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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片淡淡的云彩刷过蔚蓝的天际,村庄的外围,是绵延不尽的水稻田,沉甸甸的稻穗把土地染成金黄色,细细的田埂上绽放着黄黄白白的不知名小花,远处则散布着起伏不定的青葱丘陵地,各种上帝创造的颜色交织成一片如画的静谧,整幅景象简直是
“他妈的人间地狱”
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在哪里?干洗店和spa在哪里?餐厅、咖啡店和酒吧又在何处?这里的人难道不知道有些衣服不能水洗吗?他们难道不明白只有两张椅子的家庭理发店算不上美容沙龙吗?
斑跟鞋叩叩叩地踩在村子里唯一的“商店街”上,丽莎脸色暗沈、眼角不住抽搐,然后她停在街尾处,在一家杂货店前反复考虑之后,勉为其难地走进去。
店面不大,跟这个村子一样简陋,各个架子上摆满了商品。一阵怪声传来,丽莎瞥了眼声音的来处,一个宽肩的男人正背对着她,蹲在角落像是在修理某样东西工人吧
“林小姐,穿这么漂亮,好像明星喔!”
有吗?她哪有?
丽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著,丝质背心外只有一件轻薄的香奈儿斜纹软呢短外套,底下搭配同色同材质的低腰七分裤,比较起她平时穿的套装,已经是最休闲的打扮了。
不过她揽起眉,略带防备地看向出声的人,那是坐在柜台后的一个老阿婆,她看不出她的年纪,保守估计两百岁。
“我们见过吗?”干么说得好像她们很熟稔似的?
“呵呵怎么没见过?你爸爸带你回来过,那时候你才十个月大。”阿婆笑道,露出好几颗金光闪闪的牙齿。“不过全村都知道你会回来继承你姑婆的房子,台北的那个律师是我们村里的同乡啦!”
“原来如此。”丽莎勉强扯了扯嘴角。小地方就是小地方,消息传得可真快。
“啊你是要回来定居吗?”
“不是,只待一阵子。”在这种鬼地方定居?叫她去跳海比较快。
多话的阿婆又问:“你姑婆出殡的时候你爸妈也有回来,他们现在好吗?”
“他们很好。”她耐着性子应付,跟不相干的闲杂人等寒暄可不是她来杂货店的目的。“你这里卖洗发精吗?”
阿婆似乎患有选择性的重听,只听她自顾自地接着道:“唉,你姑婆也真顽固,好好的一个侄子就这样给她赶走,讨个外国人当老婆又怎么样?外国人难道不是人?不过你也别怪你姑婆,最后她不也把房子”
“我跟她不熟。”丽莎维持着假笑,但语气冷淡。“你有卖洗发精吗?”
“当然有,我这里什么都嘛有。”阿婆还是慈眉善目,一脸笑吟吟。“就在你后面的第二个架子上。”
的确有洗发精,不过就只有一种她没见过的厂牌。丽莎撇了撇嘴,不得不接受,同时她想起另一项必需品。
“这附近有卖咖啡的吗?”
“我店里就有啊,你们年轻人就爱喝那种国外来”
“你有?”丽莎不免惊喜,咖啡因对她就跟空气一样重要。
“当然,我这里什么都嘛有。”阿婆骄傲地重复同样的话。“你右手边架子上的第二层就是了。”
丽莎一看,脸又黑了。她指的是货真价实的现煮咖啡,可不是这种成分可疑、三合一的速溶包!
“见鬼了!这种东西能喝吗?”她用英文喃喃道,反正阿婆也不可能听懂。
她走回柜台结帐,手上只有洗发精。
“你不是要喝咖啡?”
“我改变主意了。”她不怎么高兴地问:“洗发精多少钱?”
“四十五块。”丽莎从皮夹抽出一张千元大钞。
“你没有小一点的吗?我手边没那么多钱可以找你。”阿婆问。
丽莎摇头,她把小钞花在机场和路上的收费站了。
“没关系,你改天再给我好了。”
嗄?丽莎愣住,这阿婆脑子有问题吗?她就不怕她赖帐?
“呵呵,同乡嘛大家都是自己人,又不会跑掉。”阿婆笑道。
她才到这个村子不到半天时间,几时又跟阿婆成了“自己人”了?丽莎纳闷,也没留意原先蹲在角落的工人这时站了起来。
“叶婆婆,插座修好了,还有问题的话你再跟我说。”字正腔圆的语句来自那位“工人”
咦?咦?咦?这个带着磁性的低沉嗓音
丽莎转头,精神骤然大振,是那个洗车的猛男帅哥!
他还是一件t恤配牛仔裤,稍嫌落伍的过长头发也还是垂在颈项。唉,这种模特儿的体格要是换上valention的西装,头发修个造型,走在曼哈顿的街上,保证所有女人和男同志口水流满地。
当然,要是不穿衣服,效果肯定更惊人,哦呵呵呵~~
“阿擎,来来来,刚刚你在忙,我都忘了给你介绍。”阿婆笑咪咪地招手。“这位是林小姐,你还没见过吧?你们家还没搬来时,她爸爸就到纽约去了,她妈妈是美国人啦。”
“我们稍早见过了。”谭子擎手提着工具箱,对叶婆婆说道。
她一进杂货店他就发现了,这位小姐仿佛天生有种本事,走到哪里都能在无形中宣告自己的存在,教人要忽视也难。
然而他也听到了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在他看来,她防心极重、态度冷淡、待人不够真诚,还有着许多城市人都有的优越心理,似乎所有他不喜欢的特质都集中在她身上。
除此之外,他也希望她不要用那双眼睛剥光他的衣服,即使没看她,他都能感觉到那道强烈的视线。
丽莎浑然不觉自己给人的负面印象,反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巧笑嫣然。
“我们还没正式介绍过彼此,你好,我叫林丽莎,你叫我丽莎就行了。”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柔荑,神态比女王还尊贵。
谭子擎却只对叶婆婆说道:“有人来下货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然就叫送货员直接把货送到后面仓库,你不要自己动手搬重的东西。”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丽莎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僵。这男人是耳聋还是瞎子?他没看见她的“友谊之手”吗?
“知道了知道了。”叶婆婆挥挥手。“你们两个年轻人多聊聊,交个明友,我这个老太婆不用你操心。”
总算,谭子擎侧首看向丽莎。她再度撑起闪亮的笑容,把手抬高了一点,决定宽宏大量地再给他一次认识自己的机会。
哪知,俊脸上一片淡漠,黑眸中甚至闪过一丝排斥,他仅仅是微乎其微地朝她点个头,动作细微得一眨眼就会错过,完全无视于那只朝他伸出的柔荑。
他想,他们本来就是两种不同世界的人,没必要刻意制造交集。何况,他刚修理完墙角的插座,掌上都是灰尘,怕会弄脏了这位大小姐的玉手。
“叶婆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谭子擎头也不回地离去,丽莎的纤纤素手尴尬不已地悬在空中,满心不可置信。
他、他、他、他竟对她视若无睹?!
青、白两种颜色在她脸上不断交错,她又不是白痴,怎么会看不出他的态度意味着什么!
原来,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害羞、内向,而是根本就对她很反感!
“林小姐。”叶婆婆终于发现她脸色不对,连忙解释道:“你别介意,阿擎本来话就少,其实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很热心的,每次只要我店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马上就会过来”
可惜,叶婆婆的话连一个字都没被听进去,丽莎只觉得既错愕又难堪又备受侮辱,心头一把火熊熊燃起,娇躯气得直发抖。
可恶虽然她没当过什么环球小姐,可好歹也是业界赫赫有名的一枝花,要脸蛋有脸蛋,说身材是身材,哪个男人见到她不是猛流口水,垂涎不已!
这种乡下土产的山野村夫不但一脸不屑,居然居然连看她一眼都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死人样!她哪里碍到他的眼了?!
好,很好从这一秒钟起,她林丽莎完完全全回收所有对他的好感。既然这个没礼貌又没眼光的混蛋野人不喜欢她,她也要给他讨厌回去,而且要加十倍!
这种心态实在超幼稚,但她在气头上,哪理会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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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以来,丽莎头一次睡到“自然醒”她起床时已经中午了,然而,她却没有感到一丁点儿饱眠后的幸福与满足,因为她直到清晨六点才睡着。
时差向来不会困扰到她,真正令她难以入眠的是其它因素。
前一晚她早早便上床休息,但那张只铺了两张塌塌米的木板床让她翻来覆去浑身不舒服,窗外又“吱吱吱唧唧唧”地侵扰得她不得安宁。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她,不知何谓蝉鸣,只知道某种昆虫吵死人。
然后,在大约两点时,附近某只疯狗开始狂吠,接着就是一阵阵的猫狗大合唱。
再来就是凌晨四点时,某户人家的公鸡扯开该死的鸡嗓高声啼叫,又引来同类伙伴的相继呼应
“说什么乡下生活宁静宁静个鬼!”
丽莎边骂边来到好米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吃店前。今天她穿的是香奈儿的粉红薄外套和一件同色素面小洋装,搭配着ferraga摸最新款的银色凉鞋和银色手提包,身段显得玲珑曼妙,看起来高贵又昂贵。
她双手环胸,眉头打结,很不想进入看来超简陋的小吃店,但她别无选择,里头飘出的阵阵香味也引得她饥肠辘辘。昨晚她只吃了几片机场买的饼干,现在若再不进食,恐怕又要被自己的胃整惨。
她咬牙,决定委屈自己,坚强地进入小吃店。
一踏入小吃店,原有的高声谈笑嘎然而止,店内的一片吵杂登时消音,所有的顾客皆张着嘴巴,忘了语言功能,直瞪着天仙似的佳人。
丽莎只草草扫视过这群劳动阶级的顾客,矜贵地问:“我想用餐,有没有空位?”
满室岑寂又延续了一会儿,一个光头大肚子、看起来像老板的中年男人突地朗声笑道:“啊林小姐!有有有,当然有位子!”
又来了丽莎气闷,为什么这些人都认识她,还一副很熟的样子?难道这些人不知道随便攀亲带故会给人带来困扰吗?
肩头毛巾一甩,光头老板抹了抹早已看不出原色的桌子,又擦了擦一张塑胶圆凳,两个原本坐在桌边、裤管卷到膝盖的庄稼汉也很自动地让出更大的空间,像是怕亵渎了这位光鲜亮丽、美得像明星的年轻小姐。
“阿财,给我切一盘卤味!”率先回神的某客人喊道。
“马上来!”光头老板很快又回到面摊兼厨房的平台后。
丽莎端坐好半晌,只见光头阿财忙进忙出,周遭的庄稼汉又开始说起她完全听不懂的方言,她忽然想起老爸好像也会说这种方言,他说那叫客家话。
呆等两分钟后,她终于沈不住气地喊道:“老板,请给我menu。谢谢。”
美纽?众人又陷入寂静,空气中充满无数问... -->>
几片淡淡的云彩刷过蔚蓝的天际,村庄的外围,是绵延不尽的水稻田,沉甸甸的稻穗把土地染成金黄色,细细的田埂上绽放着黄黄白白的不知名小花,远处则散布着起伏不定的青葱丘陵地,各种上帝创造的颜色交织成一片如画的静谧,整幅景象简直是
“他妈的人间地狱”
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在哪里?干洗店和spa在哪里?餐厅、咖啡店和酒吧又在何处?这里的人难道不知道有些衣服不能水洗吗?他们难道不明白只有两张椅子的家庭理发店算不上美容沙龙吗?
斑跟鞋叩叩叩地踩在村子里唯一的“商店街”上,丽莎脸色暗沈、眼角不住抽搐,然后她停在街尾处,在一家杂货店前反复考虑之后,勉为其难地走进去。
店面不大,跟这个村子一样简陋,各个架子上摆满了商品。一阵怪声传来,丽莎瞥了眼声音的来处,一个宽肩的男人正背对着她,蹲在角落像是在修理某样东西工人吧
“林小姐,穿这么漂亮,好像明星喔!”
有吗?她哪有?
丽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著,丝质背心外只有一件轻薄的香奈儿斜纹软呢短外套,底下搭配同色同材质的低腰七分裤,比较起她平时穿的套装,已经是最休闲的打扮了。
不过她揽起眉,略带防备地看向出声的人,那是坐在柜台后的一个老阿婆,她看不出她的年纪,保守估计两百岁。
“我们见过吗?”干么说得好像她们很熟稔似的?
“呵呵怎么没见过?你爸爸带你回来过,那时候你才十个月大。”阿婆笑道,露出好几颗金光闪闪的牙齿。“不过全村都知道你会回来继承你姑婆的房子,台北的那个律师是我们村里的同乡啦!”
“原来如此。”丽莎勉强扯了扯嘴角。小地方就是小地方,消息传得可真快。
“啊你是要回来定居吗?”
“不是,只待一阵子。”在这种鬼地方定居?叫她去跳海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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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很好。”她耐着性子应付,跟不相干的闲杂人等寒暄可不是她来杂货店的目的。“你这里卖洗发精吗?”
阿婆似乎患有选择性的重听,只听她自顾自地接着道:“唉,你姑婆也真顽固,好好的一个侄子就这样给她赶走,讨个外国人当老婆又怎么样?外国人难道不是人?不过你也别怪你姑婆,最后她不也把房子”
“我跟她不熟。”丽莎维持着假笑,但语气冷淡。“你有卖洗发精吗?”
“当然有,我这里什么都嘛有。”阿婆还是慈眉善目,一脸笑吟吟。“就在你后面的第二个架子上。”
的确有洗发精,不过就只有一种她没见过的厂牌。丽莎撇了撇嘴,不得不接受,同时她想起另一项必需品。
“这附近有卖咖啡的吗?”
“我店里就有啊,你们年轻人就爱喝那种国外来”
“你有?”丽莎不免惊喜,咖啡因对她就跟空气一样重要。
“当然,我这里什么都嘛有。”阿婆骄傲地重复同样的话。“你右手边架子上的第二层就是了。”
丽莎一看,脸又黑了。她指的是货真价实的现煮咖啡,可不是这种成分可疑、三合一的速溶包!
“见鬼了!这种东西能喝吗?”她用英文喃喃道,反正阿婆也不可能听懂。
她走回柜台结帐,手上只有洗发精。
“你不是要喝咖啡?”
“我改变主意了。”她不怎么高兴地问:“洗发精多少钱?”
“四十五块。”丽莎从皮夹抽出一张千元大钞。
“你没有小一点的吗?我手边没那么多钱可以找你。”阿婆问。
丽莎摇头,她把小钞花在机场和路上的收费站了。
“没关系,你改天再给我好了。”
嗄?丽莎愣住,这阿婆脑子有问题吗?她就不怕她赖帐?
“呵呵,同乡嘛大家都是自己人,又不会跑掉。”阿婆笑道。
她才到这个村子不到半天时间,几时又跟阿婆成了“自己人”了?丽莎纳闷,也没留意原先蹲在角落的工人这时站了起来。
“叶婆婆,插座修好了,还有问题的话你再跟我说。”字正腔圆的语句来自那位“工人”
咦?咦?咦?这个带着磁性的低沉嗓音
丽莎转头,精神骤然大振,是那个洗车的猛男帅哥!
他还是一件t恤配牛仔裤,稍嫌落伍的过长头发也还是垂在颈项。唉,这种模特儿的体格要是换上valention的西装,头发修个造型,走在曼哈顿的街上,保证所有女人和男同志口水流满地。
当然,要是不穿衣服,效果肯定更惊人,哦呵呵呵~~
“阿擎,来来来,刚刚你在忙,我都忘了给你介绍。”阿婆笑咪咪地招手。“这位是林小姐,你还没见过吧?你们家还没搬来时,她爸爸就到纽约去了,她妈妈是美国人啦。”
“我们稍早见过了。”谭子擎手提着工具箱,对叶婆婆说道。
她一进杂货店他就发现了,这位小姐仿佛天生有种本事,走到哪里都能在无形中宣告自己的存在,教人要忽视也难。
然而他也听到了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在他看来,她防心极重、态度冷淡、待人不够真诚,还有着许多城市人都有的优越心理,似乎所有他不喜欢的特质都集中在她身上。
除此之外,他也希望她不要用那双眼睛剥光他的衣服,即使没看她,他都能感觉到那道强烈的视线。
丽莎浑然不觉自己给人的负面印象,反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巧笑嫣然。
“我们还没正式介绍过彼此,你好,我叫林丽莎,你叫我丽莎就行了。”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柔荑,神态比女王还尊贵。
谭子擎却只对叶婆婆说道:“有人来下货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然就叫送货员直接把货送到后面仓库,你不要自己动手搬重的东西。”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丽莎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僵。这男人是耳聋还是瞎子?他没看见她的“友谊之手”吗?
“知道了知道了。”叶婆婆挥挥手。“你们两个年轻人多聊聊,交个明友,我这个老太婆不用你操心。”
总算,谭子擎侧首看向丽莎。她再度撑起闪亮的笑容,把手抬高了一点,决定宽宏大量地再给他一次认识自己的机会。
哪知,俊脸上一片淡漠,黑眸中甚至闪过一丝排斥,他仅仅是微乎其微地朝她点个头,动作细微得一眨眼就会错过,完全无视于那只朝他伸出的柔荑。
他想,他们本来就是两种不同世界的人,没必要刻意制造交集。何况,他刚修理完墙角的插座,掌上都是灰尘,怕会弄脏了这位大小姐的玉手。
“叶婆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谭子擎头也不回地离去,丽莎的纤纤素手尴尬不已地悬在空中,满心不可置信。
他、他、他、他竟对她视若无睹?!
青、白两种颜色在她脸上不断交错,她又不是白痴,怎么会看不出他的态度意味着什么!
原来,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害羞、内向,而是根本就对她很反感!
“林小姐。”叶婆婆终于发现她脸色不对,连忙解释道:“你别介意,阿擎本来话就少,其实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很热心的,每次只要我店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马上就会过来”
可惜,叶婆婆的话连一个字都没被听进去,丽莎只觉得既错愕又难堪又备受侮辱,心头一把火熊熊燃起,娇躯气得直发抖。
可恶虽然她没当过什么环球小姐,可好歹也是业界赫赫有名的一枝花,要脸蛋有脸蛋,说身材是身材,哪个男人见到她不是猛流口水,垂涎不已!
这种乡下土产的山野村夫不但一脸不屑,居然居然连看她一眼都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死人样!她哪里碍到他的眼了?!
好,很好从这一秒钟起,她林丽莎完完全全回收所有对他的好感。既然这个没礼貌又没眼光的混蛋野人不喜欢她,她也要给他讨厌回去,而且要加十倍!
这种心态实在超幼稚,但她在气头上,哪理会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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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以来,丽莎头一次睡到“自然醒”她起床时已经中午了,然而,她却没有感到一丁点儿饱眠后的幸福与满足,因为她直到清晨六点才睡着。
时差向来不会困扰到她,真正令她难以入眠的是其它因素。
前一晚她早早便上床休息,但那张只铺了两张塌塌米的木板床让她翻来覆去浑身不舒服,窗外又“吱吱吱唧唧唧”地侵扰得她不得安宁。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她,不知何谓蝉鸣,只知道某种昆虫吵死人。
然后,在大约两点时,附近某只疯狗开始狂吠,接着就是一阵阵的猫狗大合唱。
再来就是凌晨四点时,某户人家的公鸡扯开该死的鸡嗓高声啼叫,又引来同类伙伴的相继呼应
“说什么乡下生活宁静宁静个鬼!”
丽莎边骂边来到好米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吃店前。今天她穿的是香奈儿的粉红薄外套和一件同色素面小洋装,搭配着ferraga摸最新款的银色凉鞋和银色手提包,身段显得玲珑曼妙,看起来高贵又昂贵。
她双手环胸,眉头打结,很不想进入看来超简陋的小吃店,但她别无选择,里头飘出的阵阵香味也引得她饥肠辘辘。昨晚她只吃了几片机场买的饼干,现在若再不进食,恐怕又要被自己的胃整惨。
她咬牙,决定委屈自己,坚强地进入小吃店。
一踏入小吃店,原有的高声谈笑嘎然而止,店内的一片吵杂登时消音,所有的顾客皆张着嘴巴,忘了语言功能,直瞪着天仙似的佳人。
丽莎只草草扫视过这群劳动阶级的顾客,矜贵地问:“我想用餐,有没有空位?”
满室岑寂又延续了一会儿,一个光头大肚子、看起来像老板的中年男人突地朗声笑道:“啊林小姐!有有有,当然有位子!”
又来了丽莎气闷,为什么这些人都认识她,还一副很熟的样子?难道这些人不知道随便攀亲带故会给人带来困扰吗?
肩头毛巾一甩,光头老板抹了抹早已看不出原色的桌子,又擦了擦一张塑胶圆凳,两个原本坐在桌边、裤管卷到膝盖的庄稼汉也很自动地让出更大的空间,像是怕亵渎了这位光鲜亮丽、美得像明星的年轻小姐。
“阿财,给我切一盘卤味!”率先回神的某客人喊道。
“马上来!”光头老板很快又回到面摊兼厨房的平台后。
丽莎端坐好半晌,只见光头阿财忙进忙出,周遭的庄稼汉又开始说起她完全听不懂的方言,她忽然想起老爸好像也会说这种方言,他说那叫客家话。
呆等两分钟后,她终于沈不住气地喊道:“老板,请给我menu。谢谢。”
美纽?众人又陷入寂静,空气中充满无数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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