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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时间,丁凯轩不再一边吃东西、一边看资料,只要专心的吃,屋外有鸟啼和风声,他的耳朵像忽然打开了,过去充耳未闻的事物,重新回到了他耳中,清晰深刻。
许书婷对自己做的早餐不甚满意,幸好丈夫和女儿都吃得挺认命,她在脑中寻思,今天除了整理家中还要做些什么?女儿还好,新环境等着她慢慢去发掘,但是丈夫呢,他除了晚上说故事,白天也得有点活动吧?就在她为主苦恼时,他交给她一张纸,虽然写得有点歪斜,但还看得出是什么字。
“你出门的时候,麻烦帮我买些东西。”那是他想了一整夜的结果,趁着妻子张罗早餐时,他在书房写下了这张单子。
“种子、竹枝、镰刀、锄头、农葯?”越念到单子后面,她越觉得头皮发麻。
他及时解除妻子的担忧。“我没打算自杀,我想种一些东西。”
“真的?”她惊喜的睁大眼,他终于想做点事,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他对生活有动力了!只是她很意外会是农业这方面的,他那双操刀的钻石之手也能拿锄头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只有决心恐怕还不够,但他必须有个起步,看到妻子的努力,他不能放弃自己。
瞧他耸耸肩,说得轻松,但她从他表情看得出,他是很当一回事的,这男人一旦决定了目标,总要做到最完美,是一种爱跟自己过不去的个性,也是一种决定命运的因素。
“好,以后我们家的蔬果,就看你的了。”她发觉适时的刺激是必要的,男人的自尊真有趣,玩弄一下就会膨胀呢。
果然,他胸膛都挺起了,不无骄傲的说:“包在我身上。”
“你种的菜,我会尽量弄得好吃点。”他这么认真,她也得加油,看看桌上的早餐都是速成品,是该买几本食谱来研究了。对了,还可以打电话请教班长赖虹桦,人家可是专职家庭主妇,十八般才艺俱全,是她的超级楷模,尽管现在住得远了些,她却不想疏远了这段友情。
吃过早餐,许书婷就开车带女儿出门,把丈夫所需要的物品买齐,丁俞涵对于从未看过的东西很有兴趣,频频问它们是做什么用的,许书婷也不甚清楚,只好说:“回家以后问你爸。”
“嗯!”丁俞涵昨晚发现父亲很不会说故事,希望他会点什么别的,否则还真是个笨蛋呢!
有了工具,丁凯轩开始整地、播种、搭棚,并收集树叶杂草,做成有机堆肥,每天一早起来就要巡田,除了中午休息两小时,几乎都在阳光下工作,也许收成的经济效益不会太高,但他从中找回了些许自信,不再是个无用的丈夫和父亲。
饼去他可以赚进大把钞票,让妻子无限额刷卡,做个让人羡慕的医生娘,而今他能献给她的,可能只是一把菜,或几颗番茄,会不会有点太愚蠢?无论如何,这是他目前所能做的,他就会全力以赴。
空气中土壤和青草混合的味道,让丁俞涵非常着迷,想到那些种子会长高长大,她更是兴奋不已。她自动成为父亲的小帮手,戴着一顶小草帽跟在他身旁,虽然做不动粗活,但可以帮忙拿些东西,更何况她还有一双锐利的眼。
“温度计上是什么数字?”
“你看到的虫是什么颜色?”
阳光下,丁凯轩必须戴着帽子和墨镜,以免过度刺激眼睛,跟周围环境难免有色差,他的视力看远比较清楚,看近反而模糊,因此需要女儿做他的放大镜,丁俞涵以最简单的语言回答父亲,虽然没有说说笑笑,这已是他们最贴近的时刻。
“爸,你流汗了。”丁俞涵拿毛巾给父亲,她记得母亲说过,不能让父亲的汗水流进眼中,那样对眼睛的恢复不好,因此她随时注意着。
“谢谢。”丁凯轩抹去额头汗水,眼底不禁热热的,怎么才没几天的工夫,女儿已经不怕他了,还会主动拿毛巾给他?以往他在医院呼风唤雨时,女儿可不曾用这种崇拜眼神看他,原来做农夫比做医生容易博取女儿的欢心。
许书婷站在家门口,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拿起相机拍照,丈夫和女儿并没发觉,她偷偷抓住了这瞬间,原来过去这段日子的辛苦奔波,就是为了这一瞬间呀。
随着日出日落,菜园里自成一种生态,从发芽到收成,每天都有不同变化,丁凯轩种了番茄、小黄瓜、甜椒、油菜、红凤菜,一一成为桌上佳肴,就算许书婷再怎么不善烹饪,仍掩不住那好滋味。丁俞涵爱极了这些美丽的菜,觉得它们像花一样,爱到几乎舍不得吃,直到母亲说要拿去丢掉才肯吃光光.
许书婷常开车带女儿出去逛逛,买些生活用品回来,但丁凯轩从来不参与这项活动,除了自家附近,他不曾到镇上或邻居家,甚至不肯走远一些,他可以面对妻子和女儿,却不想和其他人往来,怕人家问他的职业、问他的眼睛,现在的他还回答不出来。
许书婷希望丈夫不要忘了还有个世界,他们不是隐士,只是需要较缓慢的生活节奏,这天趁着女儿午睡时,她主动邀请丈夫。“我们去散散步,好吗?”
桌旁的他正在记录菜园日志,像个小孩一样,学习把字好好的写在格子里,内容是关于整枝去芽、轮流种植、保养水土,每件小事都是学问,依照他完美主义的个性,不一一规划好是不行的。
“你要当导盲犬?”他不是嘲弄她,而是嘲弄自己。
“什么导盲犬?你只是看不清楚,我算是你的导游。”她立即纠正他,口气严肃,然后又想到,以前她哪敢这样跟他说话?在发生这么多事以后,他不再威严,她不再柔弱,距离也随之拉近了。
“我不想出门。”他停下笔,视线转向妻子,她的脸似远似近,眉目之间仍是动人,在他能看清楚的时候不懂欣赏,现在只留下一份蒙眬美,有几次他想要摸摸她的脸,伸出了手却觉羞涩,那种亲匿动作似乎不太适合他。
看来不做点大动作是不行了!她鼓起勇气,走上前握起他的手。“在台语的说法里,夫妻不就是牵手吗?我们一起出门,不会有事的。”
拜托他千万别甩开她、别嘲笑她,她可是第一次这么做,尽管两人连孩子都生了,有些男女之间的情节却还不曾发生,在某方面来说,她仍是个憧憬恋爱的少女。她需要恋爱,而且她不要别的对象,他若知道了,会不会觉得她很傻?她也不知自己是怎么爱上他的,也许是他说离婚条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作恶梦醒来的时候,也许是他在菜园跟女儿相处的时候,但也许就是现在,在他那样震惊又无助的眼中。
他完全呆住了,直直望着她,脑中翻腾无法言语,很想问她一句:“我们要开始恋爱了吗”却又迟迟开不了口。她可知她的小手,紧紧掐住了他的心,因此会觉得痛,却又舍不得她放开,请一辈子都操控他吧,他不怕失去自己,只怕失去她。
终于,他反握住她的手,随着她的脚步,踏出家门。山间微风徐徐,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不赶着去哪里,不急着去见谁,只是慢慢的走。
经过几户邻居家时,许书婷向他们打了招呼,丁凯轩只是点头致意,她感觉得出他的僵硬,也不勉强在一时,转个方向,走向大榕树下的土地公庙,以往他们牵手是为了旁人眼光,一对夫妻总该表现出恩爱模样,现在路上看不到一个人,他们反而不想松开手。
走累了,就坐在大榕树下,享受大自然的凉荫,她带了一瓶水,两人一起喝,似乎特别甜。
“你流汗了。”她还准备了手帕,随时替他擦汗。
“谢谢。”
“不客气。”夫妻俩说话这么客气做什么?旁边又没别人,但谁知道呢,习惯难改吧。
这是一个很适合睡午觉的秋日,除了风声之外就是鸟啼叶摇,无声胜有声之间,他却忽然想说话。“其实小时候我很讨厌医生,也不想成为医生,原本我的志愿是做农夫。”
“啊?”他光是说讨厌医生就够惊人了,居然还想做农夫,他确定是在说自己的事吗?
“我和你的家庭背景很像,我爸妈都是医生,我哥哥姐姐也都是医生,从小他们就希望我当医生,我却对这一切觉得厌烦,搞叛逆搞了一段日子,但是当我选填大学科系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医学系,可能是想让家人刮目相看,证明我也办得到,没什么了不起。”
她可以想象,他要闹的话绝对可以闹得天翻地覆,这男人就是一副硬脾气,但绕了一大圈还是选择做医生,当初他的家人应该都跌破了眼镜。其实她也这么想过,但没本事达成,光看到血她就腿软,只能佩服的说:“你真有毅力。”
“当然,医学也有它迷人之处,我很快就一头栽入,不过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我想让别人羡慕我、佩服我,这是一种幼稚的心态,渐渐的我对此不满足,还想看到更高处的风景,我以为那就是人生的目标,在最年轻的时候得到最大的荣耀。”他不认为往上爬有什么错,只怪他自己太极端,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才会跌得那么惨重。
“在那么高的地方,不会觉得寂寞吗?”
“你说得对,是很寂寞。”除了风声,什么也没有,其实那风景并非绝美,只是一再抛弃的过程和结果,抛弃健康、抛弃家人、抛弃自己,到最后,真的什么也没有。
“可是你做每件事都好认真,不像我,没半点专长。”无论是中文系、摄影课、家庭主妇,她都做不到一百分,唉,半调子的人生。
看她叹息,他微笑起来。“你可能不知道,你的专长就在于温柔,但是又很刚强。”
“我哪有刚强啊?”她抗议道,噘嘴又瞪眼。
他甚少看到她这表情,更是笑得忍俊不禁。“你强悍得让我无能为力,只好什么都听你的。”
原以为自己娶了一位有气质、有涵养的名门淑女,在两人大吵特吵那一天,他的幻想就幻灭了,但他很高兴发现这事实,她并非木头美人,而是个有感情、有脾气的人。她的坚持让他感动,若非她一手安排这一切,此刻他只能在黑暗中自怜,哪有今日的阳光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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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时间,丁凯轩不再一边吃东西、一边看资料,只要专心的吃,屋外有鸟啼和风声,他的耳朵像忽然打开了,过去充耳未闻的事物,重新回到了他耳中,清晰深刻。
许书婷对自己做的早餐不甚满意,幸好丈夫和女儿都吃得挺认命,她在脑中寻思,今天除了整理家中还要做些什么?女儿还好,新环境等着她慢慢去发掘,但是丈夫呢,他除了晚上说故事,白天也得有点活动吧?就在她为主苦恼时,他交给她一张纸,虽然写得有点歪斜,但还看得出是什么字。
“你出门的时候,麻烦帮我买些东西。”那是他想了一整夜的结果,趁着妻子张罗早餐时,他在书房写下了这张单子。
“种子、竹枝、镰刀、锄头、农葯?”越念到单子后面,她越觉得头皮发麻。
他及时解除妻子的担忧。“我没打算自杀,我想种一些东西。”
“真的?”她惊喜的睁大眼,他终于想做点事,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他对生活有动力了!只是她很意外会是农业这方面的,他那双操刀的钻石之手也能拿锄头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只有决心恐怕还不够,但他必须有个起步,看到妻子的努力,他不能放弃自己。
瞧他耸耸肩,说得轻松,但她从他表情看得出,他是很当一回事的,这男人一旦决定了目标,总要做到最完美,是一种爱跟自己过不去的个性,也是一种决定命运的因素。
“好,以后我们家的蔬果,就看你的了。”她发觉适时的刺激是必要的,男人的自尊真有趣,玩弄一下就会膨胀呢。
果然,他胸膛都挺起了,不无骄傲的说:“包在我身上。”
“你种的菜,我会尽量弄得好吃点。”他这么认真,她也得加油,看看桌上的早餐都是速成品,是该买几本食谱来研究了。对了,还可以打电话请教班长赖虹桦,人家可是专职家庭主妇,十八般才艺俱全,是她的超级楷模,尽管现在住得远了些,她却不想疏远了这段友情。
吃过早餐,许书婷就开车带女儿出门,把丈夫所需要的物品买齐,丁俞涵对于从未看过的东西很有兴趣,频频问它们是做什么用的,许书婷也不甚清楚,只好说:“回家以后问你爸。”
“嗯!”丁俞涵昨晚发现父亲很不会说故事,希望他会点什么别的,否则还真是个笨蛋呢!
有了工具,丁凯轩开始整地、播种、搭棚,并收集树叶杂草,做成有机堆肥,每天一早起来就要巡田,除了中午休息两小时,几乎都在阳光下工作,也许收成的经济效益不会太高,但他从中找回了些许自信,不再是个无用的丈夫和父亲。
饼去他可以赚进大把钞票,让妻子无限额刷卡,做个让人羡慕的医生娘,而今他能献给她的,可能只是一把菜,或几颗番茄,会不会有点太愚蠢?无论如何,这是他目前所能做的,他就会全力以赴。
空气中土壤和青草混合的味道,让丁俞涵非常着迷,想到那些种子会长高长大,她更是兴奋不已。她自动成为父亲的小帮手,戴着一顶小草帽跟在他身旁,虽然做不动粗活,但可以帮忙拿些东西,更何况她还有一双锐利的眼。
“温度计上是什么数字?”
“你看到的虫是什么颜色?”
阳光下,丁凯轩必须戴着帽子和墨镜,以免过度刺激眼睛,跟周围环境难免有色差,他的视力看远比较清楚,看近反而模糊,因此需要女儿做他的放大镜,丁俞涵以最简单的语言回答父亲,虽然没有说说笑笑,这已是他们最贴近的时刻。
“爸,你流汗了。”丁俞涵拿毛巾给父亲,她记得母亲说过,不能让父亲的汗水流进眼中,那样对眼睛的恢复不好,因此她随时注意着。
“谢谢。”丁凯轩抹去额头汗水,眼底不禁热热的,怎么才没几天的工夫,女儿已经不怕他了,还会主动拿毛巾给他?以往他在医院呼风唤雨时,女儿可不曾用这种崇拜眼神看他,原来做农夫比做医生容易博取女儿的欢心。
许书婷站在家门口,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拿起相机拍照,丈夫和女儿并没发觉,她偷偷抓住了这瞬间,原来过去这段日子的辛苦奔波,就是为了这一瞬间呀。
随着日出日落,菜园里自成一种生态,从发芽到收成,每天都有不同变化,丁凯轩种了番茄、小黄瓜、甜椒、油菜、红凤菜,一一成为桌上佳肴,就算许书婷再怎么不善烹饪,仍掩不住那好滋味。丁俞涵爱极了这些美丽的菜,觉得它们像花一样,爱到几乎舍不得吃,直到母亲说要拿去丢掉才肯吃光光.
许书婷常开车带女儿出去逛逛,买些生活用品回来,但丁凯轩从来不参与这项活动,除了自家附近,他不曾到镇上或邻居家,甚至不肯走远一些,他可以面对妻子和女儿,却不想和其他人往来,怕人家问他的职业、问他的眼睛,现在的他还回答不出来。
许书婷希望丈夫不要忘了还有个世界,他们不是隐士,只是需要较缓慢的生活节奏,这天趁着女儿午睡时,她主动邀请丈夫。“我们去散散步,好吗?”
桌旁的他正在记录菜园日志,像个小孩一样,学习把字好好的写在格子里,内容是关于整枝去芽、轮流种植、保养水土,每件小事都是学问,依照他完美主义的个性,不一一规划好是不行的。
“你要当导盲犬?”他不是嘲弄她,而是嘲弄自己。
“什么导盲犬?你只是看不清楚,我算是你的导游。”她立即纠正他,口气严肃,然后又想到,以前她哪敢这样跟他说话?在发生这么多事以后,他不再威严,她不再柔弱,距离也随之拉近了。
“我不想出门。”他停下笔,视线转向妻子,她的脸似远似近,眉目之间仍是动人,在他能看清楚的时候不懂欣赏,现在只留下一份蒙眬美,有几次他想要摸摸她的脸,伸出了手却觉羞涩,那种亲匿动作似乎不太适合他。
看来不做点大动作是不行了!她鼓起勇气,走上前握起他的手。“在台语的说法里,夫妻不就是牵手吗?我们一起出门,不会有事的。”
拜托他千万别甩开她、别嘲笑她,她可是第一次这么做,尽管两人连孩子都生了,有些男女之间的情节却还不曾发生,在某方面来说,她仍是个憧憬恋爱的少女。她需要恋爱,而且她不要别的对象,他若知道了,会不会觉得她很傻?她也不知自己是怎么爱上他的,也许是他说离婚条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作恶梦醒来的时候,也许是他在菜园跟女儿相处的时候,但也许就是现在,在他那样震惊又无助的眼中。
他完全呆住了,直直望着她,脑中翻腾无法言语,很想问她一句:“我们要开始恋爱了吗”却又迟迟开不了口。她可知她的小手,紧紧掐住了他的心,因此会觉得痛,却又舍不得她放开,请一辈子都操控他吧,他不怕失去自己,只怕失去她。
终于,他反握住她的手,随着她的脚步,踏出家门。山间微风徐徐,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不赶着去哪里,不急着去见谁,只是慢慢的走。
经过几户邻居家时,许书婷向他们打了招呼,丁凯轩只是点头致意,她感觉得出他的僵硬,也不勉强在一时,转个方向,走向大榕树下的土地公庙,以往他们牵手是为了旁人眼光,一对夫妻总该表现出恩爱模样,现在路上看不到一个人,他们反而不想松开手。
走累了,就坐在大榕树下,享受大自然的凉荫,她带了一瓶水,两人一起喝,似乎特别甜。
“你流汗了。”她还准备了手帕,随时替他擦汗。
“谢谢。”
“不客气。”夫妻俩说话这么客气做什么?旁边又没别人,但谁知道呢,习惯难改吧。
这是一个很适合睡午觉的秋日,除了风声之外就是鸟啼叶摇,无声胜有声之间,他却忽然想说话。“其实小时候我很讨厌医生,也不想成为医生,原本我的志愿是做农夫。”
“啊?”他光是说讨厌医生就够惊人了,居然还想做农夫,他确定是在说自己的事吗?
“我和你的家庭背景很像,我爸妈都是医生,我哥哥姐姐也都是医生,从小他们就希望我当医生,我却对这一切觉得厌烦,搞叛逆搞了一段日子,但是当我选填大学科系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医学系,可能是想让家人刮目相看,证明我也办得到,没什么了不起。”
她可以想象,他要闹的话绝对可以闹得天翻地覆,这男人就是一副硬脾气,但绕了一大圈还是选择做医生,当初他的家人应该都跌破了眼镜。其实她也这么想过,但没本事达成,光看到血她就腿软,只能佩服的说:“你真有毅力。”
“当然,医学也有它迷人之处,我很快就一头栽入,不过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我想让别人羡慕我、佩服我,这是一种幼稚的心态,渐渐的我对此不满足,还想看到更高处的风景,我以为那就是人生的目标,在最年轻的时候得到最大的荣耀。”他不认为往上爬有什么错,只怪他自己太极端,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才会跌得那么惨重。
“在那么高的地方,不会觉得寂寞吗?”
“你说得对,是很寂寞。”除了风声,什么也没有,其实那风景并非绝美,只是一再抛弃的过程和结果,抛弃健康、抛弃家人、抛弃自己,到最后,真的什么也没有。
“可是你做每件事都好认真,不像我,没半点专长。”无论是中文系、摄影课、家庭主妇,她都做不到一百分,唉,半调子的人生。
看她叹息,他微笑起来。“你可能不知道,你的专长就在于温柔,但是又很刚强。”
“我哪有刚强啊?”她抗议道,噘嘴又瞪眼。
他甚少看到她这表情,更是笑得忍俊不禁。“你强悍得让我无能为力,只好什么都听你的。”
原以为自己娶了一位有气质、有涵养的名门淑女,在两人大吵特吵那一天,他的幻想就幻灭了,但他很高兴发现这事实,她并非木头美人,而是个有感情、有脾气的人。她的坚持让他感动,若非她一手安排这一切,此刻他只能在黑暗中自怜,哪有今日的阳光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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