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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酹月其实很迷惑,不知道顾知伟到底想要说些什么!
顾知伟从西服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相片,递到了酹月眼前,泛黄的彩色照片里,明媚的笑容闯入她的眼睛。她只见过一眼,就已经深深地记住了那张容颜,是阮琴!这张照片里,她没有穿警服,而是一身明黄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她更动人,她一头乌黑的长发顺在一边,用一条明黄色的丝巾扎起来,风像是很大,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得她的裙摆迎风飞舞,像一只展翅飞舞的蝴蝶。
酹月一直都觉得,像阮琴这样美的女子,好像就是无法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样,也许就因为这样,她如烟花一样,消失在了世间!
“照片上的人,相信你一定认得的!”顾知伟道。
酹月接过了照片,仍是不信“你你怎么会有我姑姑的照片?”
“她也许并不是你姑姑,而是你母亲!”
“顾先生,你恐怕是误会了!”酹月知道自己与姑姑阮琴长得有几分相似,但侄女儿像姑姑,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而酹月却是从来也没有将心思往这方面想,说阮琴是她母亲,这又从何说起呢?
顾知伟摇头“你可否先听我讲一个故事,酹月?”
故事的开头,其实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
当时的阮琴,是b城某公安支队的警察,她不仅人长得漂亮,人缘也特别好,更重要的是,她执行任务的能力比许多男同志都还强。也鉴于此,所以那一年,她接到上头的任务,为了获取情报,她要打入一伙猖狂的贩毒团伙里做卧底。
做卧底向来都是一件危险万分的事情,但是总得有人需要去冒这个险。阮琴天生丽质,外表看起来明媚可人,不是熟人根本不会知道她会是警察,所以她去做卧底,比男同志更加方便。
那是在一家地下歌舞厅,阮琴伪装成了舞小姐,盯梢上了一个男人,她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个人打入团伙里。当时的几个同事也混在场子里,他们会借故找那个人的麻烦,然后她会借机救他。那个男人一脸络腮胡,正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被昏暗的灯光照着,额上和脸上泛着油光,看起来不由叫人生恶。
照着原定的计划,伪装成不良青年的同事借着酒劲撒泼打人,于是乎,昏暗的歌舞厅里一下子混乱了起来,几个同事围攻他一个人,那人便渐渐不敌,阮琴瞧准了机会,手里拿了两只啤酒瓶,在混乱中疾步过去,她用啤酒瓶敲击同事的颈部,从混乱中将那人拉了起来,拔腿就跑,这幕场景她已经演练过好几遍,所以做起来也驾轻就熟。
两人奔出了歌舞厅,身后的同事立刻追了出来,她身边的男人受了伤,所以没跑几步,就又摔倒了。阮琴皱了眉,但还是去扶起他来“你怎么样?”
男人摇摇头,见到阮琴,眼里显然是一阵惊艳。
“我们走!”
他们刚站起来,眼前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昏暗的街灯斜照在他的一边脸上,另一边脸则掩映在黑暗之中,更显深邃,就想立体的素描一样。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穿一件半旧的皮夹克,下巴还有胡渣,那样不修边幅,却又那样惹人注目。他的眸色深沉,让人看不出他的所想,但阮琴只一眼就知道,那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平哥!”被她扶着的男人恭敬地唤了他一声。
被唤作是“平哥”的男人充耳不闻,目光从阮琴身上一扫而过,最后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追上来的几位同事身上。
他嘴角勾出淡淡的冷漠的笑。
那种笑容似锐利的刀锋,是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从心底生出寒意来的。
几位同事互相看了几眼,知道目的已经达到,所以也见好就收,佯装害怕地撤了。
见人都散去,络腮胡子的男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感激地笑了“谢谢平哥的救命之恩!”
“你是谁?”平哥饶有戒备地问她。
“我叫小琴!”阮琴小心翼翼地答道。
br /> 酹月其实很迷惑,不知道顾知伟到底想要说些什么!
顾知伟从西服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相片,递到了酹月眼前,泛黄的彩色照片里,明媚的笑容闯入她的眼睛。她只见过一眼,就已经深深地记住了那张容颜,是阮琴!这张照片里,她没有穿警服,而是一身明黄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她更动人,她一头乌黑的长发顺在一边,用一条明黄色的丝巾扎起来,风像是很大,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得她的裙摆迎风飞舞,像一只展翅飞舞的蝴蝶。
酹月一直都觉得,像阮琴这样美的女子,好像就是无法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样,也许就因为这样,她如烟花一样,消失在了世间!
“照片上的人,相信你一定认得的!”顾知伟道。
酹月接过了照片,仍是不信“你你怎么会有我姑姑的照片?”
“她也许并不是你姑姑,而是你母亲!”
“顾先生,你恐怕是误会了!”酹月知道自己与姑姑阮琴长得有几分相似,但侄女儿像姑姑,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而酹月却是从来也没有将心思往这方面想,说阮琴是她母亲,这又从何说起呢?
顾知伟摇头“你可否先听我讲一个故事,酹月?”
故事的开头,其实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
当时的阮琴,是b城某公安支队的警察,她不仅人长得漂亮,人缘也特别好,更重要的是,她执行任务的能力比许多男同志都还强。也鉴于此,所以那一年,她接到上头的任务,为了获取情报,她要打入一伙猖狂的贩毒团伙里做卧底。
做卧底向来都是一件危险万分的事情,但是总得有人需要去冒这个险。阮琴天生丽质,外表看起来明媚可人,不是熟人根本不会知道她会是警察,所以她去做卧底,比男同志更加方便。
那是在一家地下歌舞厅,阮琴伪装成了舞小姐,盯梢上了一个男人,她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个人打入团伙里。当时的几个同事也混在场子里,他们会借故找那个人的麻烦,然后她会借机救他。那个男人一脸络腮胡,正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被昏暗的灯光照着,额上和脸上泛着油光,看起来不由叫人生恶。
照着原定的计划,伪装成不良青年的同事借着酒劲撒泼打人,于是乎,昏暗的歌舞厅里一下子混乱了起来,几个同事围攻他一个人,那人便渐渐不敌,阮琴瞧准了机会,手里拿了两只啤酒瓶,在混乱中疾步过去,她用啤酒瓶敲击同事的颈部,从混乱中将那人拉了起来,拔腿就跑,这幕场景她已经演练过好几遍,所以做起来也驾轻就熟。
两人奔出了歌舞厅,身后的同事立刻追了出来,她身边的男人受了伤,所以没跑几步,就又摔倒了。阮琴皱了眉,但还是去扶起他来“你怎么样?”
男人摇摇头,见到阮琴,眼里显然是一阵惊艳。
“我们走!”
他们刚站起来,眼前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昏暗的街灯斜照在他的一边脸上,另一边脸则掩映在黑暗之中,更显深邃,就想立体的素描一样。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穿一件半旧的皮夹克,下巴还有胡渣,那样不修边幅,却又那样惹人注目。他的眸色深沉,让人看不出他的所想,但阮琴只一眼就知道,那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平哥!”被她扶着的男人恭敬地唤了他一声。
被唤作是“平哥”的男人充耳不闻,目光从阮琴身上一扫而过,最后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追上来的几位同事身上。
他嘴角勾出淡淡的冷漠的笑。
那种笑容似锐利的刀锋,是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从心底生出寒意来的。
几位同事互相看了几眼,知道目的已经达到,所以也见好就收,佯装害怕地撤了。
见人都散去,络腮胡子的男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感激地笑了“谢谢平哥的救命之恩!”
“你是谁?”平哥饶有戒备地问她。
“我叫小琴!”阮琴小心翼翼地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