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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着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着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着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嫩的樱唇,明着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着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着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后,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着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姐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脱脱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堡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于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想着他收服众家姐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着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着,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着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着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着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着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着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于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后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着,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着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着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着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着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着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嫩的樱唇,明着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着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着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后,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着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姐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脱脱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堡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于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想着他收服众家姐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着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着,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着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着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着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着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着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于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后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着,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着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着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