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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坪左右的酒吧算得上宽敞,悠扬的爵士乐、温柔昏黄的灯光、低语呢喃的交谈声,形成了缩小版的都会浮世绘。
一对美丽的年轻女子就坐在吧台的角落,而即使是最不起眼的位子,美丽的身影仍吸引许多人的注目。
这对引人注意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好一段时日没见面的吉祥和罗晓芽。
罗晓芽和新婚夫婿刚从西欧度蜜月回来不久。原本事业心极强的风霁袖是打算结束假期后就恢复工作狂的真面目,怎奈爱妻在一个月的蜜月假期中玩丢了心,怎么也不肯就此罢玩。
对于罗晓芽的任性行为,素有“铁血上司”之称的风霁袖原本想置之不理的,没想到老婆一气之下包袱仔款款的跑回台湾,不得已之下,他也只得追随她回来。
呵!说不高兴是有的啦,可要是说是气得跑回台湾,那就真的有些夸张了。
不过没办法,如果不这么说,她怎么能够“负气”而走呢?
说到底,她就是爱玩嘛。
“吉祥,你怎么了?”罗晓芽啜了口调酒,觉得台湾真是充满了自在的空气啊!
在英国,风家是上流社会的人,动不动就得参加一些无聊透顶、展示财富的宴会,尤其是标榜着上流名门淑女的英国女人,举手投足真是矫揉造作到令人作呕。幸好她的阿娜答也对那种宴会兴致缺缺,除非必要,否则小俩口宁愿开车去兜风,或是约会去,也绝不出席那种令人的眼睛离不开时钟的名门宴。
还是台湾好,地方好、人也真,高兴就大笑,不高兴摆着臭脸,警告生人勿近。在英国这种真可是不被欣赏,反而会被人说成没教养、风度欠佳。
吉祥今天的心情还真是有些闷。“没事。”
嘴里说没事,脸上却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听吉伯母说,你和那个嗯安家少爷见过面啦?”原本想说未婚夫,可她怕话一出口,会来不及见她家的亲亲老公最后一面。
吉祥和安绪晞的孽缘一直是她心中甩不掉的恶梦。
“嗯。”就是见过了,她的心情才这么郁卒。
“见过了?”罗晓芽一脸好奇。“真的是他?”她好象想到了什么。
“当然是他,你觉得一个病表谁要冒充他!”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吉祥问:“你好象有什么话要告诉我。”
“安绪晞他还能活着长大噢?我当他早死了哩。我奶妈告诉我,你有二度婚姻,因为第一任指腹为婚的对象早夭了。”
“咦?”吉祥像被雷劈了一下。“你是说他会死?”
她也是最近突然想起的。“死和早夭不也差不多,反正早死晚死而已嘛!”
“罗晓芽!”吉祥咬了咬牙。“早死晚死是没什么差别,可是早夭是指他等不及长大就嗝屁了,但安绪晞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吉祥火了,她赶紧转移话题。“你不是有见着他,他长什么样子?真的是你说的病表模样吗?”
吉祥横了她一眼,很不愿回忆当时那种涌在胸口作呕的感觉,和一种莫名的心酸
她终于见到了安绪晞,是胥冬羽领着她去的。不过他替她通报后,很快就离去,没有陪着她进去,因为安绪晞似乎很不喜欢胥冬羽。
鼻间充斥消毒葯水的气味、窗子帘幔全放了下来,一室的昏暗,只有几盏无紫外线的灯。
老实说,一踏进那房间,真的可以感觉到好象漫布着死亡的味道,而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就住在里头。
二十八年的岁月就这么度过,也许未来,还是得在里头过。
安绪晞这个人,打从她懂事后就知道他的存在,也曾看过他的相片,只是本人上一次她造访安家,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他。所谓的看到也只有看过他露出床帐外的手。
那一天胥冬羽说过,由于安绪晞的病情一直没好转,样子实在瘦得很可怕。在一般时候,即使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也坚持躲在床帐里不见人。
一般人安绪晞尚且不愿见,更不必说是一直以来都嫌弃他,而始终未见过面的未婚妻了。正因为这样,即使吉祥进了他的房间,也没能见到他的真面目。
而那手说它瘦骨如柴也不为过,真的是像医科教材的白骨外再加一层苍白蜡黄的皮。
老天!即使她是学医的,看到一只这样的手也不免吃惊,一想到这样的手的主人才三十岁不到,她心里的震撼就更大了。
在安绪晞房里的十几分钟,她几乎忘了到那里的目的。她是够强势,也能够据理力争的得理不饶人,想要走什么样的路也有劈荆斩棘一一除去障碍物的勇气,可,到底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口口声声的高分贝宣示绝对不嫁病表,真正在他面前时,冷血绝情的话却说不出口。
在安绪晞的房里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他打破沉默,自己提到重点的。
吉祥长长的吐了口气“你能不能想象,一个二十八岁男人的手像极了病了许久的老人的?除了皮包骨之外,青色的血管一根根的浮起,像骷髅爪一般。”
“骷髅爪?怎么你大老远的跑了一趟安家,就只记得看他的手?”好奇怪的记忆。
“事实上,我也只看到他的手,其它的他都藏在床帐里了。”如果是平常时候的她,一定会掀起床帐把人揪出来说个明白,可那时她做不出这样的事。“我想安绪晞可能是自卑吧,我没必要连人家最后的一点自尊都践踏。”
罗晓芽看了她一眼,明白给人印象一向鬼灵精怪又属毒舌派的她,其实有一颗很善良的心。“那你这趟去是没有任何斩获喽?”即使再有同情心,精明的吉祥也不可能连终身幸福都赔进去的。
啜了口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吉祥习惯比较重口味。“事实上,安绪晞自己愿意解除婚约。”这是她到他的房间看到他那只可怕的手之后受到的第二个震撼。
她真的十分讶异,情况和她预期的相差很大。
“他?怎么可能?”是自卑心作祟吗?吉祥漂亮又聪明,满坑满谷条件一等一的男人追着她跑,一个病表会不要她?
“当然,要他愿意解除婚约也不是没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日出西方、乌鸦白头,还是猪在天上飞?”这种不可能的事最容易被拿来当拒绝毁婚的条件了。
吉祥失笑的摇了摇头“都不是,事实上,他似乎把我当成复仇工具了。”
“复仇?”头脑一向很简单的罗晓芽下太明白好友的话。“一个二十多年来几乎都躺在床上奄奄一息,静静等待阎王记起他的人也会有仇人?他是上网玩电玩,被人抢夺了什么得来不易的宝物了吗?”
她的话让吉祥直想翻白眼。这女人结了婚之后,智商不增反降,她忽然有点同情风霁袖,想必风大帅哥不久后的将来,一定可以成功的接收他老爸的绰号疯子。
“晓芽,如果把你的脑袋瓜剖开,你一定有一颗光滑漂亮的脑子。”
“你的意思是说我很聪明吗?”呵呵她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天生少根筋、呆呆的、不怎么聪明的傻大姐哩,没想到也有被吉祥赞美的一天。
像卖关子似的,吉祥继续说:“人的脑丘折皱越多的人就越聪明,因此有一颗光滑漂亮的脑子实在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说了半天原来是在损我!”皱了皱秀挺的鼻子,她不服气的说:“那你说啊,像安绪晞这样的病表能有什么仇人?”
还能听得出她在损她啊?不错,算有些长进了。“一个长年卧病在床的人,心里最需要的是家人的关怀,可显然的,这是安绪晞渴望而始终得不到的。”她和罗晓芽是手帕交,她知道多少安家的事,她也差不多都知道。“他那继母就不用说了,而安泰丰似乎也很少去看他,甚至在他面前还时常赞美另一名部属。”她想,安绪晞会讨厌胥冬羽的心情她是可以理解的。
若是今天安绪晞是个正常一点的人,两人大可来场君子之争,看看谁的能力好、有才能,可他现在除了躺在病床上,什么也不能做,很自然的,他的不服气无处宣泄,就只能嫉妒他父亲口中的得力助手了。
似乎听出了什么,罗晓芽不信的说:“可别告诉我,那个病表嫉妒的是他老爸倚重的那个部属。”
“不奇怪啊!”是不奇怪,可很恐怖,一个病表在肉体上已经够不健康了,连心灵上都这样病态,一个里里外外都不健康的男人,真的很可怕。“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和你当什么复仇工具有什么关系?”
“他要我去勾引仇家。”
“呃?”
扁看罗晓芽的表情就知道,她处于很不了解的惊愕中。“他说,只要我成功的勾引上他父亲的得力左右手,他就愿意解除婚约。”
“他变态呀他!叫自己的未婚妻去勾引别的男人?”这种卖妻当大舅的事还真有人做得出来!“他难道不怕你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说真的,条件比病表安绪晞好的人实在太多了,尤其安泰丰看得上眼的人想必更是人中龙凤,那病表是病太久了,连脑袋都坏了吗?
“不想吃的肉包子拿去打狗,结果会怎样他不会不知道。不过,若因为一个肉包子而能栽赃一条看不顺眼的狗,也许他还觉得牺牲那个肉包挺值得的。”
安绪晞是病了,可他那颗脑袋可精着,甚至可以说,他十分洞悉人性。
再怎么说他也是安泰丰唯一的儿子,胥冬羽再怎么具才干,再怎么能讨安泰丰的欢心,他毕竟下姓安,只是个外人。
对于安绪晞,安泰丰是很愧疚的,在这种情况下,若他的得力助手做出伤害儿子的事,例如,不知死活的抢了他指腹为婚的对象,那么,他会如何处理?一边是亲生儿子,一边是手下大将,心中的天秤一开始就倾向一边了,这种情况哪来的公平?
即使表面上没什么大动作,想必胥冬羽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会大打折扣,甚至因此而不再信任的将他打入冷宫。
罗晓芽对于她的话其实也不是很懂。“送包子给狗吃还觉得挺值得的?他到底有没有病啊?他恨他老爸的大将,叫你去勾引他,他会不会对仇人太好了?”
吉祥一笑,懒得解释。罗晓芽一向只能直向思考,稍微转个弯她就当机了。“好不好只有他自己清楚。”
“可是”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她少一根筋的说:“要是那条狗习惯吃牛肉,牠不吃包子怎么办?”
是喔!如果把美女比喻成美食,她当然称不上是牛肉、鲍鱼等高级品,只是个廉价肉包。怎么,是肉包就吞不下去!一想到胥冬羽那张桃花脸,想必还真的是餐餐有“大餐”等着吃。一思及此,她仰头把杯中物干了,咬牙切齿的说:“那就饿他个几天,看他还吃得下吃不下。”
“呃”那条传说中的“狗”惹到她了吗?
“再吃不下的话,那就表示他可能得了厌食症,没了求生欲,既然这样,那就补他一针安乐死吧!”
“啊?”罗晓芽忽然有些窝里反的同情起那条狗。“那那你接受了安绪晞的条件了吗?”
沉默了好一会儿,吉祥才耸了耸肩。“不知道,还在评估中。”要是在以往,只要能摆脱掉嫁给安绪晞的恶梦,她什么都愿意接受,可现在,她却对他开出的条件犹豫了。
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 -->>
六十坪左右的酒吧算得上宽敞,悠扬的爵士乐、温柔昏黄的灯光、低语呢喃的交谈声,形成了缩小版的都会浮世绘。
一对美丽的年轻女子就坐在吧台的角落,而即使是最不起眼的位子,美丽的身影仍吸引许多人的注目。
这对引人注意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好一段时日没见面的吉祥和罗晓芽。
罗晓芽和新婚夫婿刚从西欧度蜜月回来不久。原本事业心极强的风霁袖是打算结束假期后就恢复工作狂的真面目,怎奈爱妻在一个月的蜜月假期中玩丢了心,怎么也不肯就此罢玩。
对于罗晓芽的任性行为,素有“铁血上司”之称的风霁袖原本想置之不理的,没想到老婆一气之下包袱仔款款的跑回台湾,不得已之下,他也只得追随她回来。
呵!说不高兴是有的啦,可要是说是气得跑回台湾,那就真的有些夸张了。
不过没办法,如果不这么说,她怎么能够“负气”而走呢?
说到底,她就是爱玩嘛。
“吉祥,你怎么了?”罗晓芽啜了口调酒,觉得台湾真是充满了自在的空气啊!
在英国,风家是上流社会的人,动不动就得参加一些无聊透顶、展示财富的宴会,尤其是标榜着上流名门淑女的英国女人,举手投足真是矫揉造作到令人作呕。幸好她的阿娜答也对那种宴会兴致缺缺,除非必要,否则小俩口宁愿开车去兜风,或是约会去,也绝不出席那种令人的眼睛离不开时钟的名门宴。
还是台湾好,地方好、人也真,高兴就大笑,不高兴摆着臭脸,警告生人勿近。在英国这种真可是不被欣赏,反而会被人说成没教养、风度欠佳。
吉祥今天的心情还真是有些闷。“没事。”
嘴里说没事,脸上却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听吉伯母说,你和那个嗯安家少爷见过面啦?”原本想说未婚夫,可她怕话一出口,会来不及见她家的亲亲老公最后一面。
吉祥和安绪晞的孽缘一直是她心中甩不掉的恶梦。
“嗯。”就是见过了,她的心情才这么郁卒。
“见过了?”罗晓芽一脸好奇。“真的是他?”她好象想到了什么。
“当然是他,你觉得一个病表谁要冒充他!”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吉祥问:“你好象有什么话要告诉我。”
“安绪晞他还能活着长大噢?我当他早死了哩。我奶妈告诉我,你有二度婚姻,因为第一任指腹为婚的对象早夭了。”
“咦?”吉祥像被雷劈了一下。“你是说他会死?”
她也是最近突然想起的。“死和早夭不也差不多,反正早死晚死而已嘛!”
“罗晓芽!”吉祥咬了咬牙。“早死晚死是没什么差别,可是早夭是指他等不及长大就嗝屁了,但安绪晞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吉祥火了,她赶紧转移话题。“你不是有见着他,他长什么样子?真的是你说的病表模样吗?”
吉祥横了她一眼,很不愿回忆当时那种涌在胸口作呕的感觉,和一种莫名的心酸
她终于见到了安绪晞,是胥冬羽领着她去的。不过他替她通报后,很快就离去,没有陪着她进去,因为安绪晞似乎很不喜欢胥冬羽。
鼻间充斥消毒葯水的气味、窗子帘幔全放了下来,一室的昏暗,只有几盏无紫外线的灯。
老实说,一踏进那房间,真的可以感觉到好象漫布着死亡的味道,而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就住在里头。
二十八年的岁月就这么度过,也许未来,还是得在里头过。
安绪晞这个人,打从她懂事后就知道他的存在,也曾看过他的相片,只是本人上一次她造访安家,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他。所谓的看到也只有看过他露出床帐外的手。
那一天胥冬羽说过,由于安绪晞的病情一直没好转,样子实在瘦得很可怕。在一般时候,即使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也坚持躲在床帐里不见人。
一般人安绪晞尚且不愿见,更不必说是一直以来都嫌弃他,而始终未见过面的未婚妻了。正因为这样,即使吉祥进了他的房间,也没能见到他的真面目。
而那手说它瘦骨如柴也不为过,真的是像医科教材的白骨外再加一层苍白蜡黄的皮。
老天!即使她是学医的,看到一只这样的手也不免吃惊,一想到这样的手的主人才三十岁不到,她心里的震撼就更大了。
在安绪晞房里的十几分钟,她几乎忘了到那里的目的。她是够强势,也能够据理力争的得理不饶人,想要走什么样的路也有劈荆斩棘一一除去障碍物的勇气,可,到底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口口声声的高分贝宣示绝对不嫁病表,真正在他面前时,冷血绝情的话却说不出口。
在安绪晞的房里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他打破沉默,自己提到重点的。
吉祥长长的吐了口气“你能不能想象,一个二十八岁男人的手像极了病了许久的老人的?除了皮包骨之外,青色的血管一根根的浮起,像骷髅爪一般。”
“骷髅爪?怎么你大老远的跑了一趟安家,就只记得看他的手?”好奇怪的记忆。
“事实上,我也只看到他的手,其它的他都藏在床帐里了。”如果是平常时候的她,一定会掀起床帐把人揪出来说个明白,可那时她做不出这样的事。“我想安绪晞可能是自卑吧,我没必要连人家最后的一点自尊都践踏。”
罗晓芽看了她一眼,明白给人印象一向鬼灵精怪又属毒舌派的她,其实有一颗很善良的心。“那你这趟去是没有任何斩获喽?”即使再有同情心,精明的吉祥也不可能连终身幸福都赔进去的。
啜了口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吉祥习惯比较重口味。“事实上,安绪晞自己愿意解除婚约。”这是她到他的房间看到他那只可怕的手之后受到的第二个震撼。
她真的十分讶异,情况和她预期的相差很大。
“他?怎么可能?”是自卑心作祟吗?吉祥漂亮又聪明,满坑满谷条件一等一的男人追着她跑,一个病表会不要她?
“当然,要他愿意解除婚约也不是没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日出西方、乌鸦白头,还是猪在天上飞?”这种不可能的事最容易被拿来当拒绝毁婚的条件了。
吉祥失笑的摇了摇头“都不是,事实上,他似乎把我当成复仇工具了。”
“复仇?”头脑一向很简单的罗晓芽下太明白好友的话。“一个二十多年来几乎都躺在床上奄奄一息,静静等待阎王记起他的人也会有仇人?他是上网玩电玩,被人抢夺了什么得来不易的宝物了吗?”
她的话让吉祥直想翻白眼。这女人结了婚之后,智商不增反降,她忽然有点同情风霁袖,想必风大帅哥不久后的将来,一定可以成功的接收他老爸的绰号疯子。
“晓芽,如果把你的脑袋瓜剖开,你一定有一颗光滑漂亮的脑子。”
“你的意思是说我很聪明吗?”呵呵她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天生少根筋、呆呆的、不怎么聪明的傻大姐哩,没想到也有被吉祥赞美的一天。
像卖关子似的,吉祥继续说:“人的脑丘折皱越多的人就越聪明,因此有一颗光滑漂亮的脑子实在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说了半天原来是在损我!”皱了皱秀挺的鼻子,她不服气的说:“那你说啊,像安绪晞这样的病表能有什么仇人?”
还能听得出她在损她啊?不错,算有些长进了。“一个长年卧病在床的人,心里最需要的是家人的关怀,可显然的,这是安绪晞渴望而始终得不到的。”她和罗晓芽是手帕交,她知道多少安家的事,她也差不多都知道。“他那继母就不用说了,而安泰丰似乎也很少去看他,甚至在他面前还时常赞美另一名部属。”她想,安绪晞会讨厌胥冬羽的心情她是可以理解的。
若是今天安绪晞是个正常一点的人,两人大可来场君子之争,看看谁的能力好、有才能,可他现在除了躺在病床上,什么也不能做,很自然的,他的不服气无处宣泄,就只能嫉妒他父亲口中的得力助手了。
似乎听出了什么,罗晓芽不信的说:“可别告诉我,那个病表嫉妒的是他老爸倚重的那个部属。”
“不奇怪啊!”是不奇怪,可很恐怖,一个病表在肉体上已经够不健康了,连心灵上都这样病态,一个里里外外都不健康的男人,真的很可怕。“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和你当什么复仇工具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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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扁看罗晓芽的表情就知道,她处于很不了解的惊愕中。“他说,只要我成功的勾引上他父亲的得力左右手,他就愿意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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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吃的肉包子拿去打狗,结果会怎样他不会不知道。不过,若因为一个肉包子而能栽赃一条看不顺眼的狗,也许他还觉得牺牲那个肉包挺值得的。”
安绪晞是病了,可他那颗脑袋可精着,甚至可以说,他十分洞悉人性。
再怎么说他也是安泰丰唯一的儿子,胥冬羽再怎么具才干,再怎么能讨安泰丰的欢心,他毕竟下姓安,只是个外人。
对于安绪晞,安泰丰是很愧疚的,在这种情况下,若他的得力助手做出伤害儿子的事,例如,不知死活的抢了他指腹为婚的对象,那么,他会如何处理?一边是亲生儿子,一边是手下大将,心中的天秤一开始就倾向一边了,这种情况哪来的公平?
即使表面上没什么大动作,想必胥冬羽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会大打折扣,甚至因此而不再信任的将他打入冷宫。
罗晓芽对于她的话其实也不是很懂。“送包子给狗吃还觉得挺值得的?他到底有没有病啊?他恨他老爸的大将,叫你去勾引他,他会不会对仇人太好了?”
吉祥一笑,懒得解释。罗晓芽一向只能直向思考,稍微转个弯她就当机了。“好不好只有他自己清楚。”
“可是”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她少一根筋的说:“要是那条狗习惯吃牛肉,牠不吃包子怎么办?”
是喔!如果把美女比喻成美食,她当然称不上是牛肉、鲍鱼等高级品,只是个廉价肉包。怎么,是肉包就吞不下去!一想到胥冬羽那张桃花脸,想必还真的是餐餐有“大餐”等着吃。一思及此,她仰头把杯中物干了,咬牙切齿的说:“那就饿他个几天,看他还吃得下吃不下。”
“呃”那条传说中的“狗”惹到她了吗?
“再吃不下的话,那就表示他可能得了厌食症,没了求生欲,既然这样,那就补他一针安乐死吧!”
“啊?”罗晓芽忽然有些窝里反的同情起那条狗。“那那你接受了安绪晞的条件了吗?”
沉默了好一会儿,吉祥才耸了耸肩。“不知道,还在评估中。”要是在以往,只要能摆脱掉嫁给安绪晞的恶梦,她什么都愿意接受,可现在,她却对他开出的条件犹豫了。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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