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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好听的女孩子?”拿著八卦衷漂,小必很不满地斜睨楚思凡“老兄,我跟你相识这么多年,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一条择偶标准?”
坐在吧台前,楚思凡笑而不答。
“你到底跟这个女人什么关系?”小必满脸气愤。
“哪个女人?”悠悠反问。
“就是这个叫叶蓝的女人!”
“她是记者,我是歌手,仅此而已。”他淡淡地答。
“为什么你对别的记者爱理不理,一遇到她,就什么都招了?”小必忍不住提高音量。
他依然沉默地莞尔。
“你知道今天报纸上最红的人物是谁吗?”
“希望不是我。”
“哼,你这个乐坛天王倒成了陪衬,大家都在讨论她。”
“议论叶蓝?”他一怔。
“对呀,都在猜测她到底哪里吸引你,这么轻松就撬开了你的嘴。还说你大概是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是吗?”楚思凡忍不住哈哈大笑。
“不要怪我没有警告你,她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必郑重地说。
“怎么?你认识她?”他挑挑眉。
“她是这间酒吧的常客,我对她的为人,还是知道一点的。”小必满腹自信,身为酒保,会知道顾客的秘密。
“那就说来听听。”难得一个休闲惬意的夜晚,他不介意听听八卦。
“她以前平均一个月要来这里一次。你知道她每次为什么来吗?”
“来酒吧当然是喝酒喽。”
“不,她只有失恋的时候才来!你算算,一个月来一次,也就意味著她每个月都换男朋友!”小必瞪大眼睛,仿佛在描述鬼魅般。
“或许是那些男人不好吧。”他自认看问题向来客观。
“不,肯定是她不好!她是一个坏女人!”
“老兄,你太武断了吧?”
“她那一身打扮,比酒店小姐还具风尘味!”小必仍不断叙述自己所观察到的。
“天气热,穿得清凉一点没什么。”
“她抽烟!”
楚思凡觉得好友似乎有些大惊小敝“抽几根烟不算什么吧?又不是吸毒。”
“她还喝酒!”
“老兄,我也喝酒呀!如果这个世界上没人喝酒,你也会失业吧?”
“你没看到吗?她脸颊边有一颗蓝色的痣,那就是坏女人的标志!电视上很多坏女人都有一颗痣。”小必神秘地比划。
“这”楚思凡哭笑不得,只觉得有理辩不清,干脆不答了。
“你该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橘心,喜欢上这个坏女人吧?”小必严肃地审问。
他的笑容一凝。
橘心已经好久没人提起这个名字了,朋友们怕他伤心,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算起来,跟橘心分手,已经一年多了。
那时候,他还没没无闻,只是一个背著吉他四处流浪的歌手。
橘心正如他在择偶条件里所说的,有著很好听的声音。第一次听她说话,就仿佛听到了甘泉在山涧里流淌的嘤吟声,清甜、新鲜、阳光、娇媚那声音里,汇集了世上所有美好的词汇。
那一年他十九岁,打算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友人自组一支band。他是吉他手,而主唱,则要另寻他人。
经过朋友们的仲介、物色,终于,橘心来到了他的面前。
橘心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但一开口唱歌,便顿时变为绝代佳人。
当时她就站在他面前,拿著歌谱,随意低吟浅唱了两句,马上震慑住他。
记得当时自己僵立了足足三分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随后,是一种巨大得足以把他淹没的兴奋感。
自那时起,他带著橘心和那支band,在各个酒吧、餐厅演唱,过著一种朝不保夕、但非常快乐的日子。很自然地,橘心成了他的女朋友。
可惜,流浪的生活毕竟不是大多数人愿意过的,成员渐渐离去,先是贝斯手,然后是鼓手再然后,是橘心。
她没有当面跟他分手,只是在她生日那天,让他在餐厅里等她。他等了好久,直到餐厅关仍不见她的踪影。一回到家,却看到空空的屋子橘心就那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很久以后,他才从朋友那里辗转听说,橘心跟一个男人去了美国。
她现在应该很幸福吧?当别人的太太,总比跟著他四处流浪的好。
“思凡,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从回忆中震醒。
定睛一看,原来是酒吧经理。
不过比起一年前,此经理的面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冷冰冰的刻薄嘴脸,变成了笑嘻嘻的讨好与巴结。
“思凡,来来来,尝尝我们最新进的啤酒,免费哦!要喝多少都随你。”经理殷勤至极。
“我要保护嗓子,不能喝太多酒。”他婉言谢拒。
“呵呵,当然,当然,保护嗓子最重要。”经理马上附和“思凡呀,你要常回来我们这儿坐坐。虽然现在我们请不起你唱歌了,不过自从媒体报导你曾经在这当过歌手,我们酒吧可是人气直升呀!”
“我有空一定会常回来的。”并非对这位经理有什么感恩之心,只因小必还在这里当酒保,他得常常回来看望一下兄弟。
砰
经理还想再说些什么,一阵酒瓶破碎的巨响把他吓得跳起来。
循声望去,只见两个女子正剑拔弩张地站在不远处,敌视的目光炯炯对峙,似有一场恶斗即将开演,那破碎的酒瓶,便是前奏。
“叶蓝,你把我老公藏到哪去了?”其中一名女子厉声喝道。
叶蓝?素来不爱管闲事的楚思凡不禁稍稍抬眸。
没错,是她,刚才还跟小必在议论的“坏女人”
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今夜她的打扮看上去还颇像个良家妇女,跟采访他时差不多,不似一年前在酒吧时那般冶艳。
不知此刻她惹上什么麻烦了?他饶有兴味地等待著。
“你的老公,自己没本事看住吗?怎么跑来问我这个外人?”叶蓝淡淡的回应。
“要不是你这个狐狸精勾引他,他会无故失踪吗?”人妻大哭大闹。
“拜托,我如果有本事,他早跟你离婚了,还等著你来叫我狐狸精?”
“你还敢嘴硬!”人妻怒不可遏,扬起手就往叶蓝脸上打去。
围观者发出一声惊呼,不忍看惨剧发生。谁知,捂住眼睛久久,却未闻巴掌落下的声响。
众人瞪大双眸,看见一只强而有力的手,阻止了人妻的巴掌,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叶蓝面前。
诧异地目睹眼前的一切,叶蓝抬头凝视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英雄。
酒吧里迷离的光线与黑暗不断交错,她的视线在酒意的微醺下,有些蒙眬。
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她便觉得有股力道将她整个人一拖,拖出了这是非之地。
***
她冲到巷口,扶住墙壁不断呕吐。
胃不好,本不应该喝这么多酒。话说她也有一年多没来这个酒吧了,今天因为受了点刺激才旧地重游。
一包纸巾递到她面前,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一个女孩子学什么不好,居然学人家喝这么多酒,也难怪有人会怀疑你的为人。”
她抹净嘴角,回头一看,看到了楚思凡的脸。
罢才出手相救的,就是他吗?
他的帮助让她很感激,可是此刻奚落的话语,却让她怒从中来。
凝神定气,她冷笑着回应“我本来就一个行为不正的人,怎么?后悔帮了我?谁叫你多管闲事!”
她踉跄著往前走,双脚却不听使唤,不得不再次扶住墙壁,以防摔倒。
“你说错了,”楚思凡在她身后道:“我不是想帮你,而是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一个地方?她不解地回头。
他再次攥住她,将她往前拖。
去哪里?这是要带她去哪里?
她想挣扎,却虚弱得没有半点力气,只能任他摆布。
上了他的车,一阵风驰电掣之后,她看到一幢宅子。
她认得这宅子,不久前,曾在报纸上看过。
这好像是他家!
他带她回家做什么?对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小记者,她应该没有暴露过多的身份吧?那他有什么理由把她带回家?
但其实,她的确很想看看他的新家。
这幢宅子,是他成名后购买的,据说书房里收藏了大量绝版的唱片,他还特意打造了一间私人录音室,里头有最好的音响、录音设备以及电子合成器,供他闲暇时唱歌、作曲。
她很欣慰看到这一切。
曾经怜惜他的四处飘泊,为他的未来担心不已,可现在,她已经不用再过多地焦虑了。
他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唱歌的地方,一批忠实的听众,而现在,这些都有了。
坐在宽大舒适的沙发上,看着他自厨房取出一杯颜色美丽的饮料,放到她的面前。
“这个可以帮你解酒。”他说。
“这是什么?醒酒液吗?”他家里还有这个?做为一个歌手,不是应该多加保护嗓子,不能时常喝酒吗?
“这是我平时润喉用的酸梅茶,不过也可以用来解酒。”他笑着回答。
“你带我到你家来,就是为了请我喝一杯酸梅茶?”拿超杯子,她仍是不解。
他默默拿出一个小盒子,放到她的面前。
叶蓝好奇地开启,骇然发现,丝绒的匣中栖息著一只钻石手镯。
她不由得吓了一大跳他认出她了?!
“你知道是我?怎么发现的?”不可能!她不相信他的记忆力真有这么好。
保持优雅的浅笑,他靠在沙发边“很简单,那只手镯上刻著你的名字,而我那天又看过你的记者证。”
他曾捧著那记者证仔细端详。
“可是这个世界上叫叶蓝的人应该有很多。”她摇头。
“我认得你的声音。”他说出关键。
呵,对呀,一个歌者,对声音应该是很敏感的。
“这只镯子可曾帮你渡过难关?”
“我把它卖了。”他很坦白。
“你不必再赎回来,”叶蓝涩笑“睹物思人,其实我不想再看到它。”
“我没有赎呀!”他的回答出人意料。
“那这个”低头盯著盒中之物,她猛然发现,眼前的东西跟一年前的,似乎有细微的区别。
“原来你连自己的东西都不记得了,”楚思凡莞尔“这是一只全新的,我另外买来还给你的。”
她的嘴角释然地扬起。
这小子,原来还有这一招!看他那副冷酷不近人情的模样,原来,竟如此心细如发,体贴入微。
知道她不想睹物伤情,所以换了新的。同样的价值,亦不会对她有所亏欠。
镯子的艳光迷离了她的双眼,她第一次发现,... -->>
“声音好听的女孩子?”拿著八卦衷漂,小必很不满地斜睨楚思凡“老兄,我跟你相识这么多年,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一条择偶标准?”
坐在吧台前,楚思凡笑而不答。
“你到底跟这个女人什么关系?”小必满脸气愤。
“哪个女人?”悠悠反问。
“就是这个叫叶蓝的女人!”
“她是记者,我是歌手,仅此而已。”他淡淡地答。
“为什么你对别的记者爱理不理,一遇到她,就什么都招了?”小必忍不住提高音量。
他依然沉默地莞尔。
“你知道今天报纸上最红的人物是谁吗?”
“希望不是我。”
“哼,你这个乐坛天王倒成了陪衬,大家都在讨论她。”
“议论叶蓝?”他一怔。
“对呀,都在猜测她到底哪里吸引你,这么轻松就撬开了你的嘴。还说你大概是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是吗?”楚思凡忍不住哈哈大笑。
“不要怪我没有警告你,她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必郑重地说。
“怎么?你认识她?”他挑挑眉。
“她是这间酒吧的常客,我对她的为人,还是知道一点的。”小必满腹自信,身为酒保,会知道顾客的秘密。
“那就说来听听。”难得一个休闲惬意的夜晚,他不介意听听八卦。
“她以前平均一个月要来这里一次。你知道她每次为什么来吗?”
“来酒吧当然是喝酒喽。”
“不,她只有失恋的时候才来!你算算,一个月来一次,也就意味著她每个月都换男朋友!”小必瞪大眼睛,仿佛在描述鬼魅般。
“或许是那些男人不好吧。”他自认看问题向来客观。
“不,肯定是她不好!她是一个坏女人!”
“老兄,你太武断了吧?”
“她那一身打扮,比酒店小姐还具风尘味!”小必仍不断叙述自己所观察到的。
“天气热,穿得清凉一点没什么。”
“她抽烟!”
楚思凡觉得好友似乎有些大惊小敝“抽几根烟不算什么吧?又不是吸毒。”
“她还喝酒!”
“老兄,我也喝酒呀!如果这个世界上没人喝酒,你也会失业吧?”
“你没看到吗?她脸颊边有一颗蓝色的痣,那就是坏女人的标志!电视上很多坏女人都有一颗痣。”小必神秘地比划。
“这”楚思凡哭笑不得,只觉得有理辩不清,干脆不答了。
“你该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橘心,喜欢上这个坏女人吧?”小必严肃地审问。
他的笑容一凝。
橘心已经好久没人提起这个名字了,朋友们怕他伤心,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算起来,跟橘心分手,已经一年多了。
那时候,他还没没无闻,只是一个背著吉他四处流浪的歌手。
橘心正如他在择偶条件里所说的,有著很好听的声音。第一次听她说话,就仿佛听到了甘泉在山涧里流淌的嘤吟声,清甜、新鲜、阳光、娇媚那声音里,汇集了世上所有美好的词汇。
那一年他十九岁,打算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友人自组一支band。他是吉他手,而主唱,则要另寻他人。
经过朋友们的仲介、物色,终于,橘心来到了他的面前。
橘心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但一开口唱歌,便顿时变为绝代佳人。
当时她就站在他面前,拿著歌谱,随意低吟浅唱了两句,马上震慑住他。
记得当时自己僵立了足足三分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随后,是一种巨大得足以把他淹没的兴奋感。
自那时起,他带著橘心和那支band,在各个酒吧、餐厅演唱,过著一种朝不保夕、但非常快乐的日子。很自然地,橘心成了他的女朋友。
可惜,流浪的生活毕竟不是大多数人愿意过的,成员渐渐离去,先是贝斯手,然后是鼓手再然后,是橘心。
她没有当面跟他分手,只是在她生日那天,让他在餐厅里等她。他等了好久,直到餐厅关仍不见她的踪影。一回到家,却看到空空的屋子橘心就那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很久以后,他才从朋友那里辗转听说,橘心跟一个男人去了美国。
她现在应该很幸福吧?当别人的太太,总比跟著他四处流浪的好。
“思凡,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从回忆中震醒。
定睛一看,原来是酒吧经理。
不过比起一年前,此经理的面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冷冰冰的刻薄嘴脸,变成了笑嘻嘻的讨好与巴结。
“思凡,来来来,尝尝我们最新进的啤酒,免费哦!要喝多少都随你。”经理殷勤至极。
“我要保护嗓子,不能喝太多酒。”他婉言谢拒。
“呵呵,当然,当然,保护嗓子最重要。”经理马上附和“思凡呀,你要常回来我们这儿坐坐。虽然现在我们请不起你唱歌了,不过自从媒体报导你曾经在这当过歌手,我们酒吧可是人气直升呀!”
“我有空一定会常回来的。”并非对这位经理有什么感恩之心,只因小必还在这里当酒保,他得常常回来看望一下兄弟。
砰
经理还想再说些什么,一阵酒瓶破碎的巨响把他吓得跳起来。
循声望去,只见两个女子正剑拔弩张地站在不远处,敌视的目光炯炯对峙,似有一场恶斗即将开演,那破碎的酒瓶,便是前奏。
“叶蓝,你把我老公藏到哪去了?”其中一名女子厉声喝道。
叶蓝?素来不爱管闲事的楚思凡不禁稍稍抬眸。
没错,是她,刚才还跟小必在议论的“坏女人”
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今夜她的打扮看上去还颇像个良家妇女,跟采访他时差不多,不似一年前在酒吧时那般冶艳。
不知此刻她惹上什么麻烦了?他饶有兴味地等待著。
“你的老公,自己没本事看住吗?怎么跑来问我这个外人?”叶蓝淡淡的回应。
“要不是你这个狐狸精勾引他,他会无故失踪吗?”人妻大哭大闹。
“拜托,我如果有本事,他早跟你离婚了,还等著你来叫我狐狸精?”
“你还敢嘴硬!”人妻怒不可遏,扬起手就往叶蓝脸上打去。
围观者发出一声惊呼,不忍看惨剧发生。谁知,捂住眼睛久久,却未闻巴掌落下的声响。
众人瞪大双眸,看见一只强而有力的手,阻止了人妻的巴掌,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叶蓝面前。
诧异地目睹眼前的一切,叶蓝抬头凝视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英雄。
酒吧里迷离的光线与黑暗不断交错,她的视线在酒意的微醺下,有些蒙眬。
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她便觉得有股力道将她整个人一拖,拖出了这是非之地。
***
她冲到巷口,扶住墙壁不断呕吐。
胃不好,本不应该喝这么多酒。话说她也有一年多没来这个酒吧了,今天因为受了点刺激才旧地重游。
一包纸巾递到她面前,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一个女孩子学什么不好,居然学人家喝这么多酒,也难怪有人会怀疑你的为人。”
她抹净嘴角,回头一看,看到了楚思凡的脸。
罢才出手相救的,就是他吗?
他的帮助让她很感激,可是此刻奚落的话语,却让她怒从中来。
凝神定气,她冷笑着回应“我本来就一个行为不正的人,怎么?后悔帮了我?谁叫你多管闲事!”
她踉跄著往前走,双脚却不听使唤,不得不再次扶住墙壁,以防摔倒。
“你说错了,”楚思凡在她身后道:“我不是想帮你,而是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一个地方?她不解地回头。
他再次攥住她,将她往前拖。
去哪里?这是要带她去哪里?
她想挣扎,却虚弱得没有半点力气,只能任他摆布。
上了他的车,一阵风驰电掣之后,她看到一幢宅子。
她认得这宅子,不久前,曾在报纸上看过。
这好像是他家!
他带她回家做什么?对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小记者,她应该没有暴露过多的身份吧?那他有什么理由把她带回家?
但其实,她的确很想看看他的新家。
这幢宅子,是他成名后购买的,据说书房里收藏了大量绝版的唱片,他还特意打造了一间私人录音室,里头有最好的音响、录音设备以及电子合成器,供他闲暇时唱歌、作曲。
她很欣慰看到这一切。
曾经怜惜他的四处飘泊,为他的未来担心不已,可现在,她已经不用再过多地焦虑了。
他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唱歌的地方,一批忠实的听众,而现在,这些都有了。
坐在宽大舒适的沙发上,看着他自厨房取出一杯颜色美丽的饮料,放到她的面前。
“这个可以帮你解酒。”他说。
“这是什么?醒酒液吗?”他家里还有这个?做为一个歌手,不是应该多加保护嗓子,不能时常喝酒吗?
“这是我平时润喉用的酸梅茶,不过也可以用来解酒。”他笑着回答。
“你带我到你家来,就是为了请我喝一杯酸梅茶?”拿超杯子,她仍是不解。
他默默拿出一个小盒子,放到她的面前。
叶蓝好奇地开启,骇然发现,丝绒的匣中栖息著一只钻石手镯。
她不由得吓了一大跳他认出她了?!
“你知道是我?怎么发现的?”不可能!她不相信他的记忆力真有这么好。
保持优雅的浅笑,他靠在沙发边“很简单,那只手镯上刻著你的名字,而我那天又看过你的记者证。”
他曾捧著那记者证仔细端详。
“可是这个世界上叫叶蓝的人应该有很多。”她摇头。
“我认得你的声音。”他说出关键。
呵,对呀,一个歌者,对声音应该是很敏感的。
“这只镯子可曾帮你渡过难关?”
“我把它卖了。”他很坦白。
“你不必再赎回来,”叶蓝涩笑“睹物思人,其实我不想再看到它。”
“我没有赎呀!”他的回答出人意料。
“那这个”低头盯著盒中之物,她猛然发现,眼前的东西跟一年前的,似乎有细微的区别。
“原来你连自己的东西都不记得了,”楚思凡莞尔“这是一只全新的,我另外买来还给你的。”
她的嘴角释然地扬起。
这小子,原来还有这一招!看他那副冷酷不近人情的模样,原来,竟如此心细如发,体贴入微。
知道她不想睹物伤情,所以换了新的。同样的价值,亦不会对她有所亏欠。
镯子的艳光迷离了她的双眼,她第一次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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