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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你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地接吻或是***。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了一声,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的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黎璃在大学三年级正儿八经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团,同样是被汪晓峰拖着去的。裴尚轩有一点没看错,想要她主动扩大交际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黎璃骨子里是个被动的悲观主义者,再加上从小到大强迫自己凡事都要抱持无所谓的心态,随着年岁渐长竟被人误解为高傲,不屑与人亲近。

    她的朋友的确不多,加起来总共四个,连一只手的五个指头都用不足。除了汪晓峰是她无意中结识,另外诸如裴尚轩、李君、曹雪梅都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皆是从同桌逐渐演变为朋友。

    汪晓峰听她说完自己得到的特殊优待,摸着下巴退后一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摇着头叹息,“黎璃,你太孤僻了。”他说的话,和裴尚轩一样。

    “孤僻?那你怎么会和我做朋友?”黎璃斩钉截铁反驳他的论断,不满他的批评和裴尚轩如出一辙。

    “那是上帝派我来拯救你。”他笑嘻嘻地回答,隔了几天就把她拉去了书法社团。

    黎璃中学时参加过书法兴趣小组,小组长是裴尚轩,当年他的行书拿到过区里青少年书法大赛三等奖,这是他没什么亮点的读书生涯中唯一值得夸耀的荣誉。黎璃忘了自己当年练书法的理由,反正绝对不是为了把字写得好看些。

    书法社人数不多,练字的同时也是练心境。不过裴尚轩是例外,他练归练,性子照旧毛毛躁躁。

    “带女朋友来参观?”书法社社长邱子安微笑着调侃汪晓峰。黎璃认识这个人,号称德语系才子,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天才。

    “我兄弟。”汪晓峰勾着黎璃的脖子,一脸忙不迭撇清的样子,“不要随便乱说,我的行情会看跌的。”

    “你有行情吗?我怎么不知道?”黎璃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胸口,转向邱子安自我介绍,“你好,我叫黎璃,想加入书法社。”拗不过汪晓峰软磨硬泡,她答应加入社团,于是打起精神展现出“积极向上”的风貌。

    邱子安说着“欢迎欢迎”,侧过身把黎璃介绍给身后安静练字的其他社员。

    “社团人不多,大家都用绰号称呼彼此,不用拘束。”他指着第一排憨厚敦实的男生说道,“你叫他黄庭坚好了,他一直在练老黄的字。那位美女是褚遂良,她旁边的帅哥叫颜真卿……”他一个个介绍过去,黎璃含蓄地微笑致意。

    末了,邱子安忽然转向她问:“黎璃,你平时习哪一本字帖?”

    她一怔,尴尬地笑笑,实话实说,“我初中练过书法,很久没碰毛笔了。”

    “换言之,你并不是书法爱好者?”斯文男子皱了皱眉,态度稍许冷淡了几分。黎璃不明白他为何变脸,疑惑地瞥了眼汪晓峰。

    汪晓峰赶紧上前,抢着发言,“老大,爱好需要时间培养。我们不能学清政府闭关自守,把有兴趣的人拒之门外,大家同意不同意?”黎璃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参加社团而已,难道还有资格认定不成?

    去福州路周虎臣笔墨庄买了文房四宝和字帖,黎璃向汪晓峰抱怨书法社团门槛太高,怪不得人丁稀少,一边哼哼唧唧要他负责买单。

    “要不是因为你,我有空不如看小说。”她拿着一本欧阳询的《九成宫》字帖,边走边翻看。邱子安冷冰冰地建议她这样毫无基础的人先从楷书练起,尽管觉得这位才子行为怪异,但毕竟他是专家,黎璃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

    “有原因的。”汪晓峰抱着宣纸,耸了耸肩,“以前书法社成员很多,一大半是冲着老大来的。你没见到那个场面,每次社团活动,个个都吵着要老大看自己的字,所以后来彻底减了一次员。”

    她咬着唇想了半天,仍想不起邱子安长什么模样。不过听说她加入了书法社团,曹雪梅倒是由衷羡慕她能时常与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帅哥做亲密接触了,听得黎璃当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黎璃喜欢看帅哥,但多数情况是看过就忘,记不真切。她唯一记得深刻的容颜,是裴尚轩的脸。

    裴尚轩有一阵子没见到黎璃了,打电话到寝室也找不到人,说是有社团活动。连着两三次听到同样的理由,急性子的他想当然认为黎璃在回避自己。

    最后一次与黎璃见面还是她刚开学的时候,和岑雯雯一起吃火锅。裴尚轩努力回想,确认自己并没有地方得罪了她。

    他不高兴了,来到上外打算找她当面问清楚。潜意识里,裴尚轩面对黎璃时有着自卑。毕竟她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天之骄女,而自己什么都不是。

    黎璃考进大学,他觉得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了。以前对于她说的话他就似懂非懂;现在变本加厉了,她偶尔蹦出一两句英文,或是兴致勃勃谈起自己看完的名著、哲学书,他更是只有翻白眼望天的份儿。

    裴尚轩担心有一天黎璃会与自己疏远,友情这玩意儿说起来相当脆弱,隔上一年半载不联络,自然而然就淡了。

    他忽略了一件事——在分离的两年中,黎璃并没有改变。后来他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个很自私的男人,执意不放开黎璃的手,美其名曰是为她取暖,实际上真正得到温暖的却是自己。

    裴尚轩在四号楼外打电话到黎璃寝室,她白天刚献完血,正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外婆在世时常说她气血不足,黎璃便一直以为自己有轻微的贫血轮不上献血,结果检查下来她各项指标一切正常。一下子少了两百CC的血,黎璃回到寝室睡了整整一下午。

    “黎璃,电话。”对面下铺的张玉琴是寝室里唯一因体重不达标而不用献血的人,主动承担起打饭、接电话之类的服务性琐事。

    黎璃把头埋在被子里,懒洋洋不想动,“说我不在。”

    “是裴尚轩,找过你好几次了。”全寝室都知道黎璃和裴尚轩是铁杆兄弟,以前还拿他俩开过玩笑,但看看没什么进展,遂认可了他们仅限于死党关系这一说辞。

    曹雪梅就曾对黎璃说:“你们好奇怪哦,感情这么好,干脆在一起算了。”黎璃当时正在喝水,被呛到了。

    在一起,这并非某个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事。世上最无奈的感情莫过于你爱一个人,而他喜欢着别人,你们的时间总也对不上。

    十五年,她淡然从容看着自己漫长的暗恋,犹如在空空的舞台上独舞,无人喝彩。黎璃不在意有没有观众,她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喜欢了一个人。

    听到是裴尚轩找自己,黎璃掀开被子下床,慢吞吞地走过去接起了电话。话筒里传来他冷嘲热讽的声音,讥笑她才几天没见怎么就和政府官员似的平日里见也见不到。

    她昏昏沉沉,脑海里转着一个念头:这家伙,是来挑衅的?

    “裴尚轩,我没力气和你绕弯子,我哪里得罪你就直说吧。”这么多年她也摸清了他的脾气,直来直去喜怒皆形于色,说白了就是没半分心机不懂掩饰。若是哪天口气很冲,那一定是心里窝着火。

    裴尚轩一时语塞,恍然觉得自己气势汹汹跑过来太冲动了。黎璃有她自己的生活,忙不忙也是自个儿的事,要他操这份闲心干吗?他琢磨了几秒钟,推测自己肯定是不放心她一声不吭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才会特意过来探望。

    这番心思,他偷偷摸摸藏在心里,怕说出来会被她耻笑。顿了顿,语气稍显缓和,“我想找你一起吃饭,你每次都不在,我很郁闷。”

    “吃饭,找你女朋友去。”黎璃靠着墙,没好气地说下去,“那个叫,叫什么岑雯雯的?”

    裴尚轩霎时静默,不一会儿气急败坏地大吼:“黎璃,你故意的是不是?我失恋了,你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失恋?黎璃挺直身子,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最后一次见面,裴尚轩和岑雯雯你侬我侬如胶似漆的样子还让她暗自伤怀了几天。怎么才几星期过去,这就分手了?是她太保守,还是爱情逐渐沦落成了快速消费品?

    “没听你提过。”她不好意思地想:其实我挺高兴。嘴上却恪守着朋友的本分,尽力安慰地说着,“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说着,黎璃脸上的表情微带了苦涩。真是没有说服力的句子!

    “得了吧得了吧,这话听着就假惺惺的。”裴尚轩纯粹为了缓和气氛,却无意中说到了黎璃的心事。她默然不语,反省自己前一刻的幸灾乐祸。

    她不说话,让他误以为在生气,心里边抱怨着她气量变小了,一边开口打破沉默,“丫头,我现在你寝室楼外,请你吃饭。”停了两秒钟,像是回想起了往事,“今天带着钱,你放心‘三光’吧。”

    黎璃出现时,相比平时略微苍白的脸色让裴尚轩吓了一跳,直觉她生病了。抬起手探她的前额,确实温度偏高。

    “病了?”裴尚轩庆幸还好自己想到来看她,这丫头都不懂好好照顾自己。

    她摇摇头,拧了拧脸颊像是要拧出一点红润来。出门之前照了照镜子整理乱翘的头发,她知道自己此刻脸色很差。“献血,没什么大不了。”她轻描淡写道。

    “什么叫‘没什么大不了’!”听她淡然自若的口吻,裴尚轩不满意了。一年前七浦路街道宣传办的阿姨动员他们这群个体业主积极参加义务献血,他一冲动就去了,结果母亲心疼得要命,又是老母鸡又是黑鱼汤的补了一个月。那段日子他曾对黎璃笑言,说自己就和女人坐月子似的。

    掏出手机打电话回家,他急不可待嘱咐母亲赶快去买一条黑鱼回家熬汤。“妈,黎璃今天献血,我看她虚弱得快晕过去了。”他夸张地叫,一转眼瞥见黎璃不以为然的神色,他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又曲起手指弹了弹她的脑门,“这丫头不知道照顾自己,我正在教训她呢。好,一会儿我带她回来。”

    她怔怔瞧着他,眼眶里渐渐泛起水雾。他误以为刚才下手重了让她觉得疼,连忙道歉。黎璃摇摇头,疼痛来源于内心深处。

    他的好,会让她舍不得他。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裴尚轩。”她狠狠咬住嘴唇,用力咬出了鲜血,“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拂开他的手,她不得不依靠深呼吸平复激动的心情。

    她的拒绝刺伤了他,而他有着最敏感的自尊心。裴尚轩退了一小步,眼神古怪,仿佛看着陌生人。

    “我没资格做你的朋友,黎璃?”他的声音压得很低,银色耳钉亮得刺眼。

    “互相关心难道不是朋友之间应该做的事?”他接着反问。

    深呼吸没用,黎璃心痛得快窒息了,几乎脱口而出——“我不要只做你的死党!”她想起了一九九四年的某个凌晨,硬生生地咽了回去。是她没资格爱他,阴影让她无法接受任何肢体上的亲密接触,连自己的手碰到敏感部位都觉得恶心,更何况是男性。

    在他身边,看着他幸福就好了。黎璃再一次告诫自己。

    “我今天很累,不知道在说什么。”她抚着额头寻找借口,“我没力气去你家喝汤,替我谢谢阿姨费心了。”把手举高,拍拍他的肩膀,“笨蛋,说了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这个不需要资格。”

    他看着她慢慢走进寝室楼,心里忽然涌起了暖流。一辈子的朋友,真好!

    当晚九点,裴尚轩提着保温瓶再次来到女生楼下,给黎璃送黑鱼汤。全寝室受益,一人一碗乳白色的鱼汤做宵夜。

    在盥洗室刷牙时,满嘴牙膏沫的曹雪梅忽然侧过头看着黎璃说道:“裴尚轩喜欢你,是不是?”

    黎璃慢条斯理将雪白的牙膏挤上牙刷,“兄弟如手足,说的就是我和他。”她轻轻松松否定。

    黎璃去裴家还保温瓶,顺便感谢裴母替自己熬汤。裴尚轩的双亲向来对她不错,可能还动过心思要她做儿媳妇,总是制造机会让他俩独处。

    裴尚轩也不是傻瓜,对父母刻意的安排有所察觉,哈哈笑着说他们是乱点鸳鸯,太离谱了。

    黎璃很感激两位长辈的好意,奈何感情的事情勉强不了,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再多的机会也是浪费。某天在裴家看琼瑶电视剧《雪珂》,趁着裴母抹眼泪的时机,黎璃不动声色说了一句“强扭的瓜不甜,幸福不能靠强迫手段得到”——她委婉地暗示着。

    裴母擤擤鼻子,红着眼圈叹息黎璃理智过头。

    “你这孩子,从小就明白事理。谁家娶了你,真是福气。”

    黎璃不得不笑,用微笑掩饰心酸。她将嘴巴朝两边咧开,展露出大大的笑容。

    “阿姨,真的吗?我妈一直都说我不会有人要呢。”

    “那是人家不识货,我家那臭小子也是个睁眼瞎。”裴母恨声抱怨,暗地里责怪儿子放着这么好的女孩不追,成天和一些除了脸蛋漂亮身材不错之外一无是处的女生打情骂俏。

    “我和尚轩,我们只是好朋友。”黎璃善意地撒了谎。其实这是事实,至少是他单方面不断强调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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