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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算来,我已经患了七八年的慢性肠炎病,属于肠易激综合征的那种,其间时好时差,屡发屡治,其顽症总不见显效,至今仍服药不间。无奈之下,于大前年的夏秋之交,在省城某专科医院住院50多日,医生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治疗,其时尚有些效果,出院之时,那位主治医生对我嘱咐再三,为保治疗长效,日后饮食需多清淡,以常食粥为妙。故较长一段时期内,只要有空回家,总是催着妻子或自己来动手熬粥。当然,感受最好的便是刚熬好的滚热的新大米粥,闻着粥香,边喝边就着夫人刚炒熟的“水咸菜”或罐装扬州酱菜,那味道绝对是任何美味佳肴来无以伦比的。若能临晚都喝上这样一碗粥,次日足可舒坦精神一天。
喝粥,实很平常。然而,由于工作原因,能安然喝粥,平静喝粥,却非易事。平日里工作忙忙碌碌,间或接待应酬无常,间或出差奔波在外,尽管几多成了“肉食者”然而却总鲜有粥食,每每如此,腹中总是动荡不安,往往里急后重,如厕频仍。久而久之,一忙碌起来,原先医嘱便渐渐丢在脑后了。想必这也是至今顽症难去的主要原因了。
去年春夏之交,出差途经广州白云机场转机,时近中午,离再次登机还有二三个小时,因考虑到飞机上还会有安排午餐的可能,同行的数人便趁候机的短暂时间相约上街,寻些临时而经济的吃食来先填充肚子,竟不知不觉之中,踱到机场附近一条满是弥漫着米香味的小街。我定睛细细一看喜不自禁,原来,这里竟是一条粥街。虽然不到三五分钟就能走到街的尽头,可满街的粥摊广告林立,色彩缤纷。可不是吗?白米粥养胃,绿豆粥去火,红豆粥补血,这些都是我平日里十分喜爱的。然而,走近前去,哪里有我想象之中的红白绿粥,花花绿绿的店家挂牌上,展示的目录菜单上尽是些鸡粥,皮蛋粥,肉末粥,羊肚粥,墨鱼粥,状元粥等,林林总总,有好多闻所未闻。想不到原本再简单不过的米粥,在异乡竟能做出这么多花样名堂。偶遇如此好粥,也不能不是造化。于是,我选了一家比较干净的店铺,坐在木条凳上,点了一碗鸡粥和一碗莲子粥,就着刚腌制的鲜咸蛋喝起粥来,一边欣赏当地市井民情,一边与同伴们聊天,其时竟也“得陇忘蜀”惬意无比,至今余味在喉。
据那次喝粥经历的理解,鄙者以为南方一些地方称粥为“稀饭”其实此称呼并不准确的。“烫饭”“泡饭”也列稀饭之流,但却与粥是两回事。表述得准确的还是袁枚随园食谱中的一段话:“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合,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粥是喝下去的,呼噜噜下肚,无须使用牙齿的功夫;“烫饭”则可是不然的。粥喝得多,喝得久了,自然也就有了感情。粥好消化,人一有病就想喝粥,特别是大米粥。新鲜米粥的香味,似乎意味着是对我们亚健康者的如今肠胃是一种抚慰和温存。干脆说,大米粥本身就传递着一种伤感的温馨,一种童年的回忆,一种对于人类的体质软弱的理解和同情,一种平和及与世无争的善良退让。当大鱼大肉令人起腻,令人无法消受时,然而还是米粥经得起考验而令人依恋。
自古以来,粥乃是老百姓居家过日、养家糊口不可或缺的食物,就连寺院的僧人也每日“魂清骨冷不成眠,彻晓跏趺听粥鼓。”小时候听一位老师讲过范仲淹... -->>
大致算来,我已经患了七八年的慢性肠炎病,属于肠易激综合征的那种,其间时好时差,屡发屡治,其顽症总不见显效,至今仍服药不间。无奈之下,于大前年的夏秋之交,在省城某专科医院住院50多日,医生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治疗,其时尚有些效果,出院之时,那位主治医生对我嘱咐再三,为保治疗长效,日后饮食需多清淡,以常食粥为妙。故较长一段时期内,只要有空回家,总是催着妻子或自己来动手熬粥。当然,感受最好的便是刚熬好的滚热的新大米粥,闻着粥香,边喝边就着夫人刚炒熟的“水咸菜”或罐装扬州酱菜,那味道绝对是任何美味佳肴来无以伦比的。若能临晚都喝上这样一碗粥,次日足可舒坦精神一天。
喝粥,实很平常。然而,由于工作原因,能安然喝粥,平静喝粥,却非易事。平日里工作忙忙碌碌,间或接待应酬无常,间或出差奔波在外,尽管几多成了“肉食者”然而却总鲜有粥食,每每如此,腹中总是动荡不安,往往里急后重,如厕频仍。久而久之,一忙碌起来,原先医嘱便渐渐丢在脑后了。想必这也是至今顽症难去的主要原因了。
去年春夏之交,出差途经广州白云机场转机,时近中午,离再次登机还有二三个小时,因考虑到飞机上还会有安排午餐的可能,同行的数人便趁候机的短暂时间相约上街,寻些临时而经济的吃食来先填充肚子,竟不知不觉之中,踱到机场附近一条满是弥漫着米香味的小街。我定睛细细一看喜不自禁,原来,这里竟是一条粥街。虽然不到三五分钟就能走到街的尽头,可满街的粥摊广告林立,色彩缤纷。可不是吗?白米粥养胃,绿豆粥去火,红豆粥补血,这些都是我平日里十分喜爱的。然而,走近前去,哪里有我想象之中的红白绿粥,花花绿绿的店家挂牌上,展示的目录菜单上尽是些鸡粥,皮蛋粥,肉末粥,羊肚粥,墨鱼粥,状元粥等,林林总总,有好多闻所未闻。想不到原本再简单不过的米粥,在异乡竟能做出这么多花样名堂。偶遇如此好粥,也不能不是造化。于是,我选了一家比较干净的店铺,坐在木条凳上,点了一碗鸡粥和一碗莲子粥,就着刚腌制的鲜咸蛋喝起粥来,一边欣赏当地市井民情,一边与同伴们聊天,其时竟也“得陇忘蜀”惬意无比,至今余味在喉。
据那次喝粥经历的理解,鄙者以为南方一些地方称粥为“稀饭”其实此称呼并不准确的。“烫饭”“泡饭”也列稀饭之流,但却与粥是两回事。表述得准确的还是袁枚随园食谱中的一段话:“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合,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粥是喝下去的,呼噜噜下肚,无须使用牙齿的功夫;“烫饭”则可是不然的。粥喝得多,喝得久了,自然也就有了感情。粥好消化,人一有病就想喝粥,特别是大米粥。新鲜米粥的香味,似乎意味着是对我们亚健康者的如今肠胃是一种抚慰和温存。干脆说,大米粥本身就传递着一种伤感的温馨,一种童年的回忆,一种对于人类的体质软弱的理解和同情,一种平和及与世无争的善良退让。当大鱼大肉令人起腻,令人无法消受时,然而还是米粥经得起考验而令人依恋。
自古以来,粥乃是老百姓居家过日、养家糊口不可或缺的食物,就连寺院的僧人也每日“魂清骨冷不成眠,彻晓跏趺听粥鼓。”小时候听一位老师讲过范仲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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