终于等到一个机会可以写自己一生中最想写的剧本,就这样放弃,不是太遗憾了吗?
对于生命中必将遇到的种种抉择,诸如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存本身。而加诸其上的一切诸如关怀、陪伴、安慰、温情,都是生命这块大蛋糕上的花边点缀。
张爱玲迅速做出抉择:去香港!立即动身!争取时间,赚钱!
3
六年不见香港,高楼更多,霓虹灯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却只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东亚旅馆租了个小房间,几乎是马上投入到电影剧本的创作中。一切都像是回到六年前,只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她还背负着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为他们两个人拼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晨十点开始,一直要写到次日凌晨一两点钟才休息。由于疲劳过度和压力太大,爱玲的眼睛患了溃疡并且出血,医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写作时间超过十小时,哪里能够得到休息呢?她来台湾时乘的是经济舱,因为飞行时间长座位又狭窄,使她的双腿浮肿酸痛,加之长期伏案写作,血液得不到循环,肿胀非但没有消退,反而更严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来,都跟打一场仗似的难过,这时候,她是多么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却连买一双稍微大点的鞋子来包容肿胀的双脚都不舍得,苦苦地挨着,要等到年底大减价再说。这期间她写给赖雅的六封家信后来被公布开来,信中闲话家常,却时刻露出一种捉襟见肘的窘况,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时光机过去,送她一双温暖的鞋。
“试试看找一个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气不是问题,但不要爬太多楼梯;厨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个房间。我现在起得早,所以没有时间冲突的问题。况且我现在可以很快地出门了(因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隐形眼镜,也不能用化妆品了),只要天气好随时可以出去走走。据我所知,我们的运气会在六三年中好转,可是我却为了如何度过六二年而失眠。美国航空不直飞华盛顿,所以得在纽约换机,我原想顺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带回华盛顿去拍卖,不过所花的旅费可能超过那口箱子的价值,所以作罢甜心,爱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边。如果能赶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机的话。你还疼吗?告诉霏斯我爱她。”
这是她在1962年1月写给赖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写信给他,可是由于她在日常生活上的惊人的糊涂使她接连犯了几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先是因为搞错地址,她写给赖雅的前五封信都丢失了;而这一封信又说,如果赶得上2月30日的班机就会回美国——可是,2月是没有30号的呀!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难怪赖雅会以为她是有意开玩笑,说一个永远不可能赶得上的班机起航日期来拖宕他。同时,从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赖雅此时已经康复,且打算定居华盛顿。
他在霏斯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满意的公寓房子,还在来信中描绘了房子的草图。
爱玲回信说:
“你的来信加上那张蓝图真让我开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终于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为长时间工作,又出血了我预计可在三月十六日离开香港。不过到时候情形跟现在的可能差不多,因为不可能马上拿到稿费,所以我的钱要留在身边付机票的预付款。你可以维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吗?医生已安排了一个十二支针剂的疗程,治疗我眼睛不断出血的毛病。为了填满这几天的空档,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译短篇小说,一想到我们的小公寓,心里深感安慰,请把钱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费在消耗品上,如果你为了我去买些用品,我会生气的,不过,一个二手的柳橙榨汁机不在内。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装、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镜,大概不超过七十美元,可是得等两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钱”
满纸都是“钱”字。她被钱压得要虚脱了,不仅为自己担忧,还得为赖雅谋算,问他手头的钱可不可以维持到3月20号她回来。
我是个俗人,看到这里不由得气起来,真是为爱玲不值,总觉得她的这次再嫁太不划算——虽没指望妻凭夫贵,可是也总不该没事挖个十字架背上身吧?我不在乎白手起家,不在乎与先生同甘共苦,但是如果要我全力支撑另一个人,我就不干了。
而且从爱玲的信中可以看到,赖雅年轻时大手大脚惯了,这份“潇洒”到老年也没改净,还是喜欢买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把钱“浪费在消耗品上”真是不赚钱不知钱辛苦,那一张张钞票上,可都是爱玲眼睛里滴出来的血呀,他倒花得轻松!张爱玲的两个男人,都恁地不会体谅她!
赖雅接到这封信后,在日记里写:“真好,她喜欢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电影缠住了,不得不等着拿到钱后才可以回来。她已经很累了!又孤单又疲倦,想回家,她说最迟3月中旬会回来。这好像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无论是收到爱玲的信还是寄信给她,都是一种快乐。”——他当然快乐了!
2月初,红楼梦上下集剧本终于完成。然而爱玲把剧本交给宋淇后,宋淇却说自己做不得主,因为对红楼梦太熟悉了,评论时难免主观,要给老板们看过,因为他们没读过红楼梦,评价会更客观些,要等他们读过之后才能修改。
我再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宋淇这话大抵有推托之意。每个“红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红楼梦,无论是谁来改编它,都会看出许多不满与不足。我从小到大将红楼梦读了不下十遍,改编的电影或电视也都尽量找来看,每次都觉编剧剪裁不当,导演理解不到位,边看边顿足,有时为了一句台词、一个称谓,甚至一个手势也会郁闷半晌——我所见不同版本、剧种的红楼梦中,自以为最美的林黛玉应该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万苍导演;最好的宝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导演的金玉良缘红楼梦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编剧则是岑范导演的越剧红楼梦,唱词华美雅丽而又流畅易懂;至于大陆80年代拍摄的两个版本,对于红楼梦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没,然而都给人寒酸小户穷显摆的艰涩感,全无大观园的从容,相比之下,电视剧略强于电影,至少留下了一个影视基地作为公园给后人随喜。
张爱玲编剧的红楼梦会从何处着眼、又会做怎样的选材呢?她是反对“调包计”桥段的,那么她将如何处理宝黛的结局?
“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所以无人可以解读。我的“西续红楼梦”第一部黛玉之死在网络上贴出,声明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词错用者,也会立即赠书。结果吸引了一大堆红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炼字用词的错误并未挑出多少,却多在某一句话或某一个情节上有所质疑,总觉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这样说话,贾宝玉不会那样动作,几乎关于每个桥段的设计都会有两种意见相持不下,而我尝试用这种放大镜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发现简直没有几章是“合理”的——我们实在爱红楼爱过了头,竟把它当成数学题来解了,结果是无论如何得不出答案来,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红楼梦原稿的下半部,我们也会当赝品来看,因为心目中总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张爱玲都是“红迷”他信任张爱玲的才华,所以请她编剧,可是他更崇拜红楼梦的高山仰止,而张爱玲毕竟是人不是神,还不能与他心目中的红楼梦精魂相比,因此他总也会在剧本中看出许多不足来,却又不便定论,于是想让旁的人来替自己做决定。
然而这样一来,爱玲就必须得再等些日子。宋淇为了不让她白等,建议她再留一个月,写下一个剧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当于他们在旧金山四个月的生活费。
然而赖雅却不予理解,而且来信抱怨她“无限期地延后”爱玲只是回信解释:
“是因为要多赚八百美元——我称它为‘有回报的两周’。我工作了几个月,像只狗一样,却没拿到一分酬劳,那是因为一边等一边修改的缘故,为了省时间,所以许多剧本会在最后一分钟完成。刚完成第三和最后部分的大纲,并且刚送去宋家,想在农历年前给他完成审稿,因为过年期间他会很忙,加上一个明星的诉讼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为你感到骄傲,能找到这么适合、这么便宜的公寓,真惊讶你是怎么做到的。从来不认为你是浪费的,然后逼你只能买家用品,你的弱点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请不要对我如此超级敏感。”
真正是一字一泪,令人不忍卒读。她如此辛苦而狼狈,自称“像只狗一样”却还要小心翼翼地夸奖他,安慰他,也哀求他:不要再这么敏感,不要再对我施加压力,不要再指责误解我了!
这是她第二次形容自己“像只狗”
第一次是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中写着:“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那时,她还没同胡兰成离婚,不过他们不常在一起。她大概感觉到冷,孤单,由衷自怜。而这一次,还是这样的冷,这样的孤单,却比从前更狼狈。
农历年到了,宋淇为了演员官司的奔波总算告一段落,然而红楼梦的剧本却还是没有敲定,他一时同张爱玲说邵氏公司可能会提前拍摄红楼梦,如果是那样,电懋便有可能要放弃;一时又请了另一位李编剧来吃饭,言下有换刀之意。
这令张爱玲又焦虑又难堪,面临山穷水尽的窘况,她不得不向宋淇借钱,而这无疑对双方都是一种痛苦而屈辱的折磨。在宋淇,多少会觉得这是某种暗示,是张爱玲对于他们迟迟不付稿酬的抱怨与施压;在爱玲——唉,伸手岂是那样容易的?
虽然说朋友有通财之谊,然而其实借钱是最伤害友谊的一件事。我姐姐有句名言:你要想得罪一个人,就借钱给他,然而再向他要。
张爱玲不擅交际,却并非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对于世情的观察和了解其实是最深刻的,而且因其敏感而备受折磨,因为自卑而不能忍受一点点轻怠。
风烛残年的丈夫,摇摇欲坠的婚姻,租来的公寓,借来的工作,还有赊来的生活费,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属于她的、可以真实拥有的呢?
元宵节的前夜,站在东亚旅馆的阳台上,看着天上一轮满月如烧,张爱玲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被整个世界、被时代、被人群、被朋友抛弃了。她在给赖雅的信中凄然写下“他们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这样激愤的句子:
“跟宋家借钱是件极痛苦的决定,而且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一切,我无法弥补这种艰困的关系。
宋家冷冷的态度令人生气,尤其他认为我的剧本因为赶时间写得很粗糙,欺骗了他们。宋淇告诉我,离开前会付新剧本的费用,言下之意是不付前两部,即红楼梦上下集。当我提议回美国再继续修改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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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魂无比欣喜地看着张爱玲在阔别国土六年后,又再次飞来中华大地——虽然她是第一次来台湾,可这毕竟是中国人的地方,她的双脚重新踏上中国的土地,触目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同族同宗。我的灵魂听到她激动地脱口而出:“真像是在梦中。”
这一声,倒把我从梦中唤醒过来。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张爱玲这次来台,是她从前在香港美新处做翻译时的老上司麦卡锡帮忙安排的,麦卡锡回忆说:“我协助安排邀请,可是我已不记得详情了。与我们合作出书的台大年轻作家们推动此事,因为他们敬张爱玲如神。”
当时麦卡锡是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的文化专员,他将爱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阳明山公园附近的大别墅中,香车豪宅,仆从如云。这是爱玲久别内地之后,第一次重新接触到豪华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里凭窗远眺,那天边的月亮,和美国看到的,是同一个月亮吗?
次日正午,麦卡锡在国际戏院对面的大东园酒楼设宴,为爱玲接风,陪客有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王祯和、戴天等,他们都是台大的学生,共同创办了一本现代文学,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们后来也都在文坛上声名鹊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陈若曦的小说我都看过的,并且喜欢,尤其白先勇倾家荡产排演青春版游园惊梦的气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这样的人,还有谁会爱惜昆曲呢?
约好12点见面,主人却久久不至。天很热,好在餐厅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大家都没见过张爱玲,于是纷纷猜测她的外貌。陈若曦问白先勇:“你想她是胖还是瘦?”
“她准是又细又瘦的。”白先勇毫无考虑地说。
陈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丰满又性感。”她很早以前就看过流言,对照片上的张爱玲印象很深,那样的有一种燃烧的生命力的女子,应该是既丰满又性感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张爱玲终于来了——她消瘦清绝,行云流水,周身是一种脆薄如蓝色花雾般的优美气氛,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众人问好,声音低而轻,但每个字都咬得很仔细,仿佛怕人错会了意,像个较真儿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们心目中那丰满性感、有着燃烧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陈若曦觉得意外,却并不失望,只是向麦卡锡悄悄说:“她真瘦呀!”
麦卡锡说:“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陈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对于瘦总是耿耿于怀,她在张爱玲一瞥里清楚地写出了自己对张爱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细长的垂直线条构成,上面披了一层雪白的皮肤;那肤色的洁白细致很少见,衬得她越发瘦得透明。紫红的唇膏不经意地抹过菱形的嘴唇,整个人,这是惟一令我有丰满的感觉的地方。头发没有烫,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长脸蛋,颇有立体画的感觉。一对杏眼外观滞重,闭合迟缓,照射出来的眼光却是专注,锐利,她浅浅一笑时,带着羞怯,好像一个小女孩。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据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白先勇则记得,爱玲就坐在他身边,把一件紫色夹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浅浅的青筋,原来以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却并没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话,带着浅浅的京腔。令她惆怅的是,张爱玲虽然就坐在他身边,却谈得很少——她与王祯和更投机。
她对王祯和说:“我在现代文学上看过你的鬼北风人,真喜欢你写的老房子,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一样。”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说,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住在祖宅的老房子里的情形。
然而王祯和不及他想,闻言热心地说:“您若喜欢老房子,不如去花莲住一阵子,我家在花莲,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们当即决定下来。王祯和特地写了限时专送回家,又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假,专陪爱玲游花莲。
吃过午餐,张爱玲请陈若曦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祯和的母亲。她们坐三轮车逛街,看着台北街头的景象,张爱玲不住地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和席间不同的是,她显得很健谈,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终更欣赏中国女性的美,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都见解独到。
——这短短的半日相处,让陈若曦记了半个世纪,她后来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张爱玲,动情地评价: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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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妓女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调情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
酒娘们坐在酒客的腿上,连卖笑也忘记,只顾对着张爱玲看,或许在想:只穿一只袜子,是外国流行的打扮么?明天倒要试一下。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湾诗人陈克华便是在这一年的10月4日诞生于南京街上,距离张爱玲来花莲约十天前,张爱玲游“大观园”的时候,一定会经过他家的门口,说不定会听到婴儿小华呱呱啼哭的声音;而陈克华后来的文字中,也一再地看到张爱玲的身影,他是一个超级“张迷”被邀请去香港讲学都称之为“对张爱玲的朝圣之旅”而他关于张爱玲的最著名的评论就是:“世界上有华人华文的地方,就有人谈论张爱玲。”
农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丰年祭,仪式在花岗山举行,万人争睹,爱玲当然也不会错过。她本来作为贵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觉得远,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面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着乡野风格浓郁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开心。
散会后,兴致不减,又同王祯和及王祯和的母亲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馆合照留念,并在照片上写着“张爱玲小姐留花纪念50、10、15”那是张爱玲与王家唯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张爱玲穿着花的低领衬衫,皮肤白嫩,显得年轻而漂亮,神清气爽。
直到这时,她的台湾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轻快的,可是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却给涂抹上了浓郁的灰色——本来游完花莲,还计划要从台东去屏东参观矮人祭,然后再搭金马号去高雄。然而刚抵台东车站,便听到站长转告,说麦卡锡先生来电话,她的先生赖雅在美国重病。
爱玲只觉得当头一棒,一腔欢喜烟消云散,化作漫天阴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着飞机从美国一直追到台湾来了,坏运气总是不肯放过她!来台湾这几天,她在华人世界里所受到的隆重的欢迎使她几乎已经忘记了在美国的潦倒与不如意,然而这个电话,就好像十二点的钟声,将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西望张爱玲
为了赶时间,张爱玲连夜乘巴士从屏东到高雄,再换夜间火车开往台北。
见到麦卡锡,才终于了解到详情——电话是赖雅的女儿霏丝打来的,说赖雅在张爱玲飞往台北一星期后,也起程乘巴士去华盛顿,途经宾夕法尼亚的比佛瀑布时再一次中风昏迷,被送进当地医院。医院赶紧通知霏丝赶来,此时霏丝已把父亲接到了华盛顿她家附近的一所医院。
爱玲略略放心,却仍满面愁云——接下来的事,是要马上作一个决定:赶回美国,还是留在台湾?
留下来,对于赖雅来说无疑是残忍的,赖雅在她离美前后两次发病,多少带着点赌气的成分,是在心理上对自己放弃了,才导致身体的不合作。他是否恃病乞怜,希望她可以回去看望他照顾他呢?他一定很盼望她可以守在他的身边吧?
可是,她身上的钱还不够买一张机票,固然可以先向朋友借钱回去,可是她这次回国是为了赚钱来的,没有赚到钱,倒搭上高昂的来回机票,岂不是让原已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何况,她回去又能帮得上什么忙呢?难道她回去了,他就可以立即从病床上跳起来,奇迹般复原吗?他有女儿照顾,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当务之急,不是赶回去守着病榻同他牛衣对泣,倒是要赶紧赚一笔钱来应付今后必然更加困窘的生活。
采访张学良的申请已被台湾当局驳回,谁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获得允准。而张爱玲再也无心、也没有时间等待了,她必须马上、立刻、尽快地赚到尽量多的钱,用最有保障的方法。
相比之下,最好最可信的选择莫过于老朋友宋淇。此前她已经应他之邀为香港电懋公司写过好几个剧本,还算合作愉快。这次他请她创作红楼梦上下集的电影剧本,答允稿酬为1600到2000美元左右。那可是一笔巨款!而且写红楼梦也是她一生的愿望,她写了这么多剧本,喜欢与不喜欢的,这次终于等到一个机会可以写自己一生中最想写的剧本,就这样放弃,不是太遗憾了吗?
对于生命中必将遇到的种种抉择,诸如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存本身。而加诸其上的一切诸如关怀、陪伴、安慰、温情,都是生命这块大蛋糕上的花边点缀。
张爱玲迅速做出抉择:去香港!立即动身!争取时间,赚钱!
3
六年不见香港,高楼更多,霓虹灯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却只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东亚旅馆租了个小房间,几乎是马上投入到电影剧本的创作中。一切都像是回到六年前,只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她还背负着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为他们两个人拼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晨十点开始,一直要写到次日凌晨一两点钟才休息。由于疲劳过度和压力太大,爱玲的眼睛患了溃疡并且出血,医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写作时间超过十小时,哪里能够得到休息呢?她来台湾时乘的是经济舱,因为飞行时间长座位又狭窄,使她的双腿浮肿酸痛,加之长期伏案写作,血液得不到循环,肿胀非但没有消退,反而更严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来,都跟打一场仗似的难过,这时候,她是多么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却连买一双稍微大点的鞋子来包容肿胀的双脚都不舍得,苦苦地挨着,要等到年底大减价再说。这期间她写给赖雅的六封家信后来被公布开来,信中闲话家常,却时刻露出一种捉襟见肘的窘况,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时光机过去,送她一双温暖的鞋。
“试试看找一个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气不是问题,但不要爬太多楼梯;厨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个房间。我现在起得早,所以没有时间冲突的问题。况且我现在可以很快地出门了(因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隐形眼镜,也不能用化妆品了),只要天气好随时可以出去走走。据我所知,我们的运气会在六三年中好转,可是我却为了如何度过六二年而失眠。美国航空不直飞华盛顿,所以得在纽约换机,我原想顺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带回华盛顿去拍卖,不过所花的旅费可能超过那口箱子的价值,所以作罢甜心,爱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边。如果能赶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机的话。你还疼吗?告诉霏斯我爱她。”
这是她在1962年1月写给赖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写信给他,可是由于她在日常生活上的惊人的糊涂使她接连犯了几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先是因为搞错地址,她写给赖雅的前五封信都丢失了;而这一封信又说,如果赶得上2月30日的班机就会回美国——可是,2月是没有30号的呀!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难怪赖雅会以为她是有意开玩笑,说一个永远不可能赶得上的班机起航日期来拖宕他。同时,从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赖雅此时已经康复,且打算定居华盛顿。
他在霏斯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满意的公寓房子,还在来信中描绘了房子的草图。
爱玲回信说:
“你的来信加上那张蓝图真让我开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终于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为长时间工作,又出血了我预计可在三月十六日离开香港。不过到时候情形跟现在的可能差不多,因为不可能马上拿到稿费,所以我的钱要留在身边付机票的预付款。你可以维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吗?医生已安排了一个十二支针剂的疗程,治疗我眼睛不断出血的毛病。为了填满这几天的空档,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译短篇小说,一想到我们的小公寓,心里深感安慰,请把钱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费在消耗品上,如果你为了我去买些用品,我会生气的,不过,一个二手的柳橙榨汁机不在内。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装、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镜,大概不超过七十美元,可是得等两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钱”
满纸都是“钱”字。她被钱压得要虚脱了,不仅为自己担忧,还得为赖雅谋算,问他手头的钱可不可以维持到3月20号她回来。
我是个俗人,看到这里不由得气起来,真是为爱玲不值,总觉得她的这次再嫁太不划算——虽没指望妻凭夫贵,可是也总不该没事挖个十字架背上身吧?我不在乎白手起家,不在乎与先生同甘共苦,但是如果要我全力支撑另一个人,我就不干了。
而且从爱玲的信中可以看到,赖雅年轻时大手大脚惯了,这份“潇洒”到老年也没改净,还是喜欢买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把钱“浪费在消耗品上”真是不赚钱不知钱辛苦,那一张张钞票上,可都是爱玲眼睛里滴出来的血呀,他倒花得轻松!张爱玲的两个男人,都恁地不会体谅她!
赖雅接到这封信后,在日记里写:“真好,她喜欢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电影缠住了,不得不等着拿到钱后才可以回来。她已经很累了!又孤单又疲倦,想回家,她说最迟3月中旬会回来。这好像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无论是收到爱玲的信还是寄信给她,都是一种快乐。”——他当然快乐了!
2月初,红楼梦上下集剧本终于完成。然而爱玲把剧本交给宋淇后,宋淇却说自己做不得主,因为对红楼梦太熟悉了,评论时难免主观,要给老板们看过,因为他们没读过红楼梦,评价会更客观些,要等他们读过之后才能修改。
我再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宋淇这话大抵有推托之意。每个“红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红楼梦,无论是谁来改编它,都会看出许多不满与不足。我从小到大将红楼梦读了不下十遍,改编的电影或电视也都尽量找来看,每次都觉编剧剪裁不当,导演理解不到位,边看边顿足,有时为了一句台词、一个称谓,甚至一个手势也会郁闷半晌——我所见不同版本、剧种的红楼梦中,自以为最美的林黛玉应该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万苍导演;最好的宝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导演的金玉良缘红楼梦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编剧则是岑范导演的越剧红楼梦,唱词华美雅丽而又流畅易懂;至于大陆80年代拍摄的两个版本,对于红楼梦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没,然而都给人寒酸小户穷显摆的艰涩感,全无大观园的从容,相比之下,电视剧略强于电影,至少留下了一个影视基地作为公园给后人随喜。
张爱玲编剧的红楼梦会从何处着眼、又会做怎样的选材呢?她是反对“调包计”桥段的,那么她将如何处理宝黛的结局?
“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所以无人可以解读。我的“西续红楼梦”第一部黛玉之死在网络上贴出,声明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词错用者,也会立即赠书。结果吸引了一大堆红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炼字用词的错误并未挑出多少,却多在某一句话或某一个情节上有所质疑,总觉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这样说话,贾宝玉不会那样动作,几乎关于每个桥段的设计都会有两种意见相持不下,而我尝试用这种放大镜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发现简直没有几章是“合理”的——我们实在爱红楼爱过了头,竟把它当成数学题来解了,结果是无论如何得不出答案来,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红楼梦原稿的下半部,我们也会当赝品来看,因为心目中总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张爱玲都是“红迷”他信任张爱玲的才华,所以请她编剧,可是他更崇拜红楼梦的高山仰止,而张爱玲毕竟是人不是神,还不能与他心目中的红楼梦精魂相比,因此他总也会在剧本中看出许多不足来,却又不便定论,于是想让旁的人来替自己做决定。
然而这样一来,爱玲就必须得再等些日子。宋淇为了不让她白等,建议她再留一个月,写下一个剧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当于他们在旧金山四个月的生活费。
然而赖雅却不予理解,而且来信抱怨她“无限期地延后”爱玲只是回信解释:
“是因为要多赚八百美元——我称它为‘有回报的两周’。我工作了几个月,像只狗一样,却没拿到一分酬劳,那是因为一边等一边修改的缘故,为了省时间,所以许多剧本会在最后一分钟完成。刚完成第三和最后部分的大纲,并且刚送去宋家,想在农历年前给他完成审稿,因为过年期间他会很忙,加上一个明星的诉讼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为你感到骄傲,能找到这么适合、这么便宜的公寓,真惊讶你是怎么做到的。从来不认为你是浪费的,然后逼你只能买家用品,你的弱点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请不要对我如此超级敏感。”
真正是一字一泪,令人不忍卒读。她如此辛苦而狼狈,自称“像只狗一样”却还要小心翼翼地夸奖他,安慰他,也哀求他:不要再这么敏感,不要再对我施加压力,不要再指责误解我了!
这是她第二次形容自己“像只狗”
第一次是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中写着:“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那时,她还没同胡兰成离婚,不过他们不常在一起。她大概感觉到冷,孤单,由衷自怜。而这一次,还是这样的冷,这样的孤单,却比从前更狼狈。
农历年到了,宋淇为了演员官司的奔波总算告一段落,然而红楼梦的剧本却还是没有敲定,他一时同张爱玲说邵氏公司可能会提前拍摄红楼梦,如果是那样,电懋便有可能要放弃;一时又请了另一位李编剧来吃饭,言下有换刀之意。
这令张爱玲又焦虑又难堪,面临山穷水尽的窘况,她不得不向宋淇借钱,而这无疑对双方都是一种痛苦而屈辱的折磨。在宋淇,多少会觉得这是某种暗示,是张爱玲对于他们迟迟不付稿酬的抱怨与施压;在爱玲——唉,伸手岂是那样容易的?
虽然说朋友有通财之谊,然而其实借钱是最伤害友谊的一件事。我姐姐有句名言:你要想得罪一个人,就借钱给他,然而再向他要。
张爱玲不擅交际,却并非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对于世情的观察和了解其实是最深刻的,而且因其敏感而备受折磨,因为自卑而不能忍受一点点轻怠。
风烛残年的丈夫,摇摇欲坠的婚姻,租来的公寓,借来的工作,还有赊来的生活费,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属于她的、可以真实拥有的呢?
元宵节的前夜,站在东亚旅馆的阳台上,看着天上一轮满月如烧,张爱玲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被整个世界、被时代、被人群、被朋友抛弃了。她在给赖雅的信中凄然写下“他们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这样激愤的句子:
“跟宋家借钱是件极痛苦的决定,而且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一切,我无法弥补这种艰困的关系。
宋家冷冷的态度令人生气,尤其他认为我的剧本因为赶时间写得很粗糙,欺骗了他们。宋淇告诉我,离开前会付新剧本的费用,言下之意是不付前两部,即红楼梦上下集。当我提议回美国再继续修改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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