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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今天爆发!一天三更,一万五千字呀!有花送花了,有藏加藏了!快呀!
天雄又和他聊了一阵,便起身告辞,让哈里早点休息,哈里赶忙让天雄稍等,弯腰从床下的一个箱子中取出了一对武士护腕,这对护腕呈黑色,散发着乌芒,不知是什么材料制作的,但做工十分精美,上面镶嵌着花纹,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哈里将护腕交到天雄的手里。
“我知道这里是留不住你的,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以后一定能做成大事的,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不留你,这对护腕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东西,留给你做份纪念吧!我也厌倦了贵族中的明争暗斗和军队里的黑暗,不想再到其它地方去了,这里虽然很小,但少了很多争纷,以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我决定不再离开这里了,如果你以后要干什么事业,需要人的话,让人拿着这护腕中的一个,来这里找我,我会马上到你那里,这是男人的一个承诺,希望你收下它!”
天雄本来不想收下他这么贵重的东西的,但听他这么说,也就欣然收下了这对护腕,他隐隐的好象听出哈里的一丝什么意思,但又感觉抓不到,就没有再深思,天雄也从腰间抽出了另外一把钛金磨制的匕首,将它交到了哈里的手中:“你给我的东西我已经收下了,希望你也能接受我这件礼物,虽然它很不好看,但它的质地绝对不会比任何武器低劣,相信没有什么刀剑可以伤它分毫,对我来说现在他没有什么用了,送给你老兄做个纪念吧!”
哈里也没有客气,伸手接过匕首,又在一边的墙上拿了一柄短剑,用匕首猛的斩向了那柄青铜打制的短剑,只听一声脆响,青铜短剑应声而断,而匕首的刃部却没有一丝痕迹,哈里惊到:“好东西呀,这实在是好东西呀,难道这是出自矮人大匠师的杰作吗?怎么这么锋利而且质地这么坚硬?实在太好了!这也实在太贵重了吧!”他有点不敢收了。
天雄故意逗他:“具我所知,能真正伤到它的兵器,这个世界只有一把,和它相同的兵刃,我想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一把,我也是意外得到的它!”
“那……那这个也太……太珍贵了,你还是收回去吧!”哈里不敢要了。
“看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送出去的东西那里还能收回来呢,你真的要是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的话,就收下它吧!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到时候我们再好好的喝‘酒’,说不定,我还真的能做出真正的好酒也说不定呢!”天雄坚决的将匕首塞到了哈里的手中。
看着哈里望着手里钛金匕首的样子,傻子也知道,哈里实在太喜欢这件礼物了,其实所有好武的人都以能拥有一件上等的兵器为荣,哈里当然也不例外,虽然他的墙上也挂了好几把长剑,但却没有一把为矮人族匠师所铸的上品,最多也就是中品而已,而天雄送他的这把匕首,虽然形制奇怪(不奇怪才怪呢,本来就是飞船上的残片磨出来的东西,刀不象刀,剑不象剑的,安了一个骨头做的手柄,要多简陋有多简陋)但通身闪着金光,不但锋利异常,而且坚韧弹性还奇好,重量也轻的很。
由于镇子上的佣兵工会没有鉴定佣兵等级的能力,天雄只能获得见习佣兵的资格,比而由于年龄不够,不能注册成为佣兵,只能算天雄的小跟班,随便接了一个运货到帕隆城的任务,天雄便带着比而跟随着商队起程了,这个商队是一个混合商队,几家商铺联合组成的一个车队,这样可以降低费用,也可以相互照顾一下,听说是天雄接的护送的任务,商队商人的嘴巴都要笑歪了,天雄可已经是这里的大名人了,先是一到翠微镇就痛揍了恶商死胖子,接着在对抗匪帮的战斗中更是一战成名,现在翠微镇可以有人不知道镇长是谁,但绝对不会有人不知道天雄是什么人,连这里的小孩子都能复述出天雄在战斗中的表现,更好的是天雄刚注册成为佣兵,还是一个见习佣兵,雇佣他也不用出太高的费用,商人们不高兴才是疯了呢!
虽然哈里带着伤,但还是赶到了镇口,来送天雄一行,依依告别之后,天雄和商队踏上了草原的道路。
商队中并不是只有天雄一个佣兵,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商队雇佣了十个佣兵,这里的佣兵等级相对都比较低,大多都是低级佣兵,也有两个初级佣兵,但介于天雄战斗中形成的威望,佣兵们一致推选天雄作为临时佣兵队的队长,但被天雄谢绝了,理由很简单,天雄是刚接触到佣兵这一行的,现在还只是一个见习佣兵,没有任何经验可谈,一旦有什么事情,指挥上可能出现失误,造成意外损失,最终在天雄的推辞下,他们选了一个比较有经验的中年中级佣兵作为队长,所有人在路上听他的指挥。
队伍中除了佣兵外,带上赶车的和商人们,队伍中也有四十多人,车子上满载着各种皮货、特产干货等东西,加上这里的车子由于技术问题,制造的很粗糙,轮轴没有轴承,行走的很慢,按计算一他们这样的速度要赶到帕隆城恐怕最少也要半个月以上时间,天雄倒也不着急,趁这个机会还可以多了解一些这个古里安人的社会,为以后的游历生活打好基础。
天雄现在的装束已经和刚到翠微镇时的不太一样了,虽然还是这里的粗布衣,但身上穿的兽皮可少了很多了,为了更象是一个佣兵,天雄采购了一些物品,比如他在工匠铺中选购了百十支已经制作好的箭支,分装在两个箭囊中,多的一个挎在黑鬃兽身上,少的一个背在自己身上,哈里还让人送给他一柄比较好的单手剑,铁匠在镇长的委托下,专门为天雄打制了一个包铜盾牌,上面镶嵌上了精美的图案,这里皮货商们也受到镇长委托为天雄选了一身上好的皮甲,看来这个镇长还是有一点良心的,对事情的处理上还算公道,天雄也就收下了这些东西,披挂好之后,天雄看起来威风了许多,人是衣装马是鞍嘛!本来他就个头很高,在加上身体各处比例都十分完美,另外他的肌肉也很发达,穿上皮甲后,更显的英姿飒爽,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暗自叫上一声好。
队伍缓慢的行进在草原上,微... -->>
军旗今天爆发!一天三更,一万五千字呀!有花送花了,有藏加藏了!快呀!
天雄又和他聊了一阵,便起身告辞,让哈里早点休息,哈里赶忙让天雄稍等,弯腰从床下的一个箱子中取出了一对武士护腕,这对护腕呈黑色,散发着乌芒,不知是什么材料制作的,但做工十分精美,上面镶嵌着花纹,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哈里将护腕交到天雄的手里。
“我知道这里是留不住你的,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以后一定能做成大事的,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不留你,这对护腕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东西,留给你做份纪念吧!我也厌倦了贵族中的明争暗斗和军队里的黑暗,不想再到其它地方去了,这里虽然很小,但少了很多争纷,以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我决定不再离开这里了,如果你以后要干什么事业,需要人的话,让人拿着这护腕中的一个,来这里找我,我会马上到你那里,这是男人的一个承诺,希望你收下它!”
天雄本来不想收下他这么贵重的东西的,但听他这么说,也就欣然收下了这对护腕,他隐隐的好象听出哈里的一丝什么意思,但又感觉抓不到,就没有再深思,天雄也从腰间抽出了另外一把钛金磨制的匕首,将它交到了哈里的手中:“你给我的东西我已经收下了,希望你也能接受我这件礼物,虽然它很不好看,但它的质地绝对不会比任何武器低劣,相信没有什么刀剑可以伤它分毫,对我来说现在他没有什么用了,送给你老兄做个纪念吧!”
哈里也没有客气,伸手接过匕首,又在一边的墙上拿了一柄短剑,用匕首猛的斩向了那柄青铜打制的短剑,只听一声脆响,青铜短剑应声而断,而匕首的刃部却没有一丝痕迹,哈里惊到:“好东西呀,这实在是好东西呀,难道这是出自矮人大匠师的杰作吗?怎么这么锋利而且质地这么坚硬?实在太好了!这也实在太贵重了吧!”他有点不敢收了。
天雄故意逗他:“具我所知,能真正伤到它的兵器,这个世界只有一把,和它相同的兵刃,我想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一把,我也是意外得到的它!”
“那……那这个也太……太珍贵了,你还是收回去吧!”哈里不敢要了。
“看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送出去的东西那里还能收回来呢,你真的要是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的话,就收下它吧!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到时候我们再好好的喝‘酒’,说不定,我还真的能做出真正的好酒也说不定呢!”天雄坚决的将匕首塞到了哈里的手中。
看着哈里望着手里钛金匕首的样子,傻子也知道,哈里实在太喜欢这件礼物了,其实所有好武的人都以能拥有一件上等的兵器为荣,哈里当然也不例外,虽然他的墙上也挂了好几把长剑,但却没有一把为矮人族匠师所铸的上品,最多也就是中品而已,而天雄送他的这把匕首,虽然形制奇怪(不奇怪才怪呢,本来就是飞船上的残片磨出来的东西,刀不象刀,剑不象剑的,安了一个骨头做的手柄,要多简陋有多简陋)但通身闪着金光,不但锋利异常,而且坚韧弹性还奇好,重量也轻的很。
由于镇子上的佣兵工会没有鉴定佣兵等级的能力,天雄只能获得见习佣兵的资格,比而由于年龄不够,不能注册成为佣兵,只能算天雄的小跟班,随便接了一个运货到帕隆城的任务,天雄便带着比而跟随着商队起程了,这个商队是一个混合商队,几家商铺联合组成的一个车队,这样可以降低费用,也可以相互照顾一下,听说是天雄接的护送的任务,商队商人的嘴巴都要笑歪了,天雄可已经是这里的大名人了,先是一到翠微镇就痛揍了恶商死胖子,接着在对抗匪帮的战斗中更是一战成名,现在翠微镇可以有人不知道镇长是谁,但绝对不会有人不知道天雄是什么人,连这里的小孩子都能复述出天雄在战斗中的表现,更好的是天雄刚注册成为佣兵,还是一个见习佣兵,雇佣他也不用出太高的费用,商人们不高兴才是疯了呢!
虽然哈里带着伤,但还是赶到了镇口,来送天雄一行,依依告别之后,天雄和商队踏上了草原的道路。
商队中并不是只有天雄一个佣兵,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商队雇佣了十个佣兵,这里的佣兵等级相对都比较低,大多都是低级佣兵,也有两个初级佣兵,但介于天雄战斗中形成的威望,佣兵们一致推选天雄作为临时佣兵队的队长,但被天雄谢绝了,理由很简单,天雄是刚接触到佣兵这一行的,现在还只是一个见习佣兵,没有任何经验可谈,一旦有什么事情,指挥上可能出现失误,造成意外损失,最终在天雄的推辞下,他们选了一个比较有经验的中年中级佣兵作为队长,所有人在路上听他的指挥。
队伍中除了佣兵外,带上赶车的和商人们,队伍中也有四十多人,车子上满载着各种皮货、特产干货等东西,加上这里的车子由于技术问题,制造的很粗糙,轮轴没有轴承,行走的很慢,按计算一他们这样的速度要赶到帕隆城恐怕最少也要半个月以上时间,天雄倒也不着急,趁这个机会还可以多了解一些这个古里安人的社会,为以后的游历生活打好基础。
天雄现在的装束已经和刚到翠微镇时的不太一样了,虽然还是这里的粗布衣,但身上穿的兽皮可少了很多了,为了更象是一个佣兵,天雄采购了一些物品,比如他在工匠铺中选购了百十支已经制作好的箭支,分装在两个箭囊中,多的一个挎在黑鬃兽身上,少的一个背在自己身上,哈里还让人送给他一柄比较好的单手剑,铁匠在镇长的委托下,专门为天雄打制了一个包铜盾牌,上面镶嵌上了精美的图案,这里皮货商们也受到镇长委托为天雄选了一身上好的皮甲,看来这个镇长还是有一点良心的,对事情的处理上还算公道,天雄也就收下了这些东西,披挂好之后,天雄看起来威风了许多,人是衣装马是鞍嘛!本来他就个头很高,在加上身体各处比例都十分完美,另外他的肌肉也很发达,穿上皮甲后,更显的英姿飒爽,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暗自叫上一声好。
队伍缓慢的行进在草原上,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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