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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铜板决定了方向,欢晨从置物箱里拿出浓缩咖啡,抖擞着喝掉之后,继续踩着油门前进。
沿途的花呀树呀草呀,和之前所见相差无几,看来,这回命运之神果然引领她走上正确的道路;她持续开进去,发现路的尽头也是一处断崖,没错没错,就是这里!
小心地将车停好,她走到崖边,四处观望,发觉一个人影也没有。
“这是当然的了,纪欢晨。”她露出自我解嘲的笑容。“他们两人共处一夜,烙威现在正累着,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定位?”今天的行程怕是要取消了。
真该在听到阮悠悠的声音时就打道回府,免得白跑一趟。她叹了口气,无法否认心头那不舒服的感觉。
等等,她怎么可以放任妒意孳长?她不要付出的感情沾上任何污点呵,再说,是她自己还爱着烙威的,他只是待她如好友;既是如此,何需为了她顾忌男欢女爱?
迎着朝阳深呼吸,她期待自己的胸襟脑祈阔些。这里群山环绕,淡淡的风气包围了山头;千山之中,唯有几许鸟啭,气氛平和得连她都沉静下来了。
她缓缓地走回车上,拿出一架单眼相机。这是她不久前买的,只有烙威不在身边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把玩。他对摄影狂衷难言,她又恋慕着他,多么渴望透过镜头,和他看到同样的世界。
以前都只是望着相机怔怔发愣,不晓得为什么,今天却突然有按快门的冲动。她打开皮套,回到断崖边,回忆烙威每次猎取美景时的灵活身段、潇洒姿势,将所见的美景捕捉入镜。
这样自得其乐了不知多久,直到一阵电子铃声破坏了自然的祥和
“欢欢,你到底在哪里?”她打开手机就听到烙威气急败坏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阮悠悠设计仙人跳,所以急呼呼地向她求救?欢晨抬起柳眉。不能怪她这么想啊,没有浪子会气急败坏的,烙威当然也不屑如此。
“欢晨?”烙威急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他拍摄到一半,决定还是先确认欢欢在哪里。没想到电话打到欢欢家,开着的答录机显示她早已出门,他这才开始担心起,她又把自己丢在哪儿了。
“我在预定拍摄的地点。”欢晨很平静,等待他说出取消工作行程的话。
这已是她预料中之事,只是他干么挑她心情转佳时跟她说?是存心要她一整天心情都起伏不定吗?
“相信我,我才在那里。”烙威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想咆哮,又像无可奈何;对待欢欢时,他永难以“潇洒浪子”自居,她真是一颗“浪子的绊脚石”啊。“欢欢,你又迷路了!”
咦?一时之间,她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
“是吗?又迷路了吗?可是,这里真的很像上次来过的地方啊”她的声音愈缩愈小,心底的欢唱却愈来愈响亮。
他已经到了吗?啦啦啦,那就是意味着,他没跟阮悠悠荒唐太久喽?
她敲了一下自己的头。纪欢晨,人家可是把烙威吃干抹净了,就算缠绵匆匆,也还是吃完全餐了呀,你有什么好高兴的可,不争气的她就是高兴啊!
一无所觉的烙威还在彼端焦头烂额。“你在第几个三岔路口往哪里转弯?”
“我”想了想,她连命运之神给的指示都忘光了。“我记不太清楚”
“算了。”他吐了口气。“照着原路,把车子连你自己一起送到主要干道来。”
人哪有完美的?烙威自嘲地撇撇唇。他都几乎是个如假包换的浪子了,却还是会为了欢欢尽弃形象,又怎么能怪罪临事沉稳的她,有这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叫阿忠过去接你。”他说着,心底掠过了如释重负的情绪。
树木奇多、草丛比人高的山区,有自然的掩蔽物,再加上陡坡不断,在此从事非法交易自然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另座山区,一处坡度较小的空地,耸立了两组人马,一方西装革履黑墨镜,以黑色benz代步,就算站在华尔街也会让人误以为是股票金童,另一方则是落魄十足的亡命之徒打扮,神色慌张不定,身后杵着的是破破烂烂的吉普车。
“老大,那边山腰有反光。”黑西装阵容中,一个男子突然回头向头子报告。
“关爷,你们通知条子?”落魄客们个个都抱着看来笨重的大皮箱,手脚却抖得几乎撑不住,歇斯底里地问着。“你们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约在这种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们兄弟栽给你,门都没有”
“闭嘴!”黑西装头子两鬓微白,体格雄健。他严厉地喝了一声,镇住这些打算拿枪狠干一场的白痴。“货你拿了,钱我收了,银货两讫,啰嗦什么?怕条子抓,不会快点滚?”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动的对方。“最好别拿我卖的货对付我!我还有更强的货,干起架来,你们会死得比我更难看。滚!”
包强的货,是什么?连发式乌兹冲锋枪还是导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吉普车,火速逃离。
“阿南,用望远镜看清楚,是谁要坏老子的好事?”头子下令。
阿南照办,从口袋中掏出轻薄短小却倍数极高的望远镜。“那是个女人,手里拿着相机,刚才造成反光的,应该是镜头。”
“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涸葡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姐!”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姐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姐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转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姐,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姐,在我成为全台湾最屌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姐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谨慎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们做不成朋友,才有机会进阶为情侣啊。
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姐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姐,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姐,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车,躲避阿忠好心的说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时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超越时代”向烙威表白过了。只是他不领情,又有什么办法?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欢欢,你可终于来了。”烙威一听到车声,马上大步走来。“要是把你弄丢了,看大姐、二哥、琤儿、荣伯怎么扁我!”
“现在护身符出现,你不必担心挨揍了。”她开自己玩笑。
“那当然。”烙威动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试探厚度。“今天寒流来袭,你怎么穿这么少?”
阮悠悠亦步亦趋,娇媚笑着。“我身上这件夹克给你穿好了。”她开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让纪欢晨知道,她正穿着烙威的衣服,他们可是很亲密的呢。
“你不怕冷?”遇到三八女人,阿忠一贯地口气欠佳。“是不是在假好心?”
阮悠悠假装没听见,赖着向烙威撒娇。“难道威会让我冷着?”
“这倒是。”烙威点点头。让女人挨饿受冻不是浪子行径嘛,他不屑为之。
欢晨冷静地看着他们打情骂俏,心痛已成习惯。“不用了,我袋子里有厚棉外套,拿出来穿就好了。”
虽然阮悠悠穿着的大夹克,是她去年送给烙威的耶诞礼物,多么不愿意它沾染上其他女人的气味;但她宁可它穿在阮悠悠的身上,也不要她直接偎着烙威取暖。
愿上帝原谅她小家子气的想法!
“小心点,别着凉了。”烙威哥儿们似的拍拍她的肩,回去工作。
欢晨穿上外套后,来到阮悠悠身边,准备接手工作。
“不用了,让我来吧,我正好可以跟他培养感情。”阮悠悠故意眨眨眼,摆了个诱人的pose。“威,你不会反对吧?”
他抬起手擦汗。平常这种时候,欢欢早就先他一步,灵巧地拭去他额上的汗珠,让拍摄工作一气呵成。但,阮悠悠唉,他只能说,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也不是随便抓来两个人便能搭档。欢欢是无可替代的!
“是呀,欢欢,你坐在一边休息就好了。”他哀怨地说着,口是心非。
反正只剩下几个镜头,忍忍就过去了;再说,今天本来就是要体贴欢欢的呀,他总得做些什么事,回去跟老姐才交代得过去吧。
欢晨只好回到车内,转过身时,还听见阿忠不以为然地对烙威嗤了一声。
她坐在驾驶座,看他们拍摄,看阮悠悠换镜头底片。她的动作常常出错,但烙威却笑得很开怀;她浑圆尖挺的胸部常有意无意地擦过烙威的健躯,中断了拍摄节奏,但他却乐在其中,笑得很邪恶。
真不晓得他是来工作,还是来玩乐的!欢晨有点气闷,却有更多落寞。
原来,在烙威的心目中,她的地位这么容易被替代,她真是悲哀啊。
拍摄工作就在阿忠愈来愈臭的脸色中结束了。因为太恶心而忍不住想快点逃走的他,收工时东西甚至都用丢的,摔进车内。
真是孩子气!欢晨摇摇头,却不晓得自己眉间的愁绪有多浓。
“怎么啦?”烙威大步走来,在车窗旁弯下腰,盯着她看。
以多年来他对欢欢的了解,知道这种神情代表她身体不适或者不太愉快。
她微笑,却不晓得自己的笑容有多不自然。“没有哇,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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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铜板决定了方向,欢晨从置物箱里拿出浓缩咖啡,抖擞着喝掉之后,继续踩着油门前进。
沿途的花呀树呀草呀,和之前所见相差无几,看来,这回命运之神果然引领她走上正确的道路;她持续开进去,发现路的尽头也是一处断崖,没错没错,就是这里!
小心地将车停好,她走到崖边,四处观望,发觉一个人影也没有。
“这是当然的了,纪欢晨。”她露出自我解嘲的笑容。“他们两人共处一夜,烙威现在正累着,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定位?”今天的行程怕是要取消了。
真该在听到阮悠悠的声音时就打道回府,免得白跑一趟。她叹了口气,无法否认心头那不舒服的感觉。
等等,她怎么可以放任妒意孳长?她不要付出的感情沾上任何污点呵,再说,是她自己还爱着烙威的,他只是待她如好友;既是如此,何需为了她顾忌男欢女爱?
迎着朝阳深呼吸,她期待自己的胸襟脑祈阔些。这里群山环绕,淡淡的风气包围了山头;千山之中,唯有几许鸟啭,气氛平和得连她都沉静下来了。
她缓缓地走回车上,拿出一架单眼相机。这是她不久前买的,只有烙威不在身边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把玩。他对摄影狂衷难言,她又恋慕着他,多么渴望透过镜头,和他看到同样的世界。
以前都只是望着相机怔怔发愣,不晓得为什么,今天却突然有按快门的冲动。她打开皮套,回到断崖边,回忆烙威每次猎取美景时的灵活身段、潇洒姿势,将所见的美景捕捉入镜。
这样自得其乐了不知多久,直到一阵电子铃声破坏了自然的祥和
“欢欢,你到底在哪里?”她打开手机就听到烙威气急败坏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阮悠悠设计仙人跳,所以急呼呼地向她求救?欢晨抬起柳眉。不能怪她这么想啊,没有浪子会气急败坏的,烙威当然也不屑如此。
“欢晨?”烙威急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他拍摄到一半,决定还是先确认欢欢在哪里。没想到电话打到欢欢家,开着的答录机显示她早已出门,他这才开始担心起,她又把自己丢在哪儿了。
“我在预定拍摄的地点。”欢晨很平静,等待他说出取消工作行程的话。
这已是她预料中之事,只是他干么挑她心情转佳时跟她说?是存心要她一整天心情都起伏不定吗?
“相信我,我才在那里。”烙威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想咆哮,又像无可奈何;对待欢欢时,他永难以“潇洒浪子”自居,她真是一颗“浪子的绊脚石”啊。“欢欢,你又迷路了!”
咦?一时之间,她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
“是吗?又迷路了吗?可是,这里真的很像上次来过的地方啊”她的声音愈缩愈小,心底的欢唱却愈来愈响亮。
他已经到了吗?啦啦啦,那就是意味着,他没跟阮悠悠荒唐太久喽?
她敲了一下自己的头。纪欢晨,人家可是把烙威吃干抹净了,就算缠绵匆匆,也还是吃完全餐了呀,你有什么好高兴的可,不争气的她就是高兴啊!
一无所觉的烙威还在彼端焦头烂额。“你在第几个三岔路口往哪里转弯?”
“我”想了想,她连命运之神给的指示都忘光了。“我记不太清楚”
“算了。”他吐了口气。“照着原路,把车子连你自己一起送到主要干道来。”
人哪有完美的?烙威自嘲地撇撇唇。他都几乎是个如假包换的浪子了,却还是会为了欢欢尽弃形象,又怎么能怪罪临事沉稳的她,有这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叫阿忠过去接你。”他说着,心底掠过了如释重负的情绪。
树木奇多、草丛比人高的山区,有自然的掩蔽物,再加上陡坡不断,在此从事非法交易自然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另座山区,一处坡度较小的空地,耸立了两组人马,一方西装革履黑墨镜,以黑色benz代步,就算站在华尔街也会让人误以为是股票金童,另一方则是落魄十足的亡命之徒打扮,神色慌张不定,身后杵着的是破破烂烂的吉普车。
“老大,那边山腰有反光。”黑西装阵容中,一个男子突然回头向头子报告。
“关爷,你们通知条子?”落魄客们个个都抱着看来笨重的大皮箱,手脚却抖得几乎撑不住,歇斯底里地问着。“你们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约在这种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们兄弟栽给你,门都没有”
“闭嘴!”黑西装头子两鬓微白,体格雄健。他严厉地喝了一声,镇住这些打算拿枪狠干一场的白痴。“货你拿了,钱我收了,银货两讫,啰嗦什么?怕条子抓,不会快点滚?”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动的对方。“最好别拿我卖的货对付我!我还有更强的货,干起架来,你们会死得比我更难看。滚!”
包强的货,是什么?连发式乌兹冲锋枪还是导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吉普车,火速逃离。
“阿南,用望远镜看清楚,是谁要坏老子的好事?”头子下令。
阿南照办,从口袋中掏出轻薄短小却倍数极高的望远镜。“那是个女人,手里拿着相机,刚才造成反光的,应该是镜头。”
“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涸葡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姐!”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姐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姐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转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姐,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姐,在我成为全台湾最屌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姐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谨慎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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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姐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姐,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姐,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车,躲避阿忠好心的说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时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超越时代”向烙威表白过了。只是他不领情,又有什么办法?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欢欢,你可终于来了。”烙威一听到车声,马上大步走来。“要是把你弄丢了,看大姐、二哥、琤儿、荣伯怎么扁我!”
“现在护身符出现,你不必担心挨揍了。”她开自己玩笑。
“那当然。”烙威动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试探厚度。“今天寒流来袭,你怎么穿这么少?”
阮悠悠亦步亦趋,娇媚笑着。“我身上这件夹克给你穿好了。”她开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让纪欢晨知道,她正穿着烙威的衣服,他们可是很亲密的呢。
“你不怕冷?”遇到三八女人,阿忠一贯地口气欠佳。“是不是在假好心?”
阮悠悠假装没听见,赖着向烙威撒娇。“难道威会让我冷着?”
“这倒是。”烙威点点头。让女人挨饿受冻不是浪子行径嘛,他不屑为之。
欢晨冷静地看着他们打情骂俏,心痛已成习惯。“不用了,我袋子里有厚棉外套,拿出来穿就好了。”
虽然阮悠悠穿着的大夹克,是她去年送给烙威的耶诞礼物,多么不愿意它沾染上其他女人的气味;但她宁可它穿在阮悠悠的身上,也不要她直接偎着烙威取暖。
愿上帝原谅她小家子气的想法!
“小心点,别着凉了。”烙威哥儿们似的拍拍她的肩,回去工作。
欢晨穿上外套后,来到阮悠悠身边,准备接手工作。
“不用了,让我来吧,我正好可以跟他培养感情。”阮悠悠故意眨眨眼,摆了个诱人的pose。“威,你不会反对吧?”
他抬起手擦汗。平常这种时候,欢欢早就先他一步,灵巧地拭去他额上的汗珠,让拍摄工作一气呵成。但,阮悠悠唉,他只能说,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也不是随便抓来两个人便能搭档。欢欢是无可替代的!
“是呀,欢欢,你坐在一边休息就好了。”他哀怨地说着,口是心非。
反正只剩下几个镜头,忍忍就过去了;再说,今天本来就是要体贴欢欢的呀,他总得做些什么事,回去跟老姐才交代得过去吧。
欢晨只好回到车内,转过身时,还听见阿忠不以为然地对烙威嗤了一声。
她坐在驾驶座,看他们拍摄,看阮悠悠换镜头底片。她的动作常常出错,但烙威却笑得很开怀;她浑圆尖挺的胸部常有意无意地擦过烙威的健躯,中断了拍摄节奏,但他却乐在其中,笑得很邪恶。
真不晓得他是来工作,还是来玩乐的!欢晨有点气闷,却有更多落寞。
原来,在烙威的心目中,她的地位这么容易被替代,她真是悲哀啊。
拍摄工作就在阿忠愈来愈臭的脸色中结束了。因为太恶心而忍不住想快点逃走的他,收工时东西甚至都用丢的,摔进车内。
真是孩子气!欢晨摇摇头,却不晓得自己眉间的愁绪有多浓。
“怎么啦?”烙威大步走来,在车窗旁弯下腰,盯着她看。
以多年来他对欢欢的了解,知道这种神情代表她身体不适或者不太愉快。
她微笑,却不晓得自己的笑容有多不自然。“没有哇,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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