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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网 www.223wx.cc,丁筱柠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自从杨争离开我以后,我习惯于把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每天以烟和酒精来维持生命。即使在白天,我也不敢拉开窗帘,深怕刺眼的阳光把我的无助和绝望映照得原形毕露。于是,我刻意营造着半死不活、乌烟瘴气、浑浑噩噩的场景,大肆渲染着浓厚的伤感气氛,一遍又一遍地刻画着撕裂的疼痛,专心致志地躲在黑暗里苟延残喘。

    当冬冬来到我的住处,将我从一大堆啤酒罐、烟蒂和杂物中扒拉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瘦得不成人形。

    一盆冷水泼在脸上后,我终于有了知觉,然后被冬冬强制性地领到她的住处。她强迫我吃东西,强迫我晒太阳,强迫我变回正常人。

    我知道冬冬全都是为我好,为了不让她失望,我只好乖乖地配合她,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人。可是我自己清楚,心间早已四分五裂了,若要恢复如常,再不可能了。

    一个月后,我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冬冬同意陪我一起去看杨争。

    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雪。苍白色的天空中,雪花以凌乱的姿态,将无声的喧嚣赋予了这一座愈渐冷却的城。

    我静立在杨争的墓碑前,任凭眼泪将周遭的景物一点点洇湿,直至全然模糊变形。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上天的弃儿,因为它从来不肯给我任何恩宠,不然不会发生这么残忍的事情在我的身上

    杨争是我的男朋友,他是家中的独生子,从小生活在优越的家庭环境中,毕业于名牌大学,温文而雅,工作体面。他做大学校长的母亲自打看到我第一眼起,就认定了我不是个正经女孩。而当时她仅仅只看到了我左手虎口上纹的那只红色的小蝎子而已,幸好我当天没有穿低腰裤子,不然她看到我后腰上的纹身,非得当场气绝身亡不可。

    是的,我和杨争的家庭背影有着天壤之别。我是个孤儿,十八岁起就从乡下跑到城里。独自闯荡多年,因而眼神里有着超越年龄的苍凉。我喜欢涂冷色系眼影,头发是夜空般的黯蓝色,即便是走在冬日凛冽的寒风中,也只是草草地披一件大衣,狂妄地暴露着雪白的脖颈和镂空吊带衫。

    因为我饱尝过生活中各种艰辛冷暖,所以在千锤百炼之中,练就了一身坚不可摧的韧力和倔强。可能就是这种性格吸引了杨争吧,所以他才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和我在一起。一直耗了两年多,他的家人终于妥协,同意我们的婚事。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最后喜事竟然会变成了丧事。杨争出事那天,距离我们的婚期仅剩下一个半月。

    那天,我们正在影楼拍摄婚纱照,刚拍了几张,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听了之后,神色有些慌乱,声称公司有急事,要马上回去一趟,让我等一会,他很快就会回来。于是,他驾车匆匆忙忙的走了。最后,我没有等到他回来,却等来了他出车祸的噩耗。当我赶到医院时,我只能别无选择地面对一个原本生龙活虎的人在转瞬间与我阴阳两隔的事实。

    四面八方,白雪皑皑,我站在杨争的墓碑前,由隐忍低泣,逐渐地转为放声大哭,一直哭到声嘶力竭。

    良久,冬冬走过来,替我擦掉脸上的泪痕,迟迟,你得坚强点,杨争看到你这样他也不会好受的!天不早了,我们走吧!

    我抽泣着缓缓点头,顺从地跟在冬冬后面,随她一起离开。我边走边想,现在除了冬冬还关心我之外,整个世界都遗弃我了吧。

    冬冬是我唯一的好朋友,在全城最火爆最混乱的金狐迪吧里做领舞。她于大数多安分守己的市民酣甜入梦的静夜里,如一朵妖娆似血的玫瑰,绽放在另一个喧嚣靡乱的天地里。伴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站在领舞台上用不羁的姿态,颠倒众生。只有我才明白,其实她释放出来的狂野激情,看似火辣,实则充满慵懒与颓废。

    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一个舞者背后的心酸,但我了解。至今,我还偶尔会想起当初冬冬投奔我时,那灰头土脸的样子。当时我在金狐做领舞,我把这个小老乡带回自己的住处,我问她为什么进城。她用异常冷静的目光看着我,她说,爹妈等着钱治病,所以她要挣很多很多钱。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揪心的疼,我们同样命苦,家里穷得丁响当,念不起书,所以注定要过早地面对这个世间的冷酷与残忍。

    于是,我教冬冬跳舞,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她甚至跳得比我还好。后来我认识了杨争,在同行众姐妹艳羡的目光中,轰轰烈烈地弃暗投明,隐退了污浊的暗夜生涯,离开了金狐。

    而今我兜了一大圈又绕了回来,被冬冬收留。这段日子,我偶尔会感觉亲切,仿佛时光又回溯到多年前我们亲如姐妹,同甘共苦的那段岁月。不同的是,以前是我照顾她,现在是她照顾我。冬冬真的是长大了,比我更加叛逆,这两年她的变化很大,她不再是从前那个单纯倔强的小丫头。她变成了野性十足的妖女,在她的身边总是不停地变换着各色有钱有势的男人,她总能够游刃有余地穿梭在他们之间。

    这个世界上好男人本来就极少,而做领舞这一行,遇到好男人的机率就更是微乎其微。可是我知道,冬冬迟早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可以降服她的男人。其实像我和冬冬这样的孩子,缺少家庭温暖,早早走向社会,把外表伪装的漠然反叛,以此来自我保护,实则内心脆弱得不堪一击,一旦遇到真正喜欢的男人,立刻就会全线瓦解,缴械投降。

    我猜的果然没错,不久之后,那个可以降服冬冬的男人出现了。

    冬冬向来不把哪个男人放在眼里,可偏偏对这个叫宇添的男人情有独钟。按她自己的说法,可能是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起脑子突然短路,导致神志错乱,所以才会如此疯狂地爱上一个人。她为了他,改变自己多年的恶习,戒烟又戒酒,并且将原来火红色的头发染回了乌亮的黑色,甚至连说话都变的轻声细语了。可是,不管她如何取悦对方,人家似乎并不领情。对她的态度始终不够明确,若隐若现。

    一个天寒地冻的夜晚,我和冬冬坐在酒吧里,听她向我大吐苦水,她告诉我那个宇添有多么傲慢,多么轻狂,又多么令她沉醉和心碎。我有些忿忿不平,妈的,男人真不是东西,女人对他越好,他就越不知好歹。于是,我抢过冬冬的手机,查到了那个家伙的号码,在凌晨两点钟的温馨时刻,将电话拨了过去。电话刚接通,我就劈头盖脸一通骂,你丫活腻味啦?敢对我们冬冬这么好的女孩无动于衷,是不是眼睛长歪了

    冬冬在一旁吓得大惊失色,我转过身去全当做没看到,一直到骂到口干舌燥,才停住口。电话那端静了好一会,突然传出很有磁性的声音,你是谁?

    我愤然地说,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应该懂得珍惜在乎你的人。

    那个家伙居然没有发火,语气轻缓地问,好,你们在哪?我现在过去。

    半个小时后,那个家伙来到酒吧里。第一眼看到他,我整个人就僵住了。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嘴角的弧度,眉宇间的神采,以及微微卷曲的头发,和走路的姿态,居然和杨争那么那么相似。

    他坐在我的对面,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刚才在电话里骂我的人就是你吗?

    没错,是我。我直视着他,表面上装得镇定自若,可是心里却在打鼓。

    他突然笑了,你刚才在电话里骂人的嚣张气焰,还真有那么点黑社会大姐大的风采!

    天!怎么连他的笑容居然也那么像杨争?我努力掩饰内心的慌乱,淡然地笑笑,你过奖了,有啥想法到中国龙势力社团找我!

    于是三个人都笑了,紧张的气氛也缓和开来,大家坐在一起开始聊天。

    可是我的心底却闪过隐隐的失落,为这个男人不是我的杨争而感到失落,为没有一个男人会为我深夜而来而感到失落,为自己孤单寂寞而感到失落。想着想着,我便越发觉得心里头堵得慌了,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冬冬为了表现成乖乖女的样子一直滴酒未沾,而我却无所顾及,我不停的喝,不停的喝。喝到后来甚至公然调戏隔壁桌的良家妇男,最后大吵大嚷地跟人家划起拳来:人在江湖飘啊,哪有不挨刀啊

    再后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给冬冬当电灯泡。于是,我摇摇晃晃地走到酒吧门外,寒意顿时扑面而来,胸口在翻江倒海。我歪歪斜斜地走了两步,寒风卷起了我的长发,我看见自己的影子被橘红色的路灯拉的那么长,那么孤单,眼泪就簌簌地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我旁若无人地蹲在酒吧门口,抱着头无声的哭泣,出出进进的人没有一个理会我的悲伤。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个声音轻柔地在我背后响起,你为什么不快乐?

    我转回头,看到月光下那熟悉的轮廓,是杨争!哦,不,是那个叫宇添的男人,他蹲下身来,将视线与我平齐,眼神里闪动着晶莹的光彩。不知为何,他只是简单地问了我一句,你为什么不快乐,竟然勾出了我更多的泪水,我无法自控地哭倒在他的肩膀上。

    他拍了拍我的头,像个老朋友似的,语气很轻柔,别在外面冻着,冷!

    宇添对我似乎比对冬冬更感兴趣,本来冬冬是为了迎合他,处处竭力表现自己。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喜欢我以本色示人,不加修饰的一面。后来的几次相见,他对我的好感更为明显,这让冬冬痛苦不已。

    私底下,冬冬又是哀怨,又是坚决地对我说,迟迟,我没想到我会陷得这么深,越是得不到,我越是不甘心,我对宇添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我知道冬冬在暗示什么,我们亲如姐妹,能给的,能帮的,她都不会吝啬。但是对于感情的事,她是绝不会让的,我明白。

    于是,我微笑着对她说,冬冬,我们是最好的姐妹,我祝福你!

    两天后,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我拖着简单的行李,站在人来人往的候车室里。冬冬拉住我的手,有些不舍地说,迟迟,你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到陌生的地方去呢?

    我笑了笑,我是个孤儿,我没有家,所以无所谓熟悉还是陌生,我走到哪里,哪里就可以是我的家。冬冬,谢谢你这段时间把我从阴影里拉出来。我要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每一个角落都有我和杨争的回忆,让我逃不开挥不去,所以我想换个地方,重新来过。

    登上火车,我坐在车窗前,望向高远的天空,绮丽的云朵,变幻莫测地在眼前飞散。人世间的万般变化,何尝不如同这云朵一般,缠绵纠结而又倏忽逝去呢。

    捡了个小站走下火车,这里是北方的小城市,空气中透着尖刀般锐利的寒意,这种感觉很好,很痛快,至少证明我还有知觉,还不至于麻木不仁的活在这世上。

    找到一家很小很小的旅馆住了下来,我并没有急着立刻找工作,而是整日把自己关在狭小阴暗的旅馆里空耗时光。

    一个清晨,我迷迷糊糊醒来,耳朵里充斥着楼下露天菜市场里传来的嘈杂声,包括卖大白菜的农村妇女高分贝的叫卖声,以及讨价还价声、自行车铃声、小孩的哭声、犬吠声,此起彼伏混成一片。

    唉,这破地儿,想多赖会床都不成,我敢说就算把木乃伊抬这儿来,都一准被唤醒,更何况我一大活人呢?我枯坐在床上,点了支烟,静静地抽,狭小的房间里很快变得烟雾缭绕。我冷冷地看着那台已经报废的老式电视机,它安静地立在破旧的电视柜上,空气里透着萧索的气息。为了给屋子烘托出一丝人气,我从行李里翻到一只破旧的收音机,装上两粒电池,它就咿咿呀呀的响了。我调定了一个波段,传来一首不知名的老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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