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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王。
他总带着磅礴的霸气,冷冽、狂傲、不可一世。
他飞扬的黑发张狂的在风中昂扬着,像一头黑色的雄狮,高高在上的俯视他所拥有的属地。
橘红的夕阳照进宫闱中,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眼前,那双戴着金镯子的手端着一只玉盘,盘上有酒、有杯,雕工精致。
端着玉盘的人在向前移动,移到那王者的面前,她这时才突然发现那双手是她的,她正是端盘的人。
他的衣着贵重,其上绣着绚丽的图案,但那袭衣,却未能遮掩他昂藏的体魄,也无法修饰他刚硬的霸性。
他转过身来,她再度震慑于他阳刚的美,即使是和他朝夕相处这么多个晨昏之后的现在,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屏息。
他一定不会同意她的想法,他认为形容男人“美”是一种侮辱,但她还是认为他很美,一种霸道的美,同样让人炫目而敬畏。
他伸出手,揽住她的纤腰,一把将她强拉到身前,俯身吻她。
匡啷——
手上的玉盘翻了,掉到地上,酒洒了,流了一地的金黄。
她不介意,他更不在乎,她的小手攀到了他的颈后,回应着他的热吻。
她的身心都被他占据,她不介意,她早已完全臣服。
他是王,她的王
睁开眼时,唐可卿的心仍在狂跳,她全身发热、口干舌燥的在床上坐起,看见镜中的自己一脸绯红,双瞳如秋水般迷蒙,黑发散乱的围在脸旁,樱唇微张地吸着气,胸口则因缺氧而起伏着。
老天,她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厌恶镜中那柔弱思春的自己,她跳下床,冲进浴室洗脸,冰凉的清水微微降低了颊上热烫的温度,她拿毛巾擦去一脸水,擦到一半却忍不住将脸埋在毛巾里沮丧的闷喊了一声。
可恶。
一个男人,同一个男人,在她梦中出现过无数次,但他没有脸,每次她醒来后,无论如何努力去想,都想不起他的脸,只记得他伟岸的胸膛、他的吻、他的手,还有他那健硕美丽赤luo的身躯——
他和她**。
唐可卿沮丧的发出呻吟,让她恼怒的是,她在梦中的热情迎合和卑躬屈膝,有几回,在梦中她竟然还对他下跪,像奴隶一般跪在那个男人面前,虽然在梦中所有的人见到他都会跪下,她还是觉得无法忍受。
不只无法忍受她对人下跪,更无法忍受当时她是真的怕他,怕那个男人,怕到跪下时甚至会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为什么要跪他?
唐可卿忿忿不平的想着,但心里其实早有了答案。
因为——他是王!
狈屁!是王就了不起了吗?她干嘛要跪他?她怎能和一个人上床,却又同时敬畏惧怕他?何况,那只是梦啊!
但有时就算她明明知道那是梦,却还是无法反抗他,更别提她大部分时候,都只有在醒来时才知道那是梦,纵使她曾作过相同的梦千百次了,她还是无法改变梦中的自己——那个既爱他又怕他的女人!
她一向不是那般柔弱的女子,但在梦里面对那个男人时,她总是无法控制的受他吸引,甚至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一切。
啊现在脑海里的这两个字教她惊恐地打了个冷颤,心头莫名紧缩。
有些气恼自己的没用,她拿毛巾用力的揉擦自己的嫩脸,仿佛这样做就可以擦掉梦里那个柔情万千却极端优柔没用的女子,直到小脸感到疼痛了,她才将毛巾挂回横杆上,着恼地走回房里。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慢半拍的响了起来,她伸出手,按掉响铃,然后才猛然想起今天有事要做。
堡作。
她有工作要做。
今天是星期天,不过有合约要签,七点她得先进公司准备。
思绪一定,她深吸口气,连忙套上衣裙,化了淡妆,盘起及腰长发,围上黑色的喀什米尔围巾,拿起她用了许多年的公事包,检查东西都带了之后,才拎着钥匙穿上高跟鞋,开车出门。
星期天早晨,街上人车不多,大部分的人都还窝在被窝里。
早春的气候很不稳定,昨日才是大晴天,今天新一波的寒流又来袭。
她坐在车里,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形成一股白烟。
寒冷的空气让她脑袋清醒不少,所以她没试图打开暖气。
灰沉沉的云布满了天,城市里的高楼一栋栋插入云霄,玻璃帷幕反射着暗沉的天色,看来极为灰暗冰冷。
她开着车子一路来到市中心,转进一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门口的守卫看见她,自动把门打开。
熄火时,她看了手表一眼。
六点五十,差十分七点。
地下室的电梯在她按下按钮时,门自动往旁滑开。
她走进电梯里,电梯门自动关上,往上攀升。
被清洁工擦得一尘不染的不锈钢门清楚反射着她的仪容,她再一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扮,确定无误后,才放松等着电梯到达固定的楼层。
门一开,一位助理秘书早已等在门口。
“唐秘书,早。”
“早。”她微一颔首,接过对方送来的文件,一边往自己的桌子走去,一边询问:“早上九点半仇总约了韩董打高尔夫,十二点半左右才会到珍品楼,位子订好了吗?”
“订好了。”
“宏盛的韩董不吃午肉,记得和珍品楼确认,把餐点改成海鲜类。”
“是。”
“四季花坊的花送来了没?”
“送来了,在你桌上,总共三十三朵粉玫瑰,我数过了。”
她回头露出鼓励的微笑“很好,知道为什么要三十三朵粉玫瑰吗?”
“三十三朵代表我爱你,粉玫瑰是夫人最爱的花,今天是夫人的生日,所以要送三十三朵粉玫瑰:”
“结婚纪念日呢?”
“九十九朵,代表长长久久。”
“嗯。”她看着自己桌上娇美的花束,脱下围巾和外套挂在椅背上?提醒道:“夫人对花的数字很介意,一定不能搞错。”
“是。”
“副总那边情况怎么样?”
“副总九点会和诠旭的王总见面,中午到御馔吃饭,淑芬刚刚已经到总经理家去等着了。”
“常董呢?”
“常董今天要到香港开会,若男刚回电说她和常董已经在往机场的路上了。”
“ok,你去忙你的吧。”
她朝刚升进秘书室的女孩微微一笑,打开电脑,戴上耳机麦克风,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工作的煌统集团,是属于仇氏家族所有,虽然公司有上市,但持有公司股份的大多仍是家族成员。
虽然集团涉及的产业极多,且从一百多年前就已是富可敌国的富豪家族,但因仇家成员向来低调,他们几乎不在媒体上曝光,所以虽然一般人都知道有个煌统集团,但对于在其后的仇氏家族却不太了解,只晓得他们很有钱而已。
她自己也是在进了公司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个家族有多么的庞大,手上掌握的资源有多么的恐怖。
盎可敌国。
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仇家的人一直很懂得经商之道,百年来,他们的政商关系一直处理的十分良好,即使政权交替,都无法动摇仇家的根基。自这一代的总裁接位并积极扩展事业版图后,三十年来,仇家的财富更是呈倍数成长。煌统集团旗下的关系事业加起来的资产早已破兆,并在总裁仇靖远的掌控下,不断持续往上攀升。
她已经在煌统待了七年了,七年来,她从分公司里的一位小秘书,一路往上爬升到仇靖远身边第一秘书的位置,快速的升迁羡煞不少旁人,但个中辛苦!也只有她自己晓得。
在那么大的一间企业集团里工作,担任的又是总裁身边的第一秘书,她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和要应付的人多到数都数不完,假日若遇上特别状况,像是今天和宏盛的签约合作,她一样得照常上班。
七点三十,常董搭的飞机应该起飞了。
没有电话进来,表示若男和常董赶上飞机了。
秘书室里,自从林姊走后,她就是最资深的,其他人若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会第一个找上她。
看着沉默的电话,她稍稍松了口气?若男是个不错的秘书,速记一流、通晓八国语言,只是有时难免粗心大意,虽然已经当了常董秘书三年了,偶尔还是会出问题。
她一边快速的浏览今天的报纸,一边记下需知的摘要。
三十分钟过去,她的专线电话依然没响,她才放心的将几位大头的行程传输到pda里,然后结束掉电脑里的文件工作,打开昨天打好的合约,仔细地一页一页的检查完合约内容,直到确认无误,才将合约收到公事包里。
宏盛的合约,有了。
三十三朵粉玫瑰,有了。
傍夫人的生日礼物,有了。
她打开公事包里的珠宝盒,确认里面的珍珠是粉红色的,才将其收好,然后起身穿上外套、披上围巾,抱着那一束玫瑰,下楼开车前往仇家。
八点半,她准时到达。
仇靖远一分不差的出现在豪宅门口,她和老板一起上了宾士轿车,司机将车发动时,她也开始向他报告今日行程。
仇靖远年已七十,但身体仍十分硬朗,头脑也相当清楚,做事非常缜密果断,他自律甚严,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很要求,赏罚分明。
苞着这种老板当然很异,相对的,薪水也相当优渥。
九点半,他们到了高尔夫球场。
老板打球时,她则再次和中午的餐厅确认订位和其他事宜。
到了中午时,天气依然阴沉沉的,不过那并未稍减仇总和韩董打球的兴致,两位老人家回到休息室时,显得相谈甚欢,看来合约的签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十二点半,他们到了珍品楼用餐,两人在吃完饭后又闲话家常了好一阵子,才正式进入签约合作的问题上,在仇总的指示下,她拿出合约给韩董阅览。
合约的签定只是形式上的,大致上的条件之前就已经谈好了,但在商场上,只要还没签字,随时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
所幸,这一次十分顺利。
两位大老板愉快的签了约,然后又开始闲话家常起来,她收好合约,趁大老板还在聊天时,退到一旁联络晚上夫人生日的事情,确认一切ok。
她才挂掉手机,就看到仇总已经起身,她忙跟上去。
三点半,他们离开珍品楼,司机将车开回仇家豪宅。
车子回到仇宅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四十分了,她和仇靖远一起下了车,将花递上。
“仇总,这是三十三朵粉玫瑰。这盒则是御龙今年最顶极的粉珍珠,直径一公分,御龙的陈总保证品质绝对和之前的六十三颗一模一样,一她从公事包中掏出那只珠宝盒,一边道:“夫人十点和王夫人去看秀了,五点多才会回来,徐师傅两点就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厨房里准备。”
仇靖远抱着那束花,拿着那盒珠宝,难得的露出微笑“唐秘书,谢谢。”
“不客气。”她回以微笑。
“今天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工作,请帮我和夫人问好。”
“我会的,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是。”
她必恭必敬的弯腰送他进门,等大门合上后,她才松了口气,提着公事包,转身走向仇家车库,准备去开自己的轿车。
天色暗了下来,她走进车库的前几分钟,天上飘起了丝丝细雨,她没费事伸手去遮,反正等会儿回去就要洗澡。
仇家的房子坐落在半山腰,这整座山都是他们的,周围有着一大片的森林,秋大时,那片被秋意染红的森林看起来挺有诗意的,只可惜经过一整个冬天,落叶乔木的红叶几乎落得差不多了,大部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这阵雨,恐怕会打落那些枝头上残余的老红叶。
雨越下越大了,她加快了脚步,跑进车库里,司机老张已经将车停好,她和他打了声招呼,便坐进自己的小轿车,拿面纸擦干脸上的雨水后,才将车子开了出去。
从大屋到锻铁大门前,还有一小段的路,因为雨太大的关系,她开得很慢,快到大门时,她眼角忽然瞄到右边的森林里似乎有人,她忍不住多看了那在雨中的男人几眼。
仇家设在屋子周围的保全足可媲美世界级的银行,所以她并不担心是否有外人跑了进来,何况那男人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仇家的大黑狗。
天色很暗,外头又在下雨,她看不清楚那人的样貌,只知道他长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的黑,黑色的衬衫没有完全扣上,露出令人赞赏的结实胸膛。
他双手插在裤口袋里,在大雨中漫步,全身都湿了,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在乎。
她不记得仇家有像他一样的人,但话说回来,她也没见过所有的仇家人。
车子继续在大雨中前进,男人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一瞬间,她有股冲动,想停车回头看他,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确定自己没见过这男人,只是他身上的某种特质却教人莫名熟悉,好像她曾在哪里见过
别傻了,就算她真的见过又怎样?
不过就是另一个有钱的仇家人罢了。
她一扯嘴角,很快的打消了那个念头。
就算那男人再性感、再有钱都不干她的事,不是她不曾做过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只是她很早之前就知道什么叫做现实,更清楚自己半点都不想沾染上旁人。
虽然她的生命中并没有白马王子,她却相当满意现在的生活。
她有一个薪水相当不错的工作,赚的钱不只吃得饱、也穿得暖,心情不好时也有足够的财力让她去逛街血拚看电影。
人生如此,再怨叹就过分了。
她唐可卿,可是十分清楚什么叫做“知足常乐”的。
嘴角微微一扬,她将车子驶出了锻铁大门。
豪宅的大门,在她离去后缓缓合上。
雨,继续淅沥沥的下着。
濛濛,下着。
萧邦的钢琴夜曲在空气中回荡着。
她收回按在play键上的手指,泡了一壶玫瑰花茶,蜷在沙发上,看着刚到楼下借回来的推理小说。
忙了一天工作完回到家,洗完澡,泡壶花茶,看一些非关商业的杂书,是她给自己的小小奖赏,只有在这个时候,她可以放松下来,让脑子放空,什么也不想,随着书中的情节游走。
一本书、一盏灯、一壶茶,她的休闲生活,就是这么简单。
最近几年,她的生活更是进入了一定的模式,早上起床、上班、下班、买书、回家、吃饭、洗澡、看书、睡觉,然后到早上再重来一次。
也许这种规律的生活模式有些无聊,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几年前,当她察觉自己在某方面异于常人后,她更不愿和人深交了,不只异性,连同性的朋友也几乎断了联络。
为了保护自己,她用严谨和冷漠的态度在身旁筑起一道高墙。
生活,就此变得规律、平凡而简单。
这样很好。
她知道也许她将来会变成一个奇怪的老姑婆,但那又如何?
至少她不会再受到伤害。
轻啜一口温热的花茶,萧邦的钢琴夜曲在夜空中回旋着,她的思绪也渐渐跟着书中主角陷入如蛛网般复杂难解的线索中,直至夜深。
“唐小姐,抱歉,我知道这可能有些冒昧,请问你有空吗?”
坐在咖啡店里的唐可卿听到这句话,拒绝的话才到嘴边,一抬起头却看见那向来冷淡的咖啡店老板。
她瞪着眼前的咖啡店老板,一时有些... -->>
他是王。
他总带着磅礴的霸气,冷冽、狂傲、不可一世。
他飞扬的黑发张狂的在风中昂扬着,像一头黑色的雄狮,高高在上的俯视他所拥有的属地。
橘红的夕阳照进宫闱中,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眼前,那双戴着金镯子的手端着一只玉盘,盘上有酒、有杯,雕工精致。
端着玉盘的人在向前移动,移到那王者的面前,她这时才突然发现那双手是她的,她正是端盘的人。
他的衣着贵重,其上绣着绚丽的图案,但那袭衣,却未能遮掩他昂藏的体魄,也无法修饰他刚硬的霸性。
他转过身来,她再度震慑于他阳刚的美,即使是和他朝夕相处这么多个晨昏之后的现在,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屏息。
他一定不会同意她的想法,他认为形容男人“美”是一种侮辱,但她还是认为他很美,一种霸道的美,同样让人炫目而敬畏。
他伸出手,揽住她的纤腰,一把将她强拉到身前,俯身吻她。
匡啷——
手上的玉盘翻了,掉到地上,酒洒了,流了一地的金黄。
她不介意,他更不在乎,她的小手攀到了他的颈后,回应着他的热吻。
她的身心都被他占据,她不介意,她早已完全臣服。
他是王,她的王
睁开眼时,唐可卿的心仍在狂跳,她全身发热、口干舌燥的在床上坐起,看见镜中的自己一脸绯红,双瞳如秋水般迷蒙,黑发散乱的围在脸旁,樱唇微张地吸着气,胸口则因缺氧而起伏着。
老天,她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厌恶镜中那柔弱思春的自己,她跳下床,冲进浴室洗脸,冰凉的清水微微降低了颊上热烫的温度,她拿毛巾擦去一脸水,擦到一半却忍不住将脸埋在毛巾里沮丧的闷喊了一声。
可恶。
一个男人,同一个男人,在她梦中出现过无数次,但他没有脸,每次她醒来后,无论如何努力去想,都想不起他的脸,只记得他伟岸的胸膛、他的吻、他的手,还有他那健硕美丽赤luo的身躯——
他和她**。
唐可卿沮丧的发出呻吟,让她恼怒的是,她在梦中的热情迎合和卑躬屈膝,有几回,在梦中她竟然还对他下跪,像奴隶一般跪在那个男人面前,虽然在梦中所有的人见到他都会跪下,她还是觉得无法忍受。
不只无法忍受她对人下跪,更无法忍受当时她是真的怕他,怕那个男人,怕到跪下时甚至会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为什么要跪他?
唐可卿忿忿不平的想着,但心里其实早有了答案。
因为——他是王!
狈屁!是王就了不起了吗?她干嘛要跪他?她怎能和一个人上床,却又同时敬畏惧怕他?何况,那只是梦啊!
但有时就算她明明知道那是梦,却还是无法反抗他,更别提她大部分时候,都只有在醒来时才知道那是梦,纵使她曾作过相同的梦千百次了,她还是无法改变梦中的自己——那个既爱他又怕他的女人!
她一向不是那般柔弱的女子,但在梦里面对那个男人时,她总是无法控制的受他吸引,甚至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一切。
啊现在脑海里的这两个字教她惊恐地打了个冷颤,心头莫名紧缩。
有些气恼自己的没用,她拿毛巾用力的揉擦自己的嫩脸,仿佛这样做就可以擦掉梦里那个柔情万千却极端优柔没用的女子,直到小脸感到疼痛了,她才将毛巾挂回横杆上,着恼地走回房里。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慢半拍的响了起来,她伸出手,按掉响铃,然后才猛然想起今天有事要做。
堡作。
她有工作要做。
今天是星期天,不过有合约要签,七点她得先进公司准备。
思绪一定,她深吸口气,连忙套上衣裙,化了淡妆,盘起及腰长发,围上黑色的喀什米尔围巾,拿起她用了许多年的公事包,检查东西都带了之后,才拎着钥匙穿上高跟鞋,开车出门。
星期天早晨,街上人车不多,大部分的人都还窝在被窝里。
早春的气候很不稳定,昨日才是大晴天,今天新一波的寒流又来袭。
她坐在车里,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形成一股白烟。
寒冷的空气让她脑袋清醒不少,所以她没试图打开暖气。
灰沉沉的云布满了天,城市里的高楼一栋栋插入云霄,玻璃帷幕反射着暗沉的天色,看来极为灰暗冰冷。
她开着车子一路来到市中心,转进一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门口的守卫看见她,自动把门打开。
熄火时,她看了手表一眼。
六点五十,差十分七点。
地下室的电梯在她按下按钮时,门自动往旁滑开。
她走进电梯里,电梯门自动关上,往上攀升。
被清洁工擦得一尘不染的不锈钢门清楚反射着她的仪容,她再一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扮,确定无误后,才放松等着电梯到达固定的楼层。
门一开,一位助理秘书早已等在门口。
“唐秘书,早。”
“早。”她微一颔首,接过对方送来的文件,一边往自己的桌子走去,一边询问:“早上九点半仇总约了韩董打高尔夫,十二点半左右才会到珍品楼,位子订好了吗?”
“订好了。”
“宏盛的韩董不吃午肉,记得和珍品楼确认,把餐点改成海鲜类。”
“是。”
“四季花坊的花送来了没?”
“送来了,在你桌上,总共三十三朵粉玫瑰,我数过了。”
她回头露出鼓励的微笑“很好,知道为什么要三十三朵粉玫瑰吗?”
“三十三朵代表我爱你,粉玫瑰是夫人最爱的花,今天是夫人的生日,所以要送三十三朵粉玫瑰:”
“结婚纪念日呢?”
“九十九朵,代表长长久久。”
“嗯。”她看着自己桌上娇美的花束,脱下围巾和外套挂在椅背上?提醒道:“夫人对花的数字很介意,一定不能搞错。”
“是。”
“副总那边情况怎么样?”
“副总九点会和诠旭的王总见面,中午到御馔吃饭,淑芬刚刚已经到总经理家去等着了。”
“常董呢?”
“常董今天要到香港开会,若男刚回电说她和常董已经在往机场的路上了。”
“ok,你去忙你的吧。”
她朝刚升进秘书室的女孩微微一笑,打开电脑,戴上耳机麦克风,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工作的煌统集团,是属于仇氏家族所有,虽然公司有上市,但持有公司股份的大多仍是家族成员。
虽然集团涉及的产业极多,且从一百多年前就已是富可敌国的富豪家族,但因仇家成员向来低调,他们几乎不在媒体上曝光,所以虽然一般人都知道有个煌统集团,但对于在其后的仇氏家族却不太了解,只晓得他们很有钱而已。
她自己也是在进了公司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个家族有多么的庞大,手上掌握的资源有多么的恐怖。
盎可敌国。
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仇家的人一直很懂得经商之道,百年来,他们的政商关系一直处理的十分良好,即使政权交替,都无法动摇仇家的根基。自这一代的总裁接位并积极扩展事业版图后,三十年来,仇家的财富更是呈倍数成长。煌统集团旗下的关系事业加起来的资产早已破兆,并在总裁仇靖远的掌控下,不断持续往上攀升。
她已经在煌统待了七年了,七年来,她从分公司里的一位小秘书,一路往上爬升到仇靖远身边第一秘书的位置,快速的升迁羡煞不少旁人,但个中辛苦!也只有她自己晓得。
在那么大的一间企业集团里工作,担任的又是总裁身边的第一秘书,她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和要应付的人多到数都数不完,假日若遇上特别状况,像是今天和宏盛的签约合作,她一样得照常上班。
七点三十,常董搭的飞机应该起飞了。
没有电话进来,表示若男和常董赶上飞机了。
秘书室里,自从林姊走后,她就是最资深的,其他人若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会第一个找上她。
看着沉默的电话,她稍稍松了口气?若男是个不错的秘书,速记一流、通晓八国语言,只是有时难免粗心大意,虽然已经当了常董秘书三年了,偶尔还是会出问题。
她一边快速的浏览今天的报纸,一边记下需知的摘要。
三十分钟过去,她的专线电话依然没响,她才放心的将几位大头的行程传输到pda里,然后结束掉电脑里的文件工作,打开昨天打好的合约,仔细地一页一页的检查完合约内容,直到确认无误,才将合约收到公事包里。
宏盛的合约,有了。
三十三朵粉玫瑰,有了。
傍夫人的生日礼物,有了。
她打开公事包里的珠宝盒,确认里面的珍珠是粉红色的,才将其收好,然后起身穿上外套、披上围巾,抱着那一束玫瑰,下楼开车前往仇家。
八点半,她准时到达。
仇靖远一分不差的出现在豪宅门口,她和老板一起上了宾士轿车,司机将车发动时,她也开始向他报告今日行程。
仇靖远年已七十,但身体仍十分硬朗,头脑也相当清楚,做事非常缜密果断,他自律甚严,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很要求,赏罚分明。
苞着这种老板当然很异,相对的,薪水也相当优渥。
九点半,他们到了高尔夫球场。
老板打球时,她则再次和中午的餐厅确认订位和其他事宜。
到了中午时,天气依然阴沉沉的,不过那并未稍减仇总和韩董打球的兴致,两位老人家回到休息室时,显得相谈甚欢,看来合约的签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十二点半,他们到了珍品楼用餐,两人在吃完饭后又闲话家常了好一阵子,才正式进入签约合作的问题上,在仇总的指示下,她拿出合约给韩董阅览。
合约的签定只是形式上的,大致上的条件之前就已经谈好了,但在商场上,只要还没签字,随时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
所幸,这一次十分顺利。
两位大老板愉快的签了约,然后又开始闲话家常起来,她收好合约,趁大老板还在聊天时,退到一旁联络晚上夫人生日的事情,确认一切ok。
她才挂掉手机,就看到仇总已经起身,她忙跟上去。
三点半,他们离开珍品楼,司机将车开回仇家豪宅。
车子回到仇宅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四十分了,她和仇靖远一起下了车,将花递上。
“仇总,这是三十三朵粉玫瑰。这盒则是御龙今年最顶极的粉珍珠,直径一公分,御龙的陈总保证品质绝对和之前的六十三颗一模一样,一她从公事包中掏出那只珠宝盒,一边道:“夫人十点和王夫人去看秀了,五点多才会回来,徐师傅两点就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厨房里准备。”
仇靖远抱着那束花,拿着那盒珠宝,难得的露出微笑“唐秘书,谢谢。”
“不客气。”她回以微笑。
“今天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工作,请帮我和夫人问好。”
“我会的,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是。”
她必恭必敬的弯腰送他进门,等大门合上后,她才松了口气,提着公事包,转身走向仇家车库,准备去开自己的轿车。
天色暗了下来,她走进车库的前几分钟,天上飘起了丝丝细雨,她没费事伸手去遮,反正等会儿回去就要洗澡。
仇家的房子坐落在半山腰,这整座山都是他们的,周围有着一大片的森林,秋大时,那片被秋意染红的森林看起来挺有诗意的,只可惜经过一整个冬天,落叶乔木的红叶几乎落得差不多了,大部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这阵雨,恐怕会打落那些枝头上残余的老红叶。
雨越下越大了,她加快了脚步,跑进车库里,司机老张已经将车停好,她和他打了声招呼,便坐进自己的小轿车,拿面纸擦干脸上的雨水后,才将车子开了出去。
从大屋到锻铁大门前,还有一小段的路,因为雨太大的关系,她开得很慢,快到大门时,她眼角忽然瞄到右边的森林里似乎有人,她忍不住多看了那在雨中的男人几眼。
仇家设在屋子周围的保全足可媲美世界级的银行,所以她并不担心是否有外人跑了进来,何况那男人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仇家的大黑狗。
天色很暗,外头又在下雨,她看不清楚那人的样貌,只知道他长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的黑,黑色的衬衫没有完全扣上,露出令人赞赏的结实胸膛。
他双手插在裤口袋里,在大雨中漫步,全身都湿了,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在乎。
她不记得仇家有像他一样的人,但话说回来,她也没见过所有的仇家人。
车子继续在大雨中前进,男人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一瞬间,她有股冲动,想停车回头看他,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确定自己没见过这男人,只是他身上的某种特质却教人莫名熟悉,好像她曾在哪里见过
别傻了,就算她真的见过又怎样?
不过就是另一个有钱的仇家人罢了。
她一扯嘴角,很快的打消了那个念头。
就算那男人再性感、再有钱都不干她的事,不是她不曾做过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只是她很早之前就知道什么叫做现实,更清楚自己半点都不想沾染上旁人。
虽然她的生命中并没有白马王子,她却相当满意现在的生活。
她有一个薪水相当不错的工作,赚的钱不只吃得饱、也穿得暖,心情不好时也有足够的财力让她去逛街血拚看电影。
人生如此,再怨叹就过分了。
她唐可卿,可是十分清楚什么叫做“知足常乐”的。
嘴角微微一扬,她将车子驶出了锻铁大门。
豪宅的大门,在她离去后缓缓合上。
雨,继续淅沥沥的下着。
濛濛,下着。
萧邦的钢琴夜曲在空气中回荡着。
她收回按在play键上的手指,泡了一壶玫瑰花茶,蜷在沙发上,看着刚到楼下借回来的推理小说。
忙了一天工作完回到家,洗完澡,泡壶花茶,看一些非关商业的杂书,是她给自己的小小奖赏,只有在这个时候,她可以放松下来,让脑子放空,什么也不想,随着书中的情节游走。
一本书、一盏灯、一壶茶,她的休闲生活,就是这么简单。
最近几年,她的生活更是进入了一定的模式,早上起床、上班、下班、买书、回家、吃饭、洗澡、看书、睡觉,然后到早上再重来一次。
也许这种规律的生活模式有些无聊,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几年前,当她察觉自己在某方面异于常人后,她更不愿和人深交了,不只异性,连同性的朋友也几乎断了联络。
为了保护自己,她用严谨和冷漠的态度在身旁筑起一道高墙。
生活,就此变得规律、平凡而简单。
这样很好。
她知道也许她将来会变成一个奇怪的老姑婆,但那又如何?
至少她不会再受到伤害。
轻啜一口温热的花茶,萧邦的钢琴夜曲在夜空中回旋着,她的思绪也渐渐跟着书中主角陷入如蛛网般复杂难解的线索中,直至夜深。
“唐小姐,抱歉,我知道这可能有些冒昧,请问你有空吗?”
坐在咖啡店里的唐可卿听到这句话,拒绝的话才到嘴边,一抬起头却看见那向来冷淡的咖啡店老板。
她瞪着眼前的咖啡店老板,一时有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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