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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欲来的傍晚,天光暗淡,云色阴霾。
河堤上有两个身影,十七岁的程海东穿着高中制服躺在草地上,双眸微眯的仰望天上厚厚的云,身旁,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孩席地而坐,眉目低垂,让人无法看清楚她的模样。
女孩专注于手上的东西,足足有十来分钟都维持着同样的姿势,像极了一尊石膏像。
程海东瞟了她一眼,现下的气氛如此宁静安详,前提是,如果不要看见她手里拿的东西,如果不要听见喀拉喀拉的啃骨头声音,他相信一切都会很美好。
偏偏她啃食的声音实在太大,程海东不得不打断她大快朵颐的兴致。“安芷娴,小声一点好不好?”没好气的提醒。
安芷娴先是怔了一下,嘴巴停止动作,别过头,用灿亮的美目看了他一眼,像是做坏事被逮着似的,露出不好意思的笑,缩了缩肩膀“知道了啦!”吐吐丁香小舌,旋即又自顾自的继续啃起骨头。
好吃,真的很好吃!
说这鸡爪冻是台中第一名产也不为过,鸡爪卤得极为入味,骨化肉软,啃起来完全不费力,这么好吃的东西,难怪有这么多人都趋之若鹜—她也是。
冷觑着她一脸陶醉的模样,程海东真的无言。
闷啊!有那么一瞬间,他还真希望自己是那盒鸡爪冻,让她一并吞下肚算了。
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认识十多年了,安芷娴总说他们是好哥儿们、铁交情,确实也是如此,他们几乎天天在一块儿,不管是吃喝玩乐还是念书都在一起,亲近的程度一点都不输给连体婴。
鸡爪冻是他昨天跟爸妈回老家探望阿公,特地买回台北要给她吃的,他知道她喜欢吃,想让她解解馋,但看她吃得旁若无人,几乎忽略他的存在,他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该不会在她眼里,他还比不上这一盒鸡爪冻吧?
他的目光定定的锁住安芷娴
这些年的岁月洗礼,孩提时的黄毛丫头蜕变了。瞧,眉清目秀的瓜子脸,没有一般女生令人讨厌的扭捏骄纵,性情开朗又乐天,偶尔还喜欢多管闲事,她用热情拥抱生命,无奈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粗神经。
不,应该不能说是粗神经,而是根本没神经。
她明明也不笨,对感情却异常迟钝,喜欢上这种傻瓜,程海东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眼看同学们的初恋花朵都已经盛开了,他的却是哑巴花,如果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那他已经被安芷娴这个爱情迟缓儿磨得很彻底了,老天也该让他们有个结果了吧!
不过,幸好她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尤其在他严密的看守下,其它男生别想要占到什么好处,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终于等她嗑完最后一根鸡爪“走了,回家。”程海东一古脑儿的站起身,走向停在一旁的脚踏车。
安芷娴满足的舔舔唇,急忙抽出湿纸巾把双手擦干净,开开心心的跟上去。
程海东牵着脚踏车走在前面,她则缓步走在他身后,他会不时回头确认她有没有跟上,如果发现自己走太快了,便会悄悄放慢脚步,不让两人距离太远。
不知道是第几次回头,风正巧吹起她的浏海,让他看到她眉角的旧疤痕,他停下脚步,蹙着眉,伸手摸去
这是他的杰作。
还记得当时他刚学会骑脚踏车,便不顾大人拦阻,硬是要载她去公园玩,结果在路上发生车祸,他平安无事,她却差点赔上一条小命,那次之后,她净秀的眉角便有了这道明显的伤疤。
“以后赚了钱带你去雷射除疤,免得以后嫁不出去。”
“既然你这么担心,干脆你娶我好了。”她没神经的揶揄。不过就是个小伤罢了,他到现在还在耿耿于怀,真是傻瓜。
“好。”他毫不犹豫的回答,一点也不觉得为难。
“咦?你、你疯啦?我是随便说说的欸。”
程海东脸部肌肉微微抽搐,在心里冷哼一声。居然说他疯了?明明就是她没有神经,感觉不到。
他用食指狠狠弹向她的额头“听着,如果到了三十岁你还没嫁人,我娶你。”
安芷娴闻言,先是微讶,继而看见他信誓旦旦的认真模样咦,怪怪的,好端端的干么这么说,该不会是耍她的吧?她杏眼微眯,故作精明。嘿嘿,想耍她,那也得看她上不上当,她又不是笨蛋!
下一秒,她仰着脸,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起来,嘴巴大得几乎可以看见她的咽喉。“三十岁?你也不想想等我真的三十岁,你这一天到晚收情书的家伙,说不定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爹了。娶我?分明有诓骗的嫌疑,少唬弄我了你。”
拜托,那些情书他一封都没拆过就直接扔进垃圾桶“约定就是约定,干么唬弄你?”
唷,很敢说嘛,以为她不敢答应吗?那他真是太小看她了。“好啊,到时候你就不要给我落跑。”美目一瞟,挑衅说。
安芷娴本想要继续消遣他,偏偏大雨却在此时落下。“啊,下雨了!”
“上车。”野猴子怕雨,说是酸雨会伤发,她呀,其实是很爱美的。
听话的坐上程海东的脚踏车,双手牢牢圈住他的腰,豆大的雨滴落下来,打得两人全身发疼,他使劲踩着脚踏车,用最快的速度往家的方向冲。
“海东,都是你啦,乱开玩笑,你看,老天爷都在惩罚你了!”
谁乱开玩笑来着,他可是很认真的,不像她,彻彻底底的傻瓜一枚!比起带她去做雷射除疤,看来他应该带她去什么神经科,把少掉的那条神经给补上,好让她可以开窍些。
算了,她不信没关系,总之,到了三十岁,他一定要把这个不解风... -->>
风雨欲来的傍晚,天光暗淡,云色阴霾。
河堤上有两个身影,十七岁的程海东穿着高中制服躺在草地上,双眸微眯的仰望天上厚厚的云,身旁,一名年龄相仿的女孩席地而坐,眉目低垂,让人无法看清楚她的模样。
女孩专注于手上的东西,足足有十来分钟都维持着同样的姿势,像极了一尊石膏像。
程海东瞟了她一眼,现下的气氛如此宁静安详,前提是,如果不要看见她手里拿的东西,如果不要听见喀拉喀拉的啃骨头声音,他相信一切都会很美好。
偏偏她啃食的声音实在太大,程海东不得不打断她大快朵颐的兴致。“安芷娴,小声一点好不好?”没好气的提醒。
安芷娴先是怔了一下,嘴巴停止动作,别过头,用灿亮的美目看了他一眼,像是做坏事被逮着似的,露出不好意思的笑,缩了缩肩膀“知道了啦!”吐吐丁香小舌,旋即又自顾自的继续啃起骨头。
好吃,真的很好吃!
说这鸡爪冻是台中第一名产也不为过,鸡爪卤得极为入味,骨化肉软,啃起来完全不费力,这么好吃的东西,难怪有这么多人都趋之若鹜—她也是。
冷觑着她一脸陶醉的模样,程海东真的无言。
闷啊!有那么一瞬间,他还真希望自己是那盒鸡爪冻,让她一并吞下肚算了。
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认识十多年了,安芷娴总说他们是好哥儿们、铁交情,确实也是如此,他们几乎天天在一块儿,不管是吃喝玩乐还是念书都在一起,亲近的程度一点都不输给连体婴。
鸡爪冻是他昨天跟爸妈回老家探望阿公,特地买回台北要给她吃的,他知道她喜欢吃,想让她解解馋,但看她吃得旁若无人,几乎忽略他的存在,他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该不会在她眼里,他还比不上这一盒鸡爪冻吧?
他的目光定定的锁住安芷娴
这些年的岁月洗礼,孩提时的黄毛丫头蜕变了。瞧,眉清目秀的瓜子脸,没有一般女生令人讨厌的扭捏骄纵,性情开朗又乐天,偶尔还喜欢多管闲事,她用热情拥抱生命,无奈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粗神经。
不,应该不能说是粗神经,而是根本没神经。
她明明也不笨,对感情却异常迟钝,喜欢上这种傻瓜,程海东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眼看同学们的初恋花朵都已经盛开了,他的却是哑巴花,如果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那他已经被安芷娴这个爱情迟缓儿磨得很彻底了,老天也该让他们有个结果了吧!
不过,幸好她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尤其在他严密的看守下,其它男生别想要占到什么好处,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终于等她嗑完最后一根鸡爪“走了,回家。”程海东一古脑儿的站起身,走向停在一旁的脚踏车。
安芷娴满足的舔舔唇,急忙抽出湿纸巾把双手擦干净,开开心心的跟上去。
程海东牵着脚踏车走在前面,她则缓步走在他身后,他会不时回头确认她有没有跟上,如果发现自己走太快了,便会悄悄放慢脚步,不让两人距离太远。
不知道是第几次回头,风正巧吹起她的浏海,让他看到她眉角的旧疤痕,他停下脚步,蹙着眉,伸手摸去
这是他的杰作。
还记得当时他刚学会骑脚踏车,便不顾大人拦阻,硬是要载她去公园玩,结果在路上发生车祸,他平安无事,她却差点赔上一条小命,那次之后,她净秀的眉角便有了这道明显的伤疤。
“以后赚了钱带你去雷射除疤,免得以后嫁不出去。”
“既然你这么担心,干脆你娶我好了。”她没神经的揶揄。不过就是个小伤罢了,他到现在还在耿耿于怀,真是傻瓜。
“好。”他毫不犹豫的回答,一点也不觉得为难。
“咦?你、你疯啦?我是随便说说的欸。”
程海东脸部肌肉微微抽搐,在心里冷哼一声。居然说他疯了?明明就是她没有神经,感觉不到。
他用食指狠狠弹向她的额头“听着,如果到了三十岁你还没嫁人,我娶你。”
安芷娴闻言,先是微讶,继而看见他信誓旦旦的认真模样咦,怪怪的,好端端的干么这么说,该不会是耍她的吧?她杏眼微眯,故作精明。嘿嘿,想耍她,那也得看她上不上当,她又不是笨蛋!
下一秒,她仰着脸,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起来,嘴巴大得几乎可以看见她的咽喉。“三十岁?你也不想想等我真的三十岁,你这一天到晚收情书的家伙,说不定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爹了。娶我?分明有诓骗的嫌疑,少唬弄我了你。”
拜托,那些情书他一封都没拆过就直接扔进垃圾桶“约定就是约定,干么唬弄你?”
唷,很敢说嘛,以为她不敢答应吗?那他真是太小看她了。“好啊,到时候你就不要给我落跑。”美目一瞟,挑衅说。
安芷娴本想要继续消遣他,偏偏大雨却在此时落下。“啊,下雨了!”
“上车。”野猴子怕雨,说是酸雨会伤发,她呀,其实是很爱美的。
听话的坐上程海东的脚踏车,双手牢牢圈住他的腰,豆大的雨滴落下来,打得两人全身发疼,他使劲踩着脚踏车,用最快的速度往家的方向冲。
“海东,都是你啦,乱开玩笑,你看,老天爷都在惩罚你了!”
谁乱开玩笑来着,他可是很认真的,不像她,彻彻底底的傻瓜一枚!比起带她去做雷射除疤,看来他应该带她去什么神经科,把少掉的那条神经给补上,好让她可以开窍些。
算了,她不信没关系,总之,到了三十岁,他一定要把这个不解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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