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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雪不太敢信果刚毅的话。果刚毅说十分,她至多信六分,于是果刚毅方才那番话的内容经过一番换算,只能等于是他愿意去救金效坤——“愿意”而已,办法和进展则是全无。
但傲雪还是有点高兴。哪怕果刚毅只是说大话,最后白折腾一场,她也爱这个白折腾的过程,这个过程闪烁着一点希望的光,不管希望是否能成真,单是这一点光,就足以让她的心房明亮些许。
果刚毅长篇大论了一番,喝了两大杯热茶,然后不顾傲雪的挽留,匆匆的又走了。傲雪回到卧室,在梳妆台前坐了,自己对着镜子看。镜中的人粉面桃腮,仿佛是比平日好看了些,像是画里的人,柳叶弯眉樱桃口,没有超凡脱俗的仙气,是人间烟火里的艳丽美人。抬起双手捧了脸,她想自己这样自夸自赞、自以为美,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张脸也热烘烘的要发烧。可是——
可是,她大起胆子,又想假如大哥这回真能出来,而且又不记恨自己的话,那么凭着自己的年龄和容貌,是有资格——
后头的话又不能想了,不好意思,不敢想。况且金效坤对她终究是个什么态度,她也拿不准。小一年了,她每个月都要带着吃的穿的去探监,然而一共只见了他两次。第一次还是去年冬天,他见了她,让她自己保重,别再管他,她不听。于是扑了几次空之后,今年春天她又见了他第二面,一见面她就哭了,因为金效坤已经白了头发。
第二次见面,是她后来一回忆起就要悔恨的,因为她一句正经话也没说出来,单是对着金效坤呼哧呼哧的哭。金效坤麻木不仁的看着她,等她哭尽了探视时间,他说道:“别再来了,就当我死了吧。”
从那往后,他果然是又不见她了。
金效坤的“不见”,不足以击败傲雪,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知道金效坤还活着,她每个月张罗出来的那些吃的穿的有个对象可送,她就满足。其实她也活得如履薄冰,因为金玉郎的阴影还覆盖着她,她不知道金玉郎为什么忽然失踪了大半年——也不想知道,他永远失踪了才好呢,他多失踪一天,她就多过一天太平日子。
起身从镜子前走了开,她心里略微有点乱,于是端过针线笸箩,坐在床边织毛线手套,织两副,金效坤一副,施新月一副。她看出施新月对自己“有意思”了,但是只装不知,同时也感激施新月能把那点儿“意思”压下去,对自己总是又坦荡又尊重。做人是要讲良心的,他规规矩矩的对她好,她也得心里有数,知道领情,不能因为人家老实,她就欺负老实人。对待施新月,她别的给不了,那就像个老姐姐对待大弟弟一样,尽量的照顾他吧。
正好,傲雪现在也发现自己挺适合做个老姐姐,自从自己当了家,虽说每天的家务活并不轻巧,但她全干得来,干得还挺好,别说施新月一个月能拿回家四十二块钱了,就算只能拿回十二块钱,凭着她的本事,照样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只手套织了一半,外头院门响,她抬头隔着玻璃窗向外望,见进门的是施新月,就扯起嗓门,很嘹亮的喊道:“施先生,你进来试试手套!”
施新月搓着手进了来,听她的指挥,试戴了那大半只手套。傲雪看准了尺寸,然后抬头又问:“等会儿还出不出去了?”
“不出去了。”
“那咱俩再买些白菜回来?我管买,你管搬。”
“行。”
傲雪立刻收起了那一套毛线活儿,站起来找围巾和帽子:“那咱们现在就走,要不院子里那点儿白菜,可不够咱们一冬天吃的。”
施新月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傲雪每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他都感觉特别幸福,倒退十年他一定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但现在他活明白了,原来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才是生活的真谛,早上那一碗管饱的热汤面,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于是他正了正帽子掸了掸袍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傲雪出门去了。此刻他心里没什么牵挂,正好金玉郎也已经被朋友接出了医院,不用他管了。
在施新月往家里搬运白菜之时,金玉郎也已经到了陆府。
接他出院的是陆健儿,陆健儿今天偶然得知金玉郎入了医院,正好又是闲来无事,所以就溜达过去看了看他。金玉郎正在医院里死去活来——是精神上的死去活来,因为没有事做,没有酒喝,他简直不知如何打发时间,并且因为头脑清醒,总忍不住要回忆往事,悔恨像火一样,开始裹着他烧灼。
医生不许他出院,于是陆健儿到来... -->>
傲雪不太敢信果刚毅的话。果刚毅说十分,她至多信六分,于是果刚毅方才那番话的内容经过一番换算,只能等于是他愿意去救金效坤——“愿意”而已,办法和进展则是全无。
但傲雪还是有点高兴。哪怕果刚毅只是说大话,最后白折腾一场,她也爱这个白折腾的过程,这个过程闪烁着一点希望的光,不管希望是否能成真,单是这一点光,就足以让她的心房明亮些许。
果刚毅长篇大论了一番,喝了两大杯热茶,然后不顾傲雪的挽留,匆匆的又走了。傲雪回到卧室,在梳妆台前坐了,自己对着镜子看。镜中的人粉面桃腮,仿佛是比平日好看了些,像是画里的人,柳叶弯眉樱桃口,没有超凡脱俗的仙气,是人间烟火里的艳丽美人。抬起双手捧了脸,她想自己这样自夸自赞、自以为美,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张脸也热烘烘的要发烧。可是——
可是,她大起胆子,又想假如大哥这回真能出来,而且又不记恨自己的话,那么凭着自己的年龄和容貌,是有资格——
后头的话又不能想了,不好意思,不敢想。况且金效坤对她终究是个什么态度,她也拿不准。小一年了,她每个月都要带着吃的穿的去探监,然而一共只见了他两次。第一次还是去年冬天,他见了她,让她自己保重,别再管他,她不听。于是扑了几次空之后,今年春天她又见了他第二面,一见面她就哭了,因为金效坤已经白了头发。
第二次见面,是她后来一回忆起就要悔恨的,因为她一句正经话也没说出来,单是对着金效坤呼哧呼哧的哭。金效坤麻木不仁的看着她,等她哭尽了探视时间,他说道:“别再来了,就当我死了吧。”
从那往后,他果然是又不见她了。
金效坤的“不见”,不足以击败傲雪,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知道金效坤还活着,她每个月张罗出来的那些吃的穿的有个对象可送,她就满足。其实她也活得如履薄冰,因为金玉郎的阴影还覆盖着她,她不知道金玉郎为什么忽然失踪了大半年——也不想知道,他永远失踪了才好呢,他多失踪一天,她就多过一天太平日子。
起身从镜子前走了开,她心里略微有点乱,于是端过针线笸箩,坐在床边织毛线手套,织两副,金效坤一副,施新月一副。她看出施新月对自己“有意思”了,但是只装不知,同时也感激施新月能把那点儿“意思”压下去,对自己总是又坦荡又尊重。做人是要讲良心的,他规规矩矩的对她好,她也得心里有数,知道领情,不能因为人家老实,她就欺负老实人。对待施新月,她别的给不了,那就像个老姐姐对待大弟弟一样,尽量的照顾他吧。
正好,傲雪现在也发现自己挺适合做个老姐姐,自从自己当了家,虽说每天的家务活并不轻巧,但她全干得来,干得还挺好,别说施新月一个月能拿回家四十二块钱了,就算只能拿回十二块钱,凭着她的本事,照样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只手套织了一半,外头院门响,她抬头隔着玻璃窗向外望,见进门的是施新月,就扯起嗓门,很嘹亮的喊道:“施先生,你进来试试手套!”
施新月搓着手进了来,听她的指挥,试戴了那大半只手套。傲雪看准了尺寸,然后抬头又问:“等会儿还出不出去了?”
“不出去了。”
“那咱俩再买些白菜回来?我管买,你管搬。”
“行。”
傲雪立刻收起了那一套毛线活儿,站起来找围巾和帽子:“那咱们现在就走,要不院子里那点儿白菜,可不够咱们一冬天吃的。”
施新月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傲雪每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他都感觉特别幸福,倒退十年他一定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但现在他活明白了,原来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才是生活的真谛,早上那一碗管饱的热汤面,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于是他正了正帽子掸了掸袍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傲雪出门去了。此刻他心里没什么牵挂,正好金玉郎也已经被朋友接出了医院,不用他管了。
在施新月往家里搬运白菜之时,金玉郎也已经到了陆府。
接他出院的是陆健儿,陆健儿今天偶然得知金玉郎入了医院,正好又是闲来无事,所以就溜达过去看了看他。金玉郎正在医院里死去活来——是精神上的死去活来,因为没有事做,没有酒喝,他简直不知如何打发时间,并且因为头脑清醒,总忍不住要回忆往事,悔恨像火一样,开始裹着他烧灼。
医生不许他出院,于是陆健儿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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