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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rg 北欧神话嗅一下鼻血,貌似很酷的样子。
“真的那么神?”
“真的那么神。”
“行了,老弟,你就会拿我寻开心。赶快干活吧。”
黑人哼起了小调,挺有西部韵味:“餐厅的女郎漆黑之夜她在风沙中畅想,那一段美妙的缘分。沙洲一望无际只有鸟兽和天空,海洋在哪里它在你的心里。”
大叔看看手表:“王野,你先在这里待着,我还有点私事,回头来找你。”
“额那好吧。”
他离开了,直接骑了一辆摩托车,都不问黑人肯不肯借。
“你叫休斯?”
“嗯哼。”黑人正在补车胎,弄的满身油腻:“你可跟了一个好老师,洛可这个人脾气很怪,你永远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不过他枪法不错,而且做生意也厉害。那个你能把扳手递给我吗?在那边的桌子上。”
我递了过去,他欣然接受:“这辆车太旧了,就像一个老女人一样失去了光泽,再多个一两年,顶多也就这点时间了,它就要报废。”
“你刚刚大叔是北欧神话,能给我说说吗?”
北欧神话,一个本世纪最大的传奇人物。在三十多年前,传闻北境沙漠中来了一个年轻人,他出枪的速度让你看不清,那个时候,已经没了牛仔的存在,但杀戮和疯狂是从未禁绝的,尤其是在这种三不管的地界。那个时候,出现了大批的枪手,一部分是战争后退役下来的老兵,一部分是流民组织的黑色势力,他们这些人,不思劳作,成天干着抢和杀的勾搭。俗话说,有乱世就有英雄,大叔就是在那个时候出名的。
黑人休斯给我举了几个例子,毕竟关于大叔的传说太多,他也记不过来,很多一部分都是二人喝醉酒之后,大叔吹牛说出来了。但黑人休斯向我保证,即便洛喝醉了,他也从不吹牛。这一点,我相信。
那时候,沙漠中最厉害的几个角色中,以毒虫最为厉害,这人本是个流民,但他有胆有谋,做生意也厉害,召集了上百号小弟,在沙漠中到处肆虐,上了当时的边境报纸。可是,当时美国正忙于金融危机的事,无暇顾忌这种边境。在几年之后,毒虫的势力越来越大,加上这边开垦的肆无忌惮,越来越荒漠,根本看不见绿化了,美国也对这里置之不理,任由其发展下去。很多人会说,毒虫才是这个沙漠成型的源头,其实早在很久以前,这里已经是沙漠了,但大家口中的沙漠不是真实的沙漠,而是指风沙的咆哮,吃人的恶魔。
大叔单枪匹马到了一个叫饮歌的小镇,那个小镇据说小的可怜,只有少数人在那里卖马匹。一天黄昏,年轻的大叔坐在酒馆里消遣,他看见毒虫的人正在逼迫一个人付账,那酒馆就是毒虫开的,可是客人没有点酒喝,因为有急事,所以只是进来看一看,为了找人。哪有这样强买强卖的,大叔气不过,动了枪,打飞一个人的帽子。接着,那群混蛋一拥而上,却都不是大叔的对手。当晚,大叔准备离开小镇,他预感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可就在他找到马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马被人杀死了,子弹开了四枪。
不用说,这是毒虫的人干的。一匹上等的好马,在沙漠中跟了大叔两年,就这么死了。
黑人休斯给我模仿当时的场景对话呢。
“从北边过来了一群人,都骑着马,领头的那个喊道‘杂种!是你在我的店里撒野么’。你猜怎么着?”
“怎么?大叔说什么了?”
“他什么也没说,直接开枪干掉了毒虫,一秒钟而已。当时在场的人都傻眼了,看着毒虫从马上落下,喉咙部... -->>
首发:rg 北欧神话嗅一下鼻血,貌似很酷的样子。
“真的那么神?”
“真的那么神。”
“行了,老弟,你就会拿我寻开心。赶快干活吧。”
黑人哼起了小调,挺有西部韵味:“餐厅的女郎漆黑之夜她在风沙中畅想,那一段美妙的缘分。沙洲一望无际只有鸟兽和天空,海洋在哪里它在你的心里。”
大叔看看手表:“王野,你先在这里待着,我还有点私事,回头来找你。”
“额那好吧。”
他离开了,直接骑了一辆摩托车,都不问黑人肯不肯借。
“你叫休斯?”
“嗯哼。”黑人正在补车胎,弄的满身油腻:“你可跟了一个好老师,洛可这个人脾气很怪,你永远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不过他枪法不错,而且做生意也厉害。那个你能把扳手递给我吗?在那边的桌子上。”
我递了过去,他欣然接受:“这辆车太旧了,就像一个老女人一样失去了光泽,再多个一两年,顶多也就这点时间了,它就要报废。”
“你刚刚大叔是北欧神话,能给我说说吗?”
北欧神话,一个本世纪最大的传奇人物。在三十多年前,传闻北境沙漠中来了一个年轻人,他出枪的速度让你看不清,那个时候,已经没了牛仔的存在,但杀戮和疯狂是从未禁绝的,尤其是在这种三不管的地界。那个时候,出现了大批的枪手,一部分是战争后退役下来的老兵,一部分是流民组织的黑色势力,他们这些人,不思劳作,成天干着抢和杀的勾搭。俗话说,有乱世就有英雄,大叔就是在那个时候出名的。
黑人休斯给我举了几个例子,毕竟关于大叔的传说太多,他也记不过来,很多一部分都是二人喝醉酒之后,大叔吹牛说出来了。但黑人休斯向我保证,即便洛喝醉了,他也从不吹牛。这一点,我相信。
那时候,沙漠中最厉害的几个角色中,以毒虫最为厉害,这人本是个流民,但他有胆有谋,做生意也厉害,召集了上百号小弟,在沙漠中到处肆虐,上了当时的边境报纸。可是,当时美国正忙于金融危机的事,无暇顾忌这种边境。在几年之后,毒虫的势力越来越大,加上这边开垦的肆无忌惮,越来越荒漠,根本看不见绿化了,美国也对这里置之不理,任由其发展下去。很多人会说,毒虫才是这个沙漠成型的源头,其实早在很久以前,这里已经是沙漠了,但大家口中的沙漠不是真实的沙漠,而是指风沙的咆哮,吃人的恶魔。
大叔单枪匹马到了一个叫饮歌的小镇,那个小镇据说小的可怜,只有少数人在那里卖马匹。一天黄昏,年轻的大叔坐在酒馆里消遣,他看见毒虫的人正在逼迫一个人付账,那酒馆就是毒虫开的,可是客人没有点酒喝,因为有急事,所以只是进来看一看,为了找人。哪有这样强买强卖的,大叔气不过,动了枪,打飞一个人的帽子。接着,那群混蛋一拥而上,却都不是大叔的对手。当晚,大叔准备离开小镇,他预感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可就在他找到马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马被人杀死了,子弹开了四枪。
不用说,这是毒虫的人干的。一匹上等的好马,在沙漠中跟了大叔两年,就这么死了。
黑人休斯给我模仿当时的场景对话呢。
“从北边过来了一群人,都骑着马,领头的那个喊道‘杂种!是你在我的店里撒野么’。你猜怎么着?”
“怎么?大叔说什么了?”
“他什么也没说,直接开枪干掉了毒虫,一秒钟而已。当时在场的人都傻眼了,看着毒虫从马上落下,喉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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