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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岁以前,柯小闲一直和奶奶住在乡下。那时她是个地地道道的野丫头,成天跟一帮灰头土脸的孩子们在开满野花的山道上捉蜻蜓,在绿草茵茵的山冈上放风筝,在尘土飞扬的土路上疯跑像只快乐的小鸟,无忧无虑,与事无争。
然而,奶奶的猝然病逝一下子把她眼睛里美好的世界从天堂变成了地狱,仿佛所有的快乐从那一天起被老天全部收回了。从城里赶回来的父亲,简单地办完了丧事,将她从乡下接进了城。坐在进城的长途客车上,她一直固执地把脸扭向车窗的一边,不去看身边那个面容苍老而陌生的父亲。
那是她第一次进城,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高楼林立在四面八方,那么多大汽车在马路上呼啸而过。下车以后,汹涌的恐慌便袭卷而来,她狠狠地咬了父亲的手背,挣脱了他的手,在纷乱的人群中横冲直撞,仓皇地逃跑,不管父亲如何在身后急切的呼唤。天色渐暗,她筋疲力尽,卷缩在一个垃圾箱后面睡着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满眼忧怨的父亲,他并没有责备她,而是轻轻抚了抚她的额头:“别怕,孩子,我们到家了。”她茫然地环顾四周,狭小而阴暗的屋子,一个眼色凌厉的女人站在父亲身后斜睨着她,还有一个胖得像只小肥猪一样小男孩,手上拿着半支溶化的雪糕,嘴巴两边沾满了奶油,一顺不顺的盯着她。
从那一天起,柯小闲便生活在这栋老式的二层楼公寓里,这里有一条堆满杂物散发着腐败和潮湿味道的走廊,还有肮脏的公用厕所,每天一大早都能见到蓬头垢面的左邻右舍排起长龙上厕所的壮观场面。
父亲是个内敛寡言的男人,在一家小厂长里打工,几乎每天加班到深更半夜,对于继母的横眉竖目,张口闭口的污言秽语,他大都是报以沉默处之。继母每天的工作便是风雨不误地到邻居家打八圈,而那个胖胖的弟弟永远都是一副吃不够饱的样子,嘴里永远嚼着零食。全家四口人挤在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屋子里。为了让小闲有张单独的床,父亲特意在弟弟的单人床上焊了铁管子,为她搭了个上铺。
转到城里的学校来上学,她便更加的自惭形秽,原来城里的女孩子都有漂亮的花裙子穿,走起路来像飞舞的蝴蝶一样好看,而她的身上永远都是皱皱巴巴的旧衣服。她能真切地感受到那些女孩子对她嘲笑的目光,甚至听过她们背地里叫她小土豆,她们看到她都会躲得远远的,没有人愿意和她交朋友。
一个闷热的傍晚,淘气的弟弟用水彩笔在小闲的作业本上画了只乌龟,小闲怒了,把弟弟推倒在地上,弟弟杀猪一般的叫声引回了正在邻居家打麻将继母,她见到自己儿子吃了亏,不由分说便劈头盖脸地扇了小闲一个耳光。
小闲捂着火辣辣的脸,冲出家门,跑到一个废弃的篮球场,坐在石阶上抱着膝掉眼泪。突然一只篮球骨碌到她的脚边,一个高个子少年站在对面破旧的篮筐下冲着她喊:“小姑娘,帮我把球扔过来好吗?”小闲捡起篮球,用力地抛了过去,少年笑声爽朗,高声道谢,咚咚地拍着篮球,继续自得其乐地在对面练习投篮。
半个小时后,少年抱着篮球离开了。天际残阳渐沉,偌大的篮球场,变得一片死寂。小闲把头埋在膝间,心里有一种很空洞很空洞的感觉。
就在这时,她隐约地闻到了空气里悬浮着的淡淡的果香气息,她抬起脸,看到那个高个子少年,笑容和煦,眉目清俊,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脸镀了一层灿烂的金色,他举起手中一瓶徐徐冒着凉气的桔子汽水递到了她的面前。
2
秦乐南成了柯小闲在城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此后,她喜欢每天傍晚去篮球场看他打篮球。许多个阳光普照的周末,他会骑着单车带她去宠物市场看小猫小狗小兔子,一起去书市看漫画、一起去游乐场他像个大哥哥一样爱护她,使她原本灰白色的生活变得五颜六色。
光阴荏苒,小闲已出落得婷婷玉立,乐南也长成英俊挺拔的青年。当乐南考取到一所名牌大学,即将离开本市的时候,两人方才领悟到彼此之间的情愫早已经在心底根深蒂固。
依旧是在那个破败的篮球场上,仿若时间静止,彼此深深地对视。
“小闲,要加油哦!明年看你的了,争取考到我的学校来,到时我们就能天天见面了。”乐南目光灼亮的看着她。
小闲仰起小脸,用力的点头:“好,你等着我,我一定会考上的!”
许多年以后,当时的承诺依然像阳光下明晃晃的匕首,凛冽逼人,时时带着嘲讽刺痛在小闲的心尖儿上。后来她才明白,原来有些事是逃不过宿命的安排,天意就是这样的捉弄人。
乐南离去的短短半年间,小闲的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继母卷走了家里所有的存款,带着她的儿子跟一个男人跑了。父亲便整日郁郁寡欢,借酒消愁,在一个雨夜里倒在马路上再也没有醒来。
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昔日拥挤凌乱的四口之家突然间只剩下小闲孤身一人,当生命变得如此苍凉贫瘠,她没有倒下,反而变得强韧起来,像一株顽强的野草,或许她生来就注定要与命运抗争。
她缀了学,在一家酒吧里做啤酒促销小姐,每日的收入到也相当可观。
乐南从大学里邮给小闲的信,都如石沉大海,一点回音也没有。他放寒假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小闲。当他在那个歌舞升平,柔光媚影的酒吧里见到小闲的时候,她已经烫了弯曲的卷发,戴着卷翘的假睫毛,涂冰绿色的眼影,穿着银光闪闪的制服,超短迷你裙,长筒靴,辗转在觥筹交错之间。
乐南不确定的看着她,哽咽得几乎说不出话,好半天才颤颤地问:“小闲,是你么?”
小闲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淡然的笑:“乐南,对不起,让你空等了一场。”
乐南不喜欢酒吧里那种混杂着暧昧的气氛,守在酒吧门外等待小闲下班,直到凌晨二点,小闲才裹着厚厚的羽绒大衣从酒吧里走出来,她脸上的浓妆还没来得及卸,在路灯的映衬下,像橱窗里没有表情的塑料模特,陌生而冰冷。
高远的夜空,寒星微芒。两人默不作声地走在瑟瑟的寒风中,蓦地,他将她拥在怀里,吻住她柔润的双唇,那一刻,她湿热的泪便一并化入了他的唇齿之间,咸咸的
良久,他捧起她尖细的下巴:“小闲,等我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我来养活你,再也不要你做这样的工作了。”
小闲凄然的微笑,举起一双纤细的手抖抖地抚着乐南俊朗的脸颊,眼泪开始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3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小闲一定不会让乐南在那一晚去酒吧接她下班,便不会发生那个可怕的悲剧了。然而,悲剧是不可预见的。
那天晚上,乐南照例在酒吧门口等小闲下班。已经凌晨二点,小闲也没有出来,直到二点半,一个中年男人搀扶着脚步踉跄的小闲从酒吧里走了出来,将她拖进一辆汽车里,小闲显然是喝醉了,软弱无力的反抗着,身子却东倒西歪,不听使唤。
乐南顿时气血翻涌,火冒三丈,一个箭步窜了过去,大喝:“放开她!”
一身酒气的中年男人,愣了愣神,大骂道:“你他妈的少管闲事!”
男人的话音刚落,乐南的拳头已经照着他兜头挥了过去,男人顿时摔了个人仰马翻。乐南抓起小闲的手,想要将她从车子里拽出来,可是她的鞋跟却死死地卡在车子里,怎么也拔不出来。就在这时中年男人从地上爬了起来,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小闲恍然间看见那一抹锃亮的寒光朝乐南袭了过来,她惊恐的瞪着双眼,发出了无助的尖叫。那一刹间,乐南本能的向左一倾,匕首便擦过他的衣襟划向空中。乐南飞身将男人扑倒在地上,预夺下匕首,一时之间两人滚作一团。
突然,一声嘶声裂肺的惨叫划破夜幕,鲜红鲜红的血,汩汩的从中年男人的肚子里涌了出来。
4
日后那鲜血淋漓的画面便时常让小闲在梦中惊醒,许多个夜里,她陡然张开惶恐的双眼,汗水已经湿透了床单,她多么希望那只是一场恶梦啊,然而乐南却真真切切地被警察带走了,而且已经整整五年了。
是的,五年过去了,她的容颜更为娇俏可人,举手投足间带着妩媚和风情。每一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被她深深地迷惑住,他们心甘情愿大把大把的为她花钱,只为能博得她的欢心。光哥曾笑着说她是狐妖转世,对此小闲只是一笑置之。
光哥是个喜欢穿艳色衣服,头发永远都是有款有型,说话时有点娘娘腔的男人。小闲跟着他跑各大场子已经三年了,他手底下有几百名小姐,无论场子换到哪里,哪里的生意都会很火,所以许多家歌厅夜总会都想挖到他,这样一个灸手可热的鸡头,手下有那么多小姐巴结着,可是他却偏偏只对小闲特别好。遇见有素质的客人,他必定会让小闲出马。
小闲绝对相信光哥的眼力,因为他知道她的原则,她在夜总会里最多只陪客人喝喝酒,唱唱歌,她从来不会和客人出台。曾经有一个港商开出天价要让她出台,都被她回绝了。或许是她的与众不同吧,让光哥对她另眼相看。
她每天晚上必保会坐两台,除去交台费和打车回家的钱,每晚至少能赚600元。可是她却从不大手大脚乱花钱,依然住在自己那个不到二十平的老式公寓楼里,平日里衣着朴素。
有时光哥会不理解地问她:“这些年你也没少赚钱啊,怎么不舍得花呢?千万可别去养小白脸啊,这可是干我们这一行的大忌啊!”
小闲笑着摇头,答案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她一直在等待乐南,哪怕还要等十年,二十年,等他出狱后,他们就一起远走高飞,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开一家属于自己小店,两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她要用自己的一生来报答他,这便是她拼命赚钱的目的。
小闲虽然只有23岁,可是她觉得自己有着32岁女人的心理,她不会对哪个男人付出真情,她的心里永远只有乐南,所以现在她唯一能做的便是为他守身如玉,当妓女还要立牌坊,说出来没人会相信,可是她仍然固执地坚持,这么多年,她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学会了在男人之间游刃有余,让他们贪恋她,捕捉她,却无法驾驭她。
5
程渝却是一个例外,他似乎对小闲不屑一顾,眼神冷洌,临走的时候对她没有半点留恋。当小闲目送着他开着宝马绝尘而去的时候,她决定要钓到这条大鱼。理由是,他年轻有为,不但经营一家贸易公司,而且模样帅得和吴彦祖有一拼,其实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他很有钱!这样一条大鱼,就算自己不钓他,也同样会有别的女人想钓他,如果让别的女人钓到他,可能更是他的不幸,那么还不如把他钓到自己这个良心尚存的女人手里,或许才能将他的不幸降到最低。
小闲第一次给往程渝的公司打电话,刚甜甜地说了句:“喂!”
程渝便冷冷地说:“我开会呢,有事呆会再说。”
小闲未等开口,那端已经挂断。小闲讪讪地把手机摔到床上,忿忿地骂:“有钱人都他妈的能装,去死吧!”
半个小时后,程渝却把电话打回来:“刚才我在开会,你找我有事啊?”
小闲余怒未消,没好气地说:“本来想让你请我吃饭,不过,现在不必了,被你气也气得八分饱了。以后,我可不敢再打扰你这个大忙人了。”
程渝竟然笑了:“你在哪?我现在就开车过去接你!”
一个小时后,两人已经坐在一家高级餐厅里,小闲毫不客气地点了满桌子菜,程渝今天似乎心情还不错,出乎意料的温柔:“点这么多菜,能吃得完吗?”小闲眯着眼,禁起鼻子做鬼脸:“好不容易抓到你个土财主,不往死了吃怎么对得起你呀?”
席间,程渝的话不多,一副惜字如金的嘴脸,他的眼神总是透着目空一切的傲慢,小闲判断这个男人应该是因为生活环境极好,养成了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所以才会这样的清高。不过,他的眼神像一汪幽深的潭水,深不可测,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如果不是自己的心里只有乐南一个人的话,说不定自己也会陷进去。
酒足饭饱后,小闲兴致勃勃地嚷着要程渝陪她逛逛,来到一家商场的首饰柜台,小闲一眼便看中一款精致小巧的白金指环,她兴奋地戴到左手中指上,然后美滋滋地举起手问程渝:“好不好看?”
程渝只是漫不经心地点头,却一点买单付款的意思都没有。营业员小姐低眉浅笑,神情分明藏着嘲讽。小闲暗恼,正想摔下戒子走人,呀!不好!戒子竟然在中指上生了根,怎么拔也拔不下来。她急得呼呼喘粗气,无论怎么用力都是徒劳,一时之间难堪到了极点,最后她终于抬起头,像个闯祸的小淘气,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程渝终于开口了,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们报警吧,消防人员会用电锯帮你把戒子取下来的,不过到时你可千万别乱动哦,不然弄不好容易把手指锯掉的!”
小闲的脸儿皱成一团,带着哭腔:“不要”
程渝扑哧一声乐了,转身问营业员:“小姐,收款台在哪里?”
就这样连惊带吓的骗到一枚戒子,小闲真有点后悔,不如戴一只贵一点的钻戒了,真是失算!不过没关系,这次只是试探他一下,以后这样的机会还会有的。唉!男人呀,你再有钱再清高也逃不过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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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渝果然很特别,他不像其它男人那样花完钱就想占便宜。从骗到戒子那天以后,小闲竟然再也没有见到程渝来找过她。难道他真的对她无动于衷?
以程渝的条件,一定不乏上百个女人前赴后继的想要接近他,小闲按耐着情绪,她明白这个时候绝不能太主动,唯有以不变应万变,才会钓起他的胃口,她相信放长线总会钓到大鱼的。
终于在一个晚上等到了程渝的电话,一听就是喝多了,口齿极不清楚,用命令的口吻要小闲立刻到歌厅见面。
小闲兴奋地挂断电话,跑去找光哥请假。光哥看了看手表,刚好9点,这个时候正是夜总会生意最旺的时段,换作别的小姐来请假光哥一定不会同意。不过,他对小闲总是会网开一面,只是挥了挥手,柔声细语地说:“去吧,早点回来。”
其实小闲心里非常清楚光哥喜欢自己,不过,她还是宁愿继续装糊涂,她冲着光哥甜甜一笑,送了一个飞吻,飘然而去。
来到程渝指定的歌厅,一走进包间,酒气熏天,乌烟瘴气,竟然男男女女坐了满室。只见程渝晃晃荡荡地从沙发里站了起来,怀里还搂着一个极其娇艳的女子,他指着旁边一个戴眼镜的胖子冲着小闲高叫:“小闲来的正好,坐到这来,陪我哥们。”
小闲一下子全明白了,原来他叫她来,只不过是要她来陪他的客人,原来他只把她当作一个玩物,随便供人娱乐。那一刻,小闲突然感到深切的耻辱,但是自己的身份又是什么?自己有什么资格谈心痛?谈尊严?谈感情?
小闲举起一瓶啤酒对着全场人说:“各位老板,我祝大家今晚玩的尽兴,我先干为敬了。”说着将手中的啤酒一扬而尽,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妩媚地笑:“各位,我还有事,失陪了。”
这几天程渝打过来的电话铺天盖地,小闲就是不肯接,最后干脆关机。
程渝终于还是亲自到夜总会来了,他一见到小闲便把她逼到一个角落里,怒气冲冲地问:“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小闲心里有种报复的快意,反问道:“我为什么就必须接你的电话?”
他真的怒了,眼睛里几乎要喷火:“你知道吗?没有一个女人敢这样对我。”
小闲咯咯地笑,眼角眉梢漾着得意,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程渝的唇便已经盖住她的唇,霸道强悍的吻她,她拼命地推他,他却更加用力。
“啪”地一声脆响,一个耳光抽在程渝的脸上,他愣住了,捂着脸,两人开始长久的对峙
7
小闲拖着疲倦的双脚走上楼,木质楼梯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取出钥匙准备开门,一抬头,吓了一跳,一个男人坐在门前,小闲惊叫:“谁?”
男人缓缓地站了起来,借着楼道里微弱的月光,她看到男人眼眸里闪着微微轻颤的苍凉,幽静地凝视着她,那么像梦境,然而又那么真实,这正是那张令她魂牵梦绕的脸庞啊,她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乐南?”
男人轻轻地点头:“小闲,你还好吗?”
为了等到这一天,她仿佛等了一千年那么漫长啊,千千万万的想念,千千万万的痛苦,千千万万的委屈,千千万万的煎熬齐齐涌上心头,如万马奔腾,汹涌澎湃。
这一晚,小闲终于将自己的初夜交给了她最爱的男人,看着床单上斑驳点点的殷红,她像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一般,终于开怀地笑了。
她窝在他的怀里,幽幽地说:“乐南,我知道怎样也换不回你失去的五年,我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要把我自己完完整整的交给你,用我一辈子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乐南轻吻她光洁的额头,柔声说:“小闲,别再提过去了,我们往前看吧!”
小闲轻轻闭上眼睛,眼泪成线,她搂紧了他:“我们永远永远也不要再分开了!”
小闲向光哥辞行时,脸上闪着幸福小女人的光润,光哥眼底有一丝黯然神伤,他想,毕竟能够有一个男人可以给她带来幸福,也算是她最好的归宿。他最后留给她一句话:“要是那个臭小子敢欺负你,记得回娘家来找光哥,光哥绝不饶他。”
一个星期以后,小闲和乐南来到另一座城市安营扎寨。乐南坚持不花小闲的钱,声明要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小闲很快找到了一份在超市做理货员的工作,而乐南面试了不少公司,有回音的没几家,太好的公司看不上他,太差的公司他又看不上,不好不坏的公司不是因为工资太低就是地点太偏远,种种原因,总之整整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乐南不免沮丧,整日闷闷不乐。
一天晚上,小闲从超市下班回到他们的小屋,桌上竟然摆满了香喷喷的菜,还有啤酒。乐南笑盈盈地从厨房里走出来:“小闲,回来了!”
小闲难以置信的问:“这么多好吃的,都是你做的?”
乐南把小闲搂进怀里,笑着点头:“宝贝,告诉你个好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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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以前,柯小闲一直和奶奶住在乡下。那时她是个地地道道的野丫头,成天跟一帮灰头土脸的孩子们在开满野花的山道上捉蜻蜓,在绿草茵茵的山冈上放风筝,在尘土飞扬的土路上疯跑像只快乐的小鸟,无忧无虑,与事无争。
然而,奶奶的猝然病逝一下子把她眼睛里美好的世界从天堂变成了地狱,仿佛所有的快乐从那一天起被老天全部收回了。从城里赶回来的父亲,简单地办完了丧事,将她从乡下接进了城。坐在进城的长途客车上,她一直固执地把脸扭向车窗的一边,不去看身边那个面容苍老而陌生的父亲。
那是她第一次进城,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高楼林立在四面八方,那么多大汽车在马路上呼啸而过。下车以后,汹涌的恐慌便袭卷而来,她狠狠地咬了父亲的手背,挣脱了他的手,在纷乱的人群中横冲直撞,仓皇地逃跑,不管父亲如何在身后急切的呼唤。天色渐暗,她筋疲力尽,卷缩在一个垃圾箱后面睡着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满眼忧怨的父亲,他并没有责备她,而是轻轻抚了抚她的额头:“别怕,孩子,我们到家了。”她茫然地环顾四周,狭小而阴暗的屋子,一个眼色凌厉的女人站在父亲身后斜睨着她,还有一个胖得像只小肥猪一样小男孩,手上拿着半支溶化的雪糕,嘴巴两边沾满了奶油,一顺不顺的盯着她。
从那一天起,柯小闲便生活在这栋老式的二层楼公寓里,这里有一条堆满杂物散发着腐败和潮湿味道的走廊,还有肮脏的公用厕所,每天一大早都能见到蓬头垢面的左邻右舍排起长龙上厕所的壮观场面。
父亲是个内敛寡言的男人,在一家小厂长里打工,几乎每天加班到深更半夜,对于继母的横眉竖目,张口闭口的污言秽语,他大都是报以沉默处之。继母每天的工作便是风雨不误地到邻居家打八圈,而那个胖胖的弟弟永远都是一副吃不够饱的样子,嘴里永远嚼着零食。全家四口人挤在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屋子里。为了让小闲有张单独的床,父亲特意在弟弟的单人床上焊了铁管子,为她搭了个上铺。
转到城里的学校来上学,她便更加的自惭形秽,原来城里的女孩子都有漂亮的花裙子穿,走起路来像飞舞的蝴蝶一样好看,而她的身上永远都是皱皱巴巴的旧衣服。她能真切地感受到那些女孩子对她嘲笑的目光,甚至听过她们背地里叫她小土豆,她们看到她都会躲得远远的,没有人愿意和她交朋友。
一个闷热的傍晚,淘气的弟弟用水彩笔在小闲的作业本上画了只乌龟,小闲怒了,把弟弟推倒在地上,弟弟杀猪一般的叫声引回了正在邻居家打麻将继母,她见到自己儿子吃了亏,不由分说便劈头盖脸地扇了小闲一个耳光。
小闲捂着火辣辣的脸,冲出家门,跑到一个废弃的篮球场,坐在石阶上抱着膝掉眼泪。突然一只篮球骨碌到她的脚边,一个高个子少年站在对面破旧的篮筐下冲着她喊:“小姑娘,帮我把球扔过来好吗?”小闲捡起篮球,用力地抛了过去,少年笑声爽朗,高声道谢,咚咚地拍着篮球,继续自得其乐地在对面练习投篮。
半个小时后,少年抱着篮球离开了。天际残阳渐沉,偌大的篮球场,变得一片死寂。小闲把头埋在膝间,心里有一种很空洞很空洞的感觉。
就在这时,她隐约地闻到了空气里悬浮着的淡淡的果香气息,她抬起脸,看到那个高个子少年,笑容和煦,眉目清俊,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脸镀了一层灿烂的金色,他举起手中一瓶徐徐冒着凉气的桔子汽水递到了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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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乐南成了柯小闲在城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此后,她喜欢每天傍晚去篮球场看他打篮球。许多个阳光普照的周末,他会骑着单车带她去宠物市场看小猫小狗小兔子,一起去书市看漫画、一起去游乐场他像个大哥哥一样爱护她,使她原本灰白色的生活变得五颜六色。
光阴荏苒,小闲已出落得婷婷玉立,乐南也长成英俊挺拔的青年。当乐南考取到一所名牌大学,即将离开本市的时候,两人方才领悟到彼此之间的情愫早已经在心底根深蒂固。
依旧是在那个破败的篮球场上,仿若时间静止,彼此深深地对视。
“小闲,要加油哦!明年看你的了,争取考到我的学校来,到时我们就能天天见面了。”乐南目光灼亮的看着她。
小闲仰起小脸,用力的点头:“好,你等着我,我一定会考上的!”
许多年以后,当时的承诺依然像阳光下明晃晃的匕首,凛冽逼人,时时带着嘲讽刺痛在小闲的心尖儿上。后来她才明白,原来有些事是逃不过宿命的安排,天意就是这样的捉弄人。
乐南离去的短短半年间,小闲的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继母卷走了家里所有的存款,带着她的儿子跟一个男人跑了。父亲便整日郁郁寡欢,借酒消愁,在一个雨夜里倒在马路上再也没有醒来。
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昔日拥挤凌乱的四口之家突然间只剩下小闲孤身一人,当生命变得如此苍凉贫瘠,她没有倒下,反而变得强韧起来,像一株顽强的野草,或许她生来就注定要与命运抗争。
她缀了学,在一家酒吧里做啤酒促销小姐,每日的收入到也相当可观。
乐南从大学里邮给小闲的信,都如石沉大海,一点回音也没有。他放寒假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小闲。当他在那个歌舞升平,柔光媚影的酒吧里见到小闲的时候,她已经烫了弯曲的卷发,戴着卷翘的假睫毛,涂冰绿色的眼影,穿着银光闪闪的制服,超短迷你裙,长筒靴,辗转在觥筹交错之间。
乐南不确定的看着她,哽咽得几乎说不出话,好半天才颤颤地问:“小闲,是你么?”
小闲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淡然的笑:“乐南,对不起,让你空等了一场。”
乐南不喜欢酒吧里那种混杂着暧昧的气氛,守在酒吧门外等待小闲下班,直到凌晨二点,小闲才裹着厚厚的羽绒大衣从酒吧里走出来,她脸上的浓妆还没来得及卸,在路灯的映衬下,像橱窗里没有表情的塑料模特,陌生而冰冷。
高远的夜空,寒星微芒。两人默不作声地走在瑟瑟的寒风中,蓦地,他将她拥在怀里,吻住她柔润的双唇,那一刻,她湿热的泪便一并化入了他的唇齿之间,咸咸的
良久,他捧起她尖细的下巴:“小闲,等我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我来养活你,再也不要你做这样的工作了。”
小闲凄然的微笑,举起一双纤细的手抖抖地抚着乐南俊朗的脸颊,眼泪开始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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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小闲一定不会让乐南在那一晚去酒吧接她下班,便不会发生那个可怕的悲剧了。然而,悲剧是不可预见的。
那天晚上,乐南照例在酒吧门口等小闲下班。已经凌晨二点,小闲也没有出来,直到二点半,一个中年男人搀扶着脚步踉跄的小闲从酒吧里走了出来,将她拖进一辆汽车里,小闲显然是喝醉了,软弱无力的反抗着,身子却东倒西歪,不听使唤。
乐南顿时气血翻涌,火冒三丈,一个箭步窜了过去,大喝:“放开她!”
一身酒气的中年男人,愣了愣神,大骂道:“你他妈的少管闲事!”
男人的话音刚落,乐南的拳头已经照着他兜头挥了过去,男人顿时摔了个人仰马翻。乐南抓起小闲的手,想要将她从车子里拽出来,可是她的鞋跟却死死地卡在车子里,怎么也拔不出来。就在这时中年男人从地上爬了起来,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小闲恍然间看见那一抹锃亮的寒光朝乐南袭了过来,她惊恐的瞪着双眼,发出了无助的尖叫。那一刹间,乐南本能的向左一倾,匕首便擦过他的衣襟划向空中。乐南飞身将男人扑倒在地上,预夺下匕首,一时之间两人滚作一团。
突然,一声嘶声裂肺的惨叫划破夜幕,鲜红鲜红的血,汩汩的从中年男人的肚子里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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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那鲜血淋漓的画面便时常让小闲在梦中惊醒,许多个夜里,她陡然张开惶恐的双眼,汗水已经湿透了床单,她多么希望那只是一场恶梦啊,然而乐南却真真切切地被警察带走了,而且已经整整五年了。
是的,五年过去了,她的容颜更为娇俏可人,举手投足间带着妩媚和风情。每一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被她深深地迷惑住,他们心甘情愿大把大把的为她花钱,只为能博得她的欢心。光哥曾笑着说她是狐妖转世,对此小闲只是一笑置之。
光哥是个喜欢穿艳色衣服,头发永远都是有款有型,说话时有点娘娘腔的男人。小闲跟着他跑各大场子已经三年了,他手底下有几百名小姐,无论场子换到哪里,哪里的生意都会很火,所以许多家歌厅夜总会都想挖到他,这样一个灸手可热的鸡头,手下有那么多小姐巴结着,可是他却偏偏只对小闲特别好。遇见有素质的客人,他必定会让小闲出马。
小闲绝对相信光哥的眼力,因为他知道她的原则,她在夜总会里最多只陪客人喝喝酒,唱唱歌,她从来不会和客人出台。曾经有一个港商开出天价要让她出台,都被她回绝了。或许是她的与众不同吧,让光哥对她另眼相看。
她每天晚上必保会坐两台,除去交台费和打车回家的钱,每晚至少能赚600元。可是她却从不大手大脚乱花钱,依然住在自己那个不到二十平的老式公寓楼里,平日里衣着朴素。
有时光哥会不理解地问她:“这些年你也没少赚钱啊,怎么不舍得花呢?千万可别去养小白脸啊,这可是干我们这一行的大忌啊!”
小闲笑着摇头,答案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她一直在等待乐南,哪怕还要等十年,二十年,等他出狱后,他们就一起远走高飞,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开一家属于自己小店,两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她要用自己的一生来报答他,这便是她拼命赚钱的目的。
小闲虽然只有23岁,可是她觉得自己有着32岁女人的心理,她不会对哪个男人付出真情,她的心里永远只有乐南,所以现在她唯一能做的便是为他守身如玉,当妓女还要立牌坊,说出来没人会相信,可是她仍然固执地坚持,这么多年,她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学会了在男人之间游刃有余,让他们贪恋她,捕捉她,却无法驾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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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渝却是一个例外,他似乎对小闲不屑一顾,眼神冷洌,临走的时候对她没有半点留恋。当小闲目送着他开着宝马绝尘而去的时候,她决定要钓到这条大鱼。理由是,他年轻有为,不但经营一家贸易公司,而且模样帅得和吴彦祖有一拼,其实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他很有钱!这样一条大鱼,就算自己不钓他,也同样会有别的女人想钓他,如果让别的女人钓到他,可能更是他的不幸,那么还不如把他钓到自己这个良心尚存的女人手里,或许才能将他的不幸降到最低。
小闲第一次给往程渝的公司打电话,刚甜甜地说了句:“喂!”
程渝便冷冷地说:“我开会呢,有事呆会再说。”
小闲未等开口,那端已经挂断。小闲讪讪地把手机摔到床上,忿忿地骂:“有钱人都他妈的能装,去死吧!”
半个小时后,程渝却把电话打回来:“刚才我在开会,你找我有事啊?”
小闲余怒未消,没好气地说:“本来想让你请我吃饭,不过,现在不必了,被你气也气得八分饱了。以后,我可不敢再打扰你这个大忙人了。”
程渝竟然笑了:“你在哪?我现在就开车过去接你!”
一个小时后,两人已经坐在一家高级餐厅里,小闲毫不客气地点了满桌子菜,程渝今天似乎心情还不错,出乎意料的温柔:“点这么多菜,能吃得完吗?”小闲眯着眼,禁起鼻子做鬼脸:“好不容易抓到你个土财主,不往死了吃怎么对得起你呀?”
席间,程渝的话不多,一副惜字如金的嘴脸,他的眼神总是透着目空一切的傲慢,小闲判断这个男人应该是因为生活环境极好,养成了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所以才会这样的清高。不过,他的眼神像一汪幽深的潭水,深不可测,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如果不是自己的心里只有乐南一个人的话,说不定自己也会陷进去。
酒足饭饱后,小闲兴致勃勃地嚷着要程渝陪她逛逛,来到一家商场的首饰柜台,小闲一眼便看中一款精致小巧的白金指环,她兴奋地戴到左手中指上,然后美滋滋地举起手问程渝:“好不好看?”
程渝只是漫不经心地点头,却一点买单付款的意思都没有。营业员小姐低眉浅笑,神情分明藏着嘲讽。小闲暗恼,正想摔下戒子走人,呀!不好!戒子竟然在中指上生了根,怎么拔也拔不下来。她急得呼呼喘粗气,无论怎么用力都是徒劳,一时之间难堪到了极点,最后她终于抬起头,像个闯祸的小淘气,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程渝终于开口了,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们报警吧,消防人员会用电锯帮你把戒子取下来的,不过到时你可千万别乱动哦,不然弄不好容易把手指锯掉的!”
小闲的脸儿皱成一团,带着哭腔:“不要”
程渝扑哧一声乐了,转身问营业员:“小姐,收款台在哪里?”
就这样连惊带吓的骗到一枚戒子,小闲真有点后悔,不如戴一只贵一点的钻戒了,真是失算!不过没关系,这次只是试探他一下,以后这样的机会还会有的。唉!男人呀,你再有钱再清高也逃不过好色的。
6
程渝果然很特别,他不像其它男人那样花完钱就想占便宜。从骗到戒子那天以后,小闲竟然再也没有见到程渝来找过她。难道他真的对她无动于衷?
以程渝的条件,一定不乏上百个女人前赴后继的想要接近他,小闲按耐着情绪,她明白这个时候绝不能太主动,唯有以不变应万变,才会钓起他的胃口,她相信放长线总会钓到大鱼的。
终于在一个晚上等到了程渝的电话,一听就是喝多了,口齿极不清楚,用命令的口吻要小闲立刻到歌厅见面。
小闲兴奋地挂断电话,跑去找光哥请假。光哥看了看手表,刚好9点,这个时候正是夜总会生意最旺的时段,换作别的小姐来请假光哥一定不会同意。不过,他对小闲总是会网开一面,只是挥了挥手,柔声细语地说:“去吧,早点回来。”
其实小闲心里非常清楚光哥喜欢自己,不过,她还是宁愿继续装糊涂,她冲着光哥甜甜一笑,送了一个飞吻,飘然而去。
来到程渝指定的歌厅,一走进包间,酒气熏天,乌烟瘴气,竟然男男女女坐了满室。只见程渝晃晃荡荡地从沙发里站了起来,怀里还搂着一个极其娇艳的女子,他指着旁边一个戴眼镜的胖子冲着小闲高叫:“小闲来的正好,坐到这来,陪我哥们。”
小闲一下子全明白了,原来他叫她来,只不过是要她来陪他的客人,原来他只把她当作一个玩物,随便供人娱乐。那一刻,小闲突然感到深切的耻辱,但是自己的身份又是什么?自己有什么资格谈心痛?谈尊严?谈感情?
小闲举起一瓶啤酒对着全场人说:“各位老板,我祝大家今晚玩的尽兴,我先干为敬了。”说着将手中的啤酒一扬而尽,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妩媚地笑:“各位,我还有事,失陪了。”
这几天程渝打过来的电话铺天盖地,小闲就是不肯接,最后干脆关机。
程渝终于还是亲自到夜总会来了,他一见到小闲便把她逼到一个角落里,怒气冲冲地问:“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小闲心里有种报复的快意,反问道:“我为什么就必须接你的电话?”
他真的怒了,眼睛里几乎要喷火:“你知道吗?没有一个女人敢这样对我。”
小闲咯咯地笑,眼角眉梢漾着得意,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程渝的唇便已经盖住她的唇,霸道强悍的吻她,她拼命地推他,他却更加用力。
“啪”地一声脆响,一个耳光抽在程渝的脸上,他愣住了,捂着脸,两人开始长久的对峙
7
小闲拖着疲倦的双脚走上楼,木质楼梯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取出钥匙准备开门,一抬头,吓了一跳,一个男人坐在门前,小闲惊叫:“谁?”
男人缓缓地站了起来,借着楼道里微弱的月光,她看到男人眼眸里闪着微微轻颤的苍凉,幽静地凝视着她,那么像梦境,然而又那么真实,这正是那张令她魂牵梦绕的脸庞啊,她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乐南?”
男人轻轻地点头:“小闲,你还好吗?”
为了等到这一天,她仿佛等了一千年那么漫长啊,千千万万的想念,千千万万的痛苦,千千万万的委屈,千千万万的煎熬齐齐涌上心头,如万马奔腾,汹涌澎湃。
这一晚,小闲终于将自己的初夜交给了她最爱的男人,看着床单上斑驳点点的殷红,她像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一般,终于开怀地笑了。
她窝在他的怀里,幽幽地说:“乐南,我知道怎样也换不回你失去的五年,我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要把我自己完完整整的交给你,用我一辈子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乐南轻吻她光洁的额头,柔声说:“小闲,别再提过去了,我们往前看吧!”
小闲轻轻闭上眼睛,眼泪成线,她搂紧了他:“我们永远永远也不要再分开了!”
小闲向光哥辞行时,脸上闪着幸福小女人的光润,光哥眼底有一丝黯然神伤,他想,毕竟能够有一个男人可以给她带来幸福,也算是她最好的归宿。他最后留给她一句话:“要是那个臭小子敢欺负你,记得回娘家来找光哥,光哥绝不饶他。”
一个星期以后,小闲和乐南来到另一座城市安营扎寨。乐南坚持不花小闲的钱,声明要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小闲很快找到了一份在超市做理货员的工作,而乐南面试了不少公司,有回音的没几家,太好的公司看不上他,太差的公司他又看不上,不好不坏的公司不是因为工资太低就是地点太偏远,种种原因,总之整整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乐南不免沮丧,整日闷闷不乐。
一天晚上,小闲从超市下班回到他们的小屋,桌上竟然摆满了香喷喷的菜,还有啤酒。乐南笑盈盈地从厨房里走出来:“小闲,回来了!”
小闲难以置信的问:“这么多好吃的,都是你做的?”
乐南把小闲搂进怀里,笑着点头:“宝贝,告诉你个好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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