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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雨没想到灵与肉的完美契合,会给人一种前有未有的巨大满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装得满满的,她现在是个快乐的小女人。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静的表相下,会是如此的大胆与放纵。若被母亲知晓她二十多年来的严格家教下,女儿竟在婚前主动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会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对李斯,她所有的自制、理智、矜持就会全然崩溃,只能凭感觉行事。她喜欢他的拥抱、他的热吻、他的抚摩,他的点点碰触都会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荡!哦!天啊!
包令她震惊的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欢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后,他们之间更加亲密了。
她感觉出他是爱她的,虽然他没说过,但他眼中的温情及平常对她的细心体贴是骗不了人的。不了解他的人很难想象他粗犷外表下会有一颗细致温柔的心,有时心细得连她都自叹不如。
她曾笑着调侃他若把一点点的细心用在打理家务事上,也不至于住在猪窝里。因为他不是懒,而是根本不屑一顾。
李斯则大言不惭的说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费精力。
也不想想没她的时候,他不也一样没花费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厅给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种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觉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样开玩笑,每每弄得她面河邡赤,还戏称她脸红的样子最吸引人。
这天傍晚,两人手牵着手优闲的走在路上。
宁雨突然说:“李斯,明天是周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场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欢,人一多,她就觉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气清新又安静,她喜欢与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灯处处的黄昏。
谁知李斯却扫兴的说:“我起不来,晚上陪你不是一样?”
宁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还是不要强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着一身运动装出现在她家门前,宁雨一出门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来吗?”宁雨问。
“是起不来,所以昨晚没睡一直到现在。”李斯回答。
“骗人!”宁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宁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园,他们沿着公园的斜坡缓步慢跑。差不多时就停了下来,两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处凉亭坐下,晨雾未散,宁雨伸展双臂,深深吸了口气:心情愉悦得不得了。
李斯将她揽进怀中,突然感觉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你又带刀了。”话落的同时,他已经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来。
“防色狼呀!”宁雨回答。
“哪有那么多色狼,你真以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皱着眉,一甩手刀飞掷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远的垃圾桶。
“哇!真厉害!”宁雨羡慕的说,真不知道他这些功夫都是从哪儿学的,又会耍刀又会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问过他又不说,她的小伎俩全被他看在眼里了。“你教我飞刀好不好?”
李斯笑着摇头“免了,我当初只教你用刀的技巧,你倒是毫不吝啬的都回敬给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划伤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你飞刀,搞不好你哪天又发起疯来,我的命会给你搞掉。”李斯笑着说。
“对不起嘛!”宁雨不好意思的垂下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情绪会失控,事后连她自己都纳闷怎会发那么大的脾气。
“你以前答应过要教我的,怎么?现在把我追到了你就想赖帐?”
“聪明!被你猜对了。”李斯坏笑的说。
“讨厌!”宁雨气得跺脚,就要去打他。
李斯往西边的林子里躲,宁雨在后面追。直到看到一群人才停下,原来是清晨到公园来溜鸟的人。
李斯兴致勃勃的走了过去,嘴巴里学着鸟叫,逗弄着。宁雨也不甘示弱,站在旁边想吹几声口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李斯转过头,眼光怪异的看着她,突然道:“你有小镜子吗?拿给我。”
宁雨由口袋里掏出镜子,她的头发又直又长,因此她身上有两样东西一定少不了,一是镜子,一是木梳。
李斯拿到镜子后,照向宁雨“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宁雨疑惑的看向镜中的自己,天!脸蛋好红,比煮熟的大虾子好不到哪里去。她只不过也想象李斯那样用嘴吹出些声音,却搞成这样。讨厌!她不是很健康吗?为何脸蛋总像充血似的红呢?她挫败的想。
李斯突然俯下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宁雨羞涩得脸都不敢抬了,可恶的家伙什么恶劣的话都敢说,也不管场合。
李斯站在她旁边得逞的笑着。
宁雨气得抢过镜子照向他“有什么好笑的,看看你自己的样子。”
“我怎么了?”
“你的皱纹啊!就在眼角,哼!老男人了!”她故意把老说得很大声。
“你嫌我老?”李斯瞪大眼。
宁雨看他的眼光,猛地意识到情况不对,也顾不上四周溜鸟的人怪异的眸光,拔腿就跑。想看笑话就尽痹拼吧!反正她宁雨自从爱上李斯的那一刻起,她就被他改变了,还文静什么呀?她现在根本就是个疯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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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内,最高兴的莫过于父母接受了李斯,让宁雨悬于心口的大石落了地。那日,他去拜访她父母时,她紧张得喘不过气,就怕他玩世不恭的样子给父母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这人是需要慢慢了解才能体会他的好。
他倒是神情自若,一进门就开始投其所好,跟宁父谈书法经,什么柳体、王派,什么行书、草书,各家渊源说得如数家珍,接着又是一阵挥毫泼墨,直到宁父的嘴角扬起。
隔天,她问他怎么懂那么多,连是行家的爸爸都十分折服。
谁知他竟朝她眨眨眼,嘻皮笑脸的说:“为了让未来的岳父大人满意,我可是不眠不休猛啃了几天的书,看我这样为你,你要怎么报答我啊?”
李斯跟宁母心目中忠厚、稳重、儒雅的女婿人选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好在宁母信佛,一切都说成是缘,十年前相遇是前缘,十年后再次相逢是老天安排、不得违背,总算是勉强通过,否则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爱情,再幸福也枉然。
李斯有些事情是瞒着她的,她能感觉得出,若说不介意是假的。比如他有钱的父亲,他复杂的生活圈子,他时而繁忙、时而清闲,有些神秘,却从不对她说原因,再有就是一个女人--艾芬!
有一次她到卧室拿他的脏衣服,无意问在他掉出的皮夹里看到了一张旧照片。照片上是个神采奕奕的女孩,短发,穿着运动装,背靠着大树站立着。
她直觉的认为,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是艾芬,她不只一次在杨大哥和丽娟姐的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丽娟姐曾说过,艾芬是李斯的女朋友,跟杨大哥是同事也是警察,几年前在一次缉毒任务中不幸殉职。
看到自己心爱男人的皮夹里装着另一个女人的照片,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那一瞬间的酸涩心情无法用言语形容,无论那个女人是否还活在世上。
此时,李斯恰好走进来。
“我我不是有意看到的。”宁雨听到了自己用微弱、颤动的声音说。
李斯的神情有一瞬间僵住,随即又恢复笑容。“以后我会跟你解释。”
宁雨只是点了下头,便急忙抱着衣服跑出去,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
知道他曾经爱过一个女人是一回事,但他心中至今还对那女人念念不忘,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爱他,她无法接受,所以心痛。她爱他,她又必须接受,心更痛。她在等他的解释,他说他会解释,那么--她等。
李斯本想等一切事情了结再跟她说,但见宁雨这些天郁郁寡欢、神情落寞,每每看到他都欲言又止,让他终于心软的放弃原则,决定对她说出真相。
若非遇到宁雨,或许他一生都不会晓得自己竟然会再次动情。
或许事情结束时,他会去浪迹天涯,而现在出现了令他心痛、心怜的宁雨。他在戚念上苍赐予的同时,也会加倍珍惜这段情缘。
错过一次,他不想再错过第二次。
因此在一个假日的午后,他拥着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平静的说道:“艾芬曾是我的女朋友,我们的感情是小时候一点一点累积的”
宁雨由他怀中抬起头,有些愕然也有些欢愉,他终于肯对她坦诚心事了。
李斯笑着吻她一下,惊喜她哀愁多日的眼眸终于显现出另一种风情。“这个故事很长也很闷,你要不要听?”
“只要是你说的,我都想听。”宁雨高兴的说。
李斯心中十分感动,于是决定说出他所有的一切,包括他从不向人提起的童年。
“母亲去世时,九岁的我被外婆收养,两年后外婆也走了,我住到舅舅家。最初他们对我还好,起码不会让我饿着。谁知我跟表哥不合,见面就瞪眼,话不投机就开打。表哥比我大三岁,个子比我高,受伤的总是我。舅舅一家人从来不过问,我忿忿不平,可毕竟是寄人篱下,有什么苦也只有咬牙往肚里吞。”
“那你父亲呢?他有抚养你的责任呀!”宁雨忧虑的说。
李斯冷哼“他早把我们忘得一乾二净,母亲死时,我外婆找过他,但没寻到。”他挑下眉,有些不以为然,也有些自嘲。
“我就是在这时认识了艾芬,她与表哥是同班同学,就住在舅舅家隔壁,每次表哥欺负我,她只要看到就一定会替我出头。她也是孤儿,三岁的时候跟父母出去旅行,途中发生车祸,只有她活了下来,被疼爱她的奶奶收养,境遇要比我好得多,可能是同病相怜,我们虽然差三岁却很谈得来。又过了两年,我的个子长高了,力气也大了。渐渐的受伤的变成是表哥。不过,还是没得到什么好处,每次表哥一受伤,我也免不了被舅妈毒打一顿,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轰出家门。
他们骂我是杂种,白吃白喝又白住,我恨他们,也开始自暴自弃,性情变得叛逆,开始逃学、打架、斗殴,没人喜欢我,也没有愿意接近我,只有艾芬一如既往,毫不吝啬的对我付出关爱。那时,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们的感情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宁雨静静的聆听着,彷佛看到了一个浑身是伤的倔强男孩,因得不到爱而变得喷世嫉俗。李斯所讲述的童年是她不曾接触也无法想象的。她自小衣食无忧,家人又对她宠爱有加,让她生活得像个公主。
所以此刻她只觉得心口痛,为他过往不快乐的生活。她很感激那个叫艾芬的女人,在他最需要别人关心的时候留在他身边。不自觉的,她抓紧李斯的手臂。
李斯察觉后低头看她一眼,宁雨回以微笑,他亦了然她敏感的心思,又笑着吻她一下。
“有一次,表哥被我打伤了头,舅妈-气之下再也不肯收留我了。我也不在乎,干脆就在社会上混,加上我个头大、身体强壮,又拉帮结伙的,倒也没受什么欺负。艾芬知道后,又把我拉回学校。那时,她是唯一对我好的人,也是唯一能说动我的人,我勉勉强强的读完了高中,大学没考上,学历太低找不到工作,因为脾气坏又不愿受人白眼,找到工作也做不长久。
后来,遇到了以前在一起混的哥儿们,就又回到了老路,也开始慢慢的变坏,吃喝嫖赌、吸毒、打架滋事,跟学生时期已经完全不同了。想退出,但更想扬名立万,更想变得有钱有势,当时自己什么技能也没有,而混帮派是最快的方式。”
他声音顿了一下,突然对宁雨说道:“现在你知道了我糟糕透顶的过去,有没有后悔爱上我呢?”
宁雨听到他玩世不恭的语气,以为他又不正经的开玩笑,谁知抬头映入眼帘的却足一双充满温情诚挚的眼睛--他是认真的。
于是,她也认真的回答:“我后悔没能早些遇到你,后悔我晚生了八年,后晦我们不是邻居,更后悔十年前没能及时找到你。”
“只怕那时你看到我就会逃跑。”李斯笑着说。
“我不会。”她忽然激动的说,其实她最后悔的是当年给他关爱的是艾芬而非自己。
李靳笑着轻捏她的鼻头,把她揽进怀里继续说:“正当我觉得混得不错的时候,艾芬却当上了警察,我知道若再混下去迟早会被她捉... -->>
宁雨没想到灵与肉的完美契合,会给人一种前有未有的巨大满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装得满满的,她现在是个快乐的小女人。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静的表相下,会是如此的大胆与放纵。若被母亲知晓她二十多年来的严格家教下,女儿竟在婚前主动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会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对李斯,她所有的自制、理智、矜持就会全然崩溃,只能凭感觉行事。她喜欢他的拥抱、他的热吻、他的抚摩,他的点点碰触都会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荡!哦!天啊!
包令她震惊的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欢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后,他们之间更加亲密了。
她感觉出他是爱她的,虽然他没说过,但他眼中的温情及平常对她的细心体贴是骗不了人的。不了解他的人很难想象他粗犷外表下会有一颗细致温柔的心,有时心细得连她都自叹不如。
她曾笑着调侃他若把一点点的细心用在打理家务事上,也不至于住在猪窝里。因为他不是懒,而是根本不屑一顾。
李斯则大言不惭的说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费精力。
也不想想没她的时候,他不也一样没花费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厅给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种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觉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样开玩笑,每每弄得她面河邡赤,还戏称她脸红的样子最吸引人。
这天傍晚,两人手牵着手优闲的走在路上。
宁雨突然说:“李斯,明天是周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场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欢,人一多,她就觉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气清新又安静,她喜欢与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灯处处的黄昏。
谁知李斯却扫兴的说:“我起不来,晚上陪你不是一样?”
宁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还是不要强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着一身运动装出现在她家门前,宁雨一出门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来吗?”宁雨问。
“是起不来,所以昨晚没睡一直到现在。”李斯回答。
“骗人!”宁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宁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园,他们沿着公园的斜坡缓步慢跑。差不多时就停了下来,两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处凉亭坐下,晨雾未散,宁雨伸展双臂,深深吸了口气:心情愉悦得不得了。
李斯将她揽进怀中,突然感觉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你又带刀了。”话落的同时,他已经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来。
“防色狼呀!”宁雨回答。
“哪有那么多色狼,你真以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皱着眉,一甩手刀飞掷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远的垃圾桶。
“哇!真厉害!”宁雨羡慕的说,真不知道他这些功夫都是从哪儿学的,又会耍刀又会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问过他又不说,她的小伎俩全被他看在眼里了。“你教我飞刀好不好?”
李斯笑着摇头“免了,我当初只教你用刀的技巧,你倒是毫不吝啬的都回敬给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划伤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你飞刀,搞不好你哪天又发起疯来,我的命会给你搞掉。”李斯笑着说。
“对不起嘛!”宁雨不好意思的垂下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情绪会失控,事后连她自己都纳闷怎会发那么大的脾气。
“你以前答应过要教我的,怎么?现在把我追到了你就想赖帐?”
“聪明!被你猜对了。”李斯坏笑的说。
“讨厌!”宁雨气得跺脚,就要去打他。
李斯往西边的林子里躲,宁雨在后面追。直到看到一群人才停下,原来是清晨到公园来溜鸟的人。
李斯兴致勃勃的走了过去,嘴巴里学着鸟叫,逗弄着。宁雨也不甘示弱,站在旁边想吹几声口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李斯转过头,眼光怪异的看着她,突然道:“你有小镜子吗?拿给我。”
宁雨由口袋里掏出镜子,她的头发又直又长,因此她身上有两样东西一定少不了,一是镜子,一是木梳。
李斯拿到镜子后,照向宁雨“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宁雨疑惑的看向镜中的自己,天!脸蛋好红,比煮熟的大虾子好不到哪里去。她只不过也想象李斯那样用嘴吹出些声音,却搞成这样。讨厌!她不是很健康吗?为何脸蛋总像充血似的红呢?她挫败的想。
李斯突然俯下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宁雨羞涩得脸都不敢抬了,可恶的家伙什么恶劣的话都敢说,也不管场合。
李斯站在她旁边得逞的笑着。
宁雨气得抢过镜子照向他“有什么好笑的,看看你自己的样子。”
“我怎么了?”
“你的皱纹啊!就在眼角,哼!老男人了!”她故意把老说得很大声。
“你嫌我老?”李斯瞪大眼。
宁雨看他的眼光,猛地意识到情况不对,也顾不上四周溜鸟的人怪异的眸光,拔腿就跑。想看笑话就尽痹拼吧!反正她宁雨自从爱上李斯的那一刻起,她就被他改变了,还文静什么呀?她现在根本就是个疯婆子!
----
这段时间内,最高兴的莫过于父母接受了李斯,让宁雨悬于心口的大石落了地。那日,他去拜访她父母时,她紧张得喘不过气,就怕他玩世不恭的样子给父母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这人是需要慢慢了解才能体会他的好。
他倒是神情自若,一进门就开始投其所好,跟宁父谈书法经,什么柳体、王派,什么行书、草书,各家渊源说得如数家珍,接着又是一阵挥毫泼墨,直到宁父的嘴角扬起。
隔天,她问他怎么懂那么多,连是行家的爸爸都十分折服。
谁知他竟朝她眨眨眼,嘻皮笑脸的说:“为了让未来的岳父大人满意,我可是不眠不休猛啃了几天的书,看我这样为你,你要怎么报答我啊?”
李斯跟宁母心目中忠厚、稳重、儒雅的女婿人选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好在宁母信佛,一切都说成是缘,十年前相遇是前缘,十年后再次相逢是老天安排、不得违背,总算是勉强通过,否则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爱情,再幸福也枉然。
李斯有些事情是瞒着她的,她能感觉得出,若说不介意是假的。比如他有钱的父亲,他复杂的生活圈子,他时而繁忙、时而清闲,有些神秘,却从不对她说原因,再有就是一个女人--艾芬!
有一次她到卧室拿他的脏衣服,无意问在他掉出的皮夹里看到了一张旧照片。照片上是个神采奕奕的女孩,短发,穿着运动装,背靠着大树站立着。
她直觉的认为,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是艾芬,她不只一次在杨大哥和丽娟姐的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丽娟姐曾说过,艾芬是李斯的女朋友,跟杨大哥是同事也是警察,几年前在一次缉毒任务中不幸殉职。
看到自己心爱男人的皮夹里装着另一个女人的照片,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那一瞬间的酸涩心情无法用言语形容,无论那个女人是否还活在世上。
此时,李斯恰好走进来。
“我我不是有意看到的。”宁雨听到了自己用微弱、颤动的声音说。
李斯的神情有一瞬间僵住,随即又恢复笑容。“以后我会跟你解释。”
宁雨只是点了下头,便急忙抱着衣服跑出去,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
知道他曾经爱过一个女人是一回事,但他心中至今还对那女人念念不忘,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爱他,她无法接受,所以心痛。她爱他,她又必须接受,心更痛。她在等他的解释,他说他会解释,那么--她等。
李斯本想等一切事情了结再跟她说,但见宁雨这些天郁郁寡欢、神情落寞,每每看到他都欲言又止,让他终于心软的放弃原则,决定对她说出真相。
若非遇到宁雨,或许他一生都不会晓得自己竟然会再次动情。
或许事情结束时,他会去浪迹天涯,而现在出现了令他心痛、心怜的宁雨。他在戚念上苍赐予的同时,也会加倍珍惜这段情缘。
错过一次,他不想再错过第二次。
因此在一个假日的午后,他拥着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平静的说道:“艾芬曾是我的女朋友,我们的感情是小时候一点一点累积的”
宁雨由他怀中抬起头,有些愕然也有些欢愉,他终于肯对她坦诚心事了。
李斯笑着吻她一下,惊喜她哀愁多日的眼眸终于显现出另一种风情。“这个故事很长也很闷,你要不要听?”
“只要是你说的,我都想听。”宁雨高兴的说。
李斯心中十分感动,于是决定说出他所有的一切,包括他从不向人提起的童年。
“母亲去世时,九岁的我被外婆收养,两年后外婆也走了,我住到舅舅家。最初他们对我还好,起码不会让我饿着。谁知我跟表哥不合,见面就瞪眼,话不投机就开打。表哥比我大三岁,个子比我高,受伤的总是我。舅舅一家人从来不过问,我忿忿不平,可毕竟是寄人篱下,有什么苦也只有咬牙往肚里吞。”
“那你父亲呢?他有抚养你的责任呀!”宁雨忧虑的说。
李斯冷哼“他早把我们忘得一乾二净,母亲死时,我外婆找过他,但没寻到。”他挑下眉,有些不以为然,也有些自嘲。
“我就是在这时认识了艾芬,她与表哥是同班同学,就住在舅舅家隔壁,每次表哥欺负我,她只要看到就一定会替我出头。她也是孤儿,三岁的时候跟父母出去旅行,途中发生车祸,只有她活了下来,被疼爱她的奶奶收养,境遇要比我好得多,可能是同病相怜,我们虽然差三岁却很谈得来。又过了两年,我的个子长高了,力气也大了。渐渐的受伤的变成是表哥。不过,还是没得到什么好处,每次表哥一受伤,我也免不了被舅妈毒打一顿,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轰出家门。
他们骂我是杂种,白吃白喝又白住,我恨他们,也开始自暴自弃,性情变得叛逆,开始逃学、打架、斗殴,没人喜欢我,也没有愿意接近我,只有艾芬一如既往,毫不吝啬的对我付出关爱。那时,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们的感情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宁雨静静的聆听着,彷佛看到了一个浑身是伤的倔强男孩,因得不到爱而变得喷世嫉俗。李斯所讲述的童年是她不曾接触也无法想象的。她自小衣食无忧,家人又对她宠爱有加,让她生活得像个公主。
所以此刻她只觉得心口痛,为他过往不快乐的生活。她很感激那个叫艾芬的女人,在他最需要别人关心的时候留在他身边。不自觉的,她抓紧李斯的手臂。
李斯察觉后低头看她一眼,宁雨回以微笑,他亦了然她敏感的心思,又笑着吻她一下。
“有一次,表哥被我打伤了头,舅妈-气之下再也不肯收留我了。我也不在乎,干脆就在社会上混,加上我个头大、身体强壮,又拉帮结伙的,倒也没受什么欺负。艾芬知道后,又把我拉回学校。那时,她是唯一对我好的人,也是唯一能说动我的人,我勉勉强强的读完了高中,大学没考上,学历太低找不到工作,因为脾气坏又不愿受人白眼,找到工作也做不长久。
后来,遇到了以前在一起混的哥儿们,就又回到了老路,也开始慢慢的变坏,吃喝嫖赌、吸毒、打架滋事,跟学生时期已经完全不同了。想退出,但更想扬名立万,更想变得有钱有势,当时自己什么技能也没有,而混帮派是最快的方式。”
他声音顿了一下,突然对宁雨说道:“现在你知道了我糟糕透顶的过去,有没有后悔爱上我呢?”
宁雨听到他玩世不恭的语气,以为他又不正经的开玩笑,谁知抬头映入眼帘的却足一双充满温情诚挚的眼睛--他是认真的。
于是,她也认真的回答:“我后悔没能早些遇到你,后悔我晚生了八年,后晦我们不是邻居,更后悔十年前没能及时找到你。”
“只怕那时你看到我就会逃跑。”李斯笑着说。
“我不会。”她忽然激动的说,其实她最后悔的是当年给他关爱的是艾芬而非自己。
李靳笑着轻捏她的鼻头,把她揽进怀里继续说:“正当我觉得混得不错的时候,艾芬却当上了警察,我知道若再混下去迟早会被她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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