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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午,我剁肉骨头,一不小心就剁到了手,血流如注,痛得我蹲坐在地上。小格林循声赶来,关切地呜呜叫着,一看我受伤了急忙伸出舌头来舔我的伤口,我本能地把他推开。格林还没打疫苗,况且狼的唾液中有太多的细菌,怎能让他在开放的伤口上舔舐?而且,天啊,鲜血对即将换食的他是多大的刺激啊?狼毕竟是食肉动物,马戏团的驯兽师还常常因为伤口的血腥味引得长期驯养的食肉兽野性大发,何况这来自原生荒野的狼,如果他从此熟悉了我的血味不敢再想下去,我背后一阵寒意。
格林委屈地叫着,不明白我为什么断然拒绝他的关心。他试探着再凑近,伸出舌头。我仍旧把他推开,虽然已不像刚才那么用力,可他还是伤心极了,退后几步一脚踩滑,爪子上沾满黏黏的红色液体让他很不舒服,他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小爪子,又舔一下格林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他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这些红色腥味的液体来,脚踩在血上站不稳,几次滑倒,身上、嘴上、脸上,到处都沾满了刺目的鲜红。格林仍不顾一切贪婪地舔着,一边翻起眼睛注视我,那神情和饥渴比起喝牛奶要疯狂多了。
讽刺啊,我心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我呆站一旁,不知所措。
绝不能让他把我血液的味道归类为食物,我勉强站起来,拿起光秃秃的扫把将格林挑开,格林退后几步,竟然对我皱着小鼻子龇起了牙!耍狠也没有用,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我也照样露出了牙齿,发出低吼恐吓的声音,看谁更狠!格林愣了一下又退后了几步,仍旧露出沾着血的牙齿,意犹未尽地用舌头舔着牙尖,死死盯着地上的残血,迟疑不前。我赶忙拿来一坨纸巾盖在地上把血污擦拭干净,格林喉咙里如随时启动的引擎般低吼着,眼睛泛红,埋低脑袋,蹲下后腿,做出要扑上来的动作,但他终究还是没有扑上来,而是很不甘愿地看我把这些“美味”统统抹去,扔在垃圾桶里拎出了门外。格林嗅嗅紧闭的大门,又嗅嗅刚才流淌着美味的地面,怅然若失。
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嗜血,格林这么小就已经显露出对血的狂热,这也是我们最担心的。亦风让我千万别喂生肉,不能把格林的野性激发出来。我犹豫不决,格林已经换食了,这是迟早要面临的问题,喂不喂食生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意味着是把他当宠物还是当野物来养,以及驯化与不驯化的抉择。
格林是见了肉不要命的家伙,可是有时也会例外地把我看得比肉食更重要,比如我刚买菜回家,递给他一只冻鸡,饥肠辘辘的格林会匆匆忙忙撕下一块鸡翅膀跑到我面前,使劲蹦跳着,做出想抱我舔我的样子。他急切地呜呜叫着,似乎在倾诉我离开的时间里他对我的狂热想念,唯恐欢迎仪式不够热烈我感受不到他的激情。但与此同时,他又舍不得放掉嘴上叼着的美味鸡翅膀,边和我亲热,边护着鸡翅,着急纠结的可爱状每每令我受宠若惊。我有时会想,咱们天天都在一起,出门买菜不过半个小时而已,至于像久别重逢那么夸张吗?
格林走路渐渐灵巧轻盈,有了他父母的步态,不像当初那样叉着腿走路。随着运动量的加大,他的四肢越来越稳健,能在静止状态下瞬间提速,像炮弹一样把自己射出去,也能长时间不知疲累地轻快奔跑,我逐渐跟不上了。他能轻而易举地把我甩在身后,得意地回头,见我没跟上就站在前面等,或者又回过头来绕着我转圈催促,每次散步时他总是像忠实的卫星一样围绕着我,从不让我远离他的视线。随着格林的体型和模样越来越狼味儿十足,他引来越来越高的回头率和询问,我也越来越紧张,白天不敢带他出去逛街了,我只好让他在楼顶天台上活动,天台有两千多平米的无人空间,可供他跑一跑。晚上,借着夜色的掩护,我和亦风才能偷偷地带他出去跑跑。每当穿越光影闪动的马路,面对车水马龙,格林就畏缩不前,我得抱着他过街。走到阴暗处,格林莹莹反光的眼睛才提醒了我,在漆黑的原野中,光是何等重要的信号?没有人烟的地方,夜晚的光亮往往是动物的眼睛,而大街上那么多铁甲动物圆睁着两只发光的大眼睛呼啸而过,怎不叫他害怕?
可怜我的格林本应属于自然,却在这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中成长,在灯火阑珊处谱写着另类的曲调。
一天上午,我剁肉骨头,一不小心就剁到了手,血流如注,痛得我蹲坐在地上。小格林循声赶来,关切地呜呜叫着,一看我受伤了急忙伸出舌头来舔我的伤口,我本能地把他推开。格林还没打疫苗,况且狼的唾液中有太多的细菌,怎能让他在开放的伤口上舔舐?而且,天啊,鲜血对即将换食的他是多大的刺激啊?狼毕竟是食肉动物,马戏团的驯兽师还常常因为伤口的血腥味引得长期驯养的食肉兽野性大发,何况这来自原生荒野的狼,如果他从此熟悉了我的血味不敢再想下去,我背后一阵寒意。
格林委屈地叫着,不明白我为什么断然拒绝他的关心。他试探着再凑近,伸出舌头。我仍旧把他推开,虽然已不像刚才那么用力,可他还是伤心极了,退后几步一脚踩滑,爪子上沾满黏黏的红色液体让他很不舒服,他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小爪子,又舔一下格林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他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这些红色腥味的液体来,脚踩在血上站不稳,几次滑倒,身上、嘴上、脸上,到处都沾满了刺目的鲜红。格林仍不顾一切贪婪地舔着,一边翻起眼睛注视我,那神情和饥渴比起喝牛奶要疯狂多了。
讽刺啊,我心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我呆站一旁,不知所措。
绝不能让他把我血液的味道归类为食物,我勉强站起来,拿起光秃秃的扫把将格林挑开,格林退后几步,竟然对我皱着小鼻子龇起了牙!耍狠也没有用,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我也照样露出了牙齿,发出低吼恐吓的声音,看谁更狠!格林愣了一下又退后了几步,仍旧露出沾着血的牙齿,意犹未尽地用舌头舔着牙尖,死死盯着地上的残血,迟疑不前。我赶忙拿来一坨纸巾盖在地上把血污擦拭干净,格林喉咙里如随时启动的引擎般低吼着,眼睛泛红,埋低脑袋,蹲下后腿,做出要扑上来的动作,但他终究还是没有扑上来,而是很不甘愿地看我把这些“美味”统统抹去,扔在垃圾桶里拎出了门外。格林嗅嗅紧闭的大门,又嗅嗅刚才流淌着美味的地面,怅然若失。
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嗜血,格林这么小就已经显露出对血的狂热,这也是我们最担心的。亦风让我千万别喂生肉,不能把格林的野性激发出来。我犹豫不决,格林已经换食了,这是迟早要面临的问题,喂不喂食生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意味着是把他当宠物还是当野物来养,以及驯化与不驯化的抉择。
格林是见了肉不要命的家伙,可是有时也会例外地把我看得比肉食更重要,比如我刚买菜回家,递给他一只冻鸡,饥肠辘辘的格林会匆匆忙忙撕下一块鸡翅膀跑到我面前,使劲蹦跳着,做出想抱我舔我的样子。他急切地呜呜叫着,似乎在倾诉我离开的时间里他对我的狂热想念,唯恐欢迎仪式不够热烈我感受不到他的激情。但与此同时,他又舍不得放掉嘴上叼着的美味鸡翅膀,边和我亲热,边护着鸡翅,着急纠结的可爱状每每令我受宠若惊。我有时会想,咱们天天都在一起,出门买菜不过半个小时而已,至于像久别重逢那么夸张吗?
格林走路渐渐灵巧轻盈,有了他父母的步态,不像当初那样叉着腿走路。随着运动量的加大,他的四肢越来越稳健,能在静止状态下瞬间提速,像炮弹一样把自己射出去,也能长时间不知疲累地轻快奔跑,我逐渐跟不上了。他能轻而易举地把我甩在身后,得意地回头,见我没跟上就站在前面等,或者又回过头来绕着我转圈催促,每次散步时他总是像忠实的卫星一样围绕着我,从不让我远离他的视线。随着格林的体型和模样越来越狼味儿十足,他引来越来越高的回头率和询问,我也越来越紧张,白天不敢带他出去逛街了,我只好让他在楼顶天台上活动,天台有两千多平米的无人空间,可供他跑一跑。晚上,借着夜色的掩护,我和亦风才能偷偷地带他出去跑跑。每当穿越光影闪动的马路,面对车水马龙,格林就畏缩不前,我得抱着他过街。走到阴暗处,格林莹莹反光的眼睛才提醒了我,在漆黑的原野中,光是何等重要的信号?没有人烟的地方,夜晚的光亮往往是动物的眼睛,而大街上那么多铁甲动物圆睁着两只发光的大眼睛呼啸而过,怎不叫他害怕?
可怜我的格林本应属于自然,却在这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中成长,在灯火阑珊处谱写着另类的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